1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基本做法
1.1领导重视,科学规划
泽州县县委和县政府特别重视农业产业化发展,成立农业产业化领导组,加强对农业产业发展进行指导、管理、服务和协调,并制定详细发展规划,规划了“十二五”期间全县农业产业化发展目标。
1.2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泽州县加大财政投入,强化龙头企业基础设施建设,先后投入资金几千万元来扶持农业产业化的发展。从2012年开始,每年列资300万元用于“一村一品”建设,列资50万元用于扶持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认证主体给予奖励。畜牧方面,自2009年以来,县财政每年拿出300~500万元来对畜牧业发展进行扶持。2012年扶持资金增至700万元;近2年,畜牧业发展风险基金扶持项目的县级验收扶持金额达1000余万元。蔬菜方面,2011年以来,县财政先后拿出1000多万元对蔬菜基地给予补助,重点对规模化设施蔬菜、露地菜生产基地进行资金补助。2012年,补助标准为日光温室补助10000元/0.067hm2,春秋大棚补助3000元/0.067hm2,露地菜补助100元/0.067hm2。
1.3大力推进农业标准的应用,加强品牌建设
按照优质、高产、高效为主的农产品生产要求,积极加强品牌建设。全县共认定“三品”产地面积17200hm2,认证“三品”产品80个。双丰公司的“巴公”商标、晋大公司的“晋大”商标、伊健公司的“伊健”商标、味利达公司的“本尔昆”商标被认定为省级著名商标;双丰BAGONG牌脱水蔬菜、彤康米康尔杂粮系列、金万福小麦粉被认定为山西名牌产品;巴公大葱、盘松蜂蜜、卧龙山甜糯玉米被认定为山西名牌农产品;彤康米康尔小米、盘松蜂蜜、双丰巴公大葱、伊健谷宜生谷物浓浆被授予“山西特色农产品生产企业及产品”称号;双丰巴公大葱和彤康泽州红山楂申报了地标农产品;还有5家龙头企业通过ISO9001国际质量标准体系认证。
1.4加强项目建设,培育龙头企业
近年来,全县累计建设农业项目达40余个,促进了全县小杂粮、蔬菜、畜牧、干鲜果、蚕桑、中药材、食用菌、休闲农业、科技园区等产业的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发展。建成了彤康、双丰、伊健、泽地萃、味利达、金连康、润农、益丰园、绿之丰、长青苑、祥鑫元等20多家规模较大、市场影响力较强、幅射带动面广的省、市、县重点龙头企业。
1.5积极组织招商引资活动,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积极组织农产品生产企业参加国际农交会、北京展销周、山西特色农博会等农产品展销会和招商引资系列活动,不仅将泽州县的特色品牌农产品送出了山西,同时还引进了资金和先进的技术人才。先后签定了双丰绿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万吨杏鲍菇工厂化生产及绿园农产品物流中心项目、伊健食品有限公司的万吨杂粮速溶早餐加工项目、益丰园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的农业观光园项目、天天鲜农产品专业合作社的泽西湖现代农业观光示范园项目、县畜牧局的万头高产奶牛养殖园区项目等,拟引资9.46亿元。
2存在的问题
泽州县农业产业化取得了长足发展,但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2.1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
农业产业化经营和发展必须有统一规划和指导,规划是否科学、合理,关系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长足发展。泽州县部分龙头企业也作了农业产业化的发展规划,但缺乏实地调研考察和研究论证,存在纸上谈兵、凭空想象的情况,而且真正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的极少。另外,个别地方不切实际上项目,盲目发展,结果项目遍地开花,重建设、轻产品、轻销售现象普遍存在,项目持续发展没有保障。
2.2龙头企业规模较小且带动能力不强
泽州县的龙头企业大都处于建设初期,产品结构都很单一,规模效益低,组织化程度低,带动能力不强,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当有限。即使是省、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带动的也只有公司所在周边少数村庄的少数农户。这种不大、不强的龙头企业虽然在推进农业产业化的初期阶段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无法带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向纵深发展,而且很多龙头企业由于其产品发展局限,无法建立配套基地,对农户的带动作用就更小了。另外,全县企业地域分布不平衡,有竞争力的企业基本都集中在经济发展较好、农业基础扎实的乡镇,这种企业分布不利于全县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全面发展。
2.3品牌产品和精深产品少
泽州县生产的特色农产品有彤康的泽州红山楂酒、巴公的大葱、晋宏的油醋、伊健的早餐奶、泽地萃的食用菌、味利达的小米、谷丰的小杂粮、卧龙山的甜糯玉米等80余个,其中通过品牌认证的产品只有5个。产品均以粗加工为主,精、深加工少,产品档次和附加值不高,市场占有率低。
2.4资金投入不足
全县龙头企业因规模较小而自身发展能力弱,抗风险能力较差。有效抵押不足,银行信用等级不高,较难获得银行贷款。此外,政府在组建农业产业化资金信贷担保机构工作上的力度不大、动作缓慢,这些因素都导致银行贷款难、筹资难,资金缺乏已成为制约全县农业产业化进一步发展的瓶颈。
3对策与建议
3.1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
扶持、发展龙头企业是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要认真落实扶持龙头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着力培育加工型、流通型、服务型和基地型等各类龙头企业。按照“扶优、扶大、扶强”的原则,扶持壮大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
3.2支持中介组织高标准发展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它们是联系农户和市场的重要纽带。要选择培育一批发展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其开展人员培训、农业技术引进、信息与经验交流、销售网络构建,引导其由生产、销售初级合作社向固定资产、资金高级合作社发展,促进其加强管理、规范运行,增强其发展后劲。
3.3促进土地加快流转
促进土地流转是放活土地经营权、优化农村资源配置和解放农村生产力的重大措施。今后一段时期,政府应从建立健全县乡土地流转市场及管理服务体系入手,鼓励农户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来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鼓励种养大户、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经营主体投资效益农业,连片开发农户流转土地。积极争取土地流转奖补政策。
3.4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将农业产业化培育经费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安排资金,作为奖励和扶持农业产业化经营专项经费,主要是:①对品牌创建给予奖励;对经国家级认证、省级认定的知名品牌,按级别给予奖励;对获得有机食品认证、绿色食品认证、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给予适当奖励。②对兴办农业龙头企业贡献突出的经营者和责任部门给予奖励。③对被认定为省、市、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企业给予奖励。
3.5加强组织领导
支持县农业产业化办公室制定发展规划,制定重大扶持政策,协调推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兑现各种优惠政策,督促各部门落实、支持农业产业化的工作责任和具体措施。切实发挥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站和畜牧兽会计类期刊医站的职能,做好农业产业发展技术指导。完善工作机制,建立产业化重大项目联席调度制度、农业产业化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和政策措施落实督查制度,形成各部门鼎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强大合力,有力地促进全县农业产业化的进一步发展。
作者:刘红俊 尚桃桃 单位:山西省晋城市泽州县农业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