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
1.相关法律体系不健全。随着国民经济的飞速发展,我国的宏观与微观经济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内部审计中出现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情况,内部审计法规制定相对滞后。首先,没有专门针对内部审计的《内部审计法》。目前,我国通过《审计法》对国家机关、军队、国有企事业单位进行审计,内部审计却没有类似的专门法律,导致我国审计监督体系中的三大板块的立法层次不平衡。其次,现有内部审计规定没有与时俱进,没有与国际接轨。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赋予内部审计“监督、评价、增值和服务”的四大功能,揭示了内部审计的世界发展潮流是从“监督型”转向“服务性”,我国内部审计法规没有与国际上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结合,甚至严重滞后。最后,缺乏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我国已有的审计方面法律法规只对审计机构和审计人员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作了刚性规定,却没有明确规定相关人员的民事责任。
2.从现实情况而言,我国的内部审计仍然没有保证独立性,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内部审计机构不够独立。我国有超过一半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存在内部审计部门,内部审计工作由单位负责财务的领导分管,还有些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是由纪检书记分管的,甚至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出纳职位由一个人担当。第二,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不够。在我国,面对审计人员提出的审计建议时,往往是单位领导负责人拍板,使内部审计人员处于尴尬的境遇,明显妨碍了内审工作的独立性,影响了内审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第三,内部审计工作范围不独立。我国有些行政事业单位中内部审计部门对其工作范围认识不清楚的情况,再加上相应的法律法规不健全和内部审计人才的匮乏,也是影响内部审计独立性的原因。
3.管理层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不够。完善科学的内部审计能够有效加强单位内部财务控制的力度,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单位对内部审计不重视具体表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对内部审计的职能没有充分认识。很多领导认为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只是监督本单位内部的一些收支活动,内部审计部门只是为了应付上级的检查,没有向服务型职能跨度,相对于企业内部审计,行政事业单位的内部审计职能未得到有效发挥。第二,对内部审计操作认识不够。我国许多行政事业单位的领导层将内部审计闲置,不懂得如何实施内部审计,甚至还有些行政事业单位领导认为内部审计的开展对自身的管理业绩不利,大大削弱了内部审计的执行力度。
4.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手段过于单一。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对行政事业单位对内部审计提出了新的要求,由于行政事业单位自身工作环境稳定,竞争性不大等一系列特征,导致行政事业单位一般不能及时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具体表现在:第一,审计的范围不广。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大多数以事后审计为主,范围单一,部分单位进行了事中审计,很少有单位进行事前审计,检查的范围中财政收支审计比例占绝大部分,经济责任审计比例不大。第二,内部审计方法手段简单。目前行政事业单位大多数审计人员没有对计算机审计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掌握和运用,相关信息化系统的操作没有得到普及,内部审计人员多采用传统的查账方法,强调差错防弊,很少采用风险导向审计等方法,严重影响了内部审计的质量。5.内部审计人员队伍建设亟待进一步提升。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是一项专业性和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就现状而言,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不能满足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工作的需要,严重降低了内部审计工作的质量。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内部审计人员专业化水平不高。我国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一部分是由财务人员担任,他们虽然具有基本的财务和审计知识,但是在工程、经济学、法律等方面知识水平不高,不能全面有效的开展审计工作。第二,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素质参差不齐。受诸多因素的影响,没有有效的强制措施约束内部审计人员的道德行为,内部审计人员大多安于现状,缺乏对宏观服务的意识。第三,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不够。除了参加国家法定的每年一次的财务人员继续教育等强制性措施外,行政事业单位很少再投入额外的资金对内部审计人员的素质进行全面提升。
二、完善我国内部审计的建议
1.健全我国内部审计法律体系。根据行政事业单位类型多、下属单位多、资金分散的特点,制定符合我国国情和容易操作的法律体系。第一,制定《内部审计法》。我国迫切需要制定一部符合国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部审计法》,应包括内部审计组织的建立、内部审计组织的权利与义务、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内部审计工作方法、内部审计的权限、内部审计报告、内部审计的保密规定、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等。第二,要与时俱进,师夷长技以制夷。我国应充分学习国外经验,制定一套充分体现“服务型”内部审计配套制度,最大限度的发挥内部审计的风险评估和免疫作用。第三,加强法律制度的操作性。不仅要有关于内部审计独立的法律,还要根据不同的行业性质制定具体的规范,易于操作,制定明确的指导和监督的细则。第四,建立民事责任的相关规定。民事责任主要涉及财产责任,这种责任有助于救济当事人的合法权利,赔偿或补偿当事人的相关损失。
2.确保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在1947年发布的《审计暂行标准》中指出:“独立性的含义相当于完全诚实、公正无私、无偏见、客观认识事实、不偏袒。”加强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建议从以下几点考虑:第一,健全独立内部审计机构。给内部审计机构设置统一合理的标准,内部审计部门所处的层次越高,其独立性相应的就越强,监督力度也越大,可以采取将内部审计负责人直接隶属于党组,内部审计人员应有权参加党组会议,通过在会议中书面或口头的提供报告,与单位领导直接交流。第二,保持内审人员物质和精神上的独立。加强内部审计人员的人事归属独立,保证审计人员不受驻地考核和工资分配等利益相关问题的困扰,有效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经济上独立,此外,内部审计人不承担单位管理责任,不参加内部控制系统的设计和执行,而只承担与检查、评价和建议相关的审计责任,建立定期轮换保持内部审计人员精神上的独立。
3.全面提高对内部审计的重视程度。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管理,领导层应提高对单位内部审计的认识高度,做好内部审计工作。第一,要充分发挥内部审计职能。除要发挥内部审计的监督和评价职能外,更重要的是发挥好内部审计的服务职能,使内部审计由“监督型”向“服务型”转变。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应立足国家宏观调控和单位微观治理的角度,全心全意为单位服务,使得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职能有效发挥。第二,要加强内部审计的执行效率。单位不仅要提高内部审计的执行广度,在执行深度要也要提高,将成本与效益有机结合,在实施过程中重视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将内部审计由“事后监督”向“事前监督和预防”转变,从源头上抑制经济案件的发生,提高单位财务活动效率。第三,制定相关内部管理章程。让包括内部审计人员在内的全体员工主动意识到内部审计的重要性,培养正确的服务观念,提供有效的交流平台,是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对问题与领导层及时有效的沟通。第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媒体的宣传、公众舆论、财政监督等手段提高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和包括具体从事内部审计的全体员工人员对搞好内部审计工作的认识,最大限度的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
4.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手段。行政事业单位类型多,下属分支机构多,资金分散,健全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对提高内部审计效率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行政事业单位要不断改进内部审计的工作内容和手段。第一,拓宽内部审计工作范围。内部审计不仅要对单位财务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而且还要对资金效益、管理漏洞、制度健全等方面进行有效的评价。第二,提高内部审计手段。随着现代科技日新月异,计算机网络技术已经在各个领域广泛应用,计算机辅助审计是审计人员运用计算机信息系统对被审计单位开展审查,以确定其处理和控制等功能的可行度。第三.推进内部审计技术。将财务审计和风险导向的管理审计并重,增加对财政资金的绩效、决策评议和经济责任的审计,对单位的财务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也进行监督和评价,使单一的审计内容向多内容审计转变,坚持治标与治本相结合,不仅要处理好内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而且要从本质出发,深入分析原因,从根本上加以解决。
5.全面提升内部审计人员的综合素质。人是实施内部审计的主体,审计人员综合素养的高低决定了审计工作能否客观、公正、权威的开展。因此,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综合素质非常重要。第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专业化水平。在西方内部审计实践中,一般认为内部审计人员的理想构成为经济管理专业、工程技术专业、其他专业各占三分之一,这就要求经济责任审计人员不仅要具备财务审计专业知识,还需要有精通法律,建筑工程,计算机,金融等方面知识。第二,提高内部审计人员道德修养。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人员除了要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外,还要树立正确的个人的操守准则、正直品质以及健康的世界观、人生观。此外,可以开通有奖热线,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官方微博等监督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程,全面提高财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第三,加强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除了要求内审人员参加每年一次财政局举办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外,在工作安排和经费允许的情况下,积极鼓励审计人员参与对最新颁布的财经、审计法规的培训,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与专业知识相关的全面考察,增强其理论知识和实务操作能力,更好、更快地提高审计业务技能水平。综上所述,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国家对行政事业单位的建设越来越重视,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就显得非常重要,行政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建设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虽然现阶段我国内部审计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但是只要通过行政事业单位全体员工的努力,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内部审计,一定能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的作用,使其更好的为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作者:黄珏 单位:长沙理工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