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学有关概念简述
(一)教育目标及有关概念辨析
我国的教育目的是造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其宗旨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其教育方式是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②教育方针是国家在一定历史阶段提出的教育工作发展的总方向,是教育基本政策的总概括。教育方针的内容一般包括教育性质、教育目的及实现教育目的基本途径等。教育方针的核心问题是“培养什么结构素质的人”。在不同的历史时期,我国教育方针的特点和侧重点都有所不同。当前,我国教育方针正从专注于现实性,逐渐向现实性与理想性融合转变,育人为本、服务人民的理念越来越成为新时期国家的教育追求,成为我们拟定新时期教育方针的核心原则。③综上所述,教育目标属于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它所体现的是不同性质的教育和不同阶段的教育价值,是根据社会不断发展和人的基本需求,对教育活动所规定的目的、方向和要求,是教育活动结果所应达到的标准、规格和状态。
(二)课程目标
课程目标是指导整个课程编制过程的最为关键的准则,是指特定阶段的学校课程所要达到的预期结果,是确定接下来的课程内容、教学目标和教学方法的基础。课程目标通常具有整体性、层次性、持续性、阶段性、递进性和时间性等特征。④一般而言,课程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程的实施和评价都应当围绕课程目标进行。基于“大课程小教学”理论,课程目标位于教育目的与教学目标之间,属于教育目的的下位概念,同时是教学目标的上位概念。除了对教学目标制定有较大的影响之外,课程目标对课程的整个编制也有非常重要的理论指导价值,是课程从内容设计到实施直至评价的重要依据。
(三)教学目标
很多文献会把“目标”同“目的”混淆。其实,在英文文献中,这两种用法往往有所区分:“目的”通常是指某一国家或社会为实现一定的教育目的或者教育理想,在其教学领域内向教师提出的一种总体性、概括性要求,其涵义往往与教育者的主观愿望等同,是一种方向性的宏观指示。“目标”则是指在具体情景中学生行为变化的结果,是教学中师生预期达到的学习结果和标准。一般而言,目标通常是可观察、可测量、可评价的,是策略性的,加之时间、情景等条件所限,是教育目的的具体化。⑤基于“大课程小教学”理论,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下位概念,是对学生在学完一个指定的教学单元之后能够做出什么事情更精确、更详细的表述。教学目标表明了特定教学任务期望学生达到的行为标准和表现,是学生在学习任务结束后要达到的有实际意义的结果。它涉及的范围,大到对于一门课的一个学期、一个学年,甚至一个学段的要求,小到对于一个课时,甚至一个知识点的要求。
二、教育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标三者之间的关系
教育方针、教育目的、教育目标、培养目标、课程目标、教学目的、教学目标这些概念之间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要表现在;教育目标根据教育目的制定,两者具有概念性不同;课程目标是教育目标、培养目标的下位概念;教学目标是课程目标的具体化,是指导、实施和评价教学的基本依据,也是教学活动想要达到的结果⑥。综上所述,教育目标是指“把学生教育成什么样的人”,课程目标是指“某一门课实施之后学生应该建立一个什么样的知识体系”,而教学目标是指“某个阶段的课程结束之后,学生应该达到一个什么样的水平”。可以说,教育目标、课程目标和教学目标三者之间是从上到下、从大到小、由总体到细节的关系。
作者:王娇龙 单位:陕西师范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