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七农使用农药量变化的影响因素调查
1.1模型描述
相比3年前,七农被调查时的使用农药量会出现增加、不变、减少三种互相排斥的选择,属于离散被解释变量中的多值选择。由于这三种选择互不干扰,满足MultinomialLogit﹙MNL﹚模型的备择无关假定﹙independenceofirrelevantalterna-tivesIIA﹚,因此可以使用该模型对七农施用农药量变化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MNL模型如下﹙其中,Pij表示药农i选择j时的累积逻辑分布概率﹚〔2〕:选择使用农药量不变的七农作为参照组。在参考已有文献的基础上〔3-10〕,结合预调查所获知的文山州三七种植实际情况,假定影响七农使用农药量变化的因素有7大类。各假设解释变量具体含义及预期作用方向见表1。
1.2模型计算与结果
2012年10月12月间在云南省文山州对自行投资种植三七3年或3年以上,且自身在种植中施用农药的七农进行滚雪球抽样﹙snowballsampling﹚调查,以EpiData3.1软件录入问卷数据,调用Stata11.0计量软件中MLOGIT模块回归分析,由于变量多,迭代无法收敛。故对7大类的假设变量分别进行运算,剔除部分不显著的变量,再运行总体的MLOGIT计算,进一步剔除在总式中不显著的变量,形成最佳模型,结果见表2。最终建立的MNL模型准R2达到0.8869,卡方检验是253.08,显著度p为0.0000,对于一个多项式模型来说,整体拟合效果较好,回归效果较理想,证实模型拥有较强解释能力。
1.3分析讨论
1.3.1性别、种植年限的影响:男性七农更可能减少农药用量,与之前假设不符。这可能是因为,男性作为家庭主要劳动力,比较留意外部生产信息,有利于减少使用农药量。而女性风险规避程度比男性高,减少使用农药所节省的费用有限,而一旦病虫害成灾,将面临巨大损失,因而往往不愿意减少施用农药。种植年限对减少农药用量具有显著的正向作用,这与前期预计吻合。七农种植年限越长,经验越丰富,种植信心增强,可能会调减原本过量的农药用量。1.3.2土地原耕种情况与轮作的影响:符合预期,种植本茬三七前,土地若为生地或荒地,对增加使用农药量体现出显著的负向作用,这与七农是否严格遵守轮作制度对增加使用农药量体现出显著的负向作用是互相印证的。由于土壤有害微生物增加、土传病害加重、土壤次生盐渍化或酸化以及植物自毒现象,三七种植存在连作障碍,因而三七GAP种植的轮作年限需至少5年以上。如果土地原为生、荒地或者严格遵守GAP规程,将面临较小的病虫害风险,七农也就不易增加农药用量。1.3.3参加技术培训的影响:Mancini等〔11〕调查印度安得拉邦开办的农民田间学校﹙FarmerFieldSchools﹚,结果表明学习后的棉民在不减产的情况下,显著性的降低了使用农药量。与文献报道及预期相符,七农若本人参加过农药技术培训,对增加使用农药量体现出显著的负向作用。1.3.4农药购买行为的影响:是否关注农药厂家或品牌、是否在固定地点购买农药对增加使用农药量体现出显著的负向作用,这两点同假设相契合。七农若关注农药厂家或品牌,可推断其较重视农药质量,能提高使用农药效率,也就能降低农药用量。从调研中可知,在农技部门经销点购药的七农占固定地点购药七农的大多数。农技部门的经销人员大多接受过农药知识教育,可以对七农合理使用农药提供建议,且农技部门经销点基本不会出现假劣农药,也就不会产生七农因施用假药防治病虫害无效后,多次用药的情况,因而阻滞七农增加使用农药的可能性。1.3.5农残检验的影响:七农所产三七出现因农药残留量超标而卖不出的情况对减少使用农药量体现出显著的正向作用,这与先期估计符合。如果七农曾有因农残超标而卖不出货品的遭遇,必将约束其施用农药行为,迫使其减少使用农药量。
2政策与建议
2.1推广新型组织模式
本研究发现绝大多数药材采收后直接进入市场随机销售,药材采购者很难对农药施用行为进行监控。可依照药材生产地的实际情况,推广“药厂+药农”定单生产、“社会组织+药农”规模生产、“经销商+药农”出口导向生产、药厂租赁土地组建农场、股田制、药材基地公司等各种类型的组织模式,由药厂、公司、经销商或社会组织制定施用农药规范和标准,提供病虫害防治的管理和技术服务,对施用农药行为实施全程监控。
2.2制定GAP规程时需注重合理使用农药的SOP细则
GAP规范种植是未来中药材生产的必然趋势,至今已有几十味常用中药取得了GAP认证证书。但仍有很多中药品种未制定GAP规程,已有规程也存在升级的需求,病虫害防治应作为新建或者修订GAP规程中的重要一环,推广对环境和人体更安全的措施,如有害生物综合治理﹙IPM﹚和可持续发展农业﹙SustainableAgriculture﹚。
2.3提高农药技术培训效率
县乡镇级政府部门应加强针对药农的农药知识宣讲与培训,并为受训合格人员颁发使用农药资格证书,逐步强制推行持证上岗制度。相对于单纯的增加培训场次,提高培训效率更为重要。应将培训安排广而告之,并且培训时间应顺应各种中药材种植的实际需求,插空安排,并尽量到田头宣讲,以确保参与培训的有效人数。
2.4农药生产、销售系统的管理在落实
《农药管理条例》的基础上,可针对农药生产与流通环节,加入一些更细致的管理。如:为农药生产单位评定星级;在农药产品的包装上统一加贴防伪标识;加大对造假行为的处罚力度;支持生产厂家、流通企业建立查询平台;定期对农药经营者进行农药知识与农药管理条例培训等。
2.5在药材产区加强检测
目前我国对于中药材中农药残留的检验主要依赖于各级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地距离产区路途遥远,对药材种植、采集、储存中的使用农药情况缺乏监管。可在各药材主要产区建立便民农残检测站,免费或者低价为药农、经销商服务,并适度强制抽检。
作者:钱韵旭 杨悦 赵伟 崔秀明 毕开顺 单位: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 昆明理工大学生命科学与技术学院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文山三七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