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影响因素的提取
王朋举等分析了创新补贴与创新失败补偿的关系。发现创新补贴和创新失败补偿既有内在联系,又有一定区别,创新失败补偿因为其兼顾过去和未来而更具有科学性。根据创新补贴与创新失败补偿的内在联系,围绕政府补偿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特点,提取制约政府补偿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影响因素。为了研究制约政府补偿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影响因素及其内在的相互关系,在相关研究文献的基础上,采用小样本问卷调查、调研访谈的方式,邀请20位研究或从事创新管理工作的专业人士,就政府补偿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影响因素的内容进行深入探讨。20位专家人士包括政府科技部门管理者、科技创新企业的中高层管理者、科技创新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
二、影响因素的解释结构模型
解释结构模型(ISM)是将复杂系统问题模型化的有效方法,借助人们的经验知识以及数学模型的帮助,将复杂系统分解为多级层次结构,有助于认识和分析多要素的复杂问题。基于解释结构模型结果,将众多制约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影响因素进行层次化分类,进一步对模型的结构加以分析说明。
第一,影响政府对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实施补偿的最基本因素(第五层级),是企业自身的本质属性,具体表现为企业所在地区和企业所有制。其原因在于,企业所在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对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水平有着直接影响,而地方政府的财政状况,又是支撑科技创新失败补偿实施的根本,为其提供直接的资金来源。此外,根据国家发展战略,不同地区在相关补偿政策建立实施时,存在着一定的地区倾斜,不同地区存在着显著差异。在企业所有制方面,由于我国经济体制的特点,往往国有制企业在技术研发、稀缺资源控制方面存在较大优势,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在科技创新失败后有能力进行再创新。
第二,第四层级因素包括企业规模和市场竞争程度,并且企业规模因素受企业所有制因素影响,反映了我国国有制企业较其他企业规模普遍较大的特点。由于大型企业在财力、人力等方面的优势,一般在科技创新投入方面会高于规模小的企业,表现出高于中小型企业的创新能力。而市场竞争程度受到企业所在地区因素的影响,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经济活跃,市场竞争程度必然比其他地区激烈,这就要求政府在实施科技创新失败补偿时,要考虑到市场竞争环境的公平性。
第三,企业创新能力与研发强度是第三层级中唯一的表现因素,并且受企业规模因素和市场竞争程度因素直接影响,表明大型企业在创新能力和企业的研发强度方面有较为突出的表现,并且市场竞争程度较高会激发企业进行科技创新,从而利用技术优势获得经济利润。因此,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研发强度是第四层级和第五层级因素的集中体现。
第四,创新能力强的企业较之于创新能力弱的企业,创新风险程度较低,进而创新融资方面更有优势,容易整合社会资源,投入到创新活动中。同样的,虽然创新固有的不确定性和高风险性容易导致创新失败,但创新能力强的企业遭受失败损失要低于创新能力相对弱的企业,而政府更愿意对创新失败损失小的企业进行补偿,因为此类企业在再创新时会更易取得成功。
第五,政府补偿预算、补偿方式的选择及企业再创新意愿,是影响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直接因素。企业融资约束和失败损失会严重影响再创新的积极性及意愿,而政府也会根据其考虑合适的补偿预算及方式。政府补偿财政预算多,补偿政策才能顺利实施;可选择的补偿方式有资金补偿、政策补偿、声誉补偿等,相对于资金补偿,政策补偿、声誉补偿会更容易实施。而再创新意愿强的企业,政府会倾向于对其进行失败补偿,鼓励其再创新,因此补偿会更容易实施。
三、结论
当前对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影响因素还没有清晰系统的分析,本文总结归纳了诸多相关因素,分析了各因素间的关系,构建了影响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解释结构模型。根据解释结构模型分级模型的结果,明确了制约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影响因素的层次结构关系,分析了制约政府补偿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最直接和最根本因素。研究发现,政府补偿财政预算、补偿方式的选择及企业再创新意愿,是影响政府实施补偿的直接因素,企业所在地区及所有制是最根本因素,而企业创新能力与研发强度则是连接最基本因素和关键因素的中介。根据以上结论,结合企业科技创新失败项目的实际,本文提出如下建议。首先,严格建立企业申请科技创新失败项目补偿的审核机制。主要从企业创新能力、失败损失程度及再创新意愿三个方面考虑,是否给予失败补偿,并从企业融资约束、企业规模、所在地区及所有制分析如何补偿。其次,政府应加大创新失败补偿的财政支持力度,并采用多种补偿方式相结合的方法使企业有能法律期刊力、有信心再创新,最终形成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
作者:叶建木 王朋举 单位: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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