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当前我国水利财务管理的现状
伴随技术的不断更新以及科技的持续进步,人们对信息量的需求日益增加,同时社会各界对信息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通常说来,水利财务所需的数据及信息量十分庞大,但是不断增多的信息量又使得其筛选难度持续增加,如此便导致水利财务管理的难度不断加大[4]。然而由于当前水利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无法让信息化管理得到落实,使得相关单位无法及时对信息进行筛选并有效传递,给水利工作的顺利进行带来极大的不便。
2新时期水利系统财务管理的具体改进策略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背景下,水利财务管理工作应当顺应其发展,并将资金结构的调整以及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作为基本标准,增加投资,有效协调水利财务内外之间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实现水利事业的健康稳固发展。
1)合理利用水利投资的既有政策。
第一,进一步争取各级财政的投入力度。水利系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工作,并以此来加深各级财政部门对其的认知度,让各级财政部门能够清楚水利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确保水利施工资金申请时做到有理有据。同时在各级财政部门给予相应的财政支持的同时,水利系统也应确保投入的各级部门投入的资金能够满足同级财政年度增长的比例,让资金的投入得到应有的收益和保障[5]。第二,切实保证各项规费征收到位。目前水利财务管理部门存在的一个最为普遍的问题便是,各项规费征收不到位,尽管有制度保障,但不少财务管理者没有切实履行水费收缴工作。因此,作为水利管理部门应当转变观念,加大对各项水利规费的征收力度,切实将水费征收到位。第三,多渠道筹措资金。水利系统可多渠道尝试符合水利发展实际及国家大政方针的筹资方式,对水利单位的水资源以及土资源等加以充分利用,同时借助水利设备与技术的优势,利用一些行之有效的筹资形式,如股份制、拍卖、承包以及租赁等,使得存量资产成为流动性资产。同时还可利用银行贷款及社会融资等投入具有直接经济效益的水利项目当中。第四,确保重点项目配套资金得到切实落实。对于,中央或省级的重点项目,地方财政部门在项目实施前应当提供匹配资金保证书(承诺书),然后由相应主管部门对整个工程计划进行综合性评估及批复,将整个工程的建设资金真真正正的落实到具体工程项目中。第五,大量扶持民办民营水利工程。为了有效支持民间水利的发展,相关部门需要对有关经济政策加以详细研究,并大力扶持民办民营水利,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支持,努力给民办民营水利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
2)确保各类水利资金管理符合法律规范要求。
第一,切实落实《会计法》以及《预算法》与水利资金使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以本单位的工作实际为基础,建立并完善一系列便于操作且针对性强的内部规章制度,通过制度约束,来有效保证各项财务活动符合水利资金的管理规范要求[6]。第二,加强对水利资金流转的实时跟踪监督。以单位银行账户为基础,通过对银行账户的清理与整顿,进一步加强对其管理工作,同时还要有效规避制度之外的收支。建立并完善有效的资金申请拨付制度,确保资金的申请拨付严格依照手续进行。此外,为使资金使用依照计划批复的项目进行,还应加强对水利工程的审查与验收工作,确保水利项目资金拨付的全过程均严格符合规范要求。第三,实施有效的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措施。采取切实可行的水利资金监督检查措施,确保水利财政管理部门满足审计及财政部门的检查要求,将工程项目与资金使用充分结合起来,保证使用的资金真正是为工程项目建设。并且还要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水利工程各项经济活动严格依照规范要求进行。此外,还应加强对资金拨付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对过去年度水利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定期组织财务对各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限期规定出现资金使用管理问题的水利系统进行合理整改。
3)进一步加强水利财会基础的管理工作。
水利财会基础的管理工作是确保整个水利工程顺利完成施工的首要因素。因此,有必要建立并完善相应的财会工作内控管理机制,对水利财务管理进行有效监督管理。财务人员需要依据《会计法》要求来履行自身的职责及权利,避免由于人员权职问题而给财务工作造成影响。正确处理好会计核算与财务管理之间的关系,积极有效的探索国库集中支付等有效途径。以国库集中支付为例,改政策的落实,让供货商获取资金的方式更加直接,资金的使用也更加清晰明了,一些试图通过个人职权来获取不法利益的个人,将“无计可施”。再如个别部门将原始支付单据在财政支付中心保留,这样一来不仅没办法检查原始单据,而且给一些滥用职权的个人提供了有利的机会。通过国库集中支付政策的实施,这些违纪现象自然而然的随之减少甚至消失。因此,各级水利财务部门应将工作重点放到各类用款合法性审核之上。同时,财务部门还应积极协商,共同探索与财政体制改革精神相符的监督方法,并强化对财务人员职业素质的培养,让他们做到依法和依德理财,帮助他们调整知识结构、更新知识层次,使得财务人员的能力水平得到全面提升。
4)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进一步强化。
第一,对基本建设资金拨付程序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资金拨付严格依照年度计划以及基建支出工程进度预算等进行,严禁拨付给不符合拨款条件的项目。不过对于一些急需资金的特殊工程,如防洪防汛等,可以在有关部门同意下,在年度投资资金未能及时到位时提前拨付。第二,做好对基本建设资金的管理工作,确保基本建设资金使用要与财经制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符,同时保证该项资金的拨付满足建设标准及条款规定的标准要求。财务部门在结算项目价款时,还应严格审核资金支付凭证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不应给予资金支付。此外,在预付及结算工程价款时,需要依照监理合同制进行,进一步加强对建设资金的实时跟踪与监督,从而确保工程项目资金切实发挥其作用。第三,对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最后环节竣工决算,还应加以严格审查。严格依照水利部相关基本建设管理制度执行竣工决算,对于未经审计的工程,禁止做竣工验收。同时还应对不同类型基建项目所使用的财务管理制度予以区分,对不同项目的不同支出定额予以明确。确保基建财务人员切实履行项目各项环节的监督职能,及时纠正发展的问题并管理好基本建设资金。第四,将监督机制扩展为全社会共同监督,确保水利资金使用的公开性与透明性。当公共资金未能达到或者无法完全覆盖时,可以采取多方筹资的方式,由于民间投资对投资的直接经济效果重视程度较大,其财务报告目标应当符合与水利有直接利益的相关人的需求,所以公开透明水利财务报告,有利于农民群众对设计自身利益的水利工作进行更深层次的了解,从而推动他们进一步支持水利工作。此外,还应加强对设备采购的管理,必要时聘请业内专家科学地提出各项技术指标及质量要求,以便使得供需双方的利益得到切实保证。
3结语
鉴于我国水利系统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制度缺陷、预算管理缺陷以及财务信息获取方面缺陷等,本文提出通过合理利用水利投资的既有政策、确保各类水利资金管理符合法律规范要求、进一步强化水利财会基础管理以及加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等措施,通过政策的引导和资金的支持,实现水利财务管理的有效提高,确保水利事业发展的健康与稳定。
作者:李喜武 单位:白龟山水库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