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市建筑规划常见问题分析
调查结果显示,城市建筑规划主要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1城市建筑规划理念陈旧
科学的城市建筑规划并不是用高楼大厦的数量来衡量的,而是要体现出这座城市的特点、未来的发展方向,综合考虑城市的功能需求、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等,才能够将城市的建设与城市的发展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然而,现实中,城市建筑规划更多地是以满足目前建筑物需求为主、简单的模仿其它城市的建筑,建筑规划理念明显滞后于城市发展、城市建筑设计的需求,比如,由于重新“规划路”强拆现象时有发生,这就与城市建筑规划未能够贯彻可持续发展理念、未能够运用发展的眼光来规划城市建筑建设有着直接关系。
1.2城市建筑规划缺乏“个性”
建筑设计是一座城市的“地标”,而要提高城市的品位、提升城市的品牌影响力,就必须要突出城市建筑规划的个性。现实中,城市建筑规划同质化现象比较突出,忽视了城市建设是城市文化整个构成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一般而言,每座城市都有鲜明的地域性、历史性以及文化传承性,如果城市建筑规划游离于这些“积淀”之外,那么城市建筑就失去了其作为历史、文化等传承的功能作用,可以说,城市建筑规划缺乏可行、缺乏创新已经成为“城市空间艺术”展示的“短板”之一,导致城市“自然特色”与城市人文品位的严重缺失。
1.3城市建筑规划缺乏系统性
城市建筑规划需要政府、各个部门以及城市居民的共同努力,畅通各个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渠道,这样才能够使城市建筑规划满足城市发展各个方面的需求。调查结果显示,当前绝大多数城市建筑规划缺乏系统性,未能够充分考虑城市经济结构演变、产业结构变化、城市居民生活提升而出现的新要求等,从而导致盲目规划、盲目建设的情况常常出现,这为城市建筑建设、发展造成了负面影响。
1.4过度重视新城建筑规划
当前,新区建设、新城开发似乎已经成为城市建筑规划的“主旋律”,不可否认,这些建设活动的开展确实加速了城市化发展的进程,但是,盲目地进行新城区建设、规划,却忽视了对古建筑的保护与发展,甚至于个别地区以牺牲古代建筑为代价进行新城开发,这已经成为大多数城市建筑规划必须要引起重视的问题。
2优化城市建筑规划的具体对策
针对当前城市建筑规划存在的以上问题,制定针对性强、实效性强的改进对策,是优化城市建筑规划布局、提升城市规划设计“品味”的必然选择。
2.1城市建筑规划要以可持续发展理念为指导
当前,城市建设日新月异,要为城市的发展留出足够的空间、建设一流的城市、提升城市配套服务能力及水平,就必须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以发展的眼光来进行城市建筑规划,统筹兼顾,贯彻全面发展的设计理念。城市建筑规划不仅要能够符合当前城市建设、发展的需求,而且要为未来的发展留有足够的空间,否者,随着城市化发展进程的加快,如果规划不科学、不合理,势必会成为城市发展的障碍。建筑规划创新、建筑设计创新首先应该是理念的创新,这是提高城市建筑规划设计科学性的基本保障。
2.2城市建筑规划要突出城市的“个性”
以城市历史、现状以及未来发展的方向为切入点,将城市的建筑规划、建筑设计与这座城市的发展史、人文特色以及确定的未来发展方向融合在一起,突出城市的“个性”,比如,德国魏玛小镇,规模不大,但是在世界上却有较高的知名度,这主要取决于其建筑规划基本山继承了中世纪的风格,古老而又古典,即使是新建建筑也能够体现出其浓厚的古典主义文化特色,因此,虽然并不新潮,甚至于显得有些“古板”,但是因为其有自己的特点、品位,从而使得其成为世界诸多城市风貌中的一个“亮点”,吸引着大量的游客来此观光游览,这样一方面提升了这座小镇的知名度,另一方面,也为这座城市的发展积累的大量的资金、人脉。城市建筑作为一座城市文化、历史的“积淀”,应该是这座城市文化、历史、地理、生活等诸多要素共同作用的“时代产物”,在进行城市建筑规划、建筑设计的过程中,必须要考虑这些因素的影响,全方位分析、准确定位,不仅要彰显城市建筑规划的“外在美”,更要体现出城市的“内涵、底蕴”。一般而言,每座城市都是不可替代的,在城市建筑规划过程中,突出城市建筑中的“个性”是促进城市快速发展、提升城市品牌知名度的重要保障。
2.3提高城市建筑规划的系统性
城市建筑规划是一个系统的、复杂的过程,需要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才能够最大限度地使城市建筑规划与城市发展需求相符,因此,必须要提高城市建筑规划的系统性。首先,明确城市建筑规划的目标,根据城市发展定位、经济发展结构进行城市建筑规划总体设计,提高城市建筑规划的前瞻性、计划性。其次,增强城市建筑规划的“统一性”。城市建筑规划、建筑物建设是一个持续的过程,不可能在短的时间内“一蹴而就”,这就要求城市建筑规划必须要具有一定的统一性、继承性,绝对不能领导换了城市规划思路也跟着换,否则,就必然会造成巨大的了资源浪费,也难以对城市建筑规划进行准确定位。最后,城市建筑规划工作必须要“有效管理”。城市建筑规划所涉及到的建筑项目较多、区域较广,建立完善的、统一的综合管理制度,有助于促进城市建筑规划、建筑项目的有序、合理以及协调发展。政府、城建部门、规划部门以及具体建筑施工单位等必须要紧密合作,并调动公众参与的积极性、主动性,在遵循诚实发展“脉搏”的基础上,有效地开展诚实建筑规划。
2.4新城开发与“古城”保护协调发展
城市建筑规划必须要将新城开发与古城保护放在同等地位来对待,对于那些具有历史承载意义的“古城”建设,必须要重点保护,绝对不能以牺牲历史来建设新城为代价,否则,城市建筑规划必将成为一个模式。现法律期刊代城市建设对古城不能仅仅停留在保护层面上,而且还要站在战略的高度上,来规划古城开发、建设、宣传,这是提升现代城市竞争力的有效途径。
作者:毛勇峰 单位:江西省萍乡市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