伴随着我国企业在国际高端市场中EPC项目执行,变更争议日益增加,许多学者对EPC项目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等进行了研究。本文则从EPC总承包商的角度,结合厄瓜多尔CocaCodoSinclair水电站项目(以下简称CCS水电站项目)中有关机电设备采购的变更管理,侧重对国际EPC项目机电设备采购的变更管理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应对措施和管理要点。
项目概况
CCS水电站总装机1500MW,年均发电量8.63GWh。项目总投资近20亿美元,其中机电设备及材料采购金额约5.3亿美元。CCS水电站项目EPC主合同(后简称“EPC主合同”)为非标准FIDIC合同条款的EPC合同,合同条件苛刻,主合同赋予业主/咨询的权利过大。合同工期紧迫,且规定了巨额的逾期罚款。合同语言为西班牙语。
变更管理
在CCS水电站机电设备采购过程,业主/咨询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大部分意见通过技术解释都达成了一致,但也有个别意见始终存在异议而形成争议,以下通过CCS水电站主变压器增加配置来举例说明变更的处理。
一、基本情况
CCS水电站共配置25台69MVA、500KV单相变压器(其中1台为备用),在CCS水电站主变压器招标文件批复过程中,业主/咨询提出了要增加压力快速释放装置的意见。我方认为该要求超出了主合同对主变压器产品的界定,要求业主/咨询发出变更指令并确认经济和工期补偿后才予以增加。业主/咨询认为其要求符合主合同的相关技术条款,不认可属于变更,拒绝发出变更指令。就此双方产生争议。
二、业主/咨询意见
业主/咨询在对我方提交的第一版主变压器招标文件的批复意见中明确提出,主变压器增加压力快速释放装置。其在意见中指出,依据主合同,产品设计应安全、满足规范,同时依据NFPA标准,推荐安装压力快速释放装置。
三、我方回应
我方在收悉业主/咨询意见后,认为业主/咨询要求超出了主合同要求,拒绝增加该装置。针对业主意见,我方分别予以回应。1.作为承包商,我方充分尊重合同,并真实地履行合同。我方依据主合同要求完成的主变压器配置可靠、安全,在主变压器本体以外,还设有水喷雾灭火等。2.我方尊重业内谨慎作法,严格按现行的国际标准执行,确保项目建设、运行的安全。在除主变压器本体采取的安全措施之外,我方还同时采用了多种确保主变压器安全运行的措施。3.我方认为业主/咨询错误地引用和理解了NFPA相关条款。关于消防标准,EPC主合同签订的实施标准为NFPA850-2005版本,该标准没有主变压器快速压力释放装置的描述,且EPC主合同14.2.2条,主变压器电气性能中明确:主变压器为“户内安装”。故我方只接受针对户内型变压器的相关规范,拒绝将用于户外变压器的相关规范用于户内变压器。
四、业主/咨询拒绝签发变更令
收悉我方回复后,业主/咨询仍然坚持意见,拒绝签发变更令。多次协商未果后,我方正式就此事宜最后一次发函告知业主/咨询,请其明确强制执行指令。随即,业主/咨询回函,确认要求增加压力快速释放装置的指令,并明确按EPC主合同第30条款程序解决。
五、后续情况
考虑此装置金额过高,可能会对后续业主/咨询同承包商关系带来影响,尽管业主/咨询函件明确了增加装置的指令,我方并未第一时间采购此装置,而是保留装置接口。根据EPC主合同第30条款——争议的解决,出现争议时通过协商、争议联合委员会、争议仲裁来依次解决。我方和业主/咨询进行了协商和争议联合委员会协商后仍未达成一致。我方随即做好争议仲裁的相关准备工作,在此期间了解到业主/咨询也邀请了相关工程专家及法律人士对此争议仲裁进行了评估,最终在第三方专家明确告知其没有胜算的情况下,业主/咨询放弃要求我方增加压力快速释放装置。
管理要点
从承包商的立场对国际EPC项目机电设备采购的变更管理,应特别重视以下几点。一、保留变更争议处理索赔的权利尽管FIDIC条款第51条和第52条对变更的程序和要求作了规定。但在前期主合同谈判期间,尽量对变更进行细化和明确,若是非标准FIDIC的合同条款,承包商更应该高度重视。二、细化合同要求在一般工程EPC总承包合同中,机电设备采购金额所占比重较小,而且机电专业广、设备多,所以通常在EPC主合同中对机电设备的要求较宽泛,给后续的执行埋下隐患。特别是我国对外承包工程企业越来越多的进入高端市场,业主/咨询对机电设备的要求非常严格。承包商应对机电专业应予以更多的重视,确保EPC主合同中对机电设备要求的可行性、执行程序的可操作性及供货范围的界定清晰。三、制定变更管理制度机电采购的变更多由业主/咨询在审批相关资料中提出,超出EPC主合同范围的要求,有可能带来对项目成本的影响,因此要尽早制定符合项目实际的变更管理制度,并同业主/咨询达成一致,确保变更处理有章可循,后续争议索赔有据麻醉医学论文可依。四、变更处理要及时合理针对业主/咨询提出的变更要求,尽量通过技术层面如标准、规范、惯例等协调解决,避免进入争议甚至仲裁。
作者:吴一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