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政性存款法人缴存模式创新思路
1.总体思路以ACS即将上线为契机,参照法定存款准备金调整方式,通过改变缴存模式,不改变缴存款属性和用途,将现行财政性存款缴存方式调整为统一由商业银行的法人机构缴存管辖地人民银行。
2.主要操作流程法人机构根据财政性存款缴存范围,按旬通过其行内系统提取数据并汇总后,向管辖地人民银行提供余额表、缴存款凭证(月末需提供月计表),管辖地人民银行审核后,扫描至总行指定的会计核算中心完成财政性存款缴存业务办理。每年11月30日,由管辖地人民银行根据该法人机构的财政性存款日平均余额计付手续费(图1)。
3.主要优点(1)优化会计核算流程,提高工作效率。通过ACS由法人机构管辖地人民银行核算网点负责缴存款资料集中审核、扫描处理,再由会计核算中心统一办理缴存款业务,大幅简化核算程序。同时,在法人缴存模式下,全国性法人金融机构和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管辖地人民银行业务量并未增加,仅数据口径从属地数变成法人机构汇总数,而省级(含)以下人民银行业务量大幅减少,而且无财政性存款变化银行交“空表”情况大幅降低。(2)全面强化财政性存款管理。一是可以加强财政性存款科目管理。会计科目审核通过后,直接在人民银行及商业银行内部快速传递并执行,解决了文件下发环节多造成科目变更信息滞后、不统一等问题。二是有利于加大对财政性存款监管力度。法人缴存模式大幅减少基层央行会计人员缴存款业务工作量,逐步实现财政性存款业务由“核算型”向“监管型”转变,可将工作重心转移到加强对财政性存款的监督管理。(3)增强货币政策调控效能。法人缴存模式下,每旬办理完缴存款业务后,可通过ACS自动采集、汇总生成数据,能第一时间掌握全国财政性存款规模及其变化情况,大幅缩短报表汇总生成时间,为提高货币政策调控效能尤其增强短期调控政策时效性创造更优条件。
二、相关建议
1.规范财政性存款核算和管理,确保准确、及时、完整清理、完善财政存款缴存业务文件,尽快出台财政性缴存款管理办法,明确财政性存款定义、缴存时间、范围、程序、不同金融机构的核算科目和违规处罚措施等,明确货币信贷、会计、营业部门的分工。加强对商业银行办理财政性存款的监督和现场检查,保证人民银行资金来源完整性。
2.加强对财政性存款账户管理法人缴存模式下,只需对管辖区的法人机构开设财政性存款缴存账户,应及时清理不再使用的账户。同时,要对代理金库缴存业务进行特殊处理,仍实行按旬在管辖地人民银行缴存。
作者:严亮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永川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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