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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课程教学创新模式刍议

正是由于传统经济法教学重教师,轻学生,重理论,轻实践,重知识传输过程,轻能力培养等原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学生经济法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而影响了教学目标的实现。结合多年经济法课程教学的实践,笔者认为,可从以下几方面对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进行必要的改革。

(一)教学理念:树立教师引导,学生主体

大学教学由于教学对象的特点,不同于中小学教学教育,其教育教学目的在于培养学生自主学习和创新实践的能力。为此,教学过程中要打破以教师为中心的“灌输式”教学模式,树立以学生为中心教学理念,使学生全程参与、全员参与,全面参与教学活动,要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教师在整个教学过程中起着指导、助导和引导者角色,学生既是教学对象,又是教学主体,教师的作用在于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理念,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形成有效的学习方法,进而提升学习的效率和能力。经济法课程教学教师的任务是最大限度激发和调动学生学习经济法课程的热情,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能动性和积极性。

(二)教学方法:教学互动,双向沟通

教学方法是传递知识和技能的桥梁,是一门艺术,方法得当,事半功倍。传统的“一言堂“”满堂灌”“填鸭式”教学使得教师疲于奔命,学生听天由命,教学效果大打折扣。教学过程中,要坚持教学互动,双向沟通,让学生参与、参加到整个教学的课前设计、课中思考和课后实践整个教学过程中,改革过去教学盲目,教学分家,教学效果较差的情况。经济法教学中宜采用启发式、开放式、对话式、探究式、以案说法等丰富多样的教学互动方式,发挥学生的主体角色和教师的引导角色功能,让学生开动脑筋,培养独立思考问题能力。如“问题学习法”,即重点章节教师引导设计提出问题,让学生自学并回答问题,然后教师针对性重点讲评和解读,进一步加深对教学内容的理解和掌握;再如“案例教学法”,即教师选取典型案例,尽量把所要学习的教学内容通过问题函概其中,以案说法,通过对案例的解读,让学生理解法律原理,又参与实践锻炼,提高教学效果。再如启发式教学法,即教师在设计课程教学过程中,针对性提出几个问题,通过对相关法学理论和法规的解读,引导学生思考发现问题、思考问题和得出结论,增强对问题的理解和把握。

(三)教学手段:完善硬件设施,提升教学手段

传统经济法课程教学手段落后,无法引起学生的兴趣,刺激学生学习的兴奋点和新奇感,教学效果受到一定影响。为此,教学中首先要完善教学硬件设施,诸如计算机系统,多媒体条件等,为教师更新教学手段创造条件;其次要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如幻灯、投影仪、DVD等多方位提升教学手段,从传统的粉笔书写到一般的PPT;从无声的文字材料平面表述到听、说、议、评的音像、影像立体感悟;从课堂书面的理论学习到走进法院、企业针对性的实践性学习。总之,通过教学手段的提升,活跃课堂气氛,增强授课感染力,提高学生学习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教学内容:全面“撒网”,重点“培养”

经济法教学内容繁多,受教学学时限制,过去往往追求面面俱到,实践中却不得不浅辄而止,重点内容难以讲透讲清,学生囫囵吞枣,似懂非懂。针对这种情况,教师一定要吃透教学大纲,要总揽全局,精心谋篇,提纲携领,精心安排内容,合理分配课时;要全面把握,突出重点,讲清疑点、难点,针对性精读精讲,即“全面撒网,重点培养”,即对于一些基本概念、基本理论等较为简单的内容,要引导学生自学,并针对学生自学过程中遇到普遍性问题,总体讲解,个别辅导,既节省教学时间,又保证了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执行。对于教学大纲中的重点、疑点、难点内容,包括基本理论与重点法律法规,属于学生必须掌握的核心理论和必备技能,教师重在精讲,学生重在精读,教师必须讲清讲透,并且要理论联系实际,进行举一反三和触类旁通训练,使得学生真正掌握相关内容。

(五)教学过程与评价:规范教学过程,完善评价体系

教学是一个系统过程,教学过程和评价体系应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导向,建立基于能力培养的教学过程和评价体系。教师方面从教学大纲的完善、教学计划的确定、课堂教学的设计及课后作业的布置,教师必须结合学生实际,因材施教,采用阶段任务式教学实施教学计划;学生方面从课前的预习、课堂教学的配合,课后作业的完成、实践能力的训练,要培养学会学习的能力,采用综合测评式考核确保学习效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教学评价标准和体系,改革过去评价简单重结果、重成绩,重理论的情况,而要制定切实可行科学的评价标准,把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全过程纳入评价体系,教师重在考核其教学态度、教学规范、教学氛围及教学效果;学生方面重在学习态度、自学过程、独立思考能力等方面。通过规范教学过程和完善评价体系,实现教学改革最终目标。

(六)实践教学环节:加强训练,注重综合技能

一方面,增加经济法课程课时,特别是优化教学大纲和计划,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在目标、内容和课时等方面的要求。从现在40教学课时至少增加到48学时,其中8学时作为实践教学课时,确保实践教学得以落实。另一方面,建设模拟法庭等专业实验室并建立相对稳定的经济法教学实践基地。从硬件和软件两方面优化经济法课程实践教学环境。对于教师提供到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机构进一步提高的条件和机会,对于学生,通过校内自主式、探究式、互动式、仿真式训练及校外法律机构的实习实践机会,提高专业认识和专业能力。[2]无庸纬言,经济法课程知识和技能是当代大学生必备知识和素质,特别是经济管理类专业,其经济法教学目的不是进行法学研究,而是重在学以致用,其目的在于培养具有一定法律思维能力、法律精神和法律解决问题能力,具有较强社会适应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经济管理人才。事实上,传统经济法教学中存在的问题使得经济法教学的效果受到影响,教学的目标难以实现,必须对对传统经济法教学模式进行改革,但这是一个相当长的过程,既有相关理念问题的制约,同时,还有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设施、教师素质等因素的影响,其改革不可能一蹴而就,只有学校、教师、学生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

作者:张旭 黄少彬 赵建花 单位:江苏理工学院 江苏理工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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