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建构原则
为了保证评价体系客观、公正地发挥导向和考评功能,达到实践教学的目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构建应遵循四个基本原则。
1.政治性原则。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目的就是要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内化为学生的素质,把学生培养成为具有正确政治信念的人,“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评价体系的目的、内容、功能都具有鲜明的政治导向性。”因此,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建构必须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在制定指标体系时,必须结合课程特点,注重考察实践教学对学生人生观、价值观所产生的积极影响,注重考察实践教学对学生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的积极作用。
2.系统性原则。教学评价本身就是一个体系,必须全面考察影响教学质量的各种因素、各个环节。实践活动本身的复杂性和实践教学目标的多样性也决定了实践教学评价的系统性。“实践教学作为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一种社会化的教学形态,其本身就构成了一个相对独立、具有特定教育功能的体系。”“实践教学的目标,包括思想素质目标、知识目标、能力目标。”因此,在设计实践教学评价指标项目时,必须注意系统性。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将过程评价与效果评价、定性评价与量化考核有机结合。只有这样,才能使评价结果更趋全面、客观和公正。
3.科学性原则。评价是主体对客体进行的一种价值判断。评价活动是基于客观事实基础之上的价值判断活动。科学性原则包括两个方面内容:客观性和合理性。客观性即要求所构建的评价体系必须从教学的实际情况出发,合乎教学的客观规律,反映教学的现实状况。合理性即要求评价体系要妥善处理和体现教学中各个方面的关系,如理论与实践的关系、社会发展与实践教学的关系以及实践教学与学生成长的关系等。
4.可行性原则。可行性原则是指评价体系要具有可操作性。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标体系要简单易行,各项指标的设计要便于获取,便于评价人员实施;二是指标体系要可行,各项指标信息易于获得,对反映教学效果具有实际意义。在方法上,可以将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在定性评价的基础上,将复杂的评价体系分解成若干可量化操作的指标体系。当然,指标体系的设计也要考虑学生成长的渐进性和思想水平的模糊性特点,对一些指标体系进行模糊量化处理。
二、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体系的建构
依据前文所述“建构原则”,笔者将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实践教学评价体系分为五大系统。
1.实践教学理念系统。“实践教学依然是高校人才培养中的薄弱环节,与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的要求还有差距。”之所以如此,主要是由于对实践教学的重视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没有正确把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之间的关系;二是受重理论、轻实践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认识是实践的先导,理念是行动的指南,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建立“大实践”的教学理念。首先,要改变思想认识上的错误观念。马克思主义认为,实践是人类的根本活动,也是人类理论认识的来源,即实践本质上是人类进行自我教育的基本途径。因此,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是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实践是学生自我学习、自我成长的重要途径。其次,要明确实践教学的目的,即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人的实践活动具有改造客体和优化主体的双重功能。只要能够达到改造主体、优化主体的目的,一切形式都应当采用。“一切有利于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的、有助于提高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实效性的学生参与形式都应当被运用和创造出来”,这就是“大实践”的教学理念。
2.实践教学保障系统。实践教学保障包括组织保障、基地保障和经费保障三个方面。(1)组织保障是关键。完善的教学组织是开展实践教学的关键环节。很多高校成立了以校领导为组长的思政课领导小组,下设思政课实践教学领导小组。有些高校还成立了实践教学监察委员会,做到经常性地跟踪实践教学过程。这些探索都是值得学习和推广的。(2)基地保障是前提。实践教学的开展必须有配套的实践基地。要根据教学需求,确保基地的数量与学生数相对应。实践基地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建立,要争取社会各界对实践教学的支持。(3)经费保障是基础。任何教学活动的开展都需要相应的经费保障,实践教学也不例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指出要根据教学需要,“逐步增加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经费的投入,从而保证社会实践教学活动的正常开展”。思政课的实践教学与专业课的实习相比,更具基础性、广泛性,在经费投入上,要严格按照学分和人数设立专项经费,且不能低于专业课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比重。
3.实践教学规范系统。实践教学规范系统包括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师教学规范两个方面。教学管理规范是为实现教学目标而规定的管理方式、手段和制度的总称。教学管理是否规范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要有规范化的教学计划,包括学分和学时的规定、经费的投入和工作量的计算等。二是要有规范化的实践操作规程,对各个实施环节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从而规范教学行为。三是要有制度化的教学效果反馈机制,例如召开实践教学交流会议、实践教学研讨会等。教师教学规范是对教师在整个实践教学过程中的行为做出明确的规定。教师的教学是否规范会直接影响教学活动的顺利开展和实践教学效果。教师在教学活动之前,要做好充分的教学准备,提供完整的教学文件;在教学过程中,要对教学进度和成绩记录等做出具体要求;在教学结束以后,要对教学过程进行总结,对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教师“教”的质量。
4.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质量监控系统是为了保障教学运行、保证教学质量而对教学过程进行的必要监控。主要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建立日常教学督察制度。包括检查教师的教学准备情况、监督教师落实相关教学原则等。二是创建多渠道的信息反馈机制。可以组建以教务部门为主导、以学生为主体的教学信息反馈中心,对实践教学的相关信息进行收集整理和分析处理。也可以通过召开学生座谈会、发放教学问卷等形式,收集整理相关意见和建议。
5.教学效果考评系统。效果考评是教学评价必不可少的内容。教学效果考评包括对教师和学生的考评。对教师的考评,主要看相关教学文件是否齐全,教学组织和指导是否到位,是否落实了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育人的教学原则等。对学生的考评,主要是考核学生参与实践的程度、参与实践后的收获,以及参与实践后形成的各种成果等。
三、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的建构
依据上述“五大评价系统”,结合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从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的实际出发,笔者拟定了一份高校思政课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与“五大评价系统”相对应,这套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有5项一级指标,分别是“教学理念”“教学保障”“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监控”和“教学效果考评”。5项一级指标里面,除了“教学保障”由3项二级指标组成,其他4项一级指标都分别由2项二级指标组成。整套实践教学评价指标体系由5项一级指标和11项二级指标所构成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对应的内容分别是:“教学理念”下设2项二级指标:理论联系实际和实践育人;“教学保障”下设3项二级指标:组织保障、基地保障和经费保障;“教学规范”下设2项二级指标:教学管理规范和教师教学规范;“教学质量监控”下设2项二级指标:教学常规检查和教学信息网络;“教学效果考评”下设2项二级指标:教师教的考评和学生学的考评。将每个二级指标的分值都设定为10分,11个二级指标总共有110分的总分值,这样就将指标体系转化成了可以量化的具体分值,便于实践教学的量化考核。为保证评价的客观性,在明确二级指标内容和分值的基础上,通过给每项二级指标设立两个对应的“等级标准”(A等级标准和C等级标准)来进行具体的评价。A等级标准和C等级标准是二级指标内容在评价标准上的细化和量化,且两者之间存在一定的客观差距。这两个等级标准相当于评价等级的两个“标准答案”,符合A标准的就是A等级,符合C标准的就是C等级。介于A等级标准和C等级标准之间的就是B等级,达不到C等级标准的就是D等级。因此,每项二级指标的评价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分为A,B,C,D四个等级。11项二级指标及其对应的“等级标准”参见附表。由于各个学校的性质、规模以及具体情况不一样,各个高校在每项二级指标的达标程度上难免会有差异。
为了保证整体评价的客观性和公正性,也为了便于量化操作,有必要将每项二级指标的评价标准与具体的分值对应起来。具体的对应关系是:A等级是大于等于8.5分,小于等于10分;B等级是大于等于7分,小于8.5分;C等级是大于等于6分,小于7分;D等级小于6分。这样换算以后,就可以根据每项二级指标的“等级标准”进行评价和打分,最后计算出总分,从而保证评价的客观公正性。最后,依据评价者打出的总分值,将整个实践教学评价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要求平均每项二级指标要达到A标准,即8.5分以上;良好等次要求平均每项二级指标要达到B标准,即7分以上;合格等次要求平均每项二级指标要达到C标准,即6分以上;不合格等次就是平均每项二级指标都达不到C标准。据此,就可以计算出每个等次对应的总分值:小于110分,大于等于93.5分是优秀;小于93.5分,大于等于77分是良好;小于77分,大于等于66分是合格;小于66分是不合格。
作者:戴志国 单位: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思政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