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小微企业在我国经济发展的地位日益突出,成为解决就业问题的生力军和经济增长新的着力点。但是小微企业发展却面临融资难这一突出问题的困扰。虽然近年来中央及辽宁省政府采取多种措施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发展,但由于种种原因,融资难问题在全省仍格外突出,小微企业发展过程中始终存在资金缺口,而城市商业银行大都是从城市信用社发展起来,其成立的目标之一就是发展地方经济,因此城市商业银行对地方的产业布局、小微企业的发展以及资金需求等信息的了解有着天然的优势。经过近20年的发展,城市商业银行已经在地方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并且积累了一定的客户群体,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拥有天然的地缘和信息等方面的优势。本文以城市商业银行视角,探讨研究解决辽宁省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的方法。
二、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支持小微企业融资现状分析
首先,本文选取盛京银行作为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代表,选取北京银行和南京银行作为上市的城市商业银行代表,选取民生银行作为一直以来以服务小微企业作为发展目标的城市商业银行代表。根据《2013小微金融发展报告》,由于工行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小微贷款总额和网点的总数超过其他银行,因此选取工商银行作为国有银行代表。用以分析2013年各典型银行小微企业融资水平(见表一)。可以看出,2013年末以盛京银行为代表的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在“小微贷款比上年增幅”和“小微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两个角度都达到和略超过国有银行和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的平均水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出城市商业银行小微金融的优势。但是比照小微贷款经营业绩突出的北京银行和民生银行还存在一定差距。但由于受到资本量和全部贷款总额的影响,盛京银行由于受到自身规模限制,支持小微企业贷款绝对值依然较小。其次,本文选取2014年辽宁省14家城市商业银行、全部金融机构以及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包括四大国有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分析2014年辽宁省各银行机构小微企业融资水平(见表二)。可以看出,2014年全省14家城商行与全部中资全国性大型银行在“小额贷款占全部金融机构小额贷款比重”方面相差不大,城商行小微金融的优势尚未体现出来。就14家城商行内部来看,小微贷款占全部贷款比重水平不一,从0.22到0.73不等。从城商行小微企业贷款比年初增加来看,有两家城商行出现对小微贷款绝对量下降。综合分析表一及表二,2013年和2014年小额贷款占各项贷款余额的比重均较低,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可见,辽宁省城商行在支持小微企业贷款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导致其优势显现不明显。
三、辽宁省城市商业银行开展小微企业贷款存在的主要问题
1.城商行发展定位不清,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供给动力不足。城市商业银行建立的初衷就是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然而城市商业银行在支持小微企业中优势并不明显。虽然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两个不低于”目标的约束下城市商业银行小微贷款比重略高于其他银行和全国平均水平,但城商行由于受到和地方政府千丝万缕的联系,受到地方政府政绩制约,大多数城市商业银行都选择简单规模扩张和实现所谓跨地区经营,发展方向定位不清,易囿于所谓“做大做强”的发展框架中,没有为中小企业服务的动力。在为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服务中易出现“断裂层”,这种现象导致了小微企业融资困难与城市商业银行发展缓慢同时存在。
2.小微信贷产品品种单一,同质化现象严重。目前在包括股份制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内的众多银行中只有民生银行提出了“做民营企业的银行,小微企业银行、高端客户银行”的目标,明确了自己为小微企业服务的品牌特色。而辽宁地区城市商业银行在进行小微贷款品种设计上未能充分发挥出东北地区小微企业的特点,未能开发出适合东北地区小微企业的小额信贷产品。从小额信贷产品看,产品品种种类单一,产品设计内容雷同,未能体现出本地区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特点,服务针对性不强。从支持小微企业产业来看,由于新兴产业尤其是具有高附加价值的高科技产业发展还不完善,财务制度还不健全、信誉度不高、加之可抵押物有限,导致贷款获得率并不高。从盛京银行的实际看,虽然其没有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排名,但就其全部企业贷款前十位的行业和比例来看,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和制造业位居前三位,合计占比达57.99%,可见小微企业能够获得信贷支持的仍以传统产业为主。
3.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缺乏专业的小额信贷人才。小微企业由于具有融资金额小、资金周转时间短,融资频率高的特点,一方面要求城商行加大自身流动性管理,一方面要求其配备大量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信贷人员,如前所述,大多数城商行未将小微信贷作为自身发展的重点,因此这些地方性商业银行缺乏有经验的专业信贷人才,由于缺乏与小微企业的及时沟通和培养良好的客户关系,导致城商行的小微信贷部门对小微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具体信息不了解,银企之间信息不对称,无法培养良好的客户关系。对小微企业而言,造成贷款发放缓慢,贷款发放率低。对银行而言,造成城商行承担贷款风险增大。
四、对策建议
1.明确城商行定位,发挥小微金融的特色优势。在当前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大背景下,城市商业银行想在银行业等金融机构的激烈竞争中站稳脚跟,必须做出自己的特色。尤其是城市商业银行有着成立初衷为“服务地方经济,服务中小企业”的天然优势,在未来的发展中更应该找准发力点,结合当地经济实际,发挥地方经济优势,服务实体经济。在发展战略上凭借对本地经济情况的熟悉和了解侧重服务数量众多的小微企业。只有这样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享有一席立足之地。
2.结合辽宁省实际开发出适合本地区的小额信贷产品。辽宁省位于我国东北地区,是国家的老工业基地。在企业所有制比重分配中,国有企业占比较大,民营企业比重很小,市场化程度普遍不高,行政干预较为严重,较不利于小微企业生存和发展。但在新一轮振兴东北的有利契机下,城商行要利用自身的地缘优势,适时创新小额信贷产品,在对小微企业进行全面调研的基础上,根据小微企业的不同产业,不同发展阶段,不同融资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市场发展方向等多方面提供多样的、适合的信贷产品。一是根据国内外比较通行的对小微企业实行的“关系型贷款+快速审批”模式,银行通过与借款企业长期合作或多渠道的接触积累了关于小微企业的比较完整的、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银行可以通过这些“软信息”进行贷款决策并发放贷款。二是为顺应节能减排和绿色环保的市场经济发展方向,城商行可以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发放绿色能源贷款。三是城商行在确保传统产业小微企业发展的情况下,进一步加强对新兴产业和高科技产业的贷款。总之,城商行可以利用自身的地缘优势,发展小额信贷业务。
3.培养一支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信贷人员队伍。国内外对小额信贷比较通行的是实行“关系型贷款+快速审批”模式。其特点是银行通过与借款企业长期合作或多渠道的接触而积累了关于企业的比较完整的、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银行可以通过这些“软信息”进行贷款决策并发放贷款。“关系型贷款”的信贷模式要求城商行拥有一支专业能力强、素质高、经验丰富的信贷人员队伍与小微企业长期接触和合作,并进行跟踪服务。一方面可以及时了解小微企业的新的融资需求,及时留住潜在客户,另一方面,当小微企业出现暂时困难可能不符合贷款条件时,由于长期的合作和跟踪服务可以使银行信贷员充分了解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发展前景,更加准确的判断出是否给予发放贷款,从而降低银行面临的潜在风险。城商行可以定期对信贷人员进行培训,增加其专业知识,督促其熟悉本地市场,加强与客户的沟通能力。小额信贷业务通过专业的信贷人员与客户的长期合作和沟通交流,加之自身的分析和判断,既降低小额信贷业务发生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概率,又可以减少小额贷款的审批时限。
4.建立独立核算的小额信贷部门,并建立健全小额信贷风险管理体制。小额信贷需求的特点一是小微企业数量众多、规模小且分布分散;二是部分小微企业处于发展初期,财务制度不健全,缺失融资抵押物;三是融资需求期限短、额度小,但用款急、对银行要求较高。这就要求各城市商业银行成立小微企业贷款的专业部门,为小微企业提供专业的服务。截止2013年末,盛京银行并未设立独立的小额信贷部门,仅设立信贷管理部。而作为小微企业信贷领军银行的包头银行已经设立独立核算的小额贷款部门,建议辽宁省城商行成立独立的小额信贷部门,既可以准确反映小额信贷盈亏状态,又可以发现成长性好的小微企业,发挥时间短、灵活性强、审批快的优势,从而更有效的管理小额信贷,完善小额信贷服务,实现小额信贷的专业化经营。此外,应建立健全小额信贷风险管理体制,将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纳入征信体系中,加强风险识别和控制根据小额信贷的特点,建立一套能够反映贷款人真实风险水平和发展潜力状况的评估方法。增加对小微企业贷款的售后跟踪,提高对售出贷款的实时监控能力。加强城商行的针对小微企业的风险管理能力。达到既服务小微企业,又控制自身风险的双赢局面。
作者:刘冰 朱方圆 单位:中国人民银行沈阳分行 渤海大学经法学院金融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