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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融资在机动车制造业的实用性

1机动车结构性贸易融资的需求分析

根据机动车制造行业的行业规范和交易管理,机动车出口一般分为四个阶段,即合同生效、开工、制造、交货等几个阶段。小型机动车一般一次性支付,大型机动车一般是根据机动车的制造进度分阶段支付,前两个阶段一般被称为货款预付期,占到该订单下的机动车制造总价的20%-30%,一般是合同生效时预付款项为5%,开工之后预付10%-20%,制造完成预付40%-60%,剩余款项一般有两种交付方式,即交付机动车交付和交付后延期支付的形式。机动车出口常不是一次性结清,而是分阶段进行付款,故而对于进出口双方都产生了不便之处,对双方有很大的资金压力。在大型机动车交易中,对于进口方而言,在签订合同之时预付5%的款项,已经是一笔较大的支出,因为此时未见到该机动车产生任何效益,只能是占用进口商自己的现金支出。后期连续的资金交易也都是在机动车未取得效益的基础上进行的,进口方承受的资金压力随着机动车制造阶段的发展在逐步增大,严重影响了进口方的现金流。除此之外,进口方还承担一些风险,如预付一定的款项后无法按期收到订单货物的风险,同时,出口方也承担一定的风险,出口方前期收款所占比例在30%-70%之间,虽然可以获得相应的价款用于机动车制造的原料采购、工人工资等成本支付,但是由于大型机动车耗资巨大,前期的收款也难以用来支付交易成本,也就是说,出口方前期的收款一般只能达到成本的一部分,这也就占据了出口方的一部分现金流量,长期占用了出口方的大量资金,如若出口方恶意串通或者不接受机动车,出口方将会面临无法收回前期投资的风险。根据以上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进口方和出口方在大型机动车买卖交易中都有着大量的融资需求,结构性贸易融资正好可以满足这一需求,为进出口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一套融资方法,从而促进机动车制造业的交易和经济的发展。

2机动车结构性贸易融资方案选择

我国机动车制造业的迅速发展,在全球市场上迅速上升的地位,且机动车制造业具有融资方案复杂、涉及的金额巨大等特点,本文选取机动车制造行业中的重庆摩托车制造业为典型案例,讨论如何利用结构性贸易融资为机动车制造业设计合理有效的融资方案。重庆地区的摩托车企业在国际性贸易中的市场定位不清,大多数还是处于传统的价格战水平,采用传统的贸易融资方案来化解资金的现金流问题,忽视了结构性贸易融资的运用。作者对重庆市摩托车行业的长期观察,认为重庆市摩托车行业的融资方法可以采用以下两种结构性贸易融资的方案。

2.1应收账款融资方案

重庆市摩托车制造商在发货之后,可以把应收账款和交易合同交给银行,作为融资的担保,银行根据出口商的相关手续文件证明对制造商进行融资,稍后交易完成后,进口商不再向摩托车出口商支付账款,而是转而向银行支付所购摩托车款项,从而使摩托车出口买卖交易完成。摩托车出口应收账款融资模式的具体方式有很多种,一种是对应收账款的受让,即摩托车出口商将应收账款的债权全数卖给银行并获得银行的融资,但是出口商要把债权转让的情况通知给进口商,以便对方做好相应的付款准备,至此,应收账款的风险转移到银行,即使稍后风险变成现实,银行不能再向出口商追索相关款项。另一种是应收账款的抵押,即摩托车出口商将应收账款打包抵押给银行,以获取银行对摩托车出口商融资,银行先行向融资企业支付相应的款项,此种模式下,因为应收账款的所有权并未转移,若进口商拒绝付款,融资机构还可以向融资企业追索。

2.2存货融资方案

存货融资是指摩托车出口商将现存在仓库中的摩托车作为担保向银行获得融资,此种方式下出口商的地位并未改变,其和应收账款融资的区分主要是在货物是否已经售出上,存货融资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包含了应收账款融资的内容,对于银行而言存货融资的风险要小很多,因为此时货物还未运出,仍然处于待售状态,银行可以代行检验出口商的货物,若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向出口商反馈并要求改正。存货融资比应收账款融资的适用范围要广,因为应收账款融资只能在摩托车卖出之后收款之前这个阶段,而存货融资把融资的时间提前到摩托车待售阶段,此时摩托车出口商可以先行获得一笔资金,然后再开展出口交易,通过先行收回账款,加快企业的资金流转和利用效率。存货融资在实践中具体操作方法主要有两种,一种是滞留权融资,即银行和摩托车出口商之间通过事先的约定,银行对摩托车出口商的货物享有留滞的权利,此时摩托车出口商仍然可以对摩托车进行出售,银行通常只对那些信誉较好、偿债能力较强的摩托车出口商用此种方法进行融资;另一种是信托托收,其是在滞留权的基础上改进而来的,融资企业以存货为担保获取银行的融资代开,贷款时开具“信托收据”,银行根据信托收据为摩托车出口商提供融资贷款,银行取得摩托车的所有权,摩托车出口企业代替银行管理该货物,货物可以存在该企业的仓库,也可以存在企业以外的其它银行制定的仓库,摩托车出口商拿到银行的融资之后,摩托车出口商必须经过银行的许可才能销售该货物,且将该货物的销售款转给银行,并以该款项归还银行的贷款,消费经济期刊银行收到贷款后,信托收据即失效并被注销。

作者:肖钦予 单位:重庆建设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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