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利政策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
我国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存在的另一个严重问题就是缺乏稳定性与连续性。稳定、连续的股利政策有利于促进公司运营的健康发展,提高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从而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但是目前我国大多数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在股利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上严重缺乏,股利支付能力不够,股利分配形式也变幻无常,并且与股票市场的需求严重脱节,严重阻碍了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也不利于我国证券投资市场的进一步完善。
二、股利政策性质趋向国有化
在我国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中国有化趋势进一步加强。因为在我国很多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都是由国有企业转型而来,国有股权比重较高,占有绝对优势,甚至有的企业中国家有直接控股权。虽然近年来一直提倡权力下放,但是总的来说在鼓励政策方面还是呈国有化趋势,这样不利于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进一步完善金融保险类上市
(一)完善股利分红方式
我们应该大力提倡现金分红方式,限制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股利不分配。国家应当明文规定实行现金分配的公司应具有的规模条件,一旦公司达到了规定的条件,必须无条件的实行现金分配。同时我们还应该借鉴国外的股利分配方式,进一步完善股利分配的形式,根据我国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以现金分配为主,其他形式为辅的股利分配方式。
(二)优化公司股权结构
应该进一步优化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股权结构,降低国有国权的比重。由于资本市场对公司经营的评价以股权的分散性与流动性为依据,因此有必要降低不具有流动性的国有股权比例。降低国有股比例,一是可以通过发行可转换债券来将国有股份转化为企业股份,二是可以把国有股份下放给公众,从而进一步优化公司股份结构,进一步实现资金在市场上的流通,促进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
(三)建立健全法律体系
我国的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股利政策之所以不健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我国没有建立健全的法律体系,没有通过立法的形式对上市公司股利政策进行规范。所以我们要建立健全法律体系,对不同形式的分派方式进行规范,并且进一步规定股利发放的资金来源以及未分配的利润,从而进一步保障上市公司的健康运营,促进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近年来随着经济的进一步繁荣,我国的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也在迅速发展,并且在股利分配政策方面有了一定的改善。但是我们在看到成绩的时候,也要看到存在的问题,由于我国在证券投资领域起步较晚,股利政策不完善,因此在其运营过程中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我们要积极借鉴国外先进的证券投资理念和股利政策,并且加以吸收利用,根据我国自身的特点进行创新,走出一条适合我国金融保险类上市公司的快速发展的道路,从而带动我国经济发展的新一轮的腾飞。
作者:谢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