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斯文赫定在内蒙古民俗文化见闻纪略
(一)搭建蒙古包的习俗
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历史已近千年,经过漫长的历史演变,逐渐发展成多种搭建蒙古包的传统习俗。1927年5月27日,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斯文赫定记述了蒙古族搭建蒙古包的习俗。“考察团的帐篷在草地上排成了一长溜,拉尔生坚持让我们遵照蒙古人的习惯,把帐篷的门向南开。”[1]蒙古民族一般会在蒙古包上设计和绘制一些图案,使蒙古包更加美观的同时也表达对生活的美好愿望。“……在帐篷长边一侧两个稍矮些的角上,编着寿星的图案,它代表着长寿,而在篷顶的中间,同样的图案又组成了一个有象征意味的圆圈。”[2]
(二)祭祀敖包活动
敖包在蒙古语中称“鄂博”,多用石头、沙土或树枝堆积而成。考察团行至胡济图河时遇到“鄂博”,斯文赫定记述:“首领的代表告诉他们,可以做想做的一切事情,但就是不让在土地上挖坑,因为这会伤害土地的灵气。他们还特别要求不要触动所有高起来的土坡,因为那上面都堆着鄂博。”[3]敖包在蒙古族居民生活中具有神圣地位,他们尊重敖包,认为那是神灵的象征,这不仅是对万物有灵信仰的体现,还表达出蒙古族人民对安定幸福生活的美好向往。
(三)婚嫁习俗
蒙古族具有浓厚草原民族特色的婚嫁风俗。考察团行至西利乌苏时,黄文弼记述道:“据云若育女子至长未嫁,而有孕生子,乃向蒙古包前马桩上扣头,意为与马桩配婚。……婚前男先至女家,与女同回男家,拜马桩,又拜来宾,即成婚姻。”[4]蒙古地区的婚嫁风俗是蒙古族社会生活和价值观念的一个缩影,拜马桩就鲜明显示出这一点。
(四)丧葬风俗
蒙古族的丧葬习俗既蕴含着宗教信仰的内涵,又是社会民俗的具体体现。1927年5月19日,黄文弼记录了蒙古族的丧葬风俗:“又闻此地丧礼甚薄,男子未成年者,以席卷之填于野。老人其棺木衣服,无论贫富,均不华丽。犹有蒙古之旧习也。”[5]由此可知,蒙古族“丧礼甚薄”的丧葬风俗与汉族有很大不同。对汉人来说,人生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婚”“生”“死”,而蒙古族丧葬尚俭,不论贫富,亡者的棺木服饰都不推崇华丽。这种独特的丧葬文化反映出蒙古族人们平淡自然的价值观念,对现今社会厉行节约有借鉴意义。
(五)蒙古族的服饰
蒙古袍是蒙古族的主要服饰,具有浓郁的游牧民族特色。由于地域的差异,蒙古服饰在长袍的款式、妇女的佩戴首饰等方面存有不同。黄文弼在日记中记述了乌拉特与阿拉善两地区之间妇女在穿着和装扮上的差异。“据商人云,阿拉善女人装饰与乌拉特不同。乌拉特女人发髻,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女人发下垂,以网络笼之,戴耳珠,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富者用真珊瑚,贫者以假货充之。”[6]其作为鲜明的民族符号,成为展现蒙古族风貌的一个窗口。
二、民俗文化在当今社会的生存状况
全球化背景下,我国民俗文化的发展面临着巨大挑战,尤其是少数民族地区,因其自身文化传承的脆弱性,受到经济一体化和社会生活现代化更强烈的撞击。民俗文化在当今面临着迅速变异和流失的危险。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民俗文化商业化现象
当前,文化产业作为新的消费热点,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身为民族文化重要组成部分的民俗文化被广泛商业化。一些开发商为追求短期经济利益,不顾当地原有的文化形态,急功近利,将其过分包装。如内蒙古祭祀敖包的民俗活动。在斯文赫定的记述中,敖包是蒙古族人对“万物有灵”信仰崇拜的表现,祭祀敖包的活动神圣而庄严。随着内蒙古旅游业的发展,一些敖包在商业利益的冲击下,其本质开始扭曲。旅游开发者片面追求敖包外观的宏伟,以达到赚人眼球的效果,但对其深刻的宗教信仰内涵却漠视不顾。同时,许多游客也参与到祭祀中来,游客“祭祀的时候什么也不拿、不懂,就跟着牧民绕敖包三圈,嘴里喊着:呼来、呼来”。[7]游客并不真正理解敖包祭祀背后蕴藏的神圣意义,祭祀敖包这一传统民俗文化无疑已在商业开发中变质。
(二)民俗文化的内部断裂现象
经济的快速发展推进社会生活现代化,许多民俗文化因不能满足人们现代生活的需求而逐渐被遗弃,这种内部民俗文化的传承断裂现象在少数民族地区尤为严重。在内蒙古,牧民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巨大变化。许多牧民开始定居,拥有固定住房,蒙古包的数量锐减。“现代牧民在自己承包的牧场上建造了砖瓦房,过上了定居生活,生活条件有了改善……牧民家有现代电器,多数牧户有小四轮拖拉机和辅助机,有的家庭还购置了小汽车、摩托车。”[8]传统的游牧民俗文化正在逐渐消失。斯文赫定在考察期间提及的蒙古包如今只能在一些草原旅游景点看到,作为具有观赏性的民俗旅游消费吸引点出现,其蕴含的悠久深厚的民俗寓意已经消失。
(三)民族文化的同化现象
随着全球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各民族民俗文化同化现象日益突出,现代文明正以惊人的速度弱化民族的个性符号,民俗文化多样性遭到严重破坏。民俗文化的同化现象鲜明地表现在服饰和婚嫁习俗上。随着文化交流日益增多,现在内蒙古地区的很多人已不再穿蒙古袍,不再佩戴自己的民族服饰。蒙古族的年轻人多数崇尚现代审美观念,喜欢佩戴流行饰品,对蒙古衣服的做工及穿戴方法等逐渐陌生。现今的蒙古族年轻人婚嫁时,往往采取中西结合,甚至完全西式的结婚方式,很少沿用传统当地婚俗仪式。蕴含传统蒙古族文化的“以牛马为聘礼”、举办“祭火仪式”等婚俗被弃之不用,使其失去了体验民族自我认知感和存在感的一个重要途径,这将导致民族意识的迷失。
三、民俗文化的独特价值及保护的必要性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精神资源,代表着中华各民族最具特色的东西,是一个民族存在的重要体现。它的独特价值表现在文化、社会、教育、艺术等多个领域,极具发掘和保护的必要性。
(一)历史文化价值
民俗文化是某一地区民族文明的传承形式,它记录了相应的历史,反映某一时期的历史画面。“人是民俗的动物”。[9]人民群众的社会历史生活与民俗紧密相关。从斯文赫定记载蒙古族怕破坏土地的灵气、祭祀敖包的习俗中,可以看出推崇“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对蒙古民族的深刻影响。由此体现出蒙古族的宗教信仰特征,再现蒙古民族在草原、溪流边堆垒敖包进行祭祀活动的画面,为学术的深入研究提供依据。
(二)社会调解功能
民俗文化作为一种无形的习俗惯制,对社会生活具有调节功能。民俗文化通过形成固定规范,起着稳定社会生活秩序,维系社会关系的作用。据斯文赫定记载,“1929年夏召开的麦德尔节从苏尼特右旗赶来的香客,就有2000人之多,据说从苏尼特左旗也至少来了这么多人。人们骑着马匹、骆驼,乘坐马车、汽车纷纷赶来,只是为了一个目标———朝拜班禅喇嘛并接受其祝福。”[10]蒙古族集体参加麦德尔节这种习俗,反映出蒙古族共同的信仰基础,它是民族团结的象征,是加强族内各地区之间凝聚力和向心力的纽带。
(三)现实教育价值
民俗文化蕴涵民族特有的民族精神,对社会群体特别是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具有重要意义。有学者通过斯文赫定所记述的内蒙古地区民俗文化提出了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必要性,即从民俗文化产生于民间、人们思想文化的载体、民俗文化的历史地位等角度论述其开展教育的必要性。[11]并指出开展民俗文化教育的方式,包括学校教育、广播、网络电视风方式。[12]民俗文化的教育功能独具特色。一方面它与学校教育不同,不受时间地点、教师素质水平等条件限制,无时无处不在。美国学者本尼迪克特说:“个体生活历史首先是适应由他的社区代代相传下来的模式和标准。从他出生之时起,他生于其中的风俗就在塑造他的经验和行动。[13]”另一方面,民俗文化教育大多不具有强制性,是潜移默化的,在不知不觉中影响人们的价值观念和社会心理。例如,每逢大规模祭祀敖包之后,蒙古族都会举行摔跤、赛马、射箭等娱乐活动,此民俗文化与蒙古族人粗犷豪放的游牧文明紧密相连,在无形中塑造、强化他们崇尚勇敢,尊敬武士的价值观念。
(四)艺术审美价值
“民间艺术是人类文明古拙和精美的活化石。”[14]民俗文化是民间艺术的土壤,其本身所具有的审美价值不容忽视。作为审美的民俗文化有两种形式。一是民俗物质文化,如黄文弼记录不同蒙古地区妇女的装饰物品,乌特拉妇女以“珍珠珊瑚垂额”,阿拉善妇女以“珊瑚夹银华饰之”。它们是民俗习惯的产物,以其独特的地域风格传达美的理念;二是民俗活动。在民俗的动态展示中,也展现了特殊美感。蒙古族嫁娶仪式中,在马头琴悠扬伴奏下,新郎新娘盛装华服,举起银碗向亲朋歌唱敬酒,就传达一种热烈奔放的美。民俗文化丰富了人们的日常生活,满足人们审美需求的重要作用。
四、保护民俗文化的原则
民俗文化对民族自身发展、文化多样性的保持具有独特价值。当今社会,随着现代化进程不断推进,民俗文化处于流失的边缘境地,因此,亟需研究相关保护策略,但保护民俗文化应当坚持以下四个原则。
(一)整体性原则
从哲学角度来说,整体和部分不可分割,部分在整体中存在。保护民俗文化,必须坚持整体性原则,整体性原包含两层内涵。首先,“中国民俗文化各种表现形式之间不是孤立存在的,而是相互联系,彼此影响的一个整体,它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具有整体性”。[15]保护民俗文化就必须将静态的物质文化与动态的精神活动相结合,将其作为一个整体,全面保护,不能顾此失彼。如,可在保护蒙古族传统婚俗中同时推进民族服饰的保护。其次,整体性原则还要求将某区域的民俗文化融入到整个区域的文化发展中进行保护。例如,蒙古族崇拜万物神灵,推崇摔跤、赛马等习俗充实了内蒙古地区文化中善良淳朴、勇敢坚毅的精神内涵。深入挖掘蒙古族民俗文化对整个内蒙古地区文化的价值,对保护和促进多样性的文化和谐发展有重要作用。
(二)教育性原则
教育性原则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从宏观上,要形成一套保护民俗文化的科学理论体系。例如,广泛吸收国内外先进的民俗文化保护经验,结合内蒙古地区草原辽阔、地域宽广的特点,构建起具有游牧民族特色、适合游牧民族民俗文化发展的基本理论。在理论体系指导下,使蒙古族民俗文化与现代文明协调发展。从微观上,利用民俗文化无时不在、潜移默化的特点,培养具有现代人文素养的文化主体。“文化的本质是人创造的。文化创造最重要的就是文化创造主体。”[16]加强对人民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民俗文化教育,培养他们保护民俗文化的意识,避免民俗文化的内部链条断裂,使民俗文化得以传承发展。
(三)创新性原则
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指出:“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吸收再创新能力”。创新对民族经济、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在游牧文明、农耕文明土壤中诞生的民俗文化正在现代文明的冲击下发生剧变,要使民俗文化适应时代发展的潮流,就必须遵循创新性原则。创新能使民俗文化既能保持独特的地域性,又能适应现代化潮流。例如,根据现代审美理念,将蒙古族传统的民族服饰加入现代流行元素,创造民族特色品牌,进军国内、国际市场。
(四)可持续性原则
1980年,国际自然保护同盟提出的《世界自然资源保护大纲》指出:“必须研究自然的、社会的、生态的、经济的以及利用自然资源过程中的基本关系,以确保全球的可持续发展”。可见,可持续发展是一个综合概念,它需要在生态文明、社会文明等协调作用下实现。民俗文化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部分,要获得可持续发展,必须协调经济、自然与文化三者之间的关系。例如,在保护内蒙古民俗文化过程中,要保护好草原生态,遏制因过度放牧而造成草原面积萎缩、土地沙漠化。草原生态是蒙古族民俗文化产生的土壤,保护草原生态就是保护民俗文化的生长空间和发展背景。民俗文化的发展又能带动民俗资源深入开发,促进经济增长,形成一个良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模式。
五、结语
斯文赫定在内蒙古考察期间记录的民俗文化鲜明地体现了区域民族特征。全球化背景下,民俗文化的独特个性是一个民族自我认同的重要标志,也是维系民族凝聚力、向心力的重要纽带。随着人们生活现代化进程加快、文化趋同现象加剧,县域经济论文民俗文化正遭受着前所未有的严峻考验。大量民俗文化面临内涵变质、传承中断等问题,处于流失边缘。近代社会动荡不安,缺乏安定,仅就内蒙古地区来说,土匪横行无忌,严重干扰人们的生活,[17]社会动荡不安、秩序紊乱。[18]这样的环境自然会增加内蒙古地区民俗文化保护的难度,但这也侧面说明民俗文化的保护具有必要性。
作者:李夕璨 陶继波 单位: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