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儿童在生理和心理都未成熟的情况下,往往具有很大的可塑性。如果初犯后,得不到及时的纠正和指导,这些儿童往往会自暴自弃,很容易在未来再次犯罪。事实上,造成该情况的原因既有自身因素又有社会因素。在社会原因中,社会歧视很容易给留守儿童带来更大的伤害。因为,留守儿童一旦犯罪后,往往容易被贴上所谓的“标签”,逐渐被边缘化。此外,农村留守儿童犯罪也越来越团伙化。由于在农村社会中,留守儿童缺少父母的直接照顾和关爱,往往由其其它亲人照顾或者熟人代为看管,儿童的叛逆性比较强,缺乏和亲人足够的沟通和交流,个性也比较强,尤其是辍学后往往无事可干,只能在同龄人之间互相交往,以求心灵的慰藉和排遣情绪。一旦和其交往的儿童有一些坏习惯和不良倾向,留守儿童很容易受到影响。再加上心智尚未健全,不具备完全分辨朋友的能力,同龄人之间容易形成一个小的团伙,一旦有人具有了犯罪的意识,其它儿童在鼓动和影响下很容易参与进来,出现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团伙化。
一、法律意识淡薄、缺乏相关教育和指导
法制教育缺乏,往往也是农村留守儿童犯罪案件多发的一个重要原因。在法制教育的背后,往往涉及的是文化教育。文化教育的缺乏和不足尽管不能直接影响留守儿童是否犯罪,但在很大程度上,它会影响儿童自我判断和识别的能力,从而会直接影响其行为和习惯。而且,农村由于教育的薄弱导致对留守儿童的监管教育也不足,留守儿童的辍学和逃课现象严重,甚至出现很多社会闲散人员。另一方面,农村教育过分强调书本知识和成绩,缺乏对留守儿童法制教育和宣传,比如很多留守儿童不能正确区分犯罪行为、违法行为和其它行为的关系,比如,一些儿童出于好奇、从众或者某些心理进行的一些不良行为和习惯,尽管已经触犯了法律底线,但是其并没有意识到行为本身是一种违法行为。如果能够在早期加强对留守儿童的法律教育,很多留守儿童的犯罪行为是可以避免的。
二、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成因分析
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其背后是具有多方面的深层原因的。为了让预防农村儿童犯罪更具有针对性,需要从留守儿童犯罪的特点出发,深入分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社会、家庭、学校和个人原因。
(一)社会原因分析
目前,我国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导致农村和城市教育资源的严重不平衡。由于农村经济社会的落后,大量劳动力流入城市,导致大量留守儿童缺乏父母的关爱。同时,我国目前尚无一部专门的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专门法律。原有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并没有充分考虑到农村留守儿童的特殊性,原有的法律规定过于抽象和原则化,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和方案。农村留守儿童作为未成年中的一类特殊群体,很难获得原有法律的充分保护。此外,农村教育资源的缺乏和投入不足,也直接加剧了留守儿童犯罪的恶化。现阶段下,国家和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发展重点,过度强调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上,对基础教育的重视不足,在很多农村地区,尚没有建立专项的组织机构、基金和管理人员来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的保护。
(二)家庭原因分析
家庭,这一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农村留守儿童的成长过程中,对于孩子人格的塑造、习惯和行为的培养,甚至是人生观和世界观的培养,都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但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家庭在留守儿童教育中,往往会出现父母关爱缺失、教育方式的不当和父母的不良引导和示范。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打工,多由老人照顾,在生活和学习上,留守儿童缺乏和父母进行直接的沟通和交流,久而久之,留守儿童很少和亲人进行交流,在性格上,可能会越来越内向和孤僻,很容易产生一些心理问题。此外,很多父母对孩子的教育方式不当,由于教育观念的落后,对儿童日常的教育多停留在以前落后的阶段,比如沿袭以前旧的方式,经常是重“养”轻“育”。当前主要的教育方式,比如放养型、严厉性,以及溺爱型等。事实上,这些方式对儿童的成长和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三)学校原因分析
除了家庭以外,学校是孩子另一个家。事实上,学校部门作为一所专门的学习机构。在特定的环境、条件和不同阶段下,都给留守儿童提供了一个专业的教育学习资源。对于孩子而言,学校在留守儿童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中扮演了一个极其重要的角色。对于留守儿童而言,一个好的学习环境能够有效的弥补社会和家庭教育的不足之处,可以及时有效的将那些影响孩子成长的不利因素消除或者减弱。尤其是在小学和初中教育中,留守儿童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在日常生活中和其交往时间最长的就是老师和学校,农村教师的整体素质也是参差不齐,农村留守儿童由于平时缺乏老师的关心、爱护和照顾,而有的老师更是对学习成绩差的儿童区别对待,致使这些学生往往会自暴自弃,甚至有的学生逃学、缀学,这些都不利于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
(四)留守儿童自身原因分析
由于年龄原因,农村留守儿童基本处于身体和心理的发育成长阶段。在青春期过渡过程中,留守儿童的性格变化大、可塑性强、自我约束和控制能力也很薄弱,容易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由于父母外出务工,留守儿童缺少直接的交流和倾诉对象,一旦这些孩子在成长中面临的生活和学习问题,没有及时的排遣出来,孩子往往会形成比较自我封闭的性格,心理上容易产生一些重大的不良变化。因此,在以后的生活和学习中,可能由于情绪和心情的失控,往往会引发犯罪行为。此外,留守儿童的心理和生理发展经常会出现不同步的情况,比如生理成熟了而心理却没成熟,这种矛盾有时也会引发留守儿童的困扰,这种情况下,一些留守儿童如果缺乏自我调节,也会对自己的成长和心理健康产生一些不利的影响。
三、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对策分析
可见,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其背后是有着多方面的复杂原因的。它不仅涉及到儿童自身原因,还涉及到社会经济原因及其家庭环境。因此,科学合理地对儿童犯罪成因进行分析,通过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有利于减少儿童犯罪和促进儿童健康成长。
(一)社会预防
在社会经济方面,造成农村留守儿童犯罪问题的主要原因,就在于城乡二元体制的存在,再加上户籍制度的阻碍,农村和城市的经济差距日益明显。为了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的犯罪,国家需要在经济体制上,尽快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和户籍制度的不利影响,对现有的社会经济制度进行有效的改革和创新,从经济社会层面减少对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不利影响。在具体做法上,国家可以不断的加大资金投入,有效的带动农村和其周边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如此,就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村留守儿童父母外出务工的难题。事实上,农村留守儿童犯罪出现的另一个原因,往往就是孩童没有人进行监管,由于父母外出务工,孩子没有家庭的监管。同时,由于现阶段农村地区基层组织的工作重心集中在经济和社会建设上,没有精力来监管农村留守儿童。因此,我国应该建立多层次的监管体系,发挥好农村社区监管的作用,进而有效降低留守儿童犯罪率。
(二)家庭和学校预防
作为孩子的启蒙老师,父母应该积极的增强责任感。父母在平时的时候,除了要关心儿童的日常生活外,还要对他们的学习、身心等各方面进行充分的了解,当孩童在遇到困惑的时候,应该及时有效的给予正确的引导和帮助,以解开他们的疑惑和不解。同时,父母自身应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身示范,培育孩子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其实,这些都是有效预防农村留守儿童犯罪的重要途径。此外,父母应该采用正确的教育方式,据弃一些错误的传统观念,树立现代的教育观念和方法,尽到为人父母的责任和义务。对于学校而言,国家要不断的提高农村教师整体素质。一方面,农村教师要加强与农村留守儿童父母或监护人沟通联系,同时尽到教师的责任,潜移默化的去关心每一个受教育者,对农村留守儿童的教学中问题,要学会及早发现和及时解决,使其感受到老师的温暖,拥有一个积极向上的生活和学习心态,进而培养一些良好的习惯和行为。
(三)农村留守儿童个人预防
在防治农村留守儿童犯罪这一环节上,不仅要从外界因素入手,更要从农村留守儿童自身因素进行防治。由于留守儿童大多处于青春期阶段,此时世界观和人生观形成中需要自己树立正确的观念。因此,留守儿童自身的个人预防极其重要。事实上,大部分农村留守儿童群体存在着这样一个认识:父母外出务工就是不爱自己、抛弃自己的行为,这样错误的认识容易区域经济论文让农村留守儿童对于父母产生偏见,从而怨恨父母。所以,农村留守儿童需要转变思想观念,正确看待现实,及时的发现自己的问题,解决自己的问题,从而最大限度的减少自身的违法犯罪行为。
作者:林静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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