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是当今社会使用频率最高的词语之一。然而,什么是技术?学术界却是众说纷纭,其中,许多学者认为“技术是劳动手段、生产工具和一切用以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实物”,或者“技术是物质手段与方法的总和”。前苏联的一些学者,还将这些观点加在马克思头上。如前苏联的A.A库津在《马克思与技术问题》一文中说:“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马克思认为技术实质上是人类在生产劳动中所掌握的各种活动手段。”这些说法,在国内时有所见、所闻。最近,在讨论哲学中的“技术转向”问题时有学者还定义技术哲学是“研究造物过程的哲学”,“是研究关于人的造物和用物、生产和生产的哲学问题的哲学分支”。由此看来,技术范畴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重要问题。弄清技术概念,特别是对于深刻理解马克思主义的技术范畴、技术观,对于深入讨论哲学研究中的“技术转向”与技术研究中的“哲学转向”问题,对于正确理解“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思想和贯彻执行“加强技术创新,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针,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人们的观念、观点和概念,一句话,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
列宁也指出:“人的概念并不是不动的,而是永恒运动的,相互转化的,往返流动的;否则,它们就不能反映活生生的生活。对概念的分析、研究,运用概念的艺术(恩格斯),始终要求研究概念的运行、它们的联系、它们的相互转化。”就是说,观点和概念是一个历史的范畴。同样,技术概念也是一个历史范畴。现代技术已经渗透到人类社会的生产、生活等各个领域,凡是人类的活动都伴有技术。于是,我们将技术分为自然技术、社会技术、思维技术和人本技术。正如吴国盛教授指出的,“技术就是现代性的象征和标志”,“一切问题都是技术问题,而一切技术问题都不是(狭义的)‘技术’问题。”
在这里,我们只讨论狭义的“技术”即自然技术概念的演变过程。
1.自然技术是一个历史范畴。
观点和概念是一个历史范畴,就得用历史的方法(按着客体的时间顺序,按着历史表明的具体形态,阐明客体发展的各个不同阶段)来考察。我们认为:自然技术概念的演变,大致上经历了三个阶段:
古代的自然技术概念—“技巧、技能”说。
技术的历史同人类一样,源远流长。人类社会是从采集狩猎时期开始的。整个农业文明时代,都是简单(初级)的物质生产、生活方式,即以采掘、直接利用或简单加工和消费原始资源的活动方式为主的时代。生产的初始产品保持了其直接的自然属性。于是,在手工劳动中,主要依赖于如何获取和简单加工自然物质的技巧、经验和技能,并不断地充实而承传给后代。正如恩格斯指出的,人猿揖别之后的漫长岁月中,“具有决定意义的一步完成了:手变得自由了,能够不断地获得新的技巧,而这样获得的较大的灵活性便遗传下来,一代一代地增加着……这些遗传下来的灵巧性以愈来愈新的方式运用于新的愈来愈复杂的动作,人的手才达到这样高度的完善。”马克思也认为,古代自然技术是人们劳动的“经验”、“手艺”、“技巧”、“技能”和“秘诀”。还说:在大工业“以前的生产阶段上,范围有限的知识和经验是同劳动本身直接联系在一起的,……因而整个说来从未超出制作方法的积累和范围,这种积累是一代代加以充实的,并且是很缓慢地、一点一点地扩大的。(凭经验掌握每一种手艺的秘密。)手和脑还没有相互分离。”于是,贝尔纳在《历史上的科学》一书中把技术的起源表述为由个人所获得而由社会保持下来的操作方法、技巧。
近代的自然技术概念——“物质手段”说或“劳动资料”说。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通过否定(或扬弃)而实现的。随着技术和生产力的不断发展,人类社会迈入了工业社会。工业社会是以开发、加工、利用自然资源(特别是能源)为主的复杂(高级)的物质性活动方式,这是对农业文明的技术范畴、技术基础的根本变革。正如列宁指出的,“从手工场向工厂过渡,标志着技术的根本变革。这一变革推翻了几百年积累起来的工匠手艺。”这样,“用机器生产机器”的机器大工业第一次把巨大的自然力和科学技术“并入生产过程”,即机器生产的整个过程不是屈从于劳动者的直接技巧,而是科学技术在生产上的应用。于是,机器就成为科学技术物化的综合体。正是这种机器的特征、机器生产的功能和原则,引起了技术观念的变化。然而,受机械自然观影响的人们,只看到了机器“代替劳动者而自己具有技巧和力量”、“直接的劳动则被贬低为这个过程里面一个单纯的环节”这个表面现象,而没有追究其现象的本质——“从直接劳动转移到机器、转移到死的生产力上面的技术”(马克思语)。因此,“物质手段”说或“劳动资料”说是机器时代的产物,也是机械唯物主义自然观的由来和反映。
现代的自然技术概念——实践性的知识体系。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技术从古代的主观形态转化为近代的客观形态,这是历史前进的必然。然而,当今世界已经进入了信息业社会及其知识经济时代。信息业文明是以信息活动为主导的综合活动方式,信息、知识不仅成为物质性活动方式得以进行的决定性因素,而且信息业将会成为社会的主导产业(犹如工业社会的制造业一样)。显然,信息活动的内容主要不是从事物质性活动即经济活动,而是以发现、发明、创新一体化为基本特征的知识创新活动,即“知识和信息的生产、分配、使用(消费)”的动态过程,按照OECD的定义,这就是“知识经济”。于是,信息活动方式就从工业社会后期的服务于物质性活动的附属地位转变为信息业社会的主导和支配地位。因此,信息业文明时代的客观现实,要求我们彻底改变“技术即劳动资料”这个传统的落后的观念。于是,我们提出“技术是利用、控制和改造自然、社会或思维的方式方法体系,即关于怎么‘做’的知识体系或实践性的知识体系”。
其实,“技术的本质特征就是知识性,属于精神范畴,不是什么物质实体。”首先,现实存在的技术,如同其他事物一样,都是现象与本质的对立统一。工具、机器或其他设备只是技术的一种物化形态,是形于外的现象,而藏于内的本质—技术原理,制造、使用和维修的方式方法,则看不见,摸不着,只有靠理论思维才能把握。因此,科学技术研究的任务就在于“把可以看见的,仅仅是表面的运动归结为内部的现实的运动”。其次,现实的技术是知识内容与外在形式的统一。同一种内容的技术在不同的条件下表现出不同的形式、形态或不同的物质载体(人、物、电磁波等),同一种形式的技术会在不同条件下体现为不同的内容。因此,不能因为技术具有实物性的表现形式,就认为“技术是各种不同形态的物质”,甚至把技术与机器设备完全等同起来。同样,也不能因为技术具有观念性和实物性的两重表现形式,就把技术定义为“观念形态和物质手段的总和”。第三,技术,按照K·波普尔的“三个世界”理论,既不是世界1—“物理世界的实体”或客观物质世界,也不是世界2—“精神状态世界”或主观精神世界,而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一类产物、“世界3”—“思想内容的世界”或客观精神世界,即技术的内容是精神的,其载体或外壳是物质的(因为科学技术同属于世界3,我们将科学定义为“理论性的知识体系”,就揭示了现代科学与技术之间的关系)。第四,将技术等同于物质手段,就抹煞了技术成果与物质生产产品之间的本质区别。这样,它既否定了技术本身,也取消了技术成果的物化过程,既否定了科技人员的脑力劳动成果,又贬低了技术在现代生产力构成和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岂不是把物质手段、劳动资料视为“第一生产力”了吗?!第五,持“技术即劳动资料”论者中的某些学者又提出“马克思主义技术决定论”主张,那么,马克思主义的技术观就不成了“劳动资料决定论”、“武器决定论”了吗?!显然,技术不能等同于物质手段或劳动资料。第六,把技术等同于它的运用甚至是它的物质产品,或者视为“物质手段与方法的总和”,并将其作为技术哲学的研究对象,就会忽视技术及其发展过程所蕴含的丰富的哲学问题研究。于是,技术哲学就变成了设备哲学或人造物哲学。正如M.邦格指出的:“技术哲学把它的研究重点放在探讨技术本身所蕴含的哲学问题以及技术过程所提出的哲学思想上”,“显然不是从技术的产物——汽车、药品、被治愈的病人或技术战争的牺牲者当中去探索”。“由于有些人把技术与它的运用甚至与它的物质产品等同起来,技术的概念方面就被轻视甚至被抹煞。(奇怪的是,不仅唯心主义哲学家而且实用主义者都忽视技术概念的丰富性,因此,不能指望他们对技术本身所蕴含的科学作出正确的阐明。)”因此,技术与其物质载体是有联系的,但绝非同一,犹如科学知识与其物质载体——纸张的关系一样。如果是同一的话,科学不就成了研究纸张或其他物质载体的学问了吗?
所以,“技术即劳动资料”的观念,在理论上是站不住脚的,在实践上是十分有害的。
2.“实践性的知识体系”:自然技术概念上的否定之否定。
马克思指出:“一切发展,不管其内容如何,都可以看做一系列不同的发展阶段,它们以一个否定另一个的方式彼此联系着。”自然技术概念、观念上的“技巧”说—“劳动资料”说—“实践性知识体系”说就表现为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的发展形式。初始形式的“技巧”说和对它的否定(“劳动资料”说)构成—对对立面,它们都包含着抽象的片面性,只有克服了这种片面性才能有进一步的发展,即对这两种片面性的对立形式的综合。
“技巧”、“劳动资料”和“实践性知识”是技术的三种不同的存在形式或形态,即主观形式、客观形式和主客化形式(属于K·波普尔的“世界3”)。这三种形式,在一定的条件下,可以认为是并存的。但是,从本质或生成上说,劳动资料与其他两种形式之间又存在着因果关系。正如马克思说的,机器、机车等等劳动资料,“都是物化的智力”;从载体来说,劳动资料只是自然技术的物质载体中的一种(样品、机样、模型、纸张等等也是技术的物质载体),而古代的技巧、技能的载体是人(主要是工匠),现代技术的载体主要是现实的人,其中人的知识和一些技巧、技能既可以通过文字、语言、通讯网络等进行传播和扩散,又可以转移到机器、软盘等物质手段上;从作用和地位来说,“随着大工业的继续发展,创造现实的财富……决定于一般的科学水平和技术进步或科学在生产上的应用。”因此,“只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第一次使自然科学为直接的生产过程服务”,“才第一次把物质生产过程变成了科学在生产中的应用——变成运用于实践的科学”。
普列汉诺夫指出:“任何现象,发展到底,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但是因为新的,与第一个现象对立的现象,反过来,同样也转化为自己的对立物,所以,发展的第三个阶段与第一个阶段有形式上的类同。”“实践性知识体系”说所肯定的是曾经被否定过的初始形式的东西,又维持和保存了第二阶段的全部积极内容,并在更高的基础上实现了综合。因此,技术概念上的演变如其他事物一样,也表现为前进性与回复性的统一——既不是直线,也不是循环,而是螺旋式的上升与波浪式的前进运动。
总之,自然技术概念的发展所表现的是从一种质(或质态)向另一种质(或质态)的变化。这种由旧到新的变化是一个消灭和生成的过程,即新陈代谢的过程。当今社会,人类正在迈向信息业社会和知识经济时代,还坚持“技术即劳动资料”或“各种活动手段的总和”说,显然是落后于时代之举。
二、马克思的技术范畴
马克思于1873年指出:“工艺学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方式,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从而揭示出社会关系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这里的“工艺学”,按照德语、英语和法语的词义,特别是其上下文的意思,学界都视为“技术”)按照马克思的意思,技术是指人对世界(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活动方式”。这种“活动方式”,首先表现在“人对自然”的关系和“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中,从而表现在“社会关系”方面,“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起源”及其产生的过程中。于是就把技术视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思维之间的中介和桥梁,即人类改造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活动方式方法。
关于技术是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的思想,马克思还有一系列的论述。如他指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因素。凡是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这里讲的“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除了工艺流程(自然技术)之外,显然还包括组织管理在内的社会技术。马克思在谈到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分标志时还指出:“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或“从工艺上比较各个不同的生产时代”。马克思强调技术是人对世界的“活动方式”,是“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是“怎样生产”或生产“工艺”,而说什么“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或“各种劳动手段的总和”,显然是一种误解或歪曲。
马克思明确指出:技术属于知识范畴,“固定资本的发展表明:一般的社会知识、学问,已经在多么大的程度上变成了直接的生产力,从而社会生活过程的条件本身已经是多么大的程度上受到一般知识的控制并根据此种知识而进行改造,不但在知识的形态上,而且作为社会实践的直接器官,作为实际生活过程的直接器官被生产出来。”这就明确地指出了社会生产力中既有“知识形态”,又有实物形态的物质手段,而且后者是由前者转变的“直接的生产力”。还指出:“直接的生产过程……就是知识的运用。”因此,在工厂里劳动的工人可以“获得某些操作方法的知识”。马克思还强调指出:技术知识是“精神生产领域”的产品。他说:“一个生产部门,例如铁、煤、机器的生产或建筑业等的劳动生产力的发展——这种发展部分地又可以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特别是和自然科学及其应用方面的进步联系在一起。”恩格斯也将技术发明作为“生产要素”中的一种“精神要素”,即除劳动和资本之外的“第三要素”。显然,作为“精神要素”和“精神生产”产品的技术,不是指工具、机器等物质设备。
有人说什么“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或“是各种活动手段的总和”,其实,在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著中,不但没有类似的提法,而且他们对工具、机器、技术手段、技术装备、劳动资料等概念,分别给出了明确的不同于技术的定义。马克思多次指出:“机械就是由许多简单工具的结合而成的物”,“机器和发达的机器体系”是“大工业特有的劳动资料。”“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机器、机车、铁路、电报、自动纺棉机等都是人类工业的产物,都是物化的智力。”还说:“利用机器的方法和机器本身完全是两回事。”因为“机器是劳动工具的组合,但决不是工人本身的各种操作方法的组合。”这就非常明确地提示了机器等劳动资料与技术的本质区别。显然,所谓“技术即劳动资料”或“各种劳动手段的总和”的观念是强加给马克思的。
三、马克思的技术范畴是我们开展技术哲学研究的指南
国内外的一些学者,囿于“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的偏见,硬说“马克思强调经济时代是以劳动资料(技术)来划分的。”(库津语)我们认为这是对马克思思想的曲解。马克思指出:“各个经济时代的区别……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显然,这里所强调的是生产技术。他在“怎样生产”后面特意做了一个注释:“从工艺上比较各个不同的生产时代”,只在“史前时期是按照制造武器和工具的材料,划分为石器时代、青铜时代和铁器时代的。”他又指出:凡要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实行这种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使社会结构区分为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马克思讲的使生产力诸要素“结合的特殊的方式和方法”,显然不是指劳动资料,而是指生产技术。列宁也指出:“由于有各种不同的技术方法,我们看到资本主义发展的各种不同的阶段。”马克思还认为:工具、机器等劳动资料是劳动得以进行的物质条件,而本身又不能完全体现出一个经济时代的特征。“很多这样的工具,在很早以前,在工场手工业时期已经发展为机器,但并没有引起生产方式的革命。”而大工业是“必须用机器来生产机器”,“这样,大工业才建立起与自己相适应的技术,才得以自立。”
国内有些学者不仅也是这样误解的,而且还认为:“在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马克思的技术哲学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了技术决定论的思想”,甚至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技术决定论”。他们之所以这样说,其中一个原因就是把“技术即劳动资料”或“技术装备”强加在马克思头上。他们说:“因为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发展的决定性基础是经济关系,而经济关系‘是指一定社会的人们用以生产生活资料和彼此交换产品的方式说的。因此,这里面也包括生产和运输的全部技术装备。这种技术装备,照我们的观点看来,同时决定着产品的交换方式,从而在氏族社会解体后也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决定着国家、政治、法律等等’。”其实,这句话是恩格斯在《致符·博尔吉鸟斯》一封信中讲的。这里的“技术装备”,应该是指劳动资料。而引用者把技术装备等同于技术,就会得出荒谬的结论,即技术“决定着阶级的划分,决定着统治和从属的关系”。那么,谁有技术或者谁的技术多,谁就会成为统治者或统治集团(阶级)。这样,马克思主义就与西方资产阶级学者鼓吹的“技术决定论”、“技术统治论”没有任何区别了!正如恩格斯在该信末尾特别声明过的“不要过分推敲上面所说的每一个字句,而要始终注意到总的联系”那样,我们认为,对“这种技术装备”理解为“这种技术装备(劳动资料)的占有关系”才符合该信的原意和恩格斯的一贯思想。
按照马克思的意思,技术是人对世界(自然、社会和思维)的“活动方式”。这样,就把技术的本质视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思维之间的中介和桥梁,也就将技术视为由自然技术、社会技术和思维技术构成的“内在的整体”,即“一门技术”。
我们认为,社会技术是处理、协调或改造(善)人际社会关系的方式方法的集合。调整好人际社会关系的社会技术,也是生产力。马克思、恩格斯指出:“社会关系的含义是指许多个人的合作”,一定的生产方式与一定的共同活动的方式联系着,“而这种共同活动方式本身就是‘生产力’;由此可见,人们所达到的生产力的总和决定着社会状况”。又说:“受分工制约的不同个人的共同活动产生了一种社会力量,即扩大了的生产力。”“他们的力量就是生产力……而这些力量从自己方面来说只有在这些个人的交往和相互联系中才能成为真正的力量。”然而,长期以来,人们只认为自然技术才是生产力,也就只注重自然技术,而忽略了社会技术的生产力功能,在提高“生产力的总和”上下功夫不够。因此,如何处理、协调、改造或改善人际社会关系,就成为当今世界一个人、集体、乃至于国家事业成败及其大小的重要关键。
自然技术与社会技术既双向制约,又相互促进和塑造。而社会技术是自然技术产生和发挥作用的先决条件和“决定性因素”之一。马克思指出:“人们在生产中不仅仅同自然界发生关系。他们如果不以一定方式结合起来共同活动和互相交换其活动,便不能进行生产。为了进行生产,人们便发生一定的联系和关系;只有在这些社会联系和社会关系的范围内,才会有他们对自然界的关系,才会有生产。”马克思还把社会技术作为现实生产力中“决定性因素”之一。他说:“如果把不同的人的天然特性和他们的生产技能上的区别撇开不谈,那么劳动生产力主要应当取决于:(1)劳动的自然条件……;(2)劳动的社会力量的日益改进,这种改进是由以下各种因素引起的,即大规模生产,资本的集中,劳动的联合,分工,机器,生产方法的改良……以及其他各种发明……并且劳动的社会性质或协作性质也是由于这些发明而得以发展起来的。”还说:“生产力的发展,归根到底是来源于发挥着作用的劳动的社会性质,来源于社会内部分工,来源于智力劳动特别是自然科学的发展。”要实现大规模生产、资本的集中、劳动的联合、分工与协作和生产力的发展,显然只靠自然技术是绝对不行的,而且“劳动的社会力量的日益改进”是由社会技术与自然技术相互作用而“引起的”。
我们认为,思维技术是开展和改进思维活动的方式方法集合。恩格斯在《自然辩证法》中指出:科学技术“离开思维便不能前进一步”,“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也指出:劳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精神生产领域内的进步是联系在一起的。思维技术是人(类)的专利,人的任何实践活动都必然地伴随着思维技术。
总之,现实活动中的技术都是自然技术、社会技术、思维技术相互作用而形成的“内在整体”,而一些学者囿于“马克思认为技术即劳动资料”之偏见,一直把技术局限于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狭义范围。于是,将技术哲学定义为“研究关于人的造物和用物的哲学问题的哲学分支”或“自然改造论”,并据此提出“马克思主义的技术哲学”。显然,这些观点和主张,不符合马克思关于技术是人对世界(自然、社会和思维)的“能动关系”或“活动方式”的思想。
在人类思想史上,马克思第一次把实践提升为哲学的根本原则,也是第一次把实践作为技术范畴的基础。按照马克思的意思,技术揭示出人对自然的活动,人的物质生活的生产过程和社会关系活动以及由此产生的精神观念的产生过程,即实践是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思维双向作用的活动过程。在这些实践活动中,人一方面改造了外部世界,使其变成了人的活动客体;同时也改造了人,由此人才成为自身活动的主体。因此,人虽然最初来自于自然界,而人更是自己活动创造的产物。马克思指出:“个人怎样表现自己的生活,他们自己就这样。因此,他们是什么样的,这同他们的生产是一致的—既和他们生产什么一致,又和他们怎样生产一致”。而以往的技术概念,无论是“劳动资料”说,还是“各种活动手段的总和”说都忽视甚至抹煞了人及其实践。
因此,传统的技术概念是抽象的、与人分离的、纯自然的。而那种“被抽象地孤立地理解的、被固定为与人分离的自然界,对人说也是无”。同时,他们又把“实践”看成为单纯物质性的活动,于是他们的技术仅仅指“自然技术”或“物质性技术”。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的,“从前的一切唯物主义(包括费尔巴哈的唯物主义)的主要缺点是:对对象、现实、感性,只是从客体的或直观的形式去理解,而不是把它们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不是从主体方面去理解。”其实,人对世界的关系都是通过统一的实践活动而实现的。具体来说,以物质生产实践为中介实现人对自然的关系,以社会交往实践为中介实现人对社会的关系,以精神生产实践为中介实现人对思维的关系,以自身发展活动(一种特殊的实践)为中介实现自我对他人的关系。而且,在统一的“共同活动”中,它们又是互为前提,互为中介,相互制约,缺一不可。
因此,我们认为,马克思的技术范畴不仅是提高人的地位和作用,而且找到了返回现实世界,把人加以具体化的现实基础和道路;不仅是摒弃传统技术概念上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而且是确立了能够彻底否定这种传统观念的实践思维方式。坚持这两点,就会实现技术哲学理论的根本转变,也为新时代的技术哲学研究提供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基本框架。
【参考文献】
①A·A·库津,马克思与技术问题,科学史译丛,1980,1。
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70页、169页、607页、34页、39页、37页、362页、54页。
③列宁全集(第38卷),第277页。
④陈文化,关于21世纪技术哲学研究的几点思考,华南理工大学学报(社科版),2000,第12页。
⑤吴国盛,哲学中的“技术转向”,哲学研究,2000,1。
⑥恩格斯,自然辩证法,第150-151页。
⑦马克思,资本论,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第341页、374页、168页、169页、377页、38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