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布里尔小姐》的翻译
凯瑟琳•曼斯菲尔德是二十世纪最负盛名的女作家之一。她与乔伊斯和沃尔夫一同被誉为现代派文学的先驱,同时她更是开创现代短篇小说先河的风格大师。《布里尔小姐》是其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选自她1921年所出版的短篇小说集《花园茶会》。该小说讲述的是主人公布里尔小姐在一个星期日的下午,独自坐在公园的一角,听游客谈话,看周围发生的一切,以抚慰自己那颗孤寂的心。可正当她沉醉在自己的与周围世界假象的互动中时,一个少年与少年的对话却让她猛然惊醒,认识到自己年老,孤独,悲惨的人生境遇,迫使她从自己一手营造的幻想空间里安然退出,回到现实中来。曼斯菲尔德认为:“一个短篇故事应该是一块只有生活真实的璞玉,而不是芜杂的顽石;应该是通篇白璧无瑕,而不应该有丝毫虚假感情的瑕疵”。(傅似逸,2001:51)《布里尔小姐》即是这样一块精美的璞玉,它集中体现了曼斯菲尔德小说创作的艺术技巧及其语言风格所散发的魅力。本文将从词汇,句法和修辞三个层面来评析郑启吟所翻译的《布里尔小姐》。
1.1词汇层面
在词汇层面,首先值得探讨的是“JardinsPubliques”一词。该词出现于全文第一段第一句,我们不难发现这是一个法语词汇。“Jardin”意为:园子,花园(张寅德,2007:548),Pubique则意为公众的,民众的;国家的,政府的;公立的等(张寅德,2007:818)。而在译文中,译者只是将其简单的翻译为“公园”。虽然勉强译出了其字面意思,但该词在原文中重要的文体价值,在译文中却早已当然无存。短片小说《布里尔小姐》中的词汇大部分是简单而常见的。在全文1998个单词中,除了“MissBill”这一称呼外,“JardinsPubliques”是仅有的一个专有名词,而且是以法语的形式出现。它除了代表着公园这一简单的字面意思之外,还有更加重要的文体意义。《布里尔小姐》被誉为意识流小说第一篇,全文轻情节而重人物内心思想的描写,即全文几乎没有什么情节,而大部分则是布里尔小姐心理活动和思维变化的描写。这也决定了作者在文章开篇并没有专门、明确地交待故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地点,人物,而是将这些信息隐藏在了小说的许多细节之中。而“JardinsPubliques”这一法语词,则是揭示故事发生地点的重要细节。通过这一词汇,读者可以推断出小说的场景是在法国的一个公园。而从后文中,我们知道布里尔小姐的工作之一则是教小学生英语。结合这两者而言,读者可以得到小说的主题的一种解读:布里尔小姐很有可能是独自在异国的一个他乡人。而这一事实,也是造成布里尔小姐孤独,悲凉,与外界缺乏交流的原因之一。因此,作者通过布里尔小姐悲凉孤寂的生活,批判了现代生活中人际关系的冷淡,人与人之间缺乏真正的交流,以及我们对他人的忽视。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不难看出“JardinsPubliques”这一词在文中重要的文体意义,作者并非只是随意选择了一个词来表示“公园”这一字面意思,而是通过“JardinsPubliques”这一法语词汇的选择,来暗示故事的场景,以及为小说的主题作出铺垫。因此,译文中将该词简单的译为“公园”只不过是假象对等,而没有实现该词原本具有的文体价值。
1.2句法层面
总的来说,短篇小说《布里尔小姐》原文中共123句话,平均每句16个单词。其中有23个感叹句,9个疑问句以及4个反问句。全文句子的结构并不复杂,独立从句与从属子句的比例为10:1。而从属句子中大部份都是过去分词和现在分词表伴随的情况。例如:1)“Littlechildrenranamongthem,swoopingandlaughing.”2)“Andsometimesatinystaggerercamesuddenlyrockingintotheopenfromunderthetrees,stopped,stared,assuddenlysatdown‘flop’,untilitssmallhigh-steppingmotherlikeayounghen,rushedscoldingtoitsrescue.”(Mansfield,1972:186)译文中这两句的翻译为:1)“小孩子在人群中奔跑,冲过来扑过去,大声欢笑着。”2)“有时,一个蹒跚学步的小不点儿突然从树下摇摇晃晃跑到露天里来,他停下,登着两眼,又同样突然啪的坐下,直到他那娇小的母亲步子抬得高高的,像一只小母鸡似地匆匆赶过来救他,嘴里还责骂着。”(陈良延,1983:242)凭借非限定分句的使用,作者将一连串的意象以较高的密度、较快的速度聚合在句子当中,避免了意象之间遭到“and”,“but”等连词的生硬隔断,使语言达到诗歌才具有的高涵盖量。在这里,人物的一系列动态被高度地浓缩了。而每一句中包含的意象之丰富也是让读者叹为观止。这些本该零散地分布于两句,甚至更多句中的意象,被串联在一处,每一句句子都是一幅定格了的人物画。译文也较为忠实的译出了该文体特点,将连续的几个动词直接译出,而未在分句间加入过多的联接转折等。如:“……奔跑,冲过来扑过去,大声欢笑”,“……跑到露天里来,他停下,等着两眼,又同样突然啪的坐下,……”
2修辞层面
全文中最为常见的修辞方式为比喻,共11处。唯有三处使用了借代的修饰方法,第一处为:1)“Andnowanerminetoqueandagentlemaningreymetjustinfrontofher.Hewastall,still,dignified,andshewaswearingtheerminetoqueshe’dboughtwhenherhairwasyellow.”(Mansfield,1972:187)在以上这句话中,作者用“erminetoque”一词指代一个正在揽客的过气的妓女。“erminetoque”意为貂皮帽,作者在老妓女第一次出场时,不仅没有对她进行任何的介绍,反而仅用一个物件来指代她。而这一借代的基础是:“而她戴的那顶貂皮帽还是在她头发金黄时买的。而现在这一切、她的头发、脸,甚至眼睛,都和那顶褴褛的貂皮帽一样颜色了。”与其形成强烈对比的是紧接着对那个男子的描述“:agentlemeningrey”,不仅用了“gentlemen”这一褒义词,还对其衣着进行了简单的描写。因此,通过借代修辞的使用,作者表达了老妓女与男子之间社会地位的悬殊。就像她那陈旧的貂皮帽,这个妓女也已经人老珠黄了,而在在布里尔小姐的眼中,抑或是在当时社会状况下,大部分人的观点中老妓女的社会地位要明显低于那位男子,对老妓女的歧视是显而易见的。而这也反映了文章的另一主题,即老年人在社会中的弱势地位。译文对该句的处理为:“这时,一个戴貂皮帽的女人和一个穿灰衣的绅士恰好正在她面前相遇。”(陈良延,1983:243)显然,译者并没有将原文中的借代修辞保留,而是自己增添的“女人”一词,将“erminetoque”译为“一个戴貂皮帽的女人”。译者可能是出于让译文更加通顺易懂的目的而擅自添加了“女人”一词,如果将其直接译为“一个貂皮帽和一个穿灰衣的绅士恰好在她面前相遇。”可能会显得突兀难懂,但是译者这出于通顺目的的改动却大大地损害了该句本应具有的文体意义。另外两处借代出现在该段的后半部分:2)“Theerminetoquewasalone;shesmiledmorebrightlythanever.”3)“...theerminetoqueturned,raisedherhandasthoughshe’dseensomeoneelse,muchnicer,justoverthere,andpatteredaway.”(Mansfield,1972:188)译文为:2“)貂皮帽孤零零一个人了,她笑得比什么时候都欢,”3“)……貂皮帽已转过身,举起了手,仿佛她已经看到了另一个人,一个好得多的人,就在那边。”可以看出,由于已经有了前文的铺垫,对于后面两句,译者将”erminetoque”译为“貂皮帽”,保留了原文所使用的的借代修辞手法,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前文文体价值的差失。
3结束语
小说的文体特征与作品的主题和美学价值有密切的联系,因此文学文体学不仅是文学批评的重要方法,在文学翻译中也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通过对《布里尔小姐》译文词汇、句法和修辞三个方面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出译者在多处只注重了内容的翻译而没有译出原文本身所具有的文体价值,从而导致了译文与原文在审美甚至主题意义上的差异。因此在文学翻译中,译者应对原文的文体特征有了充分的把握,并在翻译的过程中具有文体意识,避免“假象对等”现象的出现,从而更完整地保留原作的主题意义和美学效果。
作者:陈妍颖 单位:南开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