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专题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12年实力经营,12年信誉保证!论文发表行业第一!就在400期刊网!

全国免费客服电话:
当前位置:首页 > 免费论文 > 经济论文 > 综合经济 >

民法的公平原则与伦理研究

摘要:作为一种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人身等关系的法律规范,民法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最为密切。公平原则是民法最基本的原则之一,也是民法的灵魂与精髓。它不仅是全球民法漫长发展历程中的亲历者,还是人类社会文明与道德的直接传承者。因此,就民法的公平原则及其伦理学进行研究很有意义。

关键词:民法;公平原则;伦理

中图分类号:D9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4379-(2016)16-0303-01

近些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不断进步和完善,依法治国的步伐持续加快,群众对于社会公平的呼声愈来愈高。就“公平”这一概念而言,不仅包括伦理层面,还涉及到法律层面,只有实现“公平”,方可保障社会的和谐发展。本文探讨了民法公平原则的内涵与表现,并就其伦理基础与意义进行了阐述。

一、民法公平原则的内涵与表现

(一)民法公平原则的定义

作为一种价值观,公平理念最早源自于古希腊思想家对于城邦制的看法。因而,公平的出现是人们为了实现利益分配科学性的最初认定,并与法律制度、道德思想等密不可分。法律似乎与公平存在着天然的联系:公平理念是法律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基本伦理依据,也顺应了法律的本质要求,即维护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关系;同时,公平无法脱离法律而存在,只有依靠法律这一保障,方可保持人与社会、与他人之间的公平关系。由此显然,民法公平原则正是公平这一理念得以规范化、法律化的根本体现。民法是关于调整平等主体间财产、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因而对于各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调整,势必需要严格依据“公平”这一原则,由此可见,公平原则是民法的精髓,是其灵魂。民法公平原则,是指在民事活动中,为平等主体提供公平的价值观念,并作为衡量其权力、义务、利益分配标准的一个基本原则。

(二)民法公平原则的表现

就公平原则而言,其可谓道德、法律规范二者的融合,因而内涵十分复杂、深刻,主要表现在如下方面:1)民事主体法律地位平等。这属于前提条件公平。就全世界各国宪法而言,都明确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条款,对于民法而言,更应坚持平等这一准则。无论是谁,在从事民事活动中,各自的法律地位都一样,都需要受到同等法律的对待,无一例外。2)对于民事活动而言,所有民事主体都具有平等的机会。也就是说,在社会中,所有人都在同一起跑线上,能够公平地竞争。3)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对等,利益保持均衡,即交换公平。在交换时,当事人间能够实现利益分配的对等性与权利互惠的均衡性。一方面,外部条件公平,另一方面,程序满足公平交换的要求,保证公平目标的实现,即无强迫、欺诈,各方在自愿、公平条件下进行。4)当两方权利、义务失衡,能够依据公平原则加以矫正,而这一过程无疑需要借助于法律的调整。

二、民法公平原则的伦理基础与意义

对于民法公平原则而言,其伦理基础体现在如下五个方面:1)它是公平满足法律的最高要求与终极目标。在民事主体双方均未开始自身权利、义务分配时,其所普遍接受的是一种普遍道德观念所要求的公平原则;2)它满足了人们对于自由、平等的追求。公平实现了所有主体所要求的公正,体现每个主体对于自由的追求;3)它满足了各主体的基本需求,这需要建立在民事双方还处在平等分配的前提条件下,若这一平等被打破,该原则也可作为一种矫正、调整的手段,使每个人的权利得以保障,并极大地促进生产力的发展;4)其信仰根基扎实。人们关注公平定义的集中体现为权利和义务的分配,价格正当原则是正当贸易来往中交易双方都需遵守的原则。因此,为了适应社会环境的复杂多变,民法的公平原则也在不停地调节。所有的法律关系都处于动态中,且应随着社会环境的变化而改变。在民法中,兼具确定性和流动性的法律制度集中体现为诚信、公平原则。公平原则对于民法而言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伦理意义。结合民法公平原则的内涵,第一层次往往是其他三个层次的前提条件和基础,因而才能得到最终结果的公平。对于公平而言,其实现依据往往具有绝对性,但这对于现实生活而言似乎不易实现,因此,通常对待不公平情况,往往需要借助于第四个层次的“矫正”功能。根据如今的法典,随着经济社会、人伦道德观念的不断发展和变化,人们构建起了较为科学的法律机制,用以矫正不公平现象,保障人与社会、与他人的公平。从其表现情况而言,满足公平的概念,因而能够依据现实及民事主体双方的想法,找到满足法律所规范的那个平等点,继而拉近民众和法律间的距离,满足民法立法的宗旨与根本要求,增强民法的合理性、可理解性。

三、结语

民法是法治建设中体现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市场经济下,民法是反映人身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则,而公平原则是市场经济的道德要求,因此,民法应当体现上述要求。在时代背景下,公平原则上升到法律层面,成为民法的灵魂和精神。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应当坚持依法治国结合以德治国的方针,将公平原则与伦理充分展现出来,进而促进社会的正义和公平、法治的公正和公平,维护国家的安定、和谐与团结。

[参考文献]

[1]谭培文,肖祥.从底线伦理到终极关怀———社会主义和谐价值观研究[M].南宁: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

[2]储著斌.试论公民守法的道德义务[J].江汉大学学报(社科版),2011,26(03):139-140.

作者:张蓓蓓 张贝贝 蒋月婷 单位: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警官学院


    更多综合经济论文详细信息: 民法的公平原则与伦理研究
    http://www.400qikan.com/mflunwen/jjlw/zhjj/155217.html

    相关专题:网站文章代写 中国老区基金会


    上一篇:商务英语口语课程教学改革研究
    下一篇:企业管理现代化对经济效益的促进

    认准400期刊网 可信 保障 安全 快速 客户见证 退款保证


    品牌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