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打车软件的经济奖励措施对良性道德的侵染
市场经济与道德是两个不同的范畴,市场是在社会中发生的行为,应当兼顾道德原则,比如,在中国,传统商品交换原则是“童叟无欺”,讲究在市场经济中的道德准则。因此,打车软件在运营中实施的奖励措施与其道德的标准之间,实质是市场原则和道德原则之间的博弈,总体倾向是以金钱的多寡建立新的市场秩序,这有失公平、公正和责任等社会所推崇的良性道德。
(一)“花钱优先”取代“先到先得”的公平秩序原则
从道德的角度出发,可将“花钱优先”和“先到先得”看作是一种“插队伦理”和“排队伦理”的问题。在市场经济的飞速竞争中,从“公平”的角度看,是该选择用额外金钱的插队的优先权,还是保持传统道德的按序排队?我们需要用长久的可持续发展的眼光去判断哪一种更适合当今社会发展的要求。打车软件采用“花钱优先”的插队伦理,消费者在使用中,通过付“小费”的方式,一方面,实现了一种崇尚“金钱至上”的市场原则,以金钱的数额换取行为的优先权,这是一种功利主义的体现。支持这种行为的人认为市场的等价交换会惠及买卖双方,因而“可以改善我们的集体福利或社会功利”[1]。另一方面,这却是个人至上、个人主义的体现,使用者认为他们在满足个人权利的同时,并未侵犯他人的权利。但是,打车软件的使用者在个人利益得到满足并认为将社会福利最大化的同时,或许已经忽略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之间所推崇的公平、公正。“插队伦理”改变的不仅是优先使用出租车的权利,也在潜移默化的改变着人们的生活习惯。从0元到20元不等的小费,对比车费微乎其微,但微小的额外费用正是在抢夺他人的行使权利。
(二)随性“食言”取代“有约必遵”的契约原则
诚信在中西方社会的发展中都占有重要的地位。“食,言为伪也。言而不行,如食之消尽,后终不行,前言为伪,故通称为食言”[2]。自古以来,中国推崇“一诺千金”的崇高美德,始终将“诚信”看作是修业、立人以及立正之本;在西方市场经济社会中,将“契约精神”(自由、平等、守信的精神)作为社会的主流精神,并将契约守信精神作为“契约精神”的核心价值观。打车软件在市场的运行中实际是以一种随意、单向的“毁单”的不道德行为,触碰市场的道德底线,冲击由古到今约定俗成的“诚信”的标尺。打车软件便捷、高效的背后,存在着一部分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单向“食言”的不道德的情况,背离了契约者彼此之间的信任。乘客的“下单”和司机的“抢单”过程中,双方因缺少面对面缔约的信任,让使用打车软件的一部分乘客和出租车司机在“交易”的过程中出现了违背诚信原则的情况,由此引发了一些纠纷,对司机与乘客都造成了一定的负面影响。更有甚者,出租车司机与利益相关者违背市场运营的基本要求,达成“黑市”行为协议,不行驶而恶意抢单以套取非法所得。
(三)有选择性的服务取代“服务于大众”的公平原则
生存于现实世界中,我们须以理性的认识服从于现实社会中的道德约束,获得平等的自由。社会中人的自由取决于社会良性秩序的发展,打车软件的使用者与非使用者都不能随意、无限制地要求个人权利,不能在满足自身利益的同时忽视了弱势群体的权利,弱化了出租车行业“服务于大众”的宗旨。打车软件给使用者双方提供便利的同时,也为出租车司机提供了一种“有选择性的服务”,即可拒绝其收益少的订单,这使得一部分司机在使用打车软件过程中,出于利益而不能做到真正的公平。倘若未来在出租车市场普及打车软件,我们应该预先规避软件应用中出现的“有选择的服务”问题。
二、打车软件技术应用中的道德规制
正如恩格斯所说,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伴随着打车软件使用率的不断增长,打车市场中出租车司机经济效益的增加,道德约束力在市场经济的冲击下相对减弱。新的经济形势的发展需要有适合新经济形势的道德规制与其同步发展。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道德与经济发展中的管理环节、软件自身、社会等因素共同对经济发展起调节作用。在打车软件技术的应用中对道德约束的弱化,不仅是对社会良性道德的威胁,也是对市场经济良性发展的挑战。
(一)打车软件诚信平台的完善
打车软件以其便捷、即时、高效等特点而被广大民众广泛应用,但是,在使用软件过程中,双方(出租车司机和乘客)均可以凭借自己“充足的理由”而选择“毁约”。目前对“毁单”行为的惩罚是以乘客和司机双方被投诉的次数采取对其使用的打车账号进行注销的办法,然而,被注销账号的出租车司机或乘客仍然可以以其他方式重新注册打车软件账号。打车软件应完善诚信平台,使用更为严苛的惩罚手段去强制地约束、制止、终止使用者在使用中发生不道德的行为,对有严重诚信问题的双方进行必要的惩罚。如司机应使用本人身份证件和其使用的出租车绑定注册,若在诚信问题上被投诉超过限定次数,将影响司机在出租车行业的信誉度;乘客也应使用真实身份证件和其实名的银行卡注册,若诚信问题超过限定次数,将影响其在生活中与信用相关的事宜。
(二)出租车市场奖励措施的多元化
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一定的道德规范进行约束,同时也需要政府的宏观政策调整与必要的宏观管理,这样才能保障其协调发展。打车软件运行中实行的奖励政策是:乘客以“小费”叫车换取出租车使用的优先权,遵循的是金钱追逐的市场补偿原则;司机以收益的高低选择乘客,这破坏了出租车市场文明守序的传统风俗,也易引发不公平分配机制。若想让出租车市场和社会大众的出行不受打车软件“小费”等奖励政策的影响,既需要在社会上弘扬诚实守信、有序排队的传统美德,也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去维护弱势群体的利益,从弱势群体的角度出发,对出租车司机载乘非使用打车软件的乘客进行一定数额利润的补贴,以便于出租车司机可以公平对待使用打车软件的和传统的“招手拦车”的群体。对于出租车市场打车软件在使用中所出现的不良的道德问题,我们应该进行全面的反思。打车软件在使用初期推行的金钱奖励措施,只是软件商家吸引使用者和提高软件使用率的一种手段,并不能完全取代传统的打车方式,我们应理性地使用并分析在软件使用中遇到的不良道德问题。“花钱优先”中金钱至上的个人主义行为、随意“毁约”的不诚信行为、以自身利益为主的不公正行为,严重影响了出租车市场的良性运转。软件开发商应不断地完善软件技术平台,降低使用者个人隐私的暴露程度,弥补软件技术在道德上的偏差。同时,在高节奏的社会发展中,政府等相关部门也应加强对民众的道德教育与培养,逐渐提升国民素质。
作者:王思萌 文成伟 单位:大连理工大学哲学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