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的本质就是和谐哲学
“道”是老子首创的含有深刻哲理的概念,是东方心智学,是东方第一大乘智慧。老子《道德经》开宗名义指出,“道”是“可道”“可名”的,却不是“常道”“常名”。那么“道”是什么呢?老子颇为新奇的将“道”描述为婴儿或赤子。如“专气致柔,能婴儿乎”(10章),“众人熙熙,我独泊兮,其未兆,如婴儿之末孩(咳)”(20章),“为天下溪,常德不离,复归于婴儿”(28章),“百姓皆注其耳目(喜欢博闻强记),(而)圣人皆孩之”(49章),“含德之厚,比于赤子”(55章)。这里的“婴儿”喻指“无极”。“朴”,亦即原始状态、自然状态,亦指返祖归宗,这就是“道”。老子说,“道”是先于人而存在并且永远存在下去的“无”。“无”即虚无、浑沌,指宏大的空间、时间,就是具体物质之所以存在的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规律,也指宇宙的本原、自然规律、秩序、规则,还可叫它信息、场。老子说,“无,名天地之始”,即有了空间,才开始出现天地。又进一步阐述“道”的本质特征,“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25章),是说“道”浑然天成,它出现在天地之前,它无形无声,独立存在,永远不改变,循环运动,永不停止,它是天地万物生存的根本。老子新奇又神秘的用生殖器设喻来阐释这个概念“:谷神(神奇的空间即“道”)不死,是谓玄牝,玄牝之门,是谓天地根”(6章),是说“道”永远不会消失,它好像一个玄妙的母体,这一母体的生殖器官,就是产生万物的根源。
老子阐释“道”的哲学内含,除认识“无”这个内容外,还认识到与“无”相对立的“有”这个内容。“无,名天地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即有了空间,才出现天地,有了物质,才开始产生万物。如果“有”界定为具体物质,那么,“无”就是具体物质之所以存在的结构形式、时空关系、运动和变化形式,也就是说,“无”也是一种物质,是一种看不见摸不着的,能左右控制“有”这个物质的东西,是一种“自然”、“本源”物质,它必须通过“有”才能体现出来。“有”和“无”不可分,有“有”就有“无”,有“无”就有“有”,纯粹的“有”和纯粹的“无”是不存在的。它们相互对立,相互依存,虚实相合,阴阳对立,共同构成宇宙大道,和谐世界。“三十辐共一毂,当其无,有车之用。凿户牖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11章)就是这个意思。这种宇宙大道,和谐世界,老子称为“妙”,“玄”,“众玄之门”,我们可称它为道境。这一境界也就是佛祖所说的“极乐世界”,基督教宣扬的“天堂”。怎样才能达到这种道境呢?古人有“大道多岐亡羊”之说,借用到这里,是说人们在认识“道”的过程中,会出现许多概念,这些概念本是为了便利人们更好地理解“道”,向“道”靠近,但恰恰这些概念成为人们认识“道”的局限和障碍。老子说,“始制有名,名亦既有,未亦将知止。知止可以不殆”(33章),是说人类开始活动(即“始制”)会出现许多概念和名相,“名”成了人与“道”之间的障碍。既然有了“名”,那就不要太分别,太执著于自己的认识。要懂得适可而止,懂得适可而止就能避免危险。因此,我们认识“道”不能拘泥某种概念。一个心中有了是非的人,眼中就会生出是非来,产生思维定势,是无论如何也接近不了“道”的。
“道”的养生理论就是人自身的和谐哲学
老子的《道德经》虽然涵盖天地,无所不包,但它首先以人体科学为理论基础,并由养生理论扩展到治国理论。人是哲学永恒的主题,离开了自我修养的人而片面强调哲学理论,哲学就是空谈。哲学之道首先是从认识自我开始,或者说人类社会的健康之道首先是自我健康之道,这是老子《道德经》的最大特点。那么“道”提出了怎样的养生理论呢?首先要求自我追求虚己守静,无私无欲,朴素自然的精神境界。老子讲“圣人处无为之事”。这里“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自我不带任何主观偏见,始终遵循天道即客观规律,让规律发挥作用。老子认为养生不要直接治身,而首先解放心灵,解放心灵的过程就是凝聚真朴的过程,凝聚真朴的过程就是强身健体的过程。自我“无为”,才能充分发挥体内每个细胞、各个器官的内在协调作用,使真朴得以逐渐形成。老子又说“虚其心,实其腹,弱其志,强其骨,常使民无知无欲”,“虚其心”即正心,养生练功时,要平心静气,忘怀名利得失,扫除心中一切私心杂念,心虚则气聚,气聚则神凝,神凝则朴生,即返璞归真。“实其腹”,就是心平气和,身心放松,精神内守,呼吸自然真气,练到精足、神全。“弱其志”即削弱自我主观意志,一切顺其自然,这样才能充分调动发挥心灵的作用,保持阴阳平衡。如果心灵遭受人为的压抑而扭曲,气血不畅,必然造成身体各种疾病发生。
如果大脑时常处于无为忘我状态,真气凝聚,运转不息,则生命长生不息。其次,要求自我“守雌”、“处柔”、“谦下”,始终处于有利发展的地位。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只要我们认识矛盾并利用矛盾相互转化的特点,抓住那不利的一面,自然就会转化为有利的一面,“知雄守雌”、“知荣守辱”、“知白守黑”,从而达到“复归于婴儿”、“复归于无极”、“复归于朴”的状态。所谓“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先将自己置于较低的位置,才能看得更客观更长远,才能获得有理有利的地位,为日后的发展谋得收放自如的可能。人类的所有感觉器官都是外向性的,总是容易去贪婪那些外在的东西,老子的“大道”却恰恰相反,他说“缺陷、空虚、弯曲、笨拙、木讷”等尽管都是人们不喜欢的,但都是真正应该保持的东西,因为他们才是大道的象征,都代表着清净无为的大道。正如郑板桥所言:“聪明有大小之分,糊涂也有真假之分,所谓小聪明大糊涂才是真糊涂假智慧,而大聪明小糊涂才是真智慧假糊涂。”所以我们常说“大智若愚”、“大盈若冲”、“大直若屈”、“大巧若拙”、“大辩若讷”都是在“冲”、“屈”“、拙”、“讷”中掌握主动,寻找恰当机会和对付对方的策略出其不意的还击。许多年轻人总希望在最短时间刻意显出自己,有别于他人的才能,可以说“锋芒毕露”、“光芒耀眼”,而实际上真正的聪明人个个深藏不露,“塞兑闭门”、“挫锐解纷”、“和光同尘”,这样就不会受到伤害了,反而能得到别人的帮助,适当时机显露才华取得巨大成功。“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物壮则老”,事物强盛就会走向衰老,求强求壮是不符合大道规律的,自然也不符合养生之道。
因此,养生是需要选择的。选择的过程就是辩证思维的过程。比如老子的“无为不争”,不是放弃竞争,而是“不争之争”,是追求卓越的高效竞争。抱名人大腿、趋附权势、竭泽而渔、闯红灯、虚假宣传,你争我夺是争;“不怕慢,只怕站”、“慢工出细活”、注意细节、大器晚成也是争,是妄争还是不争之争,这就需要辩证思维和选择。所以,我们常常埋怨效率不高,其实不是对手太快,也不是自己太慢,而是我们经常没有遵循自然规律的正确选择。
再次,欲求有度,追求身体与灵魂的和谐统一。人生在世,七情六欲。欲望并非坏事,欲望乃人生内在源动力,人有欲望,才有理想、信念、追求,才会有科学的进步和各种物质精神的建树。但欲求无度,放纵物欲、情欲就会迷失本性。看到别人发了财,蠢蠢欲动,满脑子对钱的渴望,让人失去理智,结果不但没能如愿以偿,最后甚至赔上身家性命。即使不如此,整日生活在欲望之中,还能有什么幸福可言。老子说“圣人后其身而身先,外其身而身存”(7章),讲人养生要正确处理身体与灵魂的关系。灵魂以真气形式隐藏于体内,往往被人忽视,世人养生注重有形的身体,满足自我部分器官需求,无尽的欲望必然导致阴阳失调,内外失衡,魂不守舍,神游象外,身体各种疾病接连不断,以至未老先衰,黄泉早赴。圣人则明白只有保持身体与灵魂的平衡,才能身心健康。因此,不过分考虑身体,身体却往往获保全。“持而盈之,不如其已,揣(锤)而锐之,不可常行”(9章),道理同上,讲不要妄为,不要贪,一定要内因与外因协调,加强内在修养,蓄满正气,才能生命之树长青;借助外力使身体坚强,就像把一块钢铁锤锻得尖锐锋利了,但锋刃是不能保持长久的。以后各章讲“营魂抱一”(灵与魂的和谐统一)、“专气致柔”(吸天地之气聚至丹田)“、涤除玄览(鉴)”(扫除私心杂念)以及致虚、守静、处柔、守雌,不争、居下、处后、返璞等内容都是在强调身体与心灵的和谐统一,不要对身体“妄为”,人自身才能健康幸福长寿。世人自我“有为”、“妄为”,吃的是山珍海味,喝的是洋酒补药,结果是脂肪肝、酒精肝、痛风病甚至各种疑难杂症出现。因此,只有人的心灵安宁舒适,行为合乎自然规律,生命才能善始善终,没有寿夭,没有英年早逝,只有寿终正寝,这不正是人自身的和谐吗!
“道”的治国理论就是人与社会的和谐哲学
老子在《道德经》中反复讲“处无为之事”、“无为而治”、“为无为,则无不治”,其意思就是主张“无为而治”。“无为而治”是老子治国理论的最高境界,这里的“治”是目的,是对社会组织有条不紊的成功管理,“无为”是手段和途径,即要通过“无为”的途径达到“治”的目的。按照常人理解,“无为”怎么达到“治”呢?这就要求我们对“无为”作正确理解。老子的“无为”绝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求遵循事物的自然规律,不做违反事物自然规律的事,不妄动,不强求,不揠苗助长、画蛇添足、胡作非为。在老子看来,最完美的治国境界应该像天地生成万物一样自然,天地阴阳,四时代谢,一切都是自然而然发生的,没有一点人为强力因素。“无为而治”既然是治国的理想境界,那么怎样才能“无为”呢?即“无为”达到“治”有哪些具体要求和原则呢?对于这个问题,老子《道德经》几乎通篇都在回答。
首先要求治国者精简政令,清静少事,以不扰百姓,与民休息为原则。老子讲“治大国如烹小鲜”(66章),“小鲜”即是小鱼,烹煮小鱼的时候,绝对不能多炒多翻,否则就会煮烂、炒得不成样子。在老子看来,治大国也要象烹煮小鱼一样,绝对不能政令繁多,无事生事。今天一个政令,明天一个政令,一个政令没有贯彻到底,下一个修改的政令又出台,朝令夕改,名目繁多,就会使老百姓手足无措,就好像把老百姓放在锅子上炒,炒来炒去,炒得国家不能安定,人民不能正常生活。政事不多举行,然而效果却很理想,这就是“无为而治”的境界。要达到这个境界最基本的一条就是要遵照“道”的本性去做,要做到遵循规律,顺应自然。《道德经》讲“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25章),就是讲人类活动要依赖“地”的规律,“地”的规律要效法“天”的规律,“天”的规律要效法普遍规律,普遍规律就要效法自然法则,即自然而然、它自身的样子,因为事物本身按照它自己的规律自然而然的发生和发展,不需要任何外在力量的强制和干扰。
其次要求治国者要有“守静”、“守雌”、“谦下”的个性品质。《道德经》讲“虚其心”、“弱其志”、“使夫智者不敢为也”(3章),“多言数穷,不如守中”(5章),“至虚极,守静笃”(16章),“知其雄,守其雌,为天下溪”(28章),“天下之至柔,驰骋天下之至坚,无有入无间”(43章),“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48章)等,都是要求治国者不执著于自我,顺其自然,不要玩弄权术,投机取巧,耍小聪明,搞独裁统治,而是虚心谦下,无私忘我,还百姓自由,充分利用全体人民的智慧,建设公正、公平、正义的国家法律。总之,就是抛弃人治,实行法治,治国者“无为”,法律才会健全、神圣。以神圣的法律治国,国家必然持久、繁荣和稳定。而“有为之治”就是治国者以一人之心或少数人之心统治天下人之心,“有为”的背后是个人英雄主义,是独裁,治国的“有为”观念必然导致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而官僚主义和个人崇拜又必然导致政治经济的腐败和社会混乱。所以老子把治国者分为四等,“太上,不知有之,其次亲而誉之,其次畏之,其次侮之”(17章)。最好的治国者,人民根本没有感觉到他的存在,次一等的,人们亲近他、赞美他,再次是人们畏怕他,最差的是人们轻侮他。
当然这里的“谦下”,还有治国者身居上位,必须谦和地对待下属的意思。为了用人,必须下人,只有自觉地下人,才能更好地用人。《道德经》讲,“水善,利万物而不弃,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8章),“贵以贱为本,高以下为基”(39章),“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故能为百川王。是以欲上民,必以善下之;欲先民,必以身后之”(66章),“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成器长”(67章),这些道理都是讲治国者只有虚怀若谷,礼贤下士,下属才能觉得他的人格受到尊重,觉得你可亲可近。工作环境中人与人的和谐能激发工作热情,“谦下”符合人的自然本性之“道”,也是“无为而治”的一个要求和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