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立健全被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体系
投资企业首要需要了解投资项目具体的发展、经营情况,进而根据实际发展情况为主,建立起内部的财务管理体系和财务管理的具体实施步骤,要求被投资项目在财务具体的使用内容和事项上需要通过规定的审批步骤,并经过会计管理中的处理,进一步健全投资项目资产的管理体系,保证会计和核算工作符合规定要求,进而有效提升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具备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才能对企业的财务管理行为进行规范和控制,利用完整的财务控制制度对被投资项目的生产过程进行有效的控制和监督,保证项目能够更好更快的平稳发展。投资企业需要对被投资的项目实行不同的管理方式,因为被投资项目和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措施不相同,企业内部的财务管理工作是与企业自身的生产、经营情况相结合,并能够直接参与到具体的业务办理和操作中;但是对于被投资项目来说,投资企业所能行使的管理力度和广度在于该投资企业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中所占据的股权大小,才能决定投资企业的表决权。由于投资企业不能对被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实行直接参与和管理,那么建立健全被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体系,保证体系的规范合理性,才能够通过制度管理的阶层上对被投资项目的经营和财务管理行为进行正面的引导和控制。联合相关的法律法规,使用制度对被投资项目实行强有力的制约,才能有效保证项目在正常的运行情况下发展,从而既能保证投资公司对被投资项目实行有效的监督,还能保持被投资项目财务管理的独立性。
二、安全专职的财务负责人
为了充分保证投资企业的经济效益,投资企业应该充分利用股东占据的显著优势,进一步加强对被投资项目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从而能对被投资项目的财务状况进行充分的了解。首先是安排专职的财务负责人到被投资项目企业中参与财务监督工作,并让投资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充分行使财务管理的监督权力,并要求财务负责人按时向投资企业报告所监督到的情况,上交述职报告。通过这样的形式,能够方便投资企业更好、更全面的掌握被投资项目具体的资金使用内容和生产、经营情况;对于占据较小股份的投资企业来说,不能直接委派财务负责人参与到被投资项目的财务管理工作中,那么也可以选择非财务管理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前往被投资项目参与相关工作,从而达到掌握被投资项目生产和经营动态的作用,进而有效对项目的内部控制管理工作进行平衡,保持其平稳、快速发展。在行业发展过程中,部分专业人士认为,委派财务负责任人前往被投资项目中参与财务监督工作,妨碍了该项目财务管理中的独立性,但实质上只是片面的认识。财务负责人并非任何行为都要遵照投资企业的安排,参与到被投资项目财务监督工作事实上就是该项目企业的工作人员,需要遵照项目企业的工作安排和管理。财务负责人不仅需要按要求完成监督工作,还需要提升与投资项目企业经营层级工作人员和业务管理部门人员之间的沟通能力,保证被投资项目经济发展获得的效益,以免被投资项目和投资企业之间出现不可调和的矛盾,确保项目企业拥有财务管理的独立性。
三、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控制力度
当前企业发展过程中离不开全面预算工作,相对于投资企业来说,加强财务预算管理控制力度,才能有效对被投资项目实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全面预算工作主要是将企业的具体的生产经营状况归入到预算工作的范畴中,进而能够开展有效的监督和管理工作。被投资项目应该按时制定出年度的全面预算计划表,将董事会上制定出的经营发展目标,以具体的财务数据形式体现出来,让被投资项目了解管理阶层实行管理的意图,并具备一定的可行性。制定出详细的财务发展指标能够成为投资企业的重要的考核标准之一,实行有效的全面预算管理工作,能够加强被投资项目生产、经营状况的制约和规范。完成预期的预算管理工作后,应该进一步提升预算工作的有效控制、追踪和风险预测的能力;同时,完善与预算工作相关的纠偏管理体系;加强实行预算工作的考评、奖励和惩罚工作的管理。一旦通过董事会批准使用的预算机制,就能将其作为被投资项目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参考准则。如果生产、经营情况出现变动,就要适当对预算进行调整和规划,重新提出新的预算方案并由董事会表决审议。
四、对被投资项目的投资和融资等资金活动进行有效监督
对于投资企业来说,实行对外投资、对外融资和对外进行担保等工作都是重大的财务经营工作内容之一,但是同时也是企业管理过程中最容易出现错误的经营环节。对外投资活动能够充分体现出企业具体的经营理念和战略措施,动用的资金也较大,从而对投资企业来说具有重大的影响。因此,要求企业实行对外投资计划时,首先需要实行严格、科学和准确的审议,以免做出盲目、无具体项目的投资让企业面临危机的财务风险。为了有效保证被投资项目投资具备准确性和科学性,应该尽量避免投资规模实现盲目的扩大化生产,从而能够有效对被投资项目的负债情况实现有力的控制。对外实行投资担保的企业,如果存在负债情况,也不能够像财务的统计数据直面体现在财务报表上,由此可以看出,对外担保的行为不具备公开性。如果被投资项目为了自身利益,不具备目的开展对外担保,那么就会为企业带来极大的财务风险。董事会应该对被投资项目的在投资活动、融资活动和担保活动实行有效控制,制定出完善、严格、细致的授权制度,并要求被投资项目在使用较大数额资金时,需要向董事会上交相关的投资计划表和投资总额,并得到董事会的审批后才能使用资金。投资企业明确对投资项目开展投资活动的情况下,就需要事前对该项目具体的生产经营形式作出分析和准确的判断,通过严格缜密的计算和对比后,将投资项目所需要面临的风险进行评估,保证获取最大的利益。对被投资项目制作的财务报表进行详细的核查,并检验其真实性,以免投资利用受到威胁,在此基础上,严格控制对外担保的行为。根据以上的投资、管理和监督措施来看,是否能够对被投资项目实行有效监督的基本条件就是该投资企业所能掌控的股份,进而能够决定投资企业对被投资项目进行控制的强弱程度。被投资项目所能享受的独立性备受多方关注,包括投资企业的方面还有社会的关注,因此投资企业为能够保证获得更高的投资效益,就需要充分保证被投资项目在财务管理方面拥有足够的独立性。
作者:王文欣 单位: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