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已成为当前我国农业发展的重要战略目标。中共十八大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规模经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在保障农户生产经营主体地位的基础上,培育和发展壮大新型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充分激发农村生产要素潜能。2014年中央一号进一步强调,扶持和发展多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推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促进农业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但我国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较低,培育总成本消耗较高,培育过程亟需大量金融支持。
二、培育技术创新的金融支持困境
(一)金融机构的逐利行为导致农村金融配置扭曲
从县域经济来看,国有金融机构为了自身的营利性和风险规避,会把金融支持重点放在高利润项目和高端客户上,这种行为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有限的金融资源脱离了农村和农户,造成金融配置的扭曲。同时,随着国有金融机构的退出,农村金融只能靠农村信用社支持,由此造成农村信用社在农村形成垄断,使其缺乏竞争性,造成其治理结构不完善、结算能力较差、信贷规模较小,工作效率偏低的体制性问题,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支农效果。
(二)金融市场的信息不对称抑制金融支持功能实现
自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实施以来,农村金融机构面对的是具有金融支持需求的2亿多农户,因其服务规模大、难度高,极易产生信贷风险。因此,金融机构需花费大量时间了解农户的偿还能力和信誉程度,从而判别贷款的风险程度。但由于农村金融市场上农户数量多、贷款规模小、居住分散且没有合适的资产作抵押,因此,大多数金融部门不愿为农户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服务,这在很大程度上抑制了农村金融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支持。
(三)金融产权变异扭曲金融支持的运营与配置职能
农村信用社是农村金融支持的主要金融机构,其制度基础是合作制,但我国农村信用社的实际运营却违背了合作制产权的原则,形成产权变异现象。具体表现为:一是地方政府干预农村信用社的运营,形成外部人控制的局面;二是委托人的外部监管失效,代理人产生非理性的寻租行为;三是农村信用社风险负债管理制度导致金融支持“审慎”行为产生,降低了农村信用社的经营绩效,形成不合理的信贷配置。
(四)金融运行机制设计缺陷造成金融支持效率低下
第一,农村金融机构规避风险行为导致行为异化,出现“慎贷”、“惜贷”现象。第二,农村金融机构的代理人容易滋生投机主义行为,造成逆向选择、道德风险、内部人控制等问题的产生。第三,农村金融结构运行监管低效。一是地方政府极易与农信社利益共谋,从而使监管流于形式;二是中国人民银行的监管重点在于国有商业银行的运行上,无暇顾及对农村金融机构的监管。由此造成对农村信用社监管缺失,导致农村金融支持效率低下。
三、培育技术创新与金融需求关系理论模型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成本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培育学习成本,主要用于学习先进培育技术、管理经验;另一部分是培育运行成本,主要是培育过程中组织、实践运行所需成本。这两种成本都包含“硬件”和“软件”两方面的成本。“硬件”方面的成本主要有培育设备的购置成本、培育设施的建设成本、培育管理系统的构建成本等;“软件”方面的成本主要包括培育农业人才的培训成本和管理成本,以及各种培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和实施成本等。为了清晰地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与金融支持之间的关系,从经济学的基本模型出发,建立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过程中的成本曲线(见图1)。图1中横轴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向右代表培育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纵轴表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总成本,即培育过程中的行为学习成本和行为运行成本之和,向上代表培育总成本增加。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业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谁来种地的问题越来越严重,迫切需要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要想持续提升,必须连续投入培育学习资金,用来学习先进的培育模式和管理经验,所以培育学习成本曲线随着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增强向右上方倾斜,用曲线C1表示;同时,由于培育学习成本不断增强,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得到不断完善和优化,培育效率不断增强,所需的培育运行成本越来越少,用向下倾斜的曲线C2来表示。这样就可以构建由培育学习成本曲线C1和培育运行成本曲线C2构成的培育总成本曲线C。C1和C2相交于点Z1,此时对应的培育技术创新能力为X1,对应的总创新成本曲线C上的X1点的成本是最小的,此时总成本为Y1。从经济学角度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在X1点是最经济的,此时的金融支持力度为Y1。可见,要想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持续提升,必须一直加大培育学习成本资金的投入力度,培育运行成本随着培育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可以适度减少金融支持,金融支持总力度呈现先减少后增加的趋势。
四、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前后金融需求的变动
(一)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前金融需求分析
我国传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模式呈现出“重资源投入应用,轻培育技术创新”的特点。培育过程中一般是将有限的培育资源大部分用于培育学习和实验运行上,通过资源的大量投入和实践应用来提升综合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而不是通过技术创新来提升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在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过程中,随着资源的投入,成本大量消耗,造成培育学习成本曲线C1向上移动(见图2)。由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不强,造成培育运行成本越来越大,从而导致培育运行成本曲线C2向右移动。这样在传统培育模式况下,培育学习成本曲线C1和培育运行成本曲线C2相交于新点Z2,对应的政府培育技术创新能力为X2,对应的总培育成本为Y2。比较图1和图2可知,Y2>Y1,Z2>Z1,X2<X1,这就意味着传统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模式,即依靠“重资源投入应用,轻培育技术创新”来提升培育技术创新能力的做法需要很大的总成本,即需要更多的金融支持,并且此时的培育技术创新能力较为低下。这说明传统培育模式培育效果并不理想,在较多的金融支持下,培育技术创新能力反而得不到提升。
(二)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提升后金融需求分析
传统培育模式需要较多的金融支持,且培养技术提升并不理想,因此需要创新模式。新模式改进了传统的轻技术创新的做法,采用“重培育技术创新、兼顾资源整合应用”的模式。本文继续应用培育技术创新能力与培育总成本关系经济学模型来分析新培育模式下二者间的关系(见图3)。新的培育模式能尽可能地把有限的培育资源科学合理地分配到培育过程中,提高培育效率,在相同培育技术创新能力下消耗的成本减少,从而有利于培育技术创新升级,培育创新体系的创新能力相对较强,此时,培育学习成本曲线C1向下移动;由于新模式重视培育技术创新,对培育技术创新体系投入多,培育技术创新体系的创新功能较强,这样造成培育运行成本越来越少,从而使得体系运行成本曲线C2向左移动。新培育模式使得培育学习成本曲线C1和培育运行曲线C2相交于新点Z3,此时对应的培育技术创新能力为X3,培育总成本为Y3。比较图2和图3可知:X3>X1>X2,Y2>Y1>Y3,这就意味着新培育模式的技术创新能力增强了,同时培育总成本减少。新模式能够将培育中的人力资源、物质资源、资金资源等整合应用到培育技术创新上,以较低成本提升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是当前我国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模式选择。
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创新能力提升对策
(一)转变培育技术观念
提升农户自身素质和培育技术,转变我国当前“重资源投入应用,轻培育技术创新”的传统培育观念,大力推广“重培育技术创新,兼顾资源整合与应用”的做法,构建科学高效的培育技术创新体系,提升综合培育技术创新能力。此外,对新的培育模式加以政策化和法制化。政府要将新培育观念在培育的相关法律法规中体现出来,促使新的培育模式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促进培育技术创新体系的快速建设与高效运行。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一方面,加大政府金融支持力度。不仅加大政府在农具、良种、水利、交通等基础设施的补贴制度,而且增加其对科研机构和高校培育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管理、培训等配套设施的金融支持力度;另一方面,加大金融组织的支持力度。首先,促进农村金融市场化运作,充分发挥市场在金融配置的作用;其次,推行农业小规模贷款,促进非正规金融的支持;最后,放松金融市场准入,实现公平竞争,逐渐取消金融产品的市场准入限制。
(三)深化金融体制改革
第一,界定农村信用社合作产权,哪些是所有权,哪些是控制权,哪些是收益权,对一些产权不明的资本归为国有。第二,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等级评定制度。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制度,不仅统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资产、负债和损益情况,还要统计其融资数量、结构、类型及来源,抵押和担保情况、贷款偿还情况等融资的基础性数据。第三,健全多元化金融支持机制,充分发挥国有商业银行的支农作用。建立以农村信用社为基础,中国农业银行和中国发展银行为辅助的中国特色金融支持模式,农村金融形成集合作制、商业性和政策性一体化的体制新格局。
作者:高强 金炜博 汪艳涛 单位:青岛理工大学经贸学院 中国海洋大学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