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中旬,媒体爆出了陕西西安市枫韵幼儿园、鸿基新城幼儿园违规给园内儿童集体服用处方药“病毒灵”事件。两所幼儿园的法人代表孙某及其他四名涉案人员,为提高幼儿出勤率,增加幼儿园的收入,在明知自己没有取得法定资格的情况下,以吃药能预防幼儿感冒为由,擅自购买处方药盐酸吗啉胍片(ABOB,别名“病毒灵”)不定期地安排工作人员给院内的幼儿服用。
后经公安机关查明,自2008年11月到2013年10月,该幼儿园冒用其他医疗机构的名称,从四家医疗批发零售的企业先后分10次购进盐酸吗啉胍片54600片,给幼儿服用的时间是每年春秋两季换季时,小班的孩子每次半片或一片,将药片溶进白开水,每天一次,连服两天。大班每次一片,连服三天,把药片发给孩子用白开水服下,一般安排孩子在上午10时服药,幼儿园有时还会增加服药的次数。
随后,越来越多的“药儿园”被曝光。吉林省吉林市、湖北省宜昌市、宁夏银川市等地,也出现幼儿园给幼儿喂“病毒灵”或板蓝根的消息。
李克强总理就此作出批示,要求依法查处,严格管理,严防类似事件发生。教育部、卫生计生委也通知做好处置工作,部署立即开展幼儿园及中小学健康服务管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严肃追责。
学前教育,因为面对群体的特殊性,安全毫无疑问是“头等大事”。令人神伤的是,有关部门总是后知后觉。可曾记得,2010年,江苏泰兴某幼儿园被犯罪分子持刀大肆残杀后,有关部门开始强调幼儿园安保工作了;2011年甘肃省庆阳市正宁县,一辆大翻斗运煤货车与幼儿园学生接送面包车相撞,造成18名幼儿死亡,我们开始重视校车了。如果说突发意外难以预料,那么此次已持续近5年时间的“药儿园”事件,任何借口都无法搪塞监管的失职。
学前教育,一直是当下很多家长的心中之痛。有的为了孩子的入学资格,冒风险办假证,有的为了优质学位,通宵达旦排队……可谁能想到,百般周折入园,又糊里糊涂遭遇“病毒灵”?
让托儿所、幼儿园真正安全、规范,首先要让学前教育真正“有法可依”。随着《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等教育法律的颁布和实施,《教育法》所规定的四个独立学制阶段中只有学前教育没有立法,这就导致学前教育法律地位不明、管理和投入体制不顺、行政责任不清。应加快幼儿教育立法进程,明确学前教育的法律地位、政府责任以及保障机制,从安全、卫生、内容等方面出台“国标”,对“纳入义务教育”的呼声也不能再听而不闻。
其次,对已有的相关规定,要严格落到实处。例如2010年原卫生部发布了《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对托儿所、幼儿园的卫生保健人员及设施作出了明确规定。例如卫生室应当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卫生保健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保健员,需要取得《医师执业许可证》《护士执业许可证》。又有多少幼儿园将“三证”规定化作一纸空文?对“病毒灵”事件的彻底调查,公众期待的种种疑问才会被解开。“干一寸胜过说一尺”,“药儿园”再次敲响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