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数据显示,企业生产的20%-25%的质量不合格产品原因来自于原材料外购件的不合格,导致生产的产品整体质量不过关,即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等产品质量会极大影响企业生产的产品质量,无论何时,质量都是第一位的,没有质量,其他服务、成本、数量、交货期限都毫无意义。制作企业同样如此。笔者将结合自己所在的港口起重机制造企业的实际情况,对制造企业的供应商质量管理进行分析探讨。
一、供应商质量管理的内涵概述
供应商是为企业的生产和研发提供原材料、设备及其他资源的企业,包括生产企业和流通且又,供应商质量管理是通过整合供应商和制造厂商的资源及竞争优势,共同开拓市场,建立长久紧密合作伙伴关系,扩大市场需求和份额的管理过程。其具体内容包括:选择、评定供应商、开展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定和实施动态管理。
二、制造企业供应商质量管理的各阶段内容和管理策略
(一)选择分类、评定供应商
制造企业选择供应商需要采取一定的标准,从而获得供应商价值的升值支持,并得到竞争优势。在选择时要考虑是否与企业有较多的业务联系,是否对企业极其重要及供应商是否处于供不应求的市场地位。依据供应商是否重要作为横轴及供应商对本企业的价值增值程度作为纵轴,将供应商进行分类,如可以划分为A等、B等、C等、D等四类,其中,A等是对企业最重要且增值程度最高的;B等是对企业不太重要,但增值程度很高的;C等是对企业很重要但增值程度不太高的;D等则是不重要增值程度也不高的。以港口起重机制造为例,大功率电机、变频电机、PLC电控供应商则属于A类供应商,这类供应商数量相对较少,如果要更换供应商成本相对较高,因此应协助供应商开展生产质量管理;特种钢材、高压柜、钢丝绳、高压电缆、吊具、抓斗、制动器等有色金属及电子仪表类的供应商则属于B类供应商,这类供应商尽管数量众多,但其产品有较高增值程度,通常处于行业垄断或关键地位,并且有一定的质量技术标准,需要制造企业重要对待;C类供应商如油漆、润滑系统、常规电缆、感应限位、维修行车、电动葫芦等这类采购比重较低的产品供应商,通常某方面有技术专长,替代程度低。D类供应商如各规格型号螺栓、灯管、波纹板等单一配件的产品供应商,这类供应商数量众多,提供的产品标准化程度较高,更换供应商成本较低。针对以上各类别供应商,制作企业在选择时应该坚持少而精,考虑供应商是否有可供制造企业开发利用的核心竞争力,特别是要考虑供应商和制造企业的合作出发点是否一致,是重视质量还是重视价格等,特别要将质量优劣作为首要合作地位,即使价格很低,但质量不过关的供应商切忌合作。在初步作出选择分类后,确定最终的供应商要采取一定的定量和定性方法,对于上述的增值程度不高的C类和D类供应商可以主要采用定性方法评定,如招标法,制造企业发出招标通告,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投标,制造企业综合比较分析投标商的质量、价格、交货期限、技术、生产和合作能力等,确定最适合供应商;或者收集供应商的产品样品、以往业绩、现场观察判断等进行主观判断,确定最终供应商。对于重要性和增值程度相对较高的A类和B类供应商,评定要较多采用定量法,如常用的线性权重定量法。
(二)开展对供应商的质量控制
包括对供应商的进厂物资开展质量检验、对供应商的工序质量和过程进行监控或现场管理等。首先,要对供应商的原材料或外购件开展质量控制,要在与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时经过洽谈明确规定相关的技术要求、规范、产品图样、质量标准等内容,在此基础上开展包括质量检验、设计质量控制、工序过程质量控制等质量管理的全过程,一要对进厂材料和外协件等进行检验监督,依据最经济的质量水平验收保存质量达到要求的零件,防止不合格材料的流入,采购部门要在质量检验员等的协助下完成检验监督职责,方法上可以采取全样本检验、抽样检验或免检三种,一般对于安全质量至关重要的零件如安全限位的功能检测等如果存在缺陷会影响人身安全,因此要进行全功能试车,关键质量件或精度要求较高件或产品昂贵检验费用低的件等要进行全样本检验;抽样检验主要适用于一些产品价值不高但检验费用较高、生产批量大且产品质量较为稳定的件的检验,在运用抽样检验时,要注意根据供应商所供部件的重要程度、加工方法和单位价值等在来料上标明允许水准(AQL),方便检验人员作出检验判断,或正常、或严格或放宽等;对于一些产品质量记录良好或提供通用标准件的供应商可以实行免检,但要注意动态,一段时期后还应采用抽样或全检,如发现产品质量不合格就,就要纳入正常检查,此过程要特别注重对供应商现场的质量监督,或者派驻专员现场监督或者索取生产质量控制图等。制造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在对供应商产品质量进行检验时,可以采取一定的检验方案,如对于A、B类产品来料数量小于等于50时,进行全检,入库合格产品,退货不合格产品;C类产品可主要查看供应商产品是否有质量体系认证,企业信誉等,间隔对其进行抽样检验;对于通常为包装材料的D类产品可以通过主观判断法对其质量问题进行检验监督。
(三)对供应商的业绩进行评定和实施动态管理
经过一段时期的合作,要对供应商业绩进行综合评定,以鼓励优秀供应商、淘汰落后不合格供应商,从而提高供应商质量管理的积极性并建立积极有效的供应商关系。在业绩评价指标的选取上,可以考虑供应商的质量、交货期、价格、交付产品合格率、服务等,其中,对于质量的指标可以从供应商的产品使用寿命、投入使用质量、进货检验质量和实物质量水平等四方面进行考核,对于服务质量的指标可以从供应商的售后态度、售后能力、售后反应速度、售前沟通交流等进行综合评定,在评定方式上,可以采取层次分析法,为供应商设置不同的相应权重,也可以采取加权平均法,对供应商的质量、服务、价格等进行打分,并将历史分数进行加权平均,也可以采用比较成本法,在质量和交货服务都较好的情况下,比较成本。在业绩评价的基础上,将供应商划分不同的级别,对于A等和B等零件的供应商要求合作一段时间后,供应商业绩评定级别要达到优秀或良好,否则不能继续合作,对于业绩评定为合格供应商,要对其提出警告,督促其向优秀或良好供应商发展,而对于业绩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要选择终止或淘汰。同时,在评定过程中要注意对供应商管理的动态过程,切不可“一棒子打死”,因为优秀或良好供应商也有可能转换为质量管理不合格供应商,因此,要采取动态管理过程。
作者:褚寅斌 单位: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