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我国的司法鉴定行业发展受到法律法规不健全、机构设立不规范、鉴定人准入制度不明确及部门垄断等制约,使司法鉴定活动处于鉴定机构各自为政的无序状态。为了加强对鉴定人和鉴定机构的管理,适应司法机关和公民、组织进行诉讼的需要,保障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2005年2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下称《决定》),开放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等三大类鉴定业务,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成立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侦查机关根据侦查工作的需要设立的鉴定机构,不得面向社会接受委托从事司法鉴定业务;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部门不得设立鉴定机构。《决定》实施以来,各地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迅速发展,业务量大幅提高,司法鉴定人才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司法鉴定行业人员队伍素质看,由于历史原因,学历普遍偏较低,大部分人没有受过系统、正规的专业培训,缺乏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难以适应当前日益复杂的鉴定工作。因此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面临巨大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是重大机遇。文章研究了目前司法鉴定专业教学存在的具体问题,并结合实际提出了以就业为导向、以校企合作为依托的司法鉴定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模式和改革构想。
一、教学改革的基本目标
1、转变教育思想观念。突出职业教育理念,把以分数作为衡量教学质量的标准转变到评价学生的知识运用能力、实践能力和持续发展的能力上来,形成具有警务化特色的司法鉴定专业特色教学理念。
2、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以社会实际需求为依据,明确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确定知识、能力、素质三位一体的新型培养结构,以培养政治上合格、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敬业精神,适应司法鉴定一线工作需要的德、智、体、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司法鉴定技术技能型人才为宗旨,建立起“警学结合,院企互动”教学改革机制,构建“教学、科研、鉴定”三结合,即“产、学、研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3、改进教学方法。改变陈旧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积极应用各种现代化教学手段,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一系列动态性、开放性、师生互动的教学方法,以培养学生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质量。
4、强化实验、实训教学环节。打破司法鉴定专业以往教学相对封闭的状况,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与司法鉴定机构和相关警务部门合作,实现人才、设备、资源和成果共享。建立院内专业实验室、司法鉴定中心和院外实训基地相结合的实践教学体制。
二、教学改革的基本思路
1、建立新的职业化教育理念和新型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高等职业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培养高技能人才;我们培养出来的学生应该是市场上需要的、抢手的、有一技之长的高素质劳动者或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而不是那些基础扎实,毕业后仍需进行较长时间的培训和再教育之后才能胜任工作的人才。高等职业教育应以此为办学指导思想、教育目的和目标。司法鉴定专业更应以此为指导,科学构建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建立“教学、科研、鉴定”三结合的新型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2、优化课程结构,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突出专业特点,建立思想教育、人文科学、鉴定法律、法规、鉴定业务基础、鉴定技能和鉴定技术等六大模块的司法鉴定技术专业课程体系。在课程设置上更多地考虑其专业的实用性,突出课程内涵的专业特色。
3、树立新的教学质量观,改革教学方法、手段和考核办法。改革传统灌输式的教学方法即老师讲、学生听,被动地接受知识的局面。结合本专业实际,积极推广“案例教学法”在教学中的应用,通过案例讨论,使实践提前进入课堂。理论和实践考核相结合,改变过去以分数论英雄的单一考核模式。
4、按照“警学结合,院企互动”教学改革机制,建立院外实习基地,院内实验室和司法鉴定中心,完善“产、学、研”相结合的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突出职业教育以“必须、够用,技能培养”为原则,逐步将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办成定位准确、特色鲜明的、技能突出、行业对路的高水准特色专业。
三、教学改革主要措施
(一)确立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司法鉴定机构对司法鉴定专业人才的基本要求是纪律严明、忠诚可靠、业务熟练、服从管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鉴定程序、能吃苦耐劳、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坚忍不拔的意志,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动手能力。据此,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应以行业需求为导向,主动适应新形势下司法鉴定机构对人才的需求。培养适应司法鉴定机构一线工作需要的,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高素质技能型鉴定人才。
(二)优化课程结构,适应培养目标的要求
为了使课程设置更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司法鉴定专业的课程设置应涵盖思想教育、人文科学、鉴定法律、法规、鉴定业务基础、鉴定技能和鉴定技术等六大课程模块。在注重职业技能培养的同时,更突出学生政治、人文和法制素养的重要地位,努力培养纪律严明、业务熟练、有较强的社会适应能力,有系统而扎实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动手能力的司法鉴定专业人才。
(三)规范教学环节,保障人才培养质量
1、制定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以系统和连贯的形式,按章节、课题和条目叙述该课程主要内容、应知应会的教学指导文件。如果没有教学大纲,教师上课就可能出现随意性,各自按照自己的理解去组织教学,由于不同人对课程教学的理解不同,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内容必然产生差异,影响人才培养质量。为规范教学,必须在教学大纲上狠下功夫,组织各专业课程教师编制教学大纲,明确各专业课程教学的目的、要求和内容,以达到教学的统一规范。
2、调整教学内容,及时更新知识点,贴近检案实际:司法鉴定是运用各学科知识和技术对司法实践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检验并作出判断的活动。当前科学技术突飞猛进,必然会带来司法鉴定技术不断发展。因此,必须结合新形势下司法鉴定技术发展情况,及时调整和更新教学内容,这样教学才能贴近检案实际,确保培养具有较强的实践应用能力的司法鉴定专业人员的目标实现。
3、改进教学方法:改变过去长期使用的“灌输式”、“填鸭式”的教学方法,采用学生比较喜闻乐见、易于接受和容易激发学生学习兴趣的案例教学法、多媒体教学法、实操法、图解法、动画演示法等新式教学方法。通过典型案例分析,增加师生互动环节,重视课堂讨论、课堂分析、课堂交流等教学活动,有效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创新能力,提高教学效果。
4、加强教研活动:为了确保教学质量,各教研室应定期开展教研活动,讨论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集体备课,促使教师在教学内容把握、教学方法改进等方面进行沟通,以促进教师教学水平整体提高。坚持教师听课制度,每学期每位教师至少听取两门以上其他教师的授课过程,取长补短。对年青教师首次上课,进行课前试讲,课中观摩,保证教学质量。
(四)加强实践教学,培养学生动手能力
增加实践教学内容与时间,专业主干课程实践教学时间应保证在总教学时间的40%以上。根据教学计划总体安排,将实践教学环节分为验证实验阶段、模拟实验阶段、综合训练阶段和毕业实习阶段。使得学生的实践活动由易到难、由简单到复杂,逐步渐进,不断强化,达到培养司法鉴定专业应用型人才的目的。另外,还可从公安一线部门聘请一批具有丰富司法鉴定工作经验的专家担任实训教学兼职教师,加强对实践教学的指导。加强院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营造良好的实践训练环境。推行毕业生实习制度,聘请院外实习基地实践经验丰富的鉴定人员、专家作指导教师,给予实习指导。实习完后指导教师根据学生实习表现写出实习意见和评语,学生撰写《学生毕业实习报告》,以保证院外实习的质量。
(五)建立“警学结合,院企互动”的职业教育模式
1、走出校园,与公安、司法鉴定部门及社会司法鉴定机构建立良好的合作机制,让学生有机会走出校园,在实践中得到锻炼。分期、分批派教师到合作单位的司法鉴定部门进行实践锻炼,使教师积累实践经验,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促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高教学水平。
2、在“走出去”的同时,还应坚持“请进来”的方针。从公安、司法部门及相关院校聘请客座教授,定期邀请在司法鉴定行业有着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进行讲学,使学生能及时了解当前司法鉴定行业的发展趋势和面临的问题,即开阔学生的专业视野,又有助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
3、与案源丰富的司法鉴定机构建立共建关系,学院为鉴定机构培养输送人才,鉴定机构为学院办学提供实践基地,并为教师提供实践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平台。教师与鉴定中心人员共同合作,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及研究工作,科研成果共享,教学、科研及业务资料共享。既促进了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又拓宽了毕业生就业渠道,院企互动,互利双赢。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
师资队伍建设是专业人才培养的重要保障。提高司法鉴定专业教师教学水平可从以下途径入手:
1、定期举行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全面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鼓励专业教师参加高层次培训,力争形成本专业骨干教师群体和学术带头人。提倡年轻教师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整体教师队伍的学历层次。实行青年教师指导制度,指定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年资较高的教师指导青年教师,进行传、帮、带,让青年教师尽快熟悉业务,提高教学水平。
2、提高“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通过专业教师申报“司法鉴定人资格”,申报司法鉴定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等途径,使担任专业课教学的“双师型”教师的比例逐步提高。
3、通过教学、科研、检案三结合,提高教师的综合业务能力。教师将教学与司法鉴定实践结合,积极开展科研活动,获得较高层次的科研项目立项,从而不断提高教师的业务和学术水平。
4、引进高学历、高技术职务、有丰富实践经验的人才补充教师队伍,弥补高学历、高技术职务、“双师型”教师的不足,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业务水平。聘请经验丰富的司法实践一线同志担任兼职教师,形成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的实践教学环节的师资队伍。
不可否认,司法鉴定技术专业是近几年在司法类职业院校兴起的新的专业,在教学方法上没有太多成熟的经验可以借鉴,人才培养模式的形成仍然处于探索阶段。教学改革任务艰巨,任重而道远。但只要坚持不懈努力,不断探索,开拓创新,不断深化教学改革,就一定能探索出一条适合高职高专教育的司法鉴定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为基础司法战线和司法鉴定机构培养高素质、技能型的应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