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我国民族音乐传播现状简述
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民族音乐的对外传播成为我国与世界交流的一项重要举措。过去,民族音乐主要通过国家间的文化活动、国际音乐节、大型音乐会等形式与世界音乐文化进行交流和沟通,但是,这些传统的文化输出方式在信息技术迅猛发展的今天,已经不能完全满足世界各国对中国民族音乐进行更加深入的了解与认识的需求,有时还会对民族音乐丰富的文化内涵的准确传递造成一些阻碍。与西方音乐强劲的对外传播态势相比,中国民族音乐在海外出版物、音像制品、广播电视栏目的覆盖、大型文化演出和国际音乐比赛的参与度上,所占比例依然较小。传统的传播途径在信息化时代不再占据优势地位,使得对外传播渠道相对于内涵丰富的民族音乐而言相对狭窄,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我国民族音乐丰富内容的广泛传播。现在我国民族音乐传播的滞后性主要缘于以下几方面情况。首先,是文化自觉的缺失。目前我国音乐文化主流市场大多被流行音乐和西方音乐占据,民族音乐在传播内容、传播方式和受众选择方面都居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只占市场份额的较小部分。很多丰富多彩、富有鲜明民族个性特点的民族音乐正因为时代赋予的所谓流行元素而失去了其本真的风韵。其次,在东西方文化交融的时代大背景下,民族音乐很容易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失去其保持自身个性魅力持续生存的沃土。其具体表现包括民族音乐原创人才较为匮乏,创作内容趋向泛化、表面化,对民族音乐的深刻内涵缺乏进一步的体悟和感知,缺少既符合时代发展特色,又具有撼动人心能力的优秀民族音乐作品等。另外,民族音乐跨文化传播的自身创新机制还不够完善,没有充分利用传播媒介,行业推动力不足,某些领域还存在无序化状态。民族音乐市场运行机制的不健全,以及强有力的法律秩序约束的缺乏,使得盗版现象时有发生,成为民族音乐对外传播的又一个不利因素。
二、新媒介语境下民族音乐的传播方式
结合上文指出的情况,我们认为,新媒介语境下的民族音乐传播至少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寻求优化和提升。传播形式融合线上与线下在民族音乐的跨文化传播过程中,新兴媒体如互联网、手机等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线上、线下的配合,民族音乐不仅增加了传播渠道,扩大了媒体覆盖面,还在短期内扩大了受众接触面。在新兴媒体不断涌现的当下,很多音乐作品都是通过互联网线上与线下的紧密配合而广泛传播的。龚琳娜凭借融合中西方乐器和多种演唱方法演绎的歌曲《忐忑》先不论在艺术上该如何评价,单说其“火”遍大江南北,就是与其歌曲视频经过互联网各大门户网站的传播分不开的。另外,各网上意见领袖在各大社交网站的推波助澜,以及与之相关的热门话题的迅速发酵,也大大提高了《忐忑》的知名度。民族音乐的传播者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平台如微博、微信和门户网站的音乐平台,发布最新的专辑主打歌曲,并附上视频和音频链接,通过转发和评论,在短期内扩大传播内容的覆盖范围;另外还可以与全媒体艺术平台合作,通过制作新闻专题和能在微信上传播的预告片、邀请函等,扩大媒体宣传力度,覆盖更广大的用户群体,让线上与线下紧密结合,营造更具影响力的传播效果。传播内容结合传统与现代新媒介语境下,在传统的民族音乐元素中融入现当代的音乐元素,既能保持传统音乐文化的自身魅力与特点,也能帮助民族音乐被更大范围地接受与传播。现在民族音乐的跨文化传播表现出从内容上进行不断创新的倾向,例如把民族音乐与西方音乐元素相结合,并在作曲技法等方面进行创新,在争取保留传统民族音乐的精华的同时,使其内容更加丰富。比如朱哲琴演唱的歌曲《山顶》,既保留了藏族人民传统的洛谐弹唱和鹰笛的跃动旋律,也融入了法器、人声和现代打击乐等音乐元素,兼顾了传承与创新,有利于作品的多维度传播。
这种融合了传统与现代的音乐,更容易被群众广泛接受,而且还能保存住不少传统民族音乐的精髓。另一个著名的例子大概就是“女子十二乐坊”了,其在演奏形式等方面的相关创新,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全球化的音乐潮流,也在提升乐团知名度的同时拓展了独具个性的民族音乐传播空间。注重并加强品牌传播如何在跨文化传播中扩大我国民族音乐的影响力,更好地展现民族音乐的魅力与内涵,是音乐传播者应该思考的重要问题。如能注重并加强品牌传播,打造一系列的民族音乐品牌,并培养受众群体的品牌意识,应有助于在跨文化传播中更好地凸显民族音乐的个性,传达民族音乐的精髓。在信息高速发展的新媒体时代,互联网高效快捷的传播功能,能帮助民族音乐完成品牌塑造,扩大传播范围,提高民族音乐在世界文化舞台上的影响力。因此,要充分利用和加强品牌传播,发挥品牌传播的效力。应当说明的是,民族音乐的品牌传播不仅是指利用明星、名人推动民族音乐的广泛传播,还可以打造一些品牌唱片公司、品牌音乐制作及传播公司,形成全方位多维度传播。充分利用媒介融合立体传播在媒介融合的当下,要充分利用媒介融合进行快速传播,追求民族音乐传播的全方位、立体化。充当电影配乐是传播民族音乐最有效的途径之一:在全球电影业发展日趋成熟的今天,大批产自不同文化背景的电影作品培养着大批忠实的受众,而在固定的传播对象群体中通过电影配乐来传播民族音乐,无疑是很具针对性的。作为民族音乐的传播方式之一,电影配乐通过音乐与电影画面的结合,不但能对观影者的思想、情绪产生推动和催化作用,表现电影的感情和内容,还可以利用中西音乐的交互融合,拓展民族音乐的表现空间,更好地表现民族音乐所要传递的民族化的意蕴。例如谭盾在创作电影《卧虎藏龙》的音乐时,就将中西方音乐做了一定的融合、创新,使作品既有西方音乐的浪漫与恢宏,又有我国民族音乐的特点。音乐与电影的武侠及爱情主题紧密契合,在带给人们视听享受的同时,也荣获了奥斯卡奖的最佳原创配乐奖。这是我国民族音乐借助电影传播的一个成功案例。当然,为了适应不同语境下的观影群体,不同音乐文化的融合是这类电影音乐不可回避的一个发展趋势,而民族音乐在这样的全球化语境下,如何在融合中保有自身的核心特色和精神内涵,如何利用与电影相关的新兴媒介传播方式来扩大传播的覆盖面,仍是值得继续反思和探索的。
三、新兴媒体对民族音乐跨文化传播的促进作用
为了将民族音乐文化精髓在新兴媒体的传播世界中保存和发扬下去,我们必须更深地考虑和认识新兴媒体对民族音乐跨文化传播的作用的两面性,辩证地看待其功能,以便制定出扬长避短的传播思维与策略。我们先来分析一下新兴媒体在这个领域中的正面作用。交互性和无界性加强音乐文化认同新兴媒体的交互性和无界性为消除音乐文化差异提供了便利,世界各地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可以通过新媒体平台搜集信息、共享经验、沟通感情,进而减轻乃至消除彼此对不同音乐文化的认知差异,以及因为文化差异而造成的误解。歌手萨顶顶用其独特的表现方式——自语式的吟唱梵文和藏文来进行歌曲的随性演绎,可以作为这方面的一个例子。这种民族气息浓郁的音乐风格也许很难让拥有不同文化背景的听众迅速理解和认可,但通过新媒体平台,听众可以利用搜索和与他人的交流,以及传受双方的互动反馈,来了解歌曲的创作背景、创作内容及其要表达的音乐情感。可以说,新兴媒体提供了一个以弱化不同音乐文化间的差异为功能之一的多元化音乐交流平台。改变传统模式提供多平台传播渠道民族音乐可以利用新媒体平台进行双向互动传播,从而改变了传统的一对多的传播渠道与方式。其传播渠道通过线上与线下的互动传播,以及线上的网络互动与传统的音乐演出形式的结合,被极大地拓宽了。此外,借助新媒体的市场化需求,可以有更多的机会树立民族音乐的品牌效应,培养受众对于民族音乐的收听习惯和文化认同感,并利用意见领袖的舆论号召力打造民族音乐品牌。民族音乐与电影的紧密结合给了我们一个音乐文化交融和创新的典型案例,这种思路可以扩展到更多的新媒体视听内容的生产上,在让观众得到情感共鸣和升华的同时,提高中华民族音乐的接受度,扩大其传播范围,巩固其在世界音乐文化之林中的地位。全媒体营销扩大民族音乐影响力新兴媒体很可能是未来传播事业的主力军,它有实力实现民族音乐在跨文化传播中的全媒体营销覆盖。所谓民族音乐的全媒体营销,是指在传播中把网络媒体、手机媒体、移动客户端等新兴媒体与传统的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相结合,对民族音乐进行多角度的报道和推广。全媒体覆盖提供了全新的媒体报道方式,也为民族音乐的发展提供了最有效、最具影响力的传播渠道。如朱哲琴推出专辑《月出》时,就借助了新媒体的传播方式,利用媒体融合进行了全媒体营销:不仅包括通过前期的世界巡演造势,还包括主办相应的主题展览、音乐文化论坛等,另外还在门户网站上制作了新闻专题,接受了各大媒体的采访报道。此外,通过举办与主题相应的跨界展览,借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发布志愿者电子邀请函和全媒体视频,进行网络新闻直播,都可以增强宣传力度,并且有针对性地覆盖更广阔的人群。
互动式传播有助于中西音乐相互借鉴在新媒体平台上,各种意见的汇集和交锋已然改变了传统的媒体传播机制,几乎让一对多的子弹式传播成了历史。新媒体更注重受众的互动和反馈,这就使得受众开始摆脱强势媒体的言论捆绑和填鸭式的信息灌输。自媒体的推广,让受众体验到了信息传播和接收的便利,受众可以在社交媒体上自己发布信息、分享信息、沟通交流,自然而然地完成信息的跨文化传播。这样的互动式传播有利于民族音乐在发展过程中吸收外来文化的精华,不断汲取养分,借鉴到适合自身运用和发展的因素,从而以新的面貌,生动地发扬光大。外来音乐文化与我国民族音乐的紧密结合,虽然不见得全都成功,但也有望在不同中成就和谐。针对目标受众进行更有效的传播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不仅改变了媒介的传播形态,也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和思维方式。不同于传统媒体的单方面传播,新媒体更注重双方的互动和传播的反馈,人与人之间的距离逐渐缩小甚至趋于消失,①传受双方的互动更为频繁,受者对于信息内容与信息渠道的选择更为便捷和自由。某种程度上来说,媒介已经不再是单纯的传播工具,而是社会生活的桥梁和纽带。新兴媒体的蓬勃发展,为社会注入了新的生机与活力,也为民族音乐的传播带来了契机。在新媒介语境下,信息的碎片化、海量性和快捷性,让受众热衷于通过不断涌现的新兴媒体进行信息的获取和交换。民族音乐文化的传播,借助新媒体覆盖面广、传播速度快等特点,能更广、更深入地达成多国家(地区)的跨文化交流和理解。新媒体应该是民族音乐在传播、渗透和推广方面的强势力量,民族音乐利用新兴媒体可以进行更及时的信息反馈和回收,并通过迅速了解受众的需求而获得更强的创新针对性,进而更多地满足目标受众并对其进行文化引领,提升其欣赏水平。
四、新兴媒体对民族音乐跨文化传播的不利影响
我们认为,在积极拥抱新兴媒体的同时,未来的民族音乐跨文化传播至少必须注意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媒体运营商业化导致音乐文化趋同新媒体的运作机制趋向商业化、市场化,对于信息的整合和传播多强调碎片化、海量性和及时性,信息生产呈现流行化、时尚化的特点。①这会在某种程度上将文化差异过度混淆起来,给受众造成趋同式认同,这对民族音乐保有其自身的原本特性会造成不利影响。在民族音乐为生存与发展不断创新的同时,商业化的运营环境也必然要求民族音乐的发展迎合大众流行。另外,受商业利润的支配,很多民族音乐创作者和表演者也容易在对民族音乐精髓的认定上发生迷失。他们为了迎合市场,可能过于随意地改写民族音乐的传统和内涵,所写所演的民族音乐风格作品不仅在配器上相似,在题材模式上也可能会同质化。这样只能导致在肤浅地铺陈大量所谓民族音乐元素的同时,放任真正的传统民族音乐资源逐渐衰落和消散。媒体舆论导向造成盲目音乐文化崇拜新兴媒体营造了更广阔的社交范围,但也把控着社会舆论的走向。在这种情况下,对大众文化的解读往往借助了媒体批量生产的文化趣味和偏好,而这也会阻碍人们对音乐文化的全面的认识。对于不同文化背景下的受众,新媒体作为文化传递的主要方式之一拥有着强烈的传播效果,但跨文化传播的过程中也或多或少会产生负面影响,其中便包括由于舆论风暴而形成的盲目文化崇拜。在新媒体时代信息共享的情况下,民族音乐有了更多的发展空间和更宽阔的舞台,在充分利用新媒体的优势进行民族音乐的跨文化传播时,应注意全面地展现民族音乐的个性,警惕在盲从过程中听任片面宣扬其某些特点的做法成风。传播的便捷性和易得性带来音乐版权问题新媒体的发展让世界成为“地球村”,人与人之间的信息距离进一步缩短,互动也更为频繁、直接。而这也非常容易带来版权的纠纷问题,音乐则是其重灾区之一。很多没有版权的音乐网站提供音乐的免费试听和下载,不仅让拥有合法版权的个人或法人在经济上受到损失,也降低了用户的信誉度。另外,有的普通网民利用自媒体平台,自行演唱与上传自己不具有表演权的作品,虽然大部分情况下这种做法并无恶意而且有助于作品的传播,但在某些特殊或偶然的情况下也会喧宾夺主,客观上构成对文化市场的扰乱。对于其精神面貌本就需要保护的民族音乐来说,这种扰乱的结果还有可能更为严重。这就需要我国针对民族音乐的版权保护问题出台更加细致的相应法规条款,并严格执行音乐著作权等方面的相关管理规定,并对改编与抄袭的技术界线、音乐的合理使用范围的边界等问题给出更为严谨和具体的说明。简言之,音乐版权问题是民族音乐发展和传播的阻碍之一。加强音乐版权的规范建设和司法实践,对民族音乐的繁荣和发展而言是重要和迫切的。
五、结语
作为中国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民族音乐在世界的广泛传播,有利于树立国家形象、增强文化软实力。如何让我国民族音乐借力新兴媒体,更好地发展与传播,是摆在音乐界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随着新兴媒体的不断涌现、大数据时代的到来,在各类文化争相碰撞的背景下,要想更好地利用新兴媒体,更广泛地实现我国民族音乐的跨文化传播,展现出中华民族独有的精神气质和魅力,必须准确把握信息化时代的脉搏,让民族音乐不仅在传播内容上去粗取精、改革创新,还要在传播形式和传播渠道上敢于尝试。新的媒介环境为我国民族音乐提供了更深层地走向世界的机会,因此,对于用好新兴媒体的传播力量,让我国民族音乐在跨文化传播中得到更多的认同,在为世界音乐文化做出贡献的同时彰显自身不可替代的价值,我国音乐传播研究者和业界人士责无旁贷。
作者:李飞雪 苏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