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存在的问题
1.1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没有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占补平衡”。我们所说的“占补平衡”就是负责耕地开发的人,要想对土地进行开发,就必须对土地进行开垦,同时开垦的土地量和开发的土地量相等。然而,在土地开发的时候很多负责人偷工减料,为了让占用地并能让其建设项目扩充的目的实现,能够把政府部门的审批文件及时的拿到手,对补充耕地的质量很少考虑,开垦土地过程中比较混乱,和征用土地的质量相比其所开发出的土地质量有较大的差距,极大的影响着土地的生产能力,甚至出现边开发整理,边抛荒的想象。这样不仅浪费了开发资金而且还破坏了原有的土地资源。
1.2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没有达到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可持续发展指的是,以长远的角度看待利益,就土地开发而言,不仅要让当代人的需求得到满足,让后代人对土地的需求能力也不被损害,让土地的持续发展得到保证。但是,开发土地的过程中需要较大的投资力度,同时周期较长。开发负责人普遍存在急功近利的思想,对投资力度、投资周期“偷工减料”,对所开发区域的环境因素和区域内生态环境的适应能力未加考虑,严重的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如,在土地整理开发的时候,仅仅对政府文件中提到的田地整改重视,对河流、山地等生态环境的规划没有考虑,长此下去,区域内必将出现环境恶化,资源浪费的局面。
1.3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的投资主体比较单一。为了让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城乡一体化建设政策很好的实现,在土地开发管理投资中发挥重要作用的是政府,政府发挥的作用不能忽视。仅仅依靠政府有关部门的力量未免太单薄,就资金而言,要想实现土地的开发管理还略显不足。
2加强城乡一体化建设中土地管理工作的对策
2.1城乡一体化建设中的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对土地管理的过程中应首先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工作,城市规划、建设必须依靠建设品质、质量的提高再辅以建设的连续性来完成。对小城镇进行建设不应该忽视,其也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建设和发展小城镇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主要任务,就小城镇中的主要产业来讲,要对小城镇的资源、人口、实际经济发展水平等为基础进行确定,以本地的实际情况为基础,使用科学的措施助力小城镇的建设,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并打造地方特色,采用各项措施促进小城镇的全面发展,以便于国内城乡一体化的发展得到促进。
2.2土地开发管理要适应经济结构调整和切实增加农民的收人为前提。土地开发整理要结合区域内农村经济的发展,并搭配高效农业、生态农业、特色农业,寻找农村经济新的增长点,切实的增加农民的收入。要把该思想融入土地的开发整理、管理政策的制定以及规划的设计上。必须以高质量耕地的开发和管理为出发点,为现代化农业以及农业的规模经营服务,进一步提升农业的质量,保障综合经济效益的提升。唯有如此,才能让土地开发整理具有强劲的生命力。
2.3土地开发投资主体多元化,要体现公益性和有偿性。就土地开发与管理工作来讲极其复杂,是一件系统化的工程,在对土地进行开发和管理的过程中不仅需要政府的投资,还必须进一步拓宽渠道。在社会上对所需的资金进行筹措,出台科学、有效的筹资机制。以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角度来看,效益问题是筹资机制里的核心问题。要想让企业、组织、个人参与到土地整理之中,必须让其看到土地整理所蕴含的经效益,让他们在后续产业中得到较高的回报。所以,土地开发整理中必须在自愿和有偿的原则下开展社会性投资,这也是改革开放后和计划经济有别的在土地整理过程中体现政府行为的举措,政府要兼顾双方,在市场选择上找到平衡点。政府和企业的目的是不一样的,一个是增地,另一个是增效,农民的目的是增收,虽然看待问题的角度不同,进行土地整理的目的不一,但是对象是一致的———土地。笔者认为这就是企业、个人、政府部门的结合点。要以土地为中心科学的建立良性的机制,让政府投资的公益性,企业、个人投资的有偿性得以显现。
2.4尽快建立土地管理专业技术队伍的资质准入制度。土地开发与管理工作具有较强的技术性,这就要求从事土地开发和管理人员的综合业务素质要高。如今,国内进行土地开发整理的人员大多没有经验,素质也有待提升。但是,进行土地开发整理土地工作的先决条件是保证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素质,因此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在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队伍建设上下功夫,让从业人员在业务的培训下提高整体的素质。对从业人员进行新技术等的培训,让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与管理实现科学性、先进性,避免盲目的进行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开展资质认证和考评,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也需要职业资格认定,通过职业资格认定的人员才允许从事该项业务。同时,更应该打造一支高技能、高素质的工程质量监督、工程施工和管理队伍,让土地开发整理工作科学有序地进行得到保障。
城乡一体化建设不仅和现阶段国内的情况相符合也是和科学发展规律相符合的道路,其目的就是建设现代化的农村、城市和谐相处的城乡新局面。对商业用地和农业用地的界限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可以打破,有利于更好的利用土地资源。只有让农民的利益、土地资源得到保证,才能更好的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土地管理对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加强具有重大的意义,它不仅让农民的权力得到保证,还让国内城乡差距进一步减小,为国内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打下坚实的基础。
作者:贾静茹 单位: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木兰县国土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