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首都经济决策的提出和首都经济理念的形成与属性的认定
发展首都经济思路的提出,早见于198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原则批准北京市提出的《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示:“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首都各项事业的发展必须服从和充分体现这一性质;工业规模要严加控制,工业发展应主要依靠科学技术进步,今后北京不要发展重工业,而要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从此结束了北京市在建国以来以发展“大工业、大城市”为指导的首都建设的思路和方针。在这个重要的批示中,提到的要发展适合首都特点的经济,这就是首都经济的最早来源。而在1996年党中央国务院又再次强调北京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文化中心,北京市的工作要为“四个服务”服务,这就进一步明确了首都建设的方向,进一步阐明了发展首都特点的经济的内容。1997年12月中共北京市第八次代表大会上贾庆林作了“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把首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面推向新世纪”的报告,在通过的报告和作出的决定中,强调了实现跨世纪的宏伟蓝图,“必须把集中力量发展首都经济摆在首要地位”。论文百事通从此“发展首都经济”概念和思想摆到了北京市共产党员和全体市民面前。1998年1月北京市召开了十一届人大一次会议,贾庆林在向大会作的政府报告中又提出了今后五年到十年政府工作的重点就是把大力发展首都经济放在首位,全面加快首都城市的现代化建设;积极推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根本性转变;认真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努力建设精神文明的“首善之区”。在大会通过的报告及其决议中,把大力发展首都经济的概念、地位、思路又再一次摆到了全体市民面前和列入了北京市政府的工作重点。以后在中共北京市委和市人民政府、市人大会及其常委会,以及北京市每年的经济工作会议,都对发展首都经济不断作出了专门的、新的决议和规定,这些决议和规定都不断的把发展首都经济的思路、地位作用、举措进行了阐述和贯彻,并丰富了发展首都经济的理念和实践。在这里必须指出首都经济确实不是传统意义上的工农业、重工业、轻工业的理念了,而是一种新型的经济形态了。只有这样来理解,才符合中央对北京市城市建设的要求。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是把加快发展首都经济作为重要任务来进行安排的。
在发展首都经济过程中,对什么是首都经济,先后有10多种表述,到20世纪末,已经形成了这样一个基本共识,或者说基本的理念:所谓首都经济是发展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促进工业经济振兴,带动农业经济改造,促进高层次的第三产业(包括:教育文化产业、服务产业)发展的经济;是体现北京城市性质和功能的经济;是开发资源环保产业、保持生态平衡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经济;是立足北京,服务中央或全国,走向世界的经济(出口产业),是充分反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发挥市场的基础性作用的经济;也是实行民主法制制度完备的经济。这种首都经济的发展,是属于地方性经济发展的范畴还是属于区域性经济发展的范畴,还是全国性的经济发展范畴,在学术界有不同的争论。我们认为,首都经济发展的概念和内涵,首先是属于北京市地方经济发展的属性,具有地方经济的特色,但是它又挂上了首都的晶牌,很自然它是全国的首都经济的格局,可见首都经济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地方经济,从行政区划和其地理概念来说,北京市是全国的一个省市,是中国地域的一部分,同北京市的周边地区(比如,环勃海地带、京津唐地带)相联接。在首都经济发展过程中,既受益于全国的支援,在首都经济发展起来以后,又必然带有周边地区区域性经济的特色,辐射全国,这也是中央和全国人民所希望的。江泽民同志今年1月8日在视察北京高科技企业和国有企业时强调要把“首都经济发展得更好,不断壮大全市的综合实力”。1月19日,朱基总理在视察北京市工作时强调指出:北京最重要的是加快发展首都经济,强化城市管理,搞好环境治理,维护社会稳定。
二、首都经济的发展呼唤经济法的协调与干预,经济法的协调与干预为首都经济的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首都经济不仅是北京市的地方经济,而且是带有区域性的经济和影响全国的经济。一方面需要协调地方与中央的关系,在中央的领导和宏观调控下,贯彻全国市场经济一盘棋的工作方针,执行全国的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这是大局,这是首都经济发展和成功的基本法律条件。同时,根据国家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赋予北京市地方权力机关和管理机关的职权,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充分发挥北京市地方在发展首都经济中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另一方面,要充分协调北京市地方与中央各部门、各单位的关系,既要发展首都经济为他们服务,又要吸收中央在京单位积极参与和支持首都经济发展的工作;协调北京市地方与周边地带(环勃海地带、京津唐地带)和全国各省市的关系(包括北京市与内蒙古自治区对口支授的省份),以及同国际上结成友好城市的关系;协调首都经济内部的各部门、各行业、各区县之间的纵横交错的经济利益关系。干预那些妨害首都经济发展的各种因素,建立和健全首都经济法律秩序。
首都经济发展的条件,需要全国和地方经济法制建设的完善,自1993年至2000年北京市在发展地方经济以及后来叫首都经济的过程中,为实施国家经济法律和行政法规以及为适应北京市需要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据不完全统计,共计237件。其中属于经济类的70件,属于城乡建设类的40件,属于教科文卫类的55件,属于人口资源环境类 28件以及民主政治、权益保护、行政程序、外事类44件。此外,还有社会管理类35件。所有这些地方法规、规章,在不同方面也都体现了对经济的干预与协调,这说明北京市的地方法规、规章已经构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但是与建设首都经济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还需要制定和颁布一批高质量的地方经济法规和规章,其中包括该论文下面所涉及的五个要点和亮点等方面的内容。据北京市“十五”计划对地方法规、规章修订和制定的安排,至少要起草50件左右重要的地方经济法规和规章。这将对促进和保障首都经济的继续健康协调的发展有重要作用。从司法角度来说,需要继续进行改革和完善,从北京市民的法制观念来说,需要分层次有目标的加强普法教育。
三、发展首都经济的要点已经成为首都经济的亮点,协调与干预的经济法已成为这些要点和亮点的促进法和保护法
我们认为首都经济发展的要点,是首都经济发展内容及其首都经济理念的具体化,它类似一个税种的税目。每一个要点都是首都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而我们认为首都经济发展的要点,已成为首都经济的亮点,是表明这些要点已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并呈现出新的特色。而每一个要点及其所呈现的特色,协调与干预的经济法对它们已经和将要发挥重要的促进和保护作用。
1.首都高新技术产业的迅速崛起,知识(网络)经济对全市进行辐射。
由于高科技的迅速发展,知识或网络经济已成为当代最新生产力的代表。中关村科技园区,作为中国的“硅谷”最近一段时期发展迅猛,它对振兴工业(传统产业)、改造农业,繁荣首都经济,具有决定性的意义。首都经济在一定意义上说来,也就是高科技经济。中国新兴的首富,名列前矛的是搞网络经济的,网络经济是当代的朝阳产业。我们要以经济技术产业为核心,以中关村科技园区建设为龙头,加快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根据科技是先导、经济是基础、法律是保障相互关系的原理,对中关村科技园区的立法和法治环境建设特别重要。高科技术产业和社会信息化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除了 2000年11月北京市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已制定了《中关村科技园区条例》以及1997年制定的《北京经济技术开发》条例外,还需要制定有关高科技发展的《外贸(或产品)出口条例》、《研制创新条例》、《智力(或研制)成果转化条例》、《网站(或网络管理)条例》、《市场营销条例》、《科协管理条例》、《人才流动管理条例》、《人文治安环境条例》等规定。
2.首都环保资源治理开发系统的形成,生态经济使居民享受绿水蓝天,清新空气。
环保资源、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发展的基本条件,是首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今申办奥运会希望很大,原因之一就是因为把环境搞上来了,提出绿色办奥运,可见环境的重要性。申办奥运不仅可以振奋民族精神,提高国际威望,而且还能带来巨大的环境经济效益,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我们要在大力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中,首先要优化资源环保产业结构。
要通过对各种污染源的治理和控制,还有风沙治理工程、污水和垃圾催化和处理工程,坚持大规模植树绿化活动,使首都绿树成荫,保护城市生态安全的绿化屏障。
资源环保开发,还涉及节水、节煤、节地的重大措施。缺水是首都的先天不足,最近北京市政府作出节水的决定,机关和居民都要节约用水,这是经济生活和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煤是当代重要的能源,烧煤也是污染环境的源泉,由于国际上的油价猛涨,烧煤在一段时期又不能取消、替代,因此节煤也是一种资源开发。由于北京市人多地少,节省城市建设用地,保护可耕地,也是发展首都经济的空间条件。
根据国际上的有关公约和国内的环保、资源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北京市要制定和完备实施各种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并能有利于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环境生态平衡方面的一系列的条例和规定。要制定和完善首都环卫保护、首都绿化、美化、防止各种污染源、噪音源的实施办法,尤其是对责任和处罚规定,要制定发展“三节”资源的生态作物和食品方面的条例,制定北京市各大水库、地下水资源、饮水资源的保护办法。巩固和发展来之不易的北京现有的生态环境,让我们这一代和下一代以及子子孙孙都能安全、幸福的生活在空气清新、绿水蓝天的环境中。在这里经济法的协调与干预有重要作用。
3.首都城市功能作用系统发挥,国际大都市目标已经树立。
北京是古老的城市,历史悠久,这是北京的优势。一般说来,城市是政治、经济、人口、文化教育集中的地方,过去有所谓城邦经济之称。城市是历代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生产工具、工商业发展比较快的地方,也是作坊、大田庄、大工业发展的地方。从研究角度来说,有城市社会学、城市地理学、城市规划学、城镇功能学、城镇经济学、城市公共设施学等,城市发展和管理的水平标志着一个国家的综合实力。城市从来就是消费经济、贸易经济集散的地方,在现代又是技术、科学、文明的象征。北京既要搞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要搞好先进的科学管理。北京发展城市经济的特色是:(1)城市公用设施经济,包括为城镇生产和居民生活服务的各种公用设施,例如,给排水系统、电力供应、煤气供应、集中式热力供应、公共交通运输、道路桥梁、城市公共卫生设施、消防设施等;(2)古代文学艺术历史文物古迹、军事要塞的集中地,是发展旅游经济最好的地方;(3)人口居住、金融、财政最发展的经济;(4)也是人口和货物来往交流的经济,尤其是北京市作为国际性大都市,担负着发展我国城镇化战略的重要任务,将成为中心城市带动卫星城市,促进小城镇辐射周边地带的重要经济功能;(5)以申办奥运为动力,加快推进城市现代化建设,以危旧房改造为突破口,切实改善城乡人民的物质生活,增强现代大都市的综合服务功能;(6)要突破城市交通老大难问题,建成世界一流现代化交通管理系统。
为了建设、管理、爱护北京这座伟大的城市,我们要贯彻和实施国家《城市规划法》、国家关于建筑市场和质量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并结合北京市的特点和需要,进一步制定《城市公共设施管理条例》、《城市交通行业科学管理条例》、《历史文物管理条例》、《人口和货物物品往来管理条例》、《改善居民区住房整治美化街道条例》、《饮食服务和修理管理条例》、《城管监察条例》、《卫星城市和周边地带管理条例》,做好城市发展布局工作。
4.首都文化教育体育产业迅速开拓,文化教育经济得到发展。
北京作为中国的政治文化中心,作为中国的科技教育中心,最大的优势是人才济济,文化发展,教育体系齐全,人才教育文化是一种重要的资源,它不仅是消费的需要,现时也是一种重要的产业经济。近年来,北京的古典音乐、古典戏、芭蕾舞、大剧院、国际国内交流演出、洲运会、奥运会由此带来的文化、体育、教育产业(学校后勤社会化)迅速发展,在这方面的经济收益相当可观,大有发展之势。发展高层次的(如金融、保险、劳务、法律、咨询、会计审计、统计等)的第三产业,形成的“四个服务”的服务经济体系。
文化产业以及高层次的其它第三产业,是在发达国家进入工业化社会阶段后出现的朝阳产业,是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日益为各国各地所重视的形象再塑和经济增长的契机。在这方面北京市除了实施全国的已有的法律法规体系之外,还要专门制定和修订《教育资产和教育投资保护条例》、《体育经营管理条例》、《公共图书馆管理条例》、《文化娱乐市场管理条例》、《特种行业管理条例》等,发挥经济法的协调与干预作用。
5.首都出口进口产业蓬勃发展,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涉外经济占着重要成份。
北京是中国对外交往的中心,也是发展首都经济建立国际化大都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外部条件。北京需要世界大中城市的联系与合作,世界的大中城市也需要北京。现在已同世界一大批的大中城市建立了合作与友好往来,北京的外贸出口,2000年达100.5亿元,创造了历史上最好的成绩,国际跨国公司进入北京,北京的著名企业走出了国门。传统产品出口,被新兴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逐渐代替。招商引资所签合同金额都在百亿元、干亿元以上,正在由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的结构转化。北京已成为中国对外经济发展的大窗口,我们要以加入WTO为新契机,把对外开放提高到新的水平。我们要逐渐改变重引进,轻管理,重形式,轻到位,重生活加工型,轻“大(高)、精、尖”型,以及执法不一的现象。
涉外经济对法律问题特别敏感,根据经济全球化所出现的进出口新规则的要求,在我国已形成对外经济合作贸易的法律法规体系的条件下,做好执行工作,遵守和履行国际义务;同时还要制定招商引资、特别是《跨国公司进出管理条例》、《技术和资本密集型以及科、工、贸一条龙办法》、《特种物品出口管理条例》以及《友好城市合作条例》等,从而全面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发挥涉外经济法律的协调与干预作用。
以上五个要点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渗透、互相促进,但又有不同的产业特色。
围绕首都经济建设从经济法制角度来说,可以进行三个层面的工作:(1)北京市人代会和市政府可制定首都经济立法纲要,制定《高科技发展条例》,《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条例》、《城市规划和管理条例》,《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的产业发展和管理条例》,《地方对外出口条例趴(2)北京市政府各部门和区、县各政府,可制定该部门、该行业、该地区经济发展的决议和规定;(3)加强社区、乡镇、村民居民委员会(自治组织)执行首都经济发展纲要的规划措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首都经济发展对社会稳定也是一个重要的促进。
首都是我国法律资源最富饶的地区,是经济法发展的策源地,我们经济法工作者和经济学界都可以在发展首都经济中献计献策作出自己的贡献。这中间有许多理论和实际的问题值得我们去研究。如中国宏观经济调控立法对发展首都经济的关系研究;首都经济发展与首都经济立法纲要研究;首都经济与全国经济、世界城市经济关系的研究;首都经济与中央各部委、与部队、与周边地区的关系研究;第三产业与“四个服务”关系的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