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高职法律专业教学的状况
法律专业教学在我国发展的时间相对来说比较晚,虽然很多高职院校针对政法教学方面做出了很多的改革,从而希望可以提高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学质量,例如将现代化设施融入到教学当中,以期可以有效提高其教学效率,但是效果并不是十分的显著。对于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学来说,其实践的环节基本上是一毕业实习的形式为主,但是在进行毕业实习的过程中,学校没有同意分配学生进行实习,更多的都是学生自己寻找实习的单位,等实习日期到了的时候能够提交一份“实习鉴定”就算是达到了目标。因此实践环节的作用也失去了其原有的价值,在学校学习的结果就只是得到系统的理论知识,所能够解决的问题也只是在这个范围之内的问题,一旦在实际生活中遇到一些法律问题,就显得分析能力有些不足,很难讲实践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完美的解决。
二、法律专业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
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学目的就是为司法部门、法律服务部门以及一些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门提供优秀的人才,因为这些职位的原因决定着该类人才不用从事法学研究和法律职业,而是在法律事务中为法律职业提供业务复制服务。但就目前的教学情况而言,依旧无法让学生获得拥有该职位的能力,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课程体系安排方面存在的问题
对于目前的高职法律专业教学而言,缺乏静态与动态之间的结合,从而导致学生缺乏实践能力。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学校和企业之间没有能够紧密的联系,没有一个完整的机制,将学生所学的理论知识融入到实践当中,从而使得学校与社会用人单位的合作关系分裂开来,导致课程已经是单纯的理论知识讲解,无法突破现有的桎梏,在这种闭塞的教学方法和体系下所培养的人才是无法达到岗位需求的标准。
(二)理论与实践的契合度低,实用性不强
虽然在教育部的要求下各大高校都相应的增加了实践课程,但是由于教学体系的不完善,导致教学仍然是以理论教学为主要教学方式,实践教学仅仅起到小部分辅助的作用,二者并没有达到真正意义上的融合。这就导致学生学习的理论知识无法真正的运用到实践中去,学生实际处理的案例少,从中获得的经验势必会少,这就严重影响到了法律人才专业素质的提高。
三、针对目前法律专业教学方面存在问题的对策
职业教育培养出的学生,不仅要有相应的专业知识,还必须要有相应的实践能力。以下是针对目前法律专业教学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的两点对策。
(一)逐渐改变教学观念,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
传统的教学是一种填鸭式教学,课堂是以教师为主体,注重对知识的传播,但对学生创造性能力及创新型思维的提高却不够重视,这就导致了学生学习的主观能动性较差,为了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人,改变当前的教学观念是刻不容缓的。
(二)进一步增加实践教学课程,培养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能力
当前社会,用人单位不仅注重学历,更加注重能力。要想提高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就必须要在日常的教学中多增加实践教学的环节,制定完善的实践课程体系,增加实践课程课时,多搞实践活动,比如每周开展两次模拟法庭等。
(三)与校外企业合作,增加学生实践机会
与校外的企业进行校企合作,设置专门的校外基地供学生实习,使学生在实践中积累经验,获取知识,提高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
四、总结
目前,我国需要的法律人才不仅需要相应的法律知识,更需要有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但是高职法律教学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这就迫切要求高职院校改变传统的法律教学方法,真正让学生成为课堂学习的主人,完善实践课程体系,增加实践课程的时间及活动,提高学生的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并且扩大与校外企业的合作,让学生在实践中学习知识积累经验,培养出符合社会要求的法律人才。
作者:刘莲 单位:重庆公共运输职业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