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世纪以来,我国常规性反腐倡廉教育实践遭遇理论与实际相脱节的困境,反腐倡廉教育研究亟待拓展。“生活世界”视野下的反腐倡廉教育以伦理学和教育学作为基本论域,秉持的基本理念是:生活世界是人的生存实践的物理场域,是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统一,是共时与历时形态并存的多维时空。鉴于官员腐败的日常生活化、腐败基本要素的扩展、全面深化改革的现实语境、德育本源性回归和马克思主义实践观发展等对反腐倡廉教育改革的诉求,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强调要以科学和哲学相结合的方式,融入生存实践之中,在物质活动中提升精神境界。
关键词:反腐倡廉;生活世界;物质生活;精神境界
中图分类号:D630.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6)02-0017-04
十八大以来,党的反腐倡廉建设呈现新的态势,一是加强了惩处的力度、扩大了反腐范围,“老虎”与“苍蝇”,“上山虎”与“下山虎”一并查处;二是调整了反腐的战略战术,惩治与预防、重点打击与各个击破相互配合。由此,“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腐败治理逻辑愈益清晰。当“不敢腐”“不能腐”的治理已经初见成效,以“不想腐”为指向的反腐倡廉教育的紧迫性就愈益突显出来。
一、引言:问题的提出
建国以来,我国反腐倡廉实践经历了从“运动反腐”模式、“权力反腐”模式、“制度反腐”模式到“体系反腐”模式几个基本的阶段。[1]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反腐倡廉体系日趋成熟,反腐倡廉战略经历了从着力治标、侧重遏制,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逐步加大治本力度,再到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过程。这是中国特色反腐倡廉建设价值取向上工具性和目的性的统一,战术上指导方针与具体方法的统一。我国的反腐倡廉教育主要在党内进行。党内反腐倡廉教育的方式由建国初期以阶段性整党整风运动式教育为主要形式,逐出向以党校、行政学校、干部学校、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组织的常规性党性教育、法制教育和反腐倡廉专题教育学习为主转变。党的反腐倡廉教育愈益规范化,向制度化迈进,并以科学化为旨归。教育组织形式的安排、时间的确定、内容与方法的选择、效果的检测与评估、长效机制的建立与健全等等逐渐成为较为固定的范式。党内反腐倡廉教育的规范化与制度化回应了群众对廉洁政治的诉求,为党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走向现代化做了铺垫。因而,在建国后相当长时期内,我国的反腐倡廉教育成效是相当明显的。但是,随着改革深入发展、社会转型加剧和利益格局的不断调整,常规的反腐倡廉教育面临着新的情况。一方面,在理论层面,有关反腐倡廉理念、战略、步骤方法、国际合作等理论更加成熟,如《中国反腐倡廉白皮书》《中国反腐倡廉蓝皮书》等文件在国内外产生了重要影响;另一方面,在实践领域,从上世纪80年代的“官倒”到90年代的“买官卖官”,腐败并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尤其是新世纪以来的十余年间,腐败行为愈演愈烈。一些腐败大案要案触目惊心,涉案金额动辄达到亿元,涉案官员的级别也越来越高。这里的矛盾就表现为思想和行为、理论和现实脱节,即反腐倡廉理论停留在口头、书本和笔记上,在现实中难以找到相应的坐标;反腐倡廉的思想停留在头脑中,并未付诸行动。“官文化”引领“民文化”,一些贪腐官员的行为给社会带来了极大的负面影响:腐败已经蔓延至人们的日常活动之中,成为生活世界的潜规则。这些问题产生的重要原因就在于,将反腐倡廉教育作为单纯的政治活动,忽略了其本身的道德教育意蕴。从概念的逻辑关系来看,反腐倡廉教育属于道德教育的下位概念,道德教育又属于教育的下位概念。前期的反腐倡廉教育存在的问题是:以追求规范化与制度化为目标、忽略了道德教育的生活化旨归,以公职人员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缩小了教育对象范围。事实上,“教育是人的一种实践活动,这种实践活动所指向的是人自身的存在,指向人的发展和完善”,[2]“道德教育的根本作为是在引导我们以人的存在方式去生活”。[3]反腐倡廉教育的应然状态是引导人们过廉洁的道德生活,而不是培养反腐道德专家、学者或者是反腐条例与规章制度的编撰者。由此观之,反腐倡廉教育理念和方式亟待改革和完善,其基本方向就是从规范化与制度化向生活化的转变。同时,反腐倡廉教育研究也需要进一步拓展。我国反腐倡廉研究主要是现象描述、原因分析和策略选择的实践模式,学理化分析相对较为薄弱。张增田、杨惠(2013)借助文献关键词网络知识图谱描述了1992到2011年20年间我国腐败与反腐败研究的六项热点主题,认为可将其聚合为腐败、反腐败和中国共产党反腐倡廉建设认识与实践史等三大模块。[4]我国反腐倡廉研究的视野主要有政治学、经济学、法学、伦理学等,代表性的著作有郑利平的《腐败的经济学分析》、胡鞍钢的《中国:挑战腐败》、吴庆高的《惩治腐败犯罪之司法程序》和韩丹的《道德辩护与道德困境———腐败问题的伦理学探究》等等。本文以“生活世界”的建构为理论基础,以伦理学和教育学作为基本论域,尝试为反腐倡廉教育研究的学理化提供一点理论支撑。
二、“生活世界”的理论预设
“生活世界”的概念最早出现在现象学创始人胡塞尔晚年著作《欧洲科学的危机及先验现象学》(1936年)一书中。他认为“生活世界”含义有三:一是狭义的生活世界概念,指日常的、知觉给予的世界。二是作为特殊世界的生活世界概念,指人们各自的实践活动领域所构成的特殊世界。三是广义的生活世界概念,指与人有关的一切世界。[5]学者衣俊卿沿着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路线,提出了他所批判的日常生活世界,即“每个人都在从事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婚丧嫁娶、言谈交往等自在的、重复性的日常生活”。[6]我们以二者对生活世界的界定为基点,认为生活世界既可批判也可建构,生活世界是人的生存实践的物理场域,是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统一,是共时与历时形态并存的多维时空。
1.生活世界是人的生存实践的物理场域。人的生活世界是人实践活动的场域,首先直观地表现为人活动的物理空间,主要包括家庭生活、职业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三大领域。就家庭领域的社会实践活动而言,人会因为不同的家庭的教育传统、经济状况和社会地位获得不同的腐败与廉洁认知,进而成为其行为表现的潜意识。就职业领域实践活动而言,人因为社会分工、素质与能力的差异和机遇不同而分别进行着不同的职业活动,不同的职业活动所遭遇的腐败机会是不一样的。就社会公共领域实践活动而言,人因为所处社会环境的差异或因为自身的迁移流动而遭遇相异环境,对社会腐败或廉洁现象的道德体悟并不相同或前后不一致。在这些物理场域中,人们可通过生活中道德学习的基本机制,[7]即本能或善端、接受暗示、非反思性选择与自主选择来进行反腐倡廉教育。
2.生活世界是物质与精神活动的统一。生活世界活动首先外在地表现为人的衣食住行、饮食男女、婚丧嫁娶、日常交往等感性物质活动。物质活动的对象是纷繁多样的,以有形实体形体及色彩变幻、声音强弱与差异、味道分化与组合刺激着人的感观,激发人的物欲。人为了满足物欲,就有可能在外在诱导之下发生贪腐行为。纷繁多样的物质世界又是琐屑的,它也可能使人忙于眼前的繁琐事务而无暇顾及心灵的自我净化。在物质世界的感性生活中,人性的弱点使人可能在外在诱惑之下发生腐败行为。如权力传承牟利、权力交换牟利、输送利益间接牟利、广结关系网牟利、权力“期权化”牟利、以集体决策之名牟利、泄露信息牟利、利用合法程序牟利、滥用自由裁量权牟利、利用职务消费黑洞牟利、权色交易等“边缘腐败”行为,[8]往往就发生在人们的物质生活世界里。同时,生活世界作为人类给定的知识储备、文化先见、价值取向、规则体系、传统习惯的承载体,必然与人的生存的意义和价值问题密切相关,同时与社会历史运行的内在机理紧密相连,[9]因而生活世界又是精神活动的场域。人在精神世界的理性活动是人的本质性表现,它既能使人在外在压力的推动下自发拒绝或抵制贪腐行为,也能使人自觉地追问物质活动与精神活动的意义所在。不管最终的结果是对物欲的拒斥还是迷茫,这种追问都是有意义的,它为人摆脱物欲提供了可能。
3.生活世界是共时与历时形态并存的多维时空。生活世界的共时形态是指作为主体的人与在同一维度的时空的前辈、同辈和后辈共同经历并体验着、分享着彼此的经验并相互影响的一种状态。共时形态使反腐倡廉教育有了客观对象和内容,它为解决人欲困境的方案提供了可供操作的平台。生活世界的历时形态一是指作为主体的人自身与外在环境处于变动不居的状态,二是指主体可以通过回忆与想象去感悟甚至参与不同维度时空的活动的一种状态。历时形态既为反腐倡廉教育提供了主体更广的现实时空,为道德生长的持续性提供了可能;又创设了更多的虚拟时空,为道德以其虚拟形态自由伸展与升华提供了可能。
三、“生活世界”之反腐倡廉教育的立论依据
1.官员腐败的日常生活化。客观地说,日常生活世界已经成为腐败官员腐败的重要土壤。大量的腐败案件显示,官员的腐败行为往往发生在其衣食住行、婚姻家族关系、人际交往关系、婚外感情关系之中。在这一过程中,既有官员对生活的腐蚀,也有生活对官员的腐蚀,二者相辅相成。在官员的衣食住行中,腐败可能由交易双方的任意方向引发,既可能源于腐败官员本身对奢靡生活的追求,也可能是行贿者投其所好而使他们在不经意间堕入圈套。在婚姻家族关系中,既有官员因对家人和亲戚疏于教育和监管而最终被拖进了贪腐深渊,也有官员利用婚姻家族关系谋求不正当利益同样身陷囹圄。在朋友关系中,一些官员失去了底线、界线与防线,将权钱交易与礼尚往来视为交往原则,不分彼此、不加防范,结果走上贪腐之路。在婚外感情关系之中,既有官员也有其交往对象将正常的男女交往关系变为特殊情人关系,最终走上生活腐化和道德败坏之路。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就是要恢复官员的生活世界,使其生活世界得以正常化,从而促进政治生态的正常化。
2.腐败基本要素的扩展。通常的腐败定义有三个基本特点:其一,腐败的主体是政府官员;其二,腐败的手段是滥用公共权力;其三,腐败的意图是谋取私利。[10]41但这样的定义其实有一定的局限性,现实的腐败案例中,腐败的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手段和意图都远远超出了常规定义的范围。近年来,随着公民社会的成长,一些公共领域并不能由政府直接干预,因而普通共同体成员或非政府组织的公职人员也可能成为腐败主体。同时,普通公民也可能成为腐败主体,其腐败方式也并非单纯地滥用公共权力。最常见的就是基层群众在自治选举中出卖自己的权利、收受候选人的贿赂,或者不关心甚至完全放弃自己的权利,最终催生了腐败。此外,腐败的意图并不一定就是谋取私利,比如带有“善意”目的的“高贵腐败”和以入乡随俗为理由的“跨文化腐败”。[10]105-130上述的腐败主体、手段和意图的扩展往往发生在人们的生活世界之中,对于它们的辨别及可辩护与否的识别都需要以生活世界审视与批判为理论支撑。
3.全面深化改革实践的回应。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目标,其中将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一起确定为党的建设的基本任务,明确了反腐倡廉在党的建设总体部署中的战略定位,并具体提出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若干重大问题又作了具体部署,提出加强和改善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党对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的前提和基础就是党自身建设能力的提升,反腐倡廉建设是其中重要的一环,反腐倡廉教育改革本身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题中之义。但是由于反腐倡廉教育业已形成的惯性思维及其本身的政治敏感性,鲜有学人深入研究反腐倡廉教育改革。事实上,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恰恰回应了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潮流,也遵循了道德教育改革的整体趋势,是提高其针对性和实效性的关键所在。反腐倡廉教育本身也是道德教育的组成部分,道德教育“边缘化、外在化、知识化”的“现代综合症”[2]同样在反腐倡廉教育中表现明显。德育“现代综合症”逐渐受到质疑和排斥,德育“回归生活”意向的改革已经在理论界和德育实践领域产生了广泛深刻影响,“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也应是其题中之义。
4.道德教育本源的思考。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指反腐倡廉教育须面向生活、融入生活并在生活世界中得到升华。这是基于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启示,道德源于生活,又高于生活;道德是维系人类社会的基本纽带,是人的本质性存在的表现。纵观人类历史,道德教育史毋宁说是一部生活教育史。在原始部落社会,人们为了维持自身的存在和繁衍,不得不团结成共同体以获取基本的生存资源、抵御自然和异己部落的侵害;维系共同体的理念就是道德思想的最初起源,因而道德教育最初也就是一种生活教育。随着人们征服自然能力的提升和剩余产品的出现,社会出现了阶级分化,一部分人依靠其拥有的财富试图支配他人的劳动,而缺少财富的人一开始并不甘愿接受支配。因此,在有产者和无产者、旧势力与新势力的反复博弈之后,为了避免社会陷入无序状态并获得心灵与行动的相对自由,人们逐渐达成了阶级社会的一些基本的行为规范共识,表现为道德和法律等行为准则。由此可见,阶级社会的道德本身也是社会生活的反映,其道德教育也就是一种有利于个体、阶级和社会存在的一种生活教育。社会主义的诞生虽然预示了共产主义实现的可能,但这并不意味着阶级就立即消亡、共产主义道德就应运而生,也并不意味着反腐倡廉教育只需在社会部分群体的职业生活中进行单一的“灌输”。事实上,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阶层分化依然存在,不同利益主体的价值理念支配着不同的道德行为选择从而影响着整个社会的道德水平,因此反腐倡廉教育仍然需要在全体社会成员的生活世界中进行,以社会利益整合为其现实基础,以“最大公约数”的核心价值认同为最终归宿。
5.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把现实的人的实践活动作为考察历史的出发点,认为人们为了创造历史,必须能够生活,“生活世界”就是满足衣、食、住以及其他东西需要的实践活动最初的活动场域。反腐倡廉教育作为人类实践活动之一,其建立于生活世界基础上就有了基本的理论依托。但是,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以其宏大的人类历史叙事为背景、以改造世界为己任,并未对人的微观生活世界的实践活动作详细探讨和说明,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需要继续发掘更深的理论资源。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派关于“生活世界”理论在20世纪人类思想界占据重要的地位,在某种意义上,“回归生活世界”理论是对科学困境的一种突围,已经成为人们普遍关注的理论共识。同时,它契合了马克思主义的实践观对物质世界实践活动的关照,为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提供了广阔的理论视角和丰富的理论资源。但是,胡塞尔和哈贝马斯各自的生活世界、海德格尔的日常共在世界、列斐伏尔和赫勒各自的日常生活、许茨的日常生活世界等范畴既相互呼应、互有交叉,同时又底色不一、旨趣各异。因此,现象学派关于“生活世界”理论并不能直接套用,生活世界的反腐倡廉教育需要在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观照下,对前者进行理论改造,这也即是对马克思主义实践观的继承和发展。
四、“生活世界”之反腐倡廉教育实践机制
“生活世界”视野下的反腐倡廉教育实践就是从生活出发,尊重生活,创造生活,而不是从规范出发,以规范去要求、剪裁实践主体。
1.科学方式与哲学方式相结合。反腐倡廉教育向生活世界的回归并不意味着对科学世界的背弃,而是对规范化、制度化方式的扬弃,这是德育方式运行的否定之否定环节。而且常规的反腐倡廉教育科学化取向并非科学方式本身,也远未达到科学方式本身的要求。运用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方式就要遵循从生活世界抽象出来的德育规律,针对个体发展的不同阶段的道德认知、情感、意志和行为特点,采取不同的策略化解自我认知和行为与社会要求不匹配的矛盾。要注意的是,反腐倡廉教育的科学方式只能作为一种手段而非目的,“不能仅仅限于华而不实的说教,不能囿于‘知识中心主义’而将‘知道’当作最终目的,也不能满足于机械照搬德目说教的伪善‘表现’,而要将道德教育最终落实在生活世界的全方位熏染中”。[11]“全方位熏染”不仅包括上文所说的融入主体自我物质和精神世界提升自己的反腐倡廉意识,而且还包括通过融入他人生活世界以提升自己的精神境界。那些被尊奉为道德经典的作品往往是他人生活世界的写实,而个体要进入其间就须通过对自我生活世界的超越去体会不同生活世界或不同维次的时空状态,而这种体悟方式需要以哲学,甚至宗教的认知和沟通方式才能获得。
2.融入现实生存活动。反腐倡廉教育和人的现实生活状态相结合,就是要将其贯穿于人的整个生命历程和全部实践活动过程,即要介入人一生所经历的家庭生活、学校生活、职业生活和社会公共生活等领域。反腐倡廉教育首先要和个体生命的幼年、青少年、中年,甚至老年时期紧密相连,根据个体各个阶段认知的不同特点,采取相应的形式。在幼年和少年时期,家庭是反腐倡廉教育的首要场所,习得教育是主要的教育方式。一般而言,父母是孩子最信任的第一个模仿对象,父母在应对或描述腐败行为时的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都会对孩子打下深深的烙印并成为孩子自发模仿的样本。因此,在家庭教育中,父母首先要树立清正廉洁的形象和反腐倡廉的正确态度,其次在处理日常事物中更要体现出光明磊落的气度,其三要善于和孩子沟通,对涉及反腐倡廉的相关话题进行恰当的讨论。学校是个体青少年时期进行系统化反腐倡廉教育的场所,教师要注重理性分析,避免单纯的知识传授。教师在对学生进行反腐倡廉的正向引导时,要善于创设各种腐败行为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情境,让学生参与其中并发现和感受腐败的危害性,从而形成反腐倡廉的正确意识,并通过持续的训练来强化这种认识,逐渐形成自觉式的内在意识。个体的中青年大部分是在职业生涯中度过,而腐败往往也是发生在职业生活领域。腐败高危职业的公职人员的教育是整个社会反腐倡廉教育的重点,其基本思路在引言中已经有所提及。这里着重讨论腐败低危职业领域的从业人员的反腐倡廉教育。其实,在整个社会中,职业间和从业人员间彼此相关、相互影响,不仅职业与腐败关联度的高低变动不居,而且从业人员之间的流动也相当频繁。因此,有必要对全部职业领域的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反腐倡廉教育。在成年人的职业教育中,有关反腐倡廉的问题阐释与理性分析是必要也是可行的,但更应注重与职业的结合以实现其针对性、与群体的结合以发挥集体导向作用。社会公共生活领域是人的整个历时生命都不可回避的领域,反腐倡廉教育当然应涉入其中。由于公共领域人群的快速流动性和层次多样性,反腐倡廉教育可以以文化宣传形式为主,营造廉洁的社会氛围。目前,在公共场所播放公益广告、张贴宣传画和悬挂条幅等反腐倡廉的宣传都是较好的形式。
3.在物质生活中提升精神境界。腐败产生的外在原因就在于物质消费刺激,内在原因就在于人精神的空虚。“生活世界”反腐倡廉教育的根本作为就在于将反腐倡廉教育融入人们的生活之中,引导人们脱离低级生活情趣,建构积极、健康的生活世界。反腐倡廉教育首先就要引导人们追问生命意义、创造生命价值。在日常生活中,腐败源于人的生理需要和物质享受对于人心灵的束缚,或者说是物欲对高尚生命意义的遮蔽。高尚生命意义意识的恢复往往发生在特殊的时机,比如当人们面对亲人或朋友死亡的时候,这时对生命意义的追问本身已经自然显现出来,“生活已经做出了安排,即使最迟钝、脑满肠肥的人也不可能永远抛开这一问题,死亡及其先兆……一遍又一遍地提醒每个人这个尚未解决、被搁置一边的人生意义问题。”[12]反腐倡廉教育要善于把握这些时机,引导人们探询生命意义,形成自觉拒绝腐败、创造生命价值的心理基础。在感悟他人死亡之后,人们会感到自己的死亡同样日益迫近。克服对死亡的恐惧、尊重与敬畏生命的有效办法就在于人们对自我生命的建构与创造,在生命的创造活动中来体现生命价值。反腐倡廉教育还要引导人们形成反思生活世界的习惯。一是反思自己的生活世界。引导人们通过自身生活领域的扩展与生活内容的丰富,主动认识外物特性,提升自己的生活境界,反思自己的行为,养成自觉抵制贪欲的思维习惯。二是反思他者生活世界。引导人们暂时从自己日常生活的琐碎中脱离出来,学习有关反腐倡廉精神文化产品,在阅读经典作品中,与道德精英的对话中,与群体知识储备、规则体系、传统习惯、文化先见、价值取向等无形规约的比照中,感悟他人、群体的生活世界,并检视自己思想与行为,在精神活动中砥砺品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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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段江波 吴俊蓉 单位:西南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