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众路线的现实意义
从理论意义来说,马克思主义哲学观念照应下的群众观念展现了面向未来的群众本位人类观,是为了更好的在现实环境和当代境遇中寻求更好的以群众观点为根本的理性回归、现实观照与积极意义,只有在哲学的思维方式讨论下,政治化、经济化、美德化、法律化、社会化的规范才能获得真正的人性根基和意义,拥有解决问题的现实性与理想性价值。从现实意义来说,透过群众路线观念的哲学反思,我们既可以超越抽象的群众路线制度化观念与狭隘的功利化立场,实现和引导对“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的思想自觉,确立健全的“为人民服务”精神,与此同时,探寻目前中国社会面临问题的解决思路,以最能展现社会全景的基层现实出发,思考群众路线对于当代现实的贯彻路径和理想本质,进而透视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运行前景。
二、开展群众路线的马克思哲学基础
1.人是哲学的奥秘。在一定意义上说,群众理论的哲学逻辑表现着人类自我意识所获得的哲学成果,人类的历史则是通过人类发展的现象形态表现人的思想学说的,我们党先后提出的“群众路线”理论,就是人类发展历史的精华和结晶。逻辑与历史处于相互渗透的统一联系中,逻辑中包含着历史的内容,历史中贯穿着逻辑的联系。以上所述,可以这样认为,人类发展的历史是群众理论的基础,群众理论是人类历史发展的体现。马克思主义的人类性观念是从现实的人的现实活动出发理解人的结果,这一思路可以说是存在论的思路。按照这一思路,人的真实关系就会被发现,这种真实关系就是人的社会性、人类性、过程性、生成性,人与人的关系就不是主客体的对立关系,而是内在的本性相通并逐渐生成的过程,人与人的关系在人的人类性的生成中成为相互依赖、相互需要的真正的人的关系。
2.马克思哲学中的“群众”观念。从根本上来说,群众路线理论是关涉人性观与哲学观意义的重大实践问题与思想问题。对“群众路线”执政理念的哲学反思,也就是反思我们党在这一特定历史时期执政理念的人性基础和哲学基础。从现实意义来说,对群众路线的哲学回归,探讨人的本质问题,从源头解决对群众路线最深层次的理想解读,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视野里,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群众是由独立的个人构成的,每个独立的个人都作为社会发展的主体性力量存在,都在自我发展、自我实现中推动社会的总体性发展。在现代社会发展当中,必须确立人是发展主体的基本观念,唤醒每个人沉睡的主体自我意识,使人民群众的创造性、积极性、自主性得到最大程度的激发,使每个人成为自己命运的主人和创造者,成为改革和发展的主体性力量。在现实社会,人在工具理性的世界中被纳入到了利益最大化的逻辑中,世界被工具化和手段化,一切关系转变为占有的关系。人的价值被有限的“使用价值”取代,人的精神生活陷入物化、感性化、粗俗化等泥沼中不能自拔。消解人的存在所面临的各种知性对立,真正挺立以人为本的价值理念,成为当代中国群众路线理念的人文旨趣。
三、贯彻落实群众路线的具体路径———以社会基层工作为例
1.社会基层开展群众教育路线的必然选择。首先,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加快创新转型的现实需要。按照中央精神,基层单位在承载众多机遇的同时,更要清醒地看到自身在产业结构、科技创新、重大项目以及社会事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必须充分调动最广大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从群众中汲取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其次,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是夯实基层基础的必然要求。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推进改革发展稳定的大量工作在基层,推动党和国家各项政策落实、落地的责任主体在基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工作也在基层。抓好活动的开展,就是要促进广大基层党组织积极主动解民难、排民忧、顺民意,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战斗堡垒。
2.如何在社会基层准确确保活动正确方向。一是紧扣“为民务实清廉”主题。必须紧紧围绕这个主题,从为民出发,从务实入手,从清廉做起,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既在思想上强化群众观念,又在行动上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始终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二是全面贯彻“十二字”总要求。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总要求是“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照镜子”要照全面,对照“理论理想、党章党纪、民心民声、先辈先进”四面镜子,既照局部又照整体,既照表面又照内心。三是聚焦解决“四风”问题。中央决定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四风”问题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
3.现实决策层面着眼群众的根本利益。一是思想制度上:要实施群众路线的理念性要求,建立与群众的情感联系,注重干部能力的培养,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同时注重同基层群众深厚情感的培养,建立对群众历史地位正确认识基础上的敬畏和感恩,高度重视公共利益,维护好社会公共利益作为群众观点在新时期的重要内容;要实施群众路线的制度性要求,把党的群众路线与民主政治结合起来,扩大群众路线的主体范围,解决民意如何进入决策的问题,体现群众作为执行群众路线主体的地位和作用。二是现实制度中:要加强社会容纳力建设,社会容纳力指家庭、企业、社区、政府等社会单位在组织与道德双重层面对分散化的个体社会成员的容纳能力和保障能力。我们需要在“组织—制度”,“文化—价值”双重层面重塑“社会容纳力”,以化解人们在个体化过程中所经历的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困扰;要着力建立情绪处理渠道,面对全球化和社会的急剧变动,社会情绪的不稳定以及各种心理因素的变化使得个体的情绪管理已经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这是党的群众路线以往没有遇到的新问题,面对以矛盾多发,价值多元为基本特征的转型期群众脆弱而又敏感的社会情绪,我们要高度重视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重视群众的情绪变化,把理顺社会情绪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重要方面,秉持执政为民的理念、加大改革力度、加大政府信息公开、透明,促进不同利益群体间的沟通、真心实意为广大群众办实事。三是对策解析上:要努力促进公共决策参与的广泛性,要求在民主集中制原则下,形成一种上下结合,内外结合的党群民主互动的决策模式,这样才能冲破官僚特权和特殊利益集团的阻挡,摒弃执政党内部人的私心杂念,真正实现党群互信互动互助,要积极提升公共服务的平等性,以观念更新促公平,加快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加快推进社会领域的进步。
作者:解冉 单位:江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