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的基本课程地位
对思想道德修养以及法律基础课程的学习一定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以及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思想为主要指导,对科学观的建设的进行学习,向高校学生传播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课程方面的有关知识,对学生在道德修养方面的问题进行回答就是这门课程主要内容。从思想政治的理论角度出发,要想对思想道德建设进行科学化的把握,就要对思想道德教育和法律基础教学的课程内容进行明确,社会主义荣辱观课程目标的设计主要是由该门课程进行独立设计的,针对思想教育的课程内容来说,目的是为了培养学生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理想而设计的,而思想观、政治观、历史观等思想教育方面虽然在课程的教学中也进行了涉及,但主要是由另外的思想政治课程来完成的。从大多数情况上来说,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进行谴责的行为同时也是法律所积极反对的行为,凡是社会主义道德规范所提倡的行为,也是法律所提倡的行为,其具有的很多内容在大体上都表现得十分一致。另外,思想道德和法律对人类的规范也都进行了调整。思想道德规范为社会主义法律提供了相关的思想道德基础和价值的目标,反过来,法律基础为思想道德规范提供了基本的制度保障。思想道德建设思想可以通过传统的生活习惯以及舆论的导向来进行传播和维持。这就说明了思想道德的社会作用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且随处可见,在人们生活中的扮演着十分重要的角色。然而法律基础具有一定的国家意志性,并在国家的强制力下进行实施,因而具有普遍的约束效力。其进行解决的是罪和犯罪以及合法和非法的有关问题,并对人们的行为提出了控制和禁止要求。
二、教师在高校教学中发挥的作用
如何提高思想道德建设的水平主要还是依靠教师对于教学的作用。教师在对课程进行设计的过程中,首先要提高对马克思主义教学观的理解以及对科研能力的学习,从而作为高校学生成长道路上的引领者。为人师表是在高校教学过程中对每个教师是主要要求,针对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这门课程的学习来说,这个要求俱有着特别的意义。在大多数情况下,文化课中的有关教师在个人具有的修养方面并不能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这门课程在教学中的教学效果的好坏。这是因为,学生在对这门课程进行学习时,不仅是要对其理论知识进行学习,还要将理论知识应用到具体的实践生活当中。因此可以,为人师表是教师能否担当好该门课程教师的基础。从课程本身具有的特殊意义上来说,学生对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进行学习之后,除了收获了具体的理论知识之外,还发生了对利益的后果进行差异化的比较。一般而言,学生要学习好该门课程的主要标准有时要以牺牲个人利益作为要求。所以,该门课程作为牺牲个人利益作为主要目标的教学任务,对教师的要求也就非常严格,要以更加严格的方式来对自己的行为进行规范,并充分发挥出为人师表的力量,也是对教学一种特殊、具体的要求。特别是面对当前不断变化的社会环境,在国内社会上主要面临着价值观扭曲,道德水平下滑的主要情况,作为一个思想道德修养以及法律基础的教师而言,一定要对其具有的社会主义的信念进行鲜明地明确,并对社会主义的价值取向进行确立,在必要的关键时期,要将公共利益放在首位,。唯有这样,才能在教学活动中对高校学生进行解惑和授业,才能使讲授的课程不仅在理论上去征服学生,还要在实际中去感化学生。
三、结语
总而言之,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进行服务的对象是高校中的低年级学生。如何对其进行正确地引导,并帮助他们翻开人生旅程中的崭新一页,对高校的学生来说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协助他们逐渐认识大学生活中的特色,提高自己进行独立生活的能力,并引导他们树立起进行学习的全新理念,形成学习的正确观和理念观,并对其学习的氛围进行积极地营造,使得高校中的学生能够对其肩负的使命进行明确和正视,也要不断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的培养和对法律意识的培养,这也是高校在发展过程中必须要重视的问题。
作者:廖敏芳 单位:江西服装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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