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是影响碳排放交易有效运行的重要因素,本文利用局部均衡框架分析了三种不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的经济效应,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中国在碳排放交易发展初期采取可升级的免费分配和拍卖分配相结合的混合分配方式的建议。
关键词 碳排放交易碳排放配额初始分配
我国“十二五”规划纲要明确指出要逐步建立碳排放交易市场,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和二氧化碳排放强度。2011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的《“十二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进一步提出了2015年碳排放交易市场逐步形成的具体要求。构建碳排放交易市场已经成为未来中国实现减排目标的重要工具。因此,分析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及其经济效应对与中国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立,实现“十二五”减排目标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方式及应用
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是指管理机构采用一定的方法来规定企业或者个人碳排放数量。碳排放权的初始分配方式主要有免费分配、公开拍卖以及两者结合的混合分配。由于市场非完全竞争和国际经济合作2012年第3期存在交易成本,不同的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会产生不同的环境、经济效果,将影响市场配置的效率。
(一)免费分配
免费分配是指管理机构依据一定的标准将碳排放权配额免费分配给厂商。可以依据历史产量或碳排放量水平,也称为祖父制分配(grandfather),也可以以当前的产出为基础或者其他管理标准进行分配,主要是管理机构依据厂商当前产出水平向厂商免费分配配额,管理机构首先计算出单位产出所需配额,然后根据厂商产出进行配额分配,总的配额就等于单位产出配额乘以总产出水平。除此之外,还有学者提出了可升级的免费分配(updated freeallocation),即配额分配不仅仅依赖于历史数据,还可以随着时间依据一定的规则不断升级(Bohringer和Lange,2005;Stern—er和 Muller,2008; Fowlie,2010)。部分研究发现免费分配在促进创新和促进市场有效运行方面有显著作用。Requate和Unold(2003)和Requate(2005)认为免费分配可以激励企业环境友好技术创新。Cong和Wei(2010)分析了碳排放交易对中国电力部门的潜在影响,发现基于历史排放的分配比基于产出的分配会带来更高的电价和碳价格,在基于产出分配的情况下,生产者会更倾向于环境友好。因此基于产出的分配对减少中国电力部门的碳排放更有益。
但是大部分研究则认为免费分配不能产生正确的价格信号,会导致市场效率损失,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妨碍竞争,而实践中多采用免费分配方式多是因为利益集团的压力及免费分配的政治可控性(Stavins,1997;Kehoane等,1998;Cramton和Kerr,2002;Betz等,2010)。
由于无论采用哪种标准免费分配初始碳排放权,企业都不需要付出任何的成本,而且随着碳排放交易市场的逐步发展,碳排放权配额可以在市场上出售,能给企业带来一定的利润,因此实践中免费分配初始碳排放权在排放交易市场设计中运用较多。排放交易发展的初期多数采用免费分配方式分配配额,1990年美国“酸雨项目”和2005年开始的欧盟排放交易体系(Eu ETS)第一阶段大部分配额均通过免费分配的方式发放。
(二)拍卖分配
拍卖分配是指管理机构规定一定的拍卖方式,厂商通过竞价的方式来获取碳排放权配额。根据定价方式的不同,拍卖可以分为两大类:密封竞价拍卖(sealed-bid auctions)和上升竞价拍卖(ascending-bid auctions)。
密封竞价拍卖下,竞价者同时提交需求方案,拍卖者将需求加总形成总需求曲线,总供给外生给定,总需求和总供给交点处决定了出清价格。大于该出清价格的需求都可以得到满足,等于该出清价格的进行定量分配,低于这一价格的就被拒绝。根据竞价者对其竞价数量支付价格的不同,密封竞价拍卖又可以分为统一定价(uniform pricing),根据个人出价定价(pay-your-bid price)和Vickrey定价。
上升竞价拍卖下,价格和分配都是通过开放竞争过程决定的,每个竞价者有机会提高其出价,最后,愿意出价最高的获得配额。多单位的升序拍卖可以分为需求方案(demand schedules)拍卖和上升时钟(ascending clock)拍卖。
多数研究认为拍卖分配在价格发现功能、市场运行效率、促进创新、提高政府收入以及减少利益集团之间的争议方面要优于免费分配(Cramton和Kerr,2002;Boemare和Quirion,2002;Betz等,2010),但是并不是所有形式的拍卖分配都可以取得有效率的结果。Ausubel和Cramton(1996)认为统一定价和根据个人出价定价形式的密封竞价拍卖分配下,竞价者会隐藏其真实出价,会导致低效。从效率角度考虑,Vick—rey定价是最好的密封竞价形式。另外,当竞价者不存在显著的市场势力时,统一定价和Vickrey定价的密封竞价拍卖效果相同。Ausubel(1997)提出了可选择的上升时钟拍卖,在上升拍卖形式下采用Vickrey定价,可以重新实现效率而不丧失上升竞价形式的优势。
(三)混合分配
免费与拍卖混合分配是指部分碳排放权配额免费分配,其余部分进行拍卖分配。混合分配对于受影响较大企业(煤炭发电、化工、冶金等高耗能产业企业)来说比完全拍卖更容易接受,受影响较大企业有较充足的时间来调整其产出,逐步减少排放。另外混合分配还可以降低碳排放交易体系引入对整个宏观经济影响的波动。
即使主张实现完全拍卖的学者也认为,需要逐步实现完全拍卖,碳排放交易初期有一定比例配额通过免费分配来发放,一部分拍卖分配发放,逐步降低免费分配比例,直至完全拍卖为止。碳排放交易发展过程中存在许多混合分配的实践,欧盟排放交易体系第一阶段(2005-2007),拍卖分配占配额分配总额的5%,其余均采用免费分配(CEC,2003);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倡议中拍卖分配占了90%以上,其余也是采用免费分配;澳大利亚的碳污染减少方案也明确指出一些配额采用免费的方式分配给强烈受影响的行业,比如煤炭发电行业,拍卖分配在2012—2013开始实施。
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的经济效应分析
不同碳排放权初始分配方式,其减排成本和收益也不同。假定碳排放权配额市场完全竞争,厂商必须提交其需求配额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