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前,高校基建会计基础工作存在的问题
例如:对于高校建设成本之一的待摊投资的归集,本来应当由几个项目共同承担费用,但是为了简化核算,会计人员就将其纳入到了同一个建设项目当中去,而如此就会导致某一个项目的成本被加大;而对于待摊投资当中的摊销部分,部分的高校虽然从表面上来看还是进行了分配率的计算,但是在计算当中仅仅能够使用较为简单的平均计算,是机械师的套用,从而导致不合理、不科学的分摊出现。不规范、不完善的制度使得在进行基建财务处理的时候出现了非标准化的方法与程序,导致基建业务的处理过程变得复杂,给会计人员增添了较多的任意与主观的因素,而会计资料不存在异型性与可比性,从而出现了会计信息失真的现象。
(二)不能够科学的划分出会计主体
进行高校基建活动是为了进一步的发展教育事业,也属于事业单位经济活动当中的一类,因此,需要同其余的经济活动一起进行核算。如果不能跟其余经济活动联系在一起,就会出现两套会计报表,并且在上报的时候也需要按照不同的渠道。但是对于高校的整个经济面貌来说,每一套都不能够单独的反映出来,并且也不符合在《会计法》当中对于完整性的总体要求,也就会造成会计信息失真。
(三)没有健全的财务制度,没有配备足够的基建会计人员
从一般情况来看,很多高校领导日常管理的重心都在教学、科研等方面,虽然在不断的健全失业会计的规章制度,但却很少重视基建会计。在普通高校当中出现了一些经济犯罪的案例,其中与基建项目有关的就占了30%左右;另外,由于基建会计人员业务水平达不到标准要求,也使得其难以适应基建会计发展所提出的要求。
二、高校基建会计基础工作完善的措施
(一)基建会计科目需要合理设置
基建会计科目当中的设置级数、明细科目都需要在原则上满足会计核算的需求,并且要求其具有一定的可操作性。通过分析实践的情况,笔者认为明细科目的设置级数较少,不能够将基建投资的具体情况反映出来。而随着不断扩大的高校基建项目规模,就有可能存在包工头分担某一个单项工程的情况。因此,就可以设置例如“预付工程款———建筑公司———××工程项目”科目,如此,单个工程项目的投资情况才能够被真实的反映出来。
费用类科目也应该设置三级或四级明细科目。以“待摊投资”科目为例,可根据单个工程项目设置二级明细科目,根据待摊投资的具体内容(如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贷款利息等)设置三级科目。这样才能清楚地反映每一个项目的投资累计完成情况,也利于查找项目对应的费用, 提高工程结算的效率。此外,基建会计人员一定要把握好摊销时间和分配方法,确保建设项目成本的科学、合理。
(二)在会计处理当中规范基建借款
对于基建借款的实际规模以及相应的还款情况,也需要在高校事业会计当中正确的反映出来。在借入款项时,通过科目“借入款———基建借款”核算。对于基建项目拨付相应的基建借款,在进行核算的时候,通过事业会计的“借出款———基建借款”科目进行,而基建会计则需要在核算的时候通过“基建投资借款”进行。在每一年末,事业会计就能够借记“结转自筹基建”科目,贷记“借出款———基建借款”科目,根据实际的财务决算情况,从而进行基建借款的冲减;基建会计借记“基建投资借款”科目,贷记“基建拨款———自筹基建拨款”科目。如此以来,在高校的事业财务上就会反映基建借款,也能够如实的将高校负债以及风险的整体情况在财务报表当中反映出来,对于财务分析指标中的资产负债率等等也能够反映的更加的可靠与准确,有利于高校对于自身的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综合化的评价,也有利于科学决策的实施。
(三)基建财务制度的健全,会计人员业务培训的强化
由于高校基建财务制度的不完善,从业人员的素质偏低等情况,导致高校基建会计的基础工作不能够得到正确的规范。所以,一套符合高校基建财务会计工作的制度的建立与健全就成为了当务之急。此外,随着制度的建立、健全,从业人员也需要不断的给自己“充电”,努力的满足会计发展的要求。在核算方法的学习与完善的基础上,以经济效益提高作为中心,从而不断的强化基建会计的管理与监督职能。
总之,随着不断深入的财政改革以及不断扩大的高校建设规模,我们需要进一步的将高校基建会计的基础工作加以落实与规范。作为基建会计的从业人员,也需要不断的探索与创档案管理论文新,从而找寻到新的方式方法来解决新形势下高校基建会计工作当中可能会出现的问题,从而将高校基建财务制度的改革不断的深化与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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