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
(一)小微企业融资渠道狭窄我国企业主要的融资方式为银行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大中型企业大多选择发行债券、股票的方式进行融资,但对于小微企业而言,资金实力、资本情况等都难以达到在资本市场融资的条件。金融机构长期漠视这个群体。小微企业的融资难已经从政府到地方宣扬了将近二三十年的时间,但一直没有一个特别好的方法来解决这样的问题。使得小微企业被迫采用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融资等成本较高的其他融资方式,这也会使小微企业面临更高的风险。(二)信息不对称制约了小微企业融资我国针对小微企业的信用评价体系缺失,导致金融机构很难对小微企业的销售情况、信用进行合理的评价,难以提供合适的信贷支持。由于征信系统不健全,金融机构无法充分获取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而信息不对称使得金融机构的贷款事前审核和事后监督存在较大困难,审批手续复杂,银行出于稳健性考虑就会减少对小微企业的信贷额度。
二、互联网金融的发展现状
近几年,随着现代信息科技的迅速发展,互联网金融逐渐兴起。互联网金融是将互联网和金融结合起来,实现资金融通、支付的一种新兴金融。互联网金融相比传统的银行有很大的优势,比如说信息透明度高、操作简便、支付快捷、资金配置效率高、进入门槛低等,向银行为主的融资模式带来很大挑战。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支付宝、余额宝的问世,使得银行的地位不那么重要,改变了商业银行独占资金支付中介的格局;第二,余额宝等产品的推出影响了商业银行传统的利差盈利模式;第三,互联网金融挑战商业银行金融中介地位。
三、基于互联网金融的小微企业融资模式
(一)电商平台融资模式电商模式是指在电子商务的基础上,平台运营商根据企业进行的各种活动,获得大量相关企业的信息,比如经营是否真实,销售业绩是否良好,以及消费者对它的评价。基于大数据分析的方式可以很好地了解消费者对特定产品的需求,然后通过比较企业为某个项目所申请贷款是否与基于数据分析的需求一致,分析该产品的市场和前景如何,并依此来决定是否应该为该企业放贷。此种模式的优点是降低了互联网金融机构信贷审批时因信息不对称产生的风险,针对性比较强。适用于资金需求量较小、需求急切、还款时间不固定的小微企业。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阿里金融和京东。1、阿里金融:“小贷公司+平台”阿里集团自从开展支付平台,从此步入了金融领域,从第三方的支付软件,再到余额宝的问世,彻底地让阿里金融腾飞,一度被认为阿里金融才是阿里巴巴最值钱的领域,以比银行更高额的利息,让阿里金融资金流源源不断,随后开展了独立贷款的领域也就是蚂蚁微贷,先后开设小贷公司作为信贷投放点,在B2B、B2C和C2C三个平台上向阿里电商提供资金链供应,贷款额度根据商家的信誉度、店铺销售额以及商家的评分系统给定适当的贷款金额,再通过阿里的信息审核、信用记录以及对个人的信誉评分,只有达到要求才能实现无需抵押和担保,实行放贷,并通过支付宝发放,贷前贷后全部在线上完成。经过几年的运作,阿里金融对借贷服务的风险控制体系已基本成熟。2、京东:“平台+银行”京东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同样离不开开设小贷公司,在自己的金融领域,因为平台大而广,集平台的资金以小贷公司的模式运营,同时与银行合作,结合供应商评论、票据、以及在网上银行或者个人账户的信誉度,将信息透明化,为银行提供信誉度高、有实力偿还同时与自己有长期贸易合作关系的供应商,以京东自身信用为担保,向银行申请最高限额的贷款,这种模式京东以担保人的形式,增加自身销售额的同时,也为供应商提高了资金周转率,同时让银行在信息获取弱势的情况下,也能增加自己的贷款额度,获取更多的贷款利息,这种三方互利的模式,让京东在金融领域飞速发展,唯一难题是京东本身如何能准确地获取到诚信可靠的供应商,这是目前开拓市场的有效手段。(二)P2P平台融资模式P2P即“点对点”或“个人对个人”,即投资人通过中介机构,将资金贷给需求方。其中,中介机构为双方提供一个安全的交易平台,以便于借贷双方进行信息沟通,充分了解对方的信用情况,商定贷款利率,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其具体操作模式是由借款人在网络平台上发布借款需求信息,一个或多个有意向的投资者依据发布人的相关信息,为其提供固定利率贷款。P2P融资模式不需要借款人抵押或担保,它是建立在一个开放的网络平台上,借贷双方无直接联系。目前,P2P平台大概有四类交易模式:一是“一对多”模式,即一笔筹资是由多个投资人投资的。这种模式适用于数额较大的借贷。二是“一对一”模式,即一笔筹资只能由一个投资人投资,这种模式的优点是债权清晰,易于管理,但不太灵活,缺少流动性。三是“多对多”模式,即多个人可以投资一笔借款,同时一笔资金也可以分配到不同的借款需求上去。四是“多对一”模式,即多笔借款需求都由一笔资金投资。这种模式有利于帮助投资人分散风险,但需要投资人有较多的资金。(三)众筹平台融资模式众筹也叫群众筹资或大众筹资,该融资模式是建立在互联网众筹融资平台上,融资人首先发起募集资金的活动,然后投资人进行交流,对其进行投资,投资人可以从筹资人那里获得股权回报或实物回报。众筹平台融资模式包括筹资人、投资人和中介机构三部分。其基本运作流程是:①筹资人把项目发送到众筹网站,详细描述项目、设置目标金额并说明回报方式;②众筹网站对该内容进行审核;③筹资期间筹资人与投资人可以互动交流,充分了解对方的情况;④规定时间内达到或超过筹资人设定的目标金额即表示融资成功,网站自动把筹集到的资金打入筹资人的账户,未达到目标金额则视为筹资失败,已投资的钱款退还给投资人。
四、互联网金融和小微企业相互依存
互联网金融的出现,能够帮助小微企业弥补资金缺口,随着互联网金融的进一步发展,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题将不断得以解决,最终可以全面延长小微企业市场生命周期。与此同时,互联网金融行业也将得到蓬勃发展,并将和小微企业共同成长,进而有效延长自身的生命周期。可以这样说,小微企业的兴衰直接导致网贷的兴衰,二者互利共存。首先,互联网金融能够为小微企业提供所需要的资金,解决其融资难的问题。如今,P2P的利率水平已经从早期的20%甚至更高,下行至2015年6月的14.17%,远低于民间借贷高达24%甚至更高的实际利率。众所周知,银行贷款利率虽然不高,但由于小微企业经营风险较大,银行不太愿意借款给小微企业,经常会漠视这个群体。目前来看,只有P2P最乐意借款给小微企业,而且利率还低于民间借贷和银行贷款的实际还贷利率。其次,互联网金融只有提供贷款给小微企业,才能避免因为金额过大导致的坏账的风险。众所周知,P2P企业的实力往往不如商业银行,大中型企业需要的资金较多,很难通过P2P平台获得足额贷款,满足自己的资金需求,但是,大中型企业可以通过其他的方式进行筹资,比如发行债券、股票等方式,都能得到足额的资金。P2P的利率普遍高于他们的利率期望值,而且还款期限较短,导致大中型企业一般不会采用P2P融资模式;同时,P2P如果把大量资金都借给大中型企业,一旦大中型企业发生破产而无力偿还,P2P就会由于损失惨重无法承担风险而倒闭。现实中,这样的案例还不少。可以这样说,P2P企业由于所能提供的金额比较少,只能充分满足小微企业的需求,并且即使个别小微企业出现经营困境而发生逾期或坏账时,P2P企业也能够凭借自身的资金实力应对风险,进而延长自己的生命周期。最后,随着小微企业不断发展壮大,经营规模将会越来越大,其信贷偿还能力必将越来越强,互联网金融面临的坏账和逾期风险将会越来越小。同时,由于小微企业一直和互联网金融有合作的关系,他们会把闲置的资金优先考虑放到互联网平台,而不是银行,这样就有利于更多的小微企业进行融资,解决融资难的问题。就这样良性循环,小微企业会发展地越来越好,为国家的GDP作出更大的贡献。
五、互联网金融存在的风险
尽管互联网金融发展前景很好,但在发展初期也难免会存在几点问题。总结如下:(一)信用风险互联网信贷平台面临的最大风险就是信用风险。一是借款人面临信用风险。互联网信贷平台尚未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无法掌握企业、个人全面真实的征信数据,难以及时了解借款人的动态信用状况,对信贷违约行为难以及时掌握,这加大了坏账形成的风险;二是借贷平台面临信用风险。在互联网借贷平台数量和信贷规模快速扩张的同时,其经营过程中潜在的信用风险也逐渐暴露出来。一旦借款人无法按时偿还贷款,发生大规模的逾期贷款,坏账规模大于实际资产时,而平台的资本实力非常有限,无法履行还款承诺,甚至发生平台网站倒闭、卷款跑路等事件,导致投资人收益受损。(二)监管缺失风险目前我国没有出台专门针对网络信贷的相关法律法规,当互联网信贷平台遭到风险,而导致发生逾期或坏账,损害投资人的利益时,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投资人的合法权益进行保障。我国也没有既定的管理网络信贷的部门和机构,进行有力地监管。监管的缺失也会使互联网信贷进行“越界”操作来获得高额收益和回报,如非法吸收存款和发放贷款,非法集资,变相揽储投向国家限制性行业。“越界”操作的行为也加大了互联网信贷平台发生信用风险的可能。
六、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在互联网金融快速发展的今天,为防范和降低互联网信贷潜在的风险,需要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加强对互联网信贷的监管,以便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融资和发展。(一)建立联合监管工作机制在金融监管协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框架下,建立由人民银行牵头,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共同参与的互联网金融联合监管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和权限,确立工作磋商以及联合行动工作机制。(二)规范互联网信贷的准入制度落实网络支付牌照管理制度,对P2P、众筹等网络投融资公共服务机构平台实施注册登记制度,对开展网络公共理财服务的机构平台实行备案管理制度等。对现有的互联网信贷平台进行清理整顿,将平台的技术、专业人才储备等方面的实力作为市场准入的条件。加强对平台的管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保证平台的安全性。(三)完善互联网金融信用体系在交易过程中,互联网金融平台应该保证交易信息的正确性,真实性,拒绝虚假信息,同时建立备份及安全保障机制。积极探索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在互联网金融中的推检验医学期刊广运用,逐步将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征信数据录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时规范查询行为,为互联网金融发展提供全面、快捷的信用服务。
作者:郑蕊 程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