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展党员工作重视显性条件,轻视隐性条件
由于高校对学生的评价以学习成绩为主,非智育测评为辅,高校在对党员、积极分子培养教育的过程中也强调以学习为中心的原则,这本无可厚非。但在发展学生党员过程中往往过于强调定量标准,轻视定性标准。过于注重学生学习成绩是否优秀、是否过四六级等显性条件,容易轻视学生的思想修养、政治觉悟等不易量化的隐形条件,而将发展党员工作演变成奖学金评比[2]。在高校中不乏有学生认为只要学习成绩优秀就可以入党,忽略了党员条件中的思想政治素质要求,与“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发展党员原则不相符。思想上不成熟、不牢靠的学生入党之后势必不能很好的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由于对入党条件把关不严、忽视学生入党之后的继续培养教育工作等原因,导致一些学生党员虽然在组织上入了党,但未在思想上真正入党。有的学生党员虽然自身学习成绩优秀,工作能力突出,但不能带动其他同学共同进步,在班集体或党支部需要的时候不能挺身而出做出应有的贡献。有的甚至在入党后就放松了对自身的要求,不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出现学习上松懈、不积极参加党支部活动等现象。这些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使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常挂在嘴边而没落到实处,影响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的发挥。
三、以学生党建工作为统领,建设优良学风
1.进一步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严把入党质量关在党员、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过程中,把思想政治素质提到一定高度上,与学习成绩一起纳入培养和考察范围,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和考察的方式,重点放在加深学生对党认识和思想觉悟提高上,以综合标准来培养和考察学生。在确定积极分子、推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转正等每一个关键环节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本着“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把思想觉悟高、综合素质优的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使其能在学风建设中真正起到先锋引领作用,带动周围同学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标、提升学习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从而起到建设优良寝风、班风,促进良好学风形成的作用。
2.构建发展党员综合评价体系,党建工作制度化为保证党员发展质量,应建立健全党员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并且将它规范化、制度化[3]。应把政治觉悟、理想信念、责任意识、团队精神、心理健康等思想政治素质与学习成绩、创新能力一起纳入发展党员的考察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分配比例,设置权重,并且给出相应的评价标准,某个方面什么程度为合格、什么程度为优秀、什么程度为不合格。避免以单一标准评价学生,出现过于强调学习成绩或过多重视工作表现等情况。这种做法的关键在于评价标准如何设定和考评机制如何运行,一是怎样把隐性的思想素质具化为学生的日常表现;一是评价权限如何设置才能更为客观公平,更具代表性。这样一来就可以把评价体系规范化、制度化,推行下去,照章执行,有法可依,从而把真正素质过硬的、经得起考验的学生吸收到党组织中来,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
3.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引领优良学风学生党员是大学生中的特殊群体,他们既是党员,又是学生,他们在学风建设中既是工作对象,又是开展教育的主要力量,要在学风建设中突出党员的主体地位。优先选拔党员担任学生骨干,充分给予他们发挥才能和示范作用的机会和平台。党员或党支部牵头组织开展学术交流、科技创新活动、文化活动、社会实践等促进学生学习和全面发展的活动,通过活动载体把党员的先锋示范作用辐射到广大学生中去,树立典型的党员形象并通过校园媒体大力宣传,实现引领优良学风的效果。强化党员的责任意识,以个体带群体。选拔优秀党员联系一个需要帮扶的同学或寝室,党支部与团支部进行对接,在学习上给予指导,生活上给予关心,带动个人、带动群体,把这种做法形成机制、制度并长久地推行下去,以推动良好学风的形成。高校学生党建和学风建设都是关系人才培养的系统工程,学生党建作为学风建设的载体,需要不断创新模式,把二者有机结合起来,使学生党建工作落到实处,使学风建设取得实效,切实为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服务。
作者:董云吉 王春秀 单位:哈尔滨工程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