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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与安全履职的思考

1税务干部安全履职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

(一)税务干部安全履职面临的问题

我国正处于市场经济转型期,各方利益交锋博弈,税收法制文化建设尚不成熟,不良风气积习甚深,纳税人税法遵从度不高,税务干部安全履职面临着挑战。一是税源管理不牢。日常税源管理的过程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现象,可能导致税源管理失控、政策执行错误、程序不合规定等不良后果,隐藏着国家税款流失、税收干部失职、渎职等风险。二是执行能力不强。一些干部工作缺少激情和责任心,不思进取、得过且过,执行税收政策不认真,有的附加条件地执行,有的阳奉阴违地执行。一些干部业务技能、专业知识不精,对政策理解把握不准,工作方法简单,执行能力较差。一些干部错误理解执法与服务的关系,存在执法不严、偏软的情况。这些,都会埋下风险隐患。三是风险意识不足。当前对规范执法的要求越来越高,履职过程中经常出现新情况、遇到新问题,有效应对和化解执法风险的难度越来越大。而现实工作中,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执法乱作为,执法程序不严谨、执法证据不完整、文书资料不规范等问题。四是防控难度较大。税务部门与经济主体、利益分配的关系较为密切,干部(尤其是基层执法人员)手中握有重要的权力,只需消极作为就可让经济主体获得巨大的额外利益,经常面临着各种诱惑和考验。有的干部过于关注个人利益,过度追求物质享受,热衷于一切有谋私、谋利空间的事,游走于安全履职的灰色地带。

(二)出现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思想教育缺乏实效性。教育缺少文化引领,缺乏对重点部门、重要岗位人员的针对性教育。教育的影响力、吸引力和震慑力不足,干部职工往往认为从上到下讲的都是大道理,听的都是“老三篇”,不能入脑入心。二是责任落实缺乏强制性。责任落实缺乏强有力的手段,一些单位对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意识淡薄;有的领导对“一岗双责”认识不清,只看到分管的业务工作,没意识到预防腐败的重任;有的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工作监管不严、防控不力。三是规章制度缺乏约束性。有的制度不够严密,内容不切实际或者滞后于形势发展,如同“牛栏关猫”起不了作用;有的制度可操作性不强,难以执行或执行起来效果不佳,无异于画虎照门;有些制度制定的很好,详尽而细致,却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致使制度形同虚设。四是监督管理缺乏严肃性。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奉行好人主义,明哲保身;用信任代替监督,不想监督;管理能力不足,不会监督;缺乏有效平台和载体,监督无力;缺少权力运行制约机制,监督无效。五是惩治打击缺乏威慑性。有的单位对查处违纪违法问题态度不坚决,出了事总想捂着盖着护着,一厢情愿地想息事宁人,以致养痈为患。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监督力量不强、手段不足,查处案件无法深入、打击不到位。

2解决税务干部安全履职问题的原则

(一)在思想认识上,必须始终坚持从严治队的理念。严管理就是真爱护,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通过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使广大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最终确保干部少出事、不出事。

(二)在工作目标上,必须始终体现源头防控的要求。从源头防控,对各种权力实施有效的制约和监督,才能起到釜底抽薪、治根治本的效果。要积极探索把各类风险查找在前、防范在前、处置在前的防控机制,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

(三)在工作重点上,必须始终保持严厉惩治的态势。惩治是预防的前提和基础。要本着对地税事业高度负责、对干部职工高度负责的使命之感、责任之心,把惩治利剑举起来、用起来,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查处一个、警示一片,形成强大震慑。

(四)在工作方法上,必须始终依靠“制度+科技”的手段。制度越完善、越规范,越能有效预防、遏制和治理腐败。要在加强制度建设的同时,注重科技的运用,采用“制度+科技”、“人控+机控”手段,强化程序监督、增强防控成效、提高工作效率。

(五)在保障措施上,必须充分发挥责任制落实的推动作用。要强化“两个责任”和“一岗双责”,在责任落实上出实招、求实效,并实行以提高执行力为核心的问责制度,以干部安全履职的实际成效检验责任制落实的力度。

3持续构建税务干部安全履职新格局

要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列入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勇于担当、积极作为、真抓实干,持续构建新格局,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加大教育力度,使之“不想腐”

提高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境界是一项长期工程,只有持之以恒,才能出绩见效。因此要把教育作为一项长期的战略来实施,作为干部管理的重要内容,认真研究筹划,周密部署安排,加强检查考核,推动教育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要积极探索创新教育的形式和方法,切实增强教育效果。要坚持不懈地开展警示教育,以案说法、以案学法、以案为鉴,让税务干部深刻体会“贪念一瞬间,荣辱两世界”的惨痛教训,使他们在思想上有触动、灵魂上有震撼、行为上有界线,做到警钟长鸣;坚持不懈地开展示范教育,培树廉洁从税先进典型,充分发挥模范引领、典型驱动的作用,树立正确的导向;坚持不懈地加强廉政文化建设,营造“以廉为美、以廉为乐、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浓厚氛围。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时刻掌握下属的思想动态,一级关注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要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不同性格的人员,因地制宜、因人而异地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二)深化内控机制,使之“不能腐”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落实到位。要成立内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督办、推动落实;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承担领导责任;职能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内控机制建设承担主体责任,履行好日常监管职责同时强化对下级对口部门的指导督促。二是细致排查风险,确保覆盖到位。要对照各自工作职责,全面细致梳理职责范围内的权力事项,认真审视每项权力事项的运行程序,从预防腐败的角度进行研究分析,排查运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执法风险和廉政风险。要按照税源专业化管理的新岗责流程,顺藤摸瓜对所有事项进行逐一排查,抓住契税征收、基金征收等尚未纳入专业化管理体系的重点领域,彻底消除排查“盲点”。按照权力运行频率高低、人为因素大小、自由裁量幅度、制度机制漏洞、危害影响程度等对风险点进行分析、排序,确定关注重点和优先控制的风险。三是完善制度规范,确保防控到位。根据排查出的风险点,从健全岗位责任体系着手,对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形成各个层级、部门、岗位和工作环节之间的权力制衡。以明确责任为基础,以权力制衡为核心,以流程控制为主线,以完善制度为根本,以公开透明为保障,把防控的要求融入到税收执法和行政管理的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抓住税收执法权这一重点,围绕税额核定、税收减免、税务稽查和行政处罚等重点领域,对执法依据、操作标准、处罚幅度等进行明确规定,最大限度减少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和随意性。最大限度地优化办税流程、简化审批手续,还责于纳税人,减少滋生腐败的机会。四是强化措施手段,确保监管到位。针对风险集中的领域,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专项检查、引入外部门审计,及时发现问题,果断采取措施,确保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制约就跟进到哪里。加快涉税信息支撑平台建设,将执法和管理过程变为信息处理过程,实现权力运行的过程制约、程序控制,最大程度减少人为因素。最大程度地公开执法过程,促使干部养成在放大镜、聚光灯下行使权力的习惯,防止因信息不对称导致权力异化。五是严格责任追究,确保执行到位。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制度者要进行严厉处罚,让干部对制度心存敬畏,防止破窗效应,保证制度行得通、做得到、管得住、用得好。纪检监察部门要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强化对各职能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监督,促进内控机制建设落实到位。要定期组织内控机制建设成效评估工作,对内控机制建设落实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或出现问题的,要严肃追究相关部门责任。

(三)保持高压态势,使之“不敢腐”

一要改进管理体制。充分利用税务系统垂直管理的特点,实行一定范围内纪检干部集中管理,探索集中办案、交叉办案等模式,从程序上提高惩治腐败的权威性。充实、配强纪检监察人员力量,打造一支富有职业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不断提高执纪监督水平,从组织上保障惩治腐败的力度。二要严厉查办案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做到对腐败问题“零容忍”。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加强信访举报受理工作,规范管理和处置反映的问题线索。要攥紧拳头、严查严纠、铁面执纪,从严从快从重查处违法违纪案件,通过强力打击使系统内的歪风邪气和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切实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认真调查核实取证,善于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查清主要违纪违法事实,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形成强大震慑。三要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果断采取诫勉谈话、重点观察、岗位调整等处理措施,防止小病拖成大病,最终病入膏肓、无可救药。认真落实“一案双查”工作,在进行税收稽查等风险应对时,深入剖析造成税款流失的原因,对存在的管理不到位、失职渎职、为税不廉问题,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纠正错误、堵塞漏洞。

(四)深化征管改革,使之“不易腐”

一要完善征管模式。运用现代管理理念,将风险防控理论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于专业化管理实践中。按照依法确定权力、阳光使用权力、科学配置权力、制度限制权力、严惩滥用权力的思路,处理好税源基础管理与风险应对、纳税服务之间事项的科学划分,在征、评、管、查职能分开的基础上,根据各工作环节和业务特点,将决策与执行、审批与复核、执行与监督等工作流程和职责分离,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权力制衡机制,降低税务干部在履行岗位职责过程中,由于流程设计不规范、权力过于集中等而产生消极腐败行为的可能性。尽快将房产交易税收征管、基金征收等所有执法事项纳入专业化管理体系,实现同征、同管、同查。二要强化信息管控。结合机构职能的优化配置和税源管理事项的整合,充分依托征管信息系统,构建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分权监督、内控制约、考核评价、问责追究的执法和廉政风险防范体系,通过流程监控、痕迹管理、动态分析和风险预警,将信息来源充足、流程清晰、可控程度较高的关键风险环节和重要事项纳入计算机监控,实现由“人管人”向“机器管人”的转变,提高风险防控的信息化水平。积极依托政府力量,打破部门壁垒,实现信息共享,提高信息采集的可靠性和及时性,增强数据分析应用水平,提高风险应对的精准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减少权力寻租的机会。

作者:付宝丽 单位:江苏省沛县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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