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中期以后,在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的影响下,思想领域出现了一股“人重新发现”的启蒙思潮,社会进入了“自我批判”阶段。我国明代著名的平民思想家、教育家、泰州学派的创立者王艮(1483-1541,泰州安丰场人),纵观社会形势,顺应这一时代要求,从维护平民的利益出发,把主体性、人本论摆在首要的突出地位,大胆提出了一系列带有启蒙性质的人文思想,促进了传统儒学理论的“下移”。王艮平民思想的哲学基础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个方面:
一、以身为本
王艮认为,“身与天下国家一物也,惟一物而有本末之谓。格,挈度也,度于本末之间……此格物也。”[1][答问补遗]可见,王艮的“本”既不同于朱熹的以“理”为“本”,也不同于王阳明的以“心”为“本”,在王艮看来只有“身”才是“本”。他说:“身也者,天地万物之本也;天地万物,末也。”[1]语录“以天地万物依于身,不以身依于天地万物。”[1]语录关于这一点,王艮有一段答问说得更具体:“诸生问‘格’字之义。子曰:‘格’如‘格式’之格,即‘后挈矩’之谓。吾身是个‘矩’,天下国家是个‘方’,矩则知方之不正,由矩之不正也,是以只去正矩,却不在方上求。矩正则方正矣。方正则成格矣。故曰‘物格’。吾身对上下、前后、左右是‘物’。
矩是‘格’也。‘其本乱而末治者否矣’一句,便见挈度‘格’字之义。修身,立本也,立本,安身也,安身以安家而‘家齐’,安身以安国而‘国治’,安身以安天下而‘天下平’也。故曰‘修己以安人’,‘修己以安百姓’,‘修其身而天下平’。不知安身便去干天下国家事,是之谓‘失本’也。就此失脚,将或烹身、割股、饿死、结缨,且执以为是矣。不知身不能保,又何以保天下国家哉?子谓诸生曰:惟《大学》乃孔门经理万世的一部完书,吃紧处惟在‘止至善’及‘格物致知’四字本旨,二千年来未有定论矣。某近理会得,却不用增一字解释,本义自足,验之《中庸》、《论》、《孟》、《周易》,洞然吻合,孔子精神命脉具此矣。诸贤就中会得,便知孔子‘大成学’。”[1]答问补遗在王艮看来,身是第一位的,就是学习圣人之道,也没有保身重要。他说:“人有困于贫而冻馁其身者,则亦失其本,而非学也。夫子曰“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1]语录身是一个具体的活生生的社会存在,但是,它决不是单纯的血肉之躯,也不是单纯的精神幽灵,而是由自然、社会、心理、交互作用、复合而成的实体,它具有生物属性、社会属性和心理功能。它既是自然的一分子,又是社会的一分子。所以王艮既不同于纯自然主义者把人看成纯自然物质,又不同于纯“社会”主义者,把人看成空洞的抽象,而是把两者结合起来,注重“身”“道”的有机统一。
王艮认为,身与道总是不可分离的。王艮指出,“道”就是“至善”,也就是“良知”,就是“性”,就是“身”。他以子思《中庸》为出发点,经过“性善论”的桥梁,最终将形而上的天理“道”,与形而下的、作为“性”之载体的“身”合而为一。由“道”、“身”合一,体现天人合一,成为其“道”之一大特征。如下列一段对话就充分体现了他的这一思想:“子谓徐子直曰:‘何谓至善?’曰:‘至善即性善。’曰:‘性即道乎?’曰:‘然。’曰:‘道与身便尊,身与道何异?’曰:‘一也。’曰:‘今子之身能尊乎否欤?’子直避席请问曰:‘何哉,夫子之所谓尊身也?’子曰:‘身与道原是一件,至尊者此道,至尊者此身。尊身不尊道,不为之尊身;尊道不尊身,不为之尊道。须道尊身尊,才是至善。”[1]答问补遗在王艮看来,尊身与尊道是统一的。尊道就要尊身,只有尊身才能尊道。同样尊身也要尊道,不尊道也难以尊身。他说:“圣人以道治天下,是至尊者道也;人能弘道,是至尊者身也。道尊则身尊,身尊则道尊。”[1]年谱王艮在这里把人身看作和神圣的道一样重要、一样尊贵。“尊身”者即尊人也,这是一种重视人的价值、维护人的尊严,提高人的社会地位的思想,具有十分重要的启蒙意义。
王艮的“身本”思想实际上就是一种“人本”思想,它是“民本”思想的发展。民本思想是原始儒家的重要思想。从孔子到孟子,基本上都承认“民”作为“人”所应有的基本权利,同情他们的愿望和要求,体现了原始人道主义精神。但是孔孟从“爱有差等”的伦理原则出发,企图在保留政治等级秩序的前提下,实现保民、安民、富民、教民的民本主义。其目的就是孟子所说的“保民而王”,保民的目的在于保君。因此,古代的民本思想的主要方面在君不在民,归根到底还是在于维护封建等级制度。儒家的“民本”思想中本来包含重视人民生存权利的内容,但到了程朱理学家那里,把纲常名教视为“天理”,把人民的物质欲求视为大逆不道的“人欲”,主张“存天理,灭人欲”。不仅如此,还把纲常名教推向极端,主张“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父要子亡,子不得不亡。”对妇女则提倡“三从四德”和“贞节”,把人民群众的生存权都剥夺了。王守仁比程朱有所进步,但他基本上继承了原儒的民本思想,重申“民为邦本”的主张,他在镇压人民起义的过程中看到了人民的力量,认识到“本固则邦宁”的关系。他和程朱一样,提出“存天理,去人欲”的主张。他认为天理人欲并不立,只要去人欲,存天理,方是功夫。王守仁这种观点是要从思想上铲除不利于封建统治的念头,即所谓“破心中贼”。正德十二年正月,在围剿漳南象湖山时,杀害起义军七千多人。从五月至次年四月,在横水、左溪、桶冈、涮头等地屠杀起义军约一万八千人。可见王守仁的民本思想也是在君不在民,目的只有一个,维护明王朝的封建统治。王艮立足于维护人的尊严,关心人民利益,主张人我平等,具有人文主义性质。他们关心人民疾苦,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为人民争取生存权利。
王艮认为人是最尊贵的。他说“至尊至贵,熟与吾人。”[1]年谱他的“尊身立本”说就是一种重视人、尊重人的以人为本的学说。王艮出身于“灶丁”家庭,从小参加生产劳动,对劳动人民的疾苦有切身的体验,对人民群众的作用看得比较清楚。加之他长期在民间讲学传道,对人民群众的生活状况也有比较清楚的了解。因此,他善于从人民群众生活的角度去思考问题。王艮认为人是最尊贵的。他的“爱身如宝”说,是一种重视人的价值,带有明显的个人主义和利己主义的反映时代特色的思想。他的人欲合理说,是一种和“存天理、灭人欲”相对立的为人民争取生存权利的思想。他的“百姓日用是道”说,也是一种以人(百姓)为本的思想,是为老百姓争取平等权利和社会地位的思想。他有一首咏《下》的诗是这样说的:“万派具从海下来,天大还包在地下。”[1]诗附这“地下”就是指广大的劳动人民。他把人民提高到与天齐高,甚至人比天高的地位,这就把着眼点放到了人民的价值上。
二、明哲保身
王艮立本安身的思想主脉是从“身也者,天地万物之本也”的命题出发的,他的著名理论是“明哲保身论”。他说:“明哲者,良知也。明哲保身者,良知良能也。”[1]明哲保身论据《年谱》记载:“冬十月,(先生)作《明哲保身论》……时同志在宦途,或以谏死,或谴远方。先生以为身且不保,何能为天地万物主?因瑶湖北上,作此赠之。”[1]年谱严酷的现实使王艮认识到要实现“万物一体之政体”的抱负,必须保身。所以王艮从人本身的发展出发,反复提醒人们要“爱身如宝”。在王艮看来,要使家齐国治天下平,首先就要保身,否则一切无从谈起。王艮认为,保身与保国、保天下是一致的。一切都要以保身为前提。就是“良知之学”也只不过是为了“保身而已。”[1]再与徐子直就是做官,也要以保身为前提。他说:“仕以为禄也,或至于害身,仕而害身,于禄也何有?仕以行道也,或至于害身,仕而害身,于道也何有?”[1]语录王艮认为,每个人都有生存的权利,所以为了实践封建道德而烹身割股饿死结缨的做法是不符合于道的。所以他不赞成孔孟“杀身成仁,舍身取义”的观点,他与学生有这样一段对话:“问节义?
先生(王艮)曰:‘危邦不入,乱邦不居。道尊而身不辱,其知几乎?’然则孔孟何以‘言成仁取义?’曰:‘应变之权固有之,非教人家法也’。”[1]语录这段对话的意思就是说“杀身成仁,舍身取义”,是一种“应变之权”,在事变的重大关头,可以以身殉道或殉国,但在一般情况下并不是一定要人非效法不可的。而应该根据实际情况随机应变,避免为了对君主尽愚忠而作无谓的牺牲。由此,为了做到保身,王艮要求人们不要盲目听信封建伦理道德的说教,也不要盲目去干天下国家的事,在一般情况下,首先考虑的是如何保身,否则将会造成不利自身的严重后果。他在《与林子仁》的信中说:“人有道其言足以兴,无道其默足以容,即大舜隐恶扬善之道。”王艮要他的在朝做官的学生和朋友,在当今无道君主的统治下,学习大舜沉默寡言、隐恶扬善的办法,以求保住身家性命。他还说:“仕以为禄也,或致于害身,仕而害身,于禄也何有?仕以行道也,或至于害身,于道也何有?”[1]答林子仁他一再告诫那些身在宦途的人要爱身保身,不要为封建统治者去卖命。做官是为了俸禄和行道,如果做官有害于自身,那么做官又有什么意义?他还以殷末“三仁”为例来教育他的学生:“微子之去,知几保身,上也;箕子之为奴,庶几免死,故次之;比干执死谏以自决,故又次之。孔子以其心皆无私故同谓之仁,而优劣则记者次序见之矣。[1]语录王艮在这里把微子、箕子和比干对君主的不同态度,分为上、中、下三等,其结果也不一样。要人们学微子远去以保其身,不要学比干死谏,为君主卖命。[2]19此外,王艮的明哲保身思想在他的出处观上也有体现。王艮是主张“出”不主张“隐”的。但他认为“出”也是有原则的。该出则出,该处则处。出与不出,不仅要看天下是有道还是无道,还要看是否危身。如果“出”而“危其身于天地万物“那就是“失本”。[1]语录所以,王艮要求人们慎出,决不能“漫然苟出”。
在王艮思想体系中,他的“安身”说也是其明哲保身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有时候,王艮甚至把“安身”与“保身”混同为一件事件。什么是“安身”?王艮所说的“安身”首先指的就是安心。因为安心才能安身。“有疑先生安身之说者,问焉,曰:‘夷、齐虽不安其身,然而安其心矣。’先生曰:‘安其身而安其心者,上也;不安其身而安其心者,次之;不安其身又不安其心者,斯其为下矣。’”[1]语录而要做到安心就必须行仁,达到至善。有问:“止至善良为安身亦有何据乎?曰:‘以经而知安身之为止至善也。《大学》说个止至善,便只在止至善上发挥,知止,知安身也。安静安虑,得安身而止至善。’”[1]答问补遗王艮把行仁看作是能安身的一种智慧。“仁者安处于仁而不为物所动;智者顺乎仁而不为物所陷。仁且智,———君子所以随约乐而善道矣。”[1]语录在《明哲保身论》中他说得更明白:“知保身则必爱身。能爱身者,则不敢不爱人。能爱人则人必爱我,人爱我则吾身保矣。能爱人,则不敢恶人;不恶人,则人不恶我;人不恶我,则吾身保矣。能爱身,则必敬身如宝;能敬身,则不敢不敬人;能敬人,则人必敬我;人敬我,则吾身保矣。能敬身,则不敢慢人;不慢人,则人不慢我;人不慢我,则吾身保矣。此仁也,万物一体之道也。”[1]明哲保身论他认为,如果“知保身而不知爱人,必至于适己自便,利己害人,人将报我,则吾身不能保矣。”[1]明哲保身论事实上,无论从王艮的保身来看,还是从王艮的出处观、安身观来看,都有充满了一种“身”的价值至上的原则。他所说的通过“爱人”的办法来安身、保身,可以说更充分满了一种对他人、对社会的人文关怀。
三、率性而行
王艮把所谓“天理”、“人性”与“自然”统一起来,认为自然自有之理就是天理,天性就是人性。反过来说,天理、人性就像自然一样那么活泼,那么有秩序。他认为“道”的最高体现就是自然本有的规律。他的《咏天》讲得更明白:“都道苍苍者是天,岂知天只在身边。果能会得如斯语,无处无时不是天。”[1]天下江山一览诗六首觉友人既然天即自然,那么“天理者,天然自有之理也”[1]语录他还说:“父母生我,形气俱全。形属乎地,气本乎天。中涵太极,号人之天。此人之天,即天之天。此天不昧,万理森然。动则俱动,静则同焉。天人感应,同体同然。天人一理,无大无小焉。”[1]语录“此道在天地间通满流行,无物不有,无时不然,原无古今之异。”[1]答朱凤岗节推王艮在“天理”、“人性”与“自然”统一的基础上,提出了满足人的欲望与追求的主张,他认为,人的价值的核心问题是理欲观问题。何谓理欲观?理欲观是关于人欲关系的一种认识,是人的世界观的一种体现。有什么样的世界观,就有什么样的理欲观。传统儒家的理欲观是要人人抑制感性欲求。如: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欲是恶的。所以欲望多的人,就难于存养他的善心。那么,如何养心呢?孟子认为,养心的最好办法就在于“寡欲”。
南宋客观唯心主义者朱熹更是强调“克己复礼为仁”。在这些传统的儒家看来,只有克去私欲,“复乎天理”,才能体现“仁”这一最高的道德修养境界,而王艮则不同,他们从“天地万物一体”论出发,认为人欲就是天理。至于何谓“人欲”,他们认为人欲有两种:一种是“不孝、不弟、不睦、不渊、不任、不恤”,“造言乱道”的人欲。[1]王道论另一种是吃饭穿衣等生存需要性人欲。王艮认为第一种人欲是应该反对的,而第二种则应予以肯定。人的生命欲求,生命的冲动,是自然所赋予的。人要吃饱穿暖,能够生活下去。如果吃不饱穿不暖,生活都难以维持,还谈什么“安身立本”。所以王艮把“学不厌”的前提看作是满足人的基本生活要求。王艮甚而把他的“良知之学”也看作是为了实现优游厌饫。”[1]勉仁方在王艮看来,天地万物、人欲,都是自然所赋予的禀性,具有天然的合理性。由此,王艮不仅认为人欲具有合理性,而且应该满足人的个性欲望。怎样满足人的个性的欲望?这就是顺其自然。王艮反对“人为”。他说,“凡涉人为,皆是作伪。故伪字从人从为。”[1]语录所以要任其自然。他认为,“道”既然是“天然自有之理”,并且不能加入“人”的“意见”,那么,天理也好,良知也好,都自然而然地存在于人心之中,既无需通过即物穷理,也无需借助刻意修养去追求,只需顺从人心。他说:“只心有所向便是欲,有所见便是妄;既无所向又无所见便是无极而太极。良知一点分分明明,亭亭当当,不用安排思索,圣神之所以经纶变化而位育参赞者,皆本诸此也。此至简至易之道。然必明师良友指点,工夫方得不差。故曰道义由师友有之,不然恐所为虽是,将不免行不著、习不察。深坐山中,得无喜静厌动之僻乎?肯出一会商榷,千载不偶。”[1]与俞纯夫王艮认为“任自然”应该表现在诸多方面,如在学习方面,他提出了“自得之学”。所谓“自得之学”,是指“大成之学”的基本方法。他说:“自得者,率性而行者也,焉往而非道哉!”这是说,“自得”,就是按照天赋的本性、本能去做,没有不符合“宇宙之道”的。据他的解释,人人都有天赋的本性、本能,即“天然良知”,因此人人都能够“自得”。[3]210
他认为,即使是“戒慎恐惧”式的道德修养,也要做到“不睹不闻”。“不然便入于有所戒慎,有所恐惧矣。故曰‘人性上不可添一物’”。[1]语录所以在求己与求人的关系上,他反对“不责躬而责人”,强调以自觉为主。他举例说,先哲们指点人,也只是“觉此灵明之性而已”,即在于启发人的自觉性。在他看来,“心”是思维器官,又是“民生日用”的“天则”,它“自朝而暮,能闻能见,能孝能弟,无间昼夜,不须计度,自然明觉,是与天同流者,非天命而何?”只有具备了维护生存权利和实践道德义务的自觉性,才可称之为德、行双全的“君子”。为此,他批评朱学“以闻见推测为知,念虑追责为学,规矩模仿为习,是皆外袭者”,都是臆度的、先入为主的,强加于人的形式主义的做法,无助于提高人的自觉性,干扰了“天然良知”的实现。正如黄宗羲所说:“此即现成良知之言,以不犯做手为妙诀者也。”[3]210
王艮还认为,人本乎天地之形气以生,所以人之“天”即天之“天”,天人同体,故天人一理。而“天性之体”即为“心之本体”,所以应该反对一切外在的束缚,按照自己的本性去行事。他还认为良知学说的优点就在于“天然率性之妙”,所以要顺自然,发展自然,就必须率性而行。每一个人都具有自己的个性,也应当具有这样的个性。只有表现出独特的个性色彩的人,才可能成为真正的主体。所以王艮在率性而行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了遂人欲的主张。他认为教育者也应如《易•蒙》九二爻辞“包蒙吉”所说,对愚蒙来学,不弃一人;如《史记•孔子世家》所说,孔子弟子三千“兼收并蓄”,然后区别对待,使他们各自的才能得到最充分的发挥,犹如自然界的万物生生不息、欣欣向荣一样。[3]221-222总的来看,王艮的人欲合理、遂人欲也好,任自然、发展人的个性也好,都是一种“以人为本”的思想的体现,都具有一种社会转型时期的启蒙作用,含有许多合理的成份,我们应认真地学习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