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召开以来,中国农村社区建设成为农村发展的工作重点之一,特别是在新农村建设运动中,在国家政策倾斜与资源利益输入的推动下,农村市场得到拓展,农村原有“自然村落”或“行政村”等形态不再适应农村经济的发展,农村社区的建设成为中国农村建设与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农村社区建设工作的不断开展,农村社区管理成为建设过程中不得不面对的重要问题。在实践过程中,农村社区的管理主体不断摸索针对不同情况形成各具特色的农村社区管理模式,例如:村落自我组织模式、村社结合管理模式、村企共同治理模式。笔者认为,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社区管理模式的形成与构建并不能完全消除农村社区管理过程中的诸多问题,甚至社区管理模式本身会对农村社区的管理形成一定阻碍,影响农村社区的管理成效。由此,本文选取村落结合管理模式,试图发现并分析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社区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建议与对策进行解决。
一、农村社区管理的概念及意义
中国共产党十六届六中全会后,农村形态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从原有的“自然村落”与“行政村”演变成为“农村社区”,其中外部性因素成为农村形态演变的重要推动力,因此“农村社区”是以自然村与行政村为主,在国家规划性制度等外部力量的推动下,政府与农村共同构建的新型管理模式,其目的是实现政府、农村之间的社会生活、公共事务及经济发展“合作管理”关系。随着农村社区管理的不断摸索与实践,农村社区管理也逐渐完善并形成模式。模式是对事物存在方式的高度抽象和概括,是经验与理论之间的一种知识系统,它具有可操作性与可推广性,农村社区管理模式是在农村社区管理实践的基础上进行反思与概括得到的具有代表意义的参照标准,它在实践与操作过程中通过对社区进行一些系列管理活动,维持社区秩序,保证社区居民生活质量。本文选取的村社结合管理模式,是指在乡镇政府指导下,保留原有村民委员会,由村民委员会和社区管理组织相互协作,进行社区治理的制度安排与运行模式。村社结合模式适用于在外部性力量推动下,由若干个自然村或行政村组合而成的农村社区,其既能保证原有村落保留原有的自治能力,又能统一农村社区的管理能力,保证管理组织的管理效能。
二、村社结合管理模式中存在的问题
(一)农村社区生态环境的脆弱性
在农村社区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农村生态问题始终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农村居民与生态环境之间的关系日益恶化,严重影响农村社区的社会生活环境和社区为居民提供的公共服务的质量,农村生态问题因此成为农村社区管理中的一个热点,其大致存在以下两种情况:一是对农村原有生态环境的破坏;二是农村环境污染的增加。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农村自然村与行政村原有村落布局被打破,农村社区成为农村居民的主要聚居地,农村土地规划成为农村社区建设与管理的核心工作之一。同时“资本下乡”运动展开,农村经济市场的不断拓展,地方企业兴起,再一次牵扯农村土地使用问题。一方面,随着农村社区与农村企业的建设推进,农村对于土地资源的需求量不断增加。为了满足日益剧增的土地需求量,大量优质耕地遭到破坏,转为建设用地,投入到农村土地的建设之中。在2014年国家农业部首次对农村土地进行评级中(以二调前国土数据为基数),评价为7至10等的土地仅占总面积的1/4,体现了我国耕地质量不断下降的问题;另一方面,在农村土地建设的规划初期,没有考虑到农村土地的还原问题,尤其是在农村企业的建设方面。多数情况中,在经济合同到期又没有较好经济收益的情况下,投资企业往往会选择撤资,大量与企业生产相关的建设、生产设施被迁走,企业却未对用地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使得许多用地失去了耕作能力,成为“废地”。在农村社区建成之后,农村社区作为农民居民的主要聚居地,大量农村居民生活在农村社区之中,这意味着大量农村生活垃圾产生。作为坏境遭到破坏的受害者往往在社区生活过程中成为农村垃圾的主要生产者和环境问题的发生源,直接或间接的引起环境的污染与破坏。
(二)农村社区民俗旧约的约束性
农村社区一般由若干个农村村落组建而成,在原有农村村落中,村民在长期社会生活、生产劳作过程产生了基于村民人际关系基础之上的民俗旧约,村民通过遵循民俗旧约维持村落的生活秩序,保证村落稳定,但是,在农村社区建立后,村民转移到农村社区之中,村落社会中原有的民俗旧约也成为社区社会环境之中的“隐性规则”。但是,农村社区的建设与管理过程中,社区居民委员会为了维持社区的秩序,保证社区的正常运行,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通过成文的管理制度形成透明、稳定的社区生活规章,帮助委员会达到管理农村社区的目的。然而,在制定成文社区制度的过程中,社区居民委员会缺乏与村民委员会进行积极、合理的沟通,没有充分了解村民的想法与意愿,忽视了民俗旧约的存在,造成社区管理制度与民俗旧约之间的冲突,这种冲突不仅成为了社区居民社会生活中的困惑,更成为了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管理过程中的障碍。
(三)农村社区对行政力量的依赖性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国家政策的出台和相关资源的输入使农村社区建设进入一个高速发展的阶段,一大批农村社区得以建立。在政策的优惠之下,农村市场的投资回报收益可观,形成了一系列的“资本下乡”运动,大量的资金与资源进一步涌入农村市场,在拓展农村市场,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也成为推动农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力量。然而,在外部性因素与力量强力推动下才得以建设完成的农村社区,对行政力量产生了过度依赖性。尤其是在农村社区后续的管理过程中,由于农村社区的建立已经体现了它的“示范性”,无法继续“吸引”行政力量,使其在社区管理过程中缺少行政力量的投入跟进,农村社区管理与维护举步维艰。
三、新农村建设中村社结合管理模式问题的对策与建议
(一)构建农村社区完整业务管理体系
在农村社区化管理过程中,生态环境污染作为一个重点的问题,其所陷入的困境是农村社区生活、生产污染垃圾处于无人收集、无人管理的状态。这个问题的产生一方面是由于农村居民沿袭了原有农村生活的旧俗,使他们在农村社区的生活环境下无法适应相关的垃圾处理措施,随意处理生活、生产垃圾,破坏了农村社区的生活生态环境;另一方面在农村社区建设之初,农村社区没有建立完整的业务管理的体系,在垃圾搜集、运输、处理上缺乏技术、设施。同时,农村社区的建设本身过度依赖外部性力量,在后续的管理过程中,业务管理更缺乏相应资金的支持,甚至无法保证业务管理设备的采购、维修上的支出,严重影响农村社区的业务管理运行质量。因此,破解农村社区环境污染的困境,必须从根源出发,建立完整完善的业务管理体系,从两个方面进行入手构建业务管理体系。一方面是与管辖农村社区的乡镇政府进行合作,以业务外包形式借助市场的力量为农村社区提供配套业务管理体系。社区居民委员会通过乡镇政府进行公开招标,选择合适的业务管理公司对农村社区业务进行承包。既避免了农村社区管理组织自身进行业务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非专业性问题,又能保证社区业务的质量;另一方面,资金作为构建社区业务管理体系的前提与基础,社区居民委员会可以寻求社区内部力量的支持。通过对社区居民进行关于社区污染与业务管理的宣传与信息普及,使居民认识到社区业务管理的重要性,并以民主协商的方式,与社区居民进行沟通与交流,共同确定社区业务管理费用并进行征收,保证社区拥有充足的资金维持社区业务管理体系的运行。
(二)建立透明、公开的信息沟通平台
民俗旧约的约束性问题,其根源在于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管理过程中,缺乏与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积极、合理的沟通机制。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社区的管理主体,其目的是维护社区集体的利益,保证每一个社区居民能够共享农村发展的成果,在本质上与社区居民利益不存在冲突,只存在个体分配上的差别。但是,由于社区居民委员会缺乏与居民之间充足的沟通,使社区管理制度无法贴近社区居民需求,体现社区居民意愿与利益,形成了社区居民对社区管理制度抵制的现象。因此,社区居民委员会需要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信息交流平台,借助交流平台,社区居民委员会与社区居民进行及时的沟通,传达社区管理组织意图,同时获取社区居民的意愿与想法,对农村社区管理制度不断的完善,使其能够在维护农村社区集体利益的同时,更多的获得个体居民的支持与认可,使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管理过程中摆脱民俗旧约的约束。
(三)增强社区居民、管理组织的自治意识
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行政力量等外部性力量的推动使农村发展速度加快,政策倾斜与资源的投入推动着农村社区的建设,但是这也导致了行政力量对农村社区管理的过度干预,使农村社区管理组织对行政力量过度依赖,削弱其原有的自治能力。因此,在农村社区化管理过程中需要增强社区居民的自治意识,发挥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在社区管理过程中自治作用。在农村社区建设初期便积极投入到社区的建设中,参与农村社区的规划,合理利用村落自身的资源优势和农村村民的社会关系,建立合理的招商制度,使农村社区的自有资金形成良性循环,为农村社区化管理提供坚实的资金保障。同时,建立公平、公正、公开的民主协商平台,使社区居民有渠道、有机会参与到社区化中,提升自身的主人翁精神,减少社区管理的负担。
作者:陆培敏 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公共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