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颁布实施30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作为新中国成立最早的少数民族自治区,在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光辉照耀下,伴随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勤劳、勇敢、智慧的各族人民用辛勤的汗水谱写了历史的新篇章。全区经济社会取得显著成绩,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明显提高,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迈进。
一、辉煌的成就
(一)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经济实力明显增强
2013年,内蒙古生产总值达到16832.38亿元,比1984年增长30.1倍,年均增长12.6%,快于同期全国2.7个百分点;人均GDP达到10900美元,居全国第5位,比1984年增长23.7倍,年均增长11.7%;地方财政总收入达到2658.42亿元,比1984年增长313倍,年均增长21.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5520.72亿元,比1985年增长295倍,年均增长22.5%。
(二)农牧业生产不断跃上新台阶,农村牧区经济全面发展
30年来,内蒙古的农产品供应不仅满足了自己,而且还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区之一和主要的绿色畜产品供应和加工基地。粮食产量由1984年的594.4万吨增加到2013年的2773万吨,进入全国前10位,增长3.7倍;油料产量由60万吨增加到158.14万吨,增长1.6倍。羊肉、乳、绒毛产量处于全国领先位置。
(三)工业化取得实质性进展,优势特色产业不断壮大
2013年,内蒙古工业增加值达到7944.4亿元,比1984年增长50.2倍,工业占GDP的比重由30.5%提高47.2%,工业对GDP的贡献率高达60%以上。工业中传统产业改造取得成效,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加快,能源、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业和高新技术六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加值占全区工业的90%以上,成为支撑全区工业生产的主要力量。煤制油、煤制气、煤制甲醇、煤制烯烃等一批现代煤炭加工转化和综合利用项目建成。2013年,全区电力装机达到8446万千瓦,风电装机容量1819万千瓦,居全国第1位。
(四)城乡消费品市场日益繁荣活跃,新型商业业态层出不穷
2013年,内蒙古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5075.2亿元,比1984年增长73.3倍,年均增长16%。分地区看,城镇消费品零售总额达4461.3亿元,比1984年增长89.7倍,年均增长16.8%;乡村消费品零售总额达613.9亿元,比1984年增长31.1倍,年均增长12.7%。各种集休闲、娱乐、购物为一体的大型连锁超市、仓储式商场、专卖店、电子商务等新型商业业态如雨后春笋蓬勃兴起。
(五)对外开放贸易不断扩大,招商引资增势强劲
30年来,内蒙古对外经济取得显著成效,初步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口岸开放格局。全区外贸进出口总额由1984年的1.09亿美元增加到2013年的119.93亿美元,增长109倍,其中外贸出口由0.79亿美元增加到40.95亿美元,增长50.8倍。2013年,全区外商直接投资达46.45亿美元,比1984增长2608倍;内蒙古引进国内(区外)资金到位4400亿元。
(六)基础设施不断改善,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
30年来,内蒙古通过大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可持续发展能力明显增强。2013年,内蒙古30条出区高等级公路全部打通,高速公路总里程达到4080公里,公路线路里程达到16万多公里,铁路运营总里程达到1.1万公里,居全国首位,机场总数达到18个。2013年,内蒙古各种运输方式完成货运量和客运量分别达到20.43亿吨和2.95亿人,分别比1984年增长19.1倍和3.7倍。邮电通信业迅速发展起来,2013年,内蒙古邮电业务总量达到288.15亿元,电话普及率(包括固定和移动电话)达到123.21部/百人,年末全区互联网络用户1832.23万户。2013年,全区实现旅游总收入1403.46亿元,比2000年增长31.9倍。旅游业正逐步成为全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七)生态环境保护得到加强,资源节约利用水平提高
全区各地在加快经济发展的同时,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使全区生态环境建设步伐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呈现新面貌,发展环境和基础条件进一步改善。工业污染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乱占土地得到有效遏制,城市防治污染投入不断加大。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恶化趋势趋缓、局部地区明显改善”的重大转变,全区森林覆盖率提高到20%,草原平均植被盖度达到44.1%,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任务。
(八)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加大
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4年的549元增加到2013年的25497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7.9%;农牧民人均纯收入由368元增加到8596元,扣除价格因素年均实际增长6.5%,内蒙古的城乡居民收入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分别居第10位和第15位。特别是进入“十二五”时期以来,随着全区大力推进富民强区、富民优先战略以来,内蒙古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连续3年增长速度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2个百分点,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步缩小,城镇居民人均收入与农牧民人均收入之比由2010年的1:3.2缩小到2013年的1:2.97。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由1984年的449元增加到2013年的19249元,年均增长13.8%;农牧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1985年的325元增加到2013年的7268元,年均增长11.7%。全区就业人员由1985年的856.6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1363.8万人。截至2013年底,全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数达780.3万人,比建立初期的2001年增加489.7万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人数达到986.2万人,比建立初期的2001年增加806.6万人。内蒙古的城乡低保、农村牧区“五保”、城镇“三无”人员和孤儿补助标准位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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