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加强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还城市一个美好家园
我国资源型城市普遍存在着产业能耗高、环境污染重、地质灾害隐患多等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资源型城市自身发展,对于缓解我国资源环境约束、维护生态安全、应对气候变化、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规划》把生态文明建设融入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的全过程,以解决损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地区健康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多措并举、多管齐下。各项任务安排从实际出发,讲求实效、突出重点、量力而行,为遏制资源型城市日趋恶化的生态环境问题,促进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协调统一提供了保障。
(五)加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由于利益格局错综复杂,行政管理体制落后,许多资源型城市社会服务功能严重缺失。作为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的首要任务,《规划》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全面部署了硬件环境优化重点。在此基础上,围绕可持续发展软环境建设,《规划》强调了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改革开放、精神资源传承。促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优秀的人才是先导力量,改革开放是核心动力,“无私奉献、艰苦奋斗、改革创新”的核心精神是潜力源泉。“一硬三软”的支撑保障能力建设立足资源型城市的现实问题和长远发展,突出全局和局部相配套、治本和治标相结合、渐进和突破相衔接,有利于强化资源型城市发展动力和活力,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
四、《规划》政策体系针对性强
要确保规划期内我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工作取得实质进展和显著成效,必须加强政策支持、完善实施机制。因此,《规划》针对资源型城市的共性问题、差异化问题和重点难点问题,将统筹兼顾和分类指导有机结合,提出建立多层次的政策保障体系。
(一)针对资源型城市的共性问题,建立健全可持续发展长效机制的具体措施
研究制定资源开发和城市可持续发展协调评价办法,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推动出台资源型企业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制度,加大接续替代产业扶持力度。
(二)针对资源型城市的差异化问题,完善分类指导的具体措施
研究出台全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分类指导意见,研究制定资源枯竭城市转型绩效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开展资源富集地区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
(三)针对资源型城市的重点难点问题,强化针对性扶持的具体措施
加大资源型城市接续替代产业发展的财政扶持和政策支持,继续加大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恢复治理的资金支持。
(四)针对可持续发展宏观层面的制度问题,加强法制化建设的措施
加快推进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立法,研究制定《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条例》。各项政策内容具体、措施得力、针对性强,符合资源型城市当前发展实际和长远持续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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