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教育手段实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核心内容,高校作为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肩负着重要的历史使命。在此着重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编制、教研队伍四个方面论述了高校非物质文化教育传承已取得的成果和亟待解决的问题。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高校;述评
一、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设置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设立
从2003年《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提出至今,中山大学、清华大学、中央美术学院、北京师范大学等近20所大学开设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的专业方向[2]。在已开设非物质文化的高校中,从学科设置的类别上看,主要集中在综合类、理工类、文科类、师范类,以及高职高专类高校;从隶属关系来看,部委属、省(直辖市)属、地区级的院校均参与其中;从发展目标和水平上看,“211工程”、“985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及普通高校也在其列。官方报告显示,全国具备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共计2845所,相对全国高校的总数量而言,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的高校所占比例不到1%。在专业设置上,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山东大学、山西大学、西北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云南大学和云南民族大学等高校设置了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旨在培养一批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的人才。但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学还没有作为一门学科列入高等学校本科和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中,已开设的专业也仅仅是与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联系较紧密的专业,如艺术学院的音乐、舞蹈专业,历史文化学院的考古、遗产、博物馆专业,文学院的民间文学专业,建筑学院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美术学院的民间美术专业等,而其他大部分专业仍未开始行动[3]。其中,部分专业的开设,只是在现有的学科专业目录的基础上加上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方向,以响应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抢救与保护工作。随着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相继在不同高校建立,如:重庆文理学院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四川大学(育利康文化遗产研究所)、乐山师范学院(世界遗产研究所)、陕西师范大学(陕西省历史文化遗产科学保护研究中心)、西北民族大学(西北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河南师范大学(中原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北京工业大学(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研究中心)等[4]。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建立为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与实践支撑。
二、课程建设成就与问题并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曾在其公布的《人类口头及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公告》实施指南中,要求“以适当的方式将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学习列入学校的正式课程,根据公告的要求,部分高校已经开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课程研究并取得了一定成就,其中包括:重庆文理学院在美术学院开设的具有尝试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拯救与保护课程—“民艺研究与考查”[5]、武汉音乐学院开设的“中国口头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课程[6]、玉溪师范学院开设的“云南绝版套色木刻”课程、云南民族大学开设的“民族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实践”、“云南少数民族文化概论”、“云南民族民间工艺”课程等。从课程的类别来看,已开设的课程中,主要以地方课程与学校课程为主,既包含知识型,也包含技能型与实践型课程。从课程的层次来看,本科生课程、研究生课程、博士生课程都已覆盖,例如西安外国语大学旅游学院、西安美术学院、西北大学等,都开设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本科生课程、西北大学文博学院的考古学及博物馆学专业设有“文化遗产保护与研究”硕士、博士研究生课程、西安交通大学人居环境与建筑工程学院的建筑设计与理论专业设有“建筑历史与文化遗产保护”研究生课程。尽管已开设的课程形式多样,数量较多,但规范性不足,仍存在诸多问题: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地位不明确,课程定位模糊,课时较少,课程内容庞杂分散,课程教学方法单一落后,课程考核不完善,学生积极性不高。针对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建设的现状,一些国内学者进行了积极的理论研究,其中,王建设提出构建“平台+模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课程体系[7],牟延林依据“大学生+传承者”的培养目标,构建了理论性、传习性和拓展性三类传承课程体系[8],王红建议开设非物质文化遗产公选课程,普丽春鼓励大力开设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阮学永提出了选择课程资源的四个原则,张燕萍则提议借鉴国外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的成功经验,建立系统的有传承人亲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课程。将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高校课程,并建立起规范的课程体系,对于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三、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尚未形成体系
纵观当前高校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的发展,高校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工作积极性高,纷纷开设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相关专业,并设置了相关课程,但都处于探索阶段,未形成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体系,缺乏基础性的标准教材。目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主要包括:一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相关的专著,如王文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苑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教程》、乌丙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理论与方法》等;二是非物质文化相关学科专著,如民俗学、民间文学、民间文化等;三是地方自行编制的教材,如贵州省黔东南地区编撰了《侗歌教材》,在侗族地区的学校中普遍推行。现有教材,与传统学科的教材相比,教材内容没能总结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特殊性,照搬传统学科教材的框架,理论性、系统性不足。其次,在数量上,当前非物质文化遗产专著和文献相比传统学科累积不够,其中用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工作的学术成果更是匮乏。同时,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上,难以满足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课程的长远发展需要,不利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的持续发展[9]。因此,编写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刻不容缓。中国拥有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其中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昆曲、古琴艺术、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和蒙古族长调民歌。国务院已发布的第一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目录,包括了民间文学31项、民间音乐72项、民间舞蹈41项、传统戏剧92项、曲艺46项、杂技与竞技17项、民间美术51项、传统手工技艺89项、传统医药9项、民俗70项共10大类[10]。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为教材编写提供了大量素材的同时,也为教材编写增加了难度。将如此庞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在考虑学生认知特点和未来发展的前提下,整合编写出实用性强的教材,是一项任务庞大的工作。目前,许多国内学者已经认识到建设完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材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张燕萍、谭宏、王建设、王玉青等强调编写规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统编教材,并结合地方和民族特色,在国家统编教材的基础上,编写地方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乡土教材。其中不少学校和学者已经着手进行教材的编写工作,例如重庆文理学院出版了面向本科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论》精品课程教材,云南玉溪师范学院,编著了《云南少数民族传统体育》、《哈尼族原生态文化歌舞》、《云南绝版套色木刻》、《云南重彩画》、《云南民间传统手工刺绣鉴赏与制作》等专业课教材。
四、教研队伍逐渐壮大
作为一个新兴的学术领域,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学尚未完全成为一门独立学科,当前参与非物质文化教学和科研的学者总体人数较少,且分散在各自原有的专业领域内进行适当的涉及和扩展,没有形成独立的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教学和科研的团队。同时,当前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的学者大多从自身的学科角度进行研究,如人类学、考古学、博物馆学、建筑学、民间文学等,因此形成的成果分散,系统性不足。但随着高校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越来越多国内学者如颜峰、王树斌、谭宏、牟延林、张燕萍等认识到师资对于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的重要性。因此,许多高校、学者、研究机构相继投身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研队伍,其中包括:重庆文理学院通过民间艺人与高校教师共同参与、同台授课的方式,组建了“高校教师+传承人”的教学团队,复旦大学、同济大学、郑州大学、北京工业大学等高校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的建立充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研队伍,靖桥、盖海红、王靖敏、朱秋华、龚春英、申茂平等学者提出聘用民间艺人加入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教学中[11],王红提倡“互动性”、“探索式”、“参与式”教学,张燕萍则主张对不同学术背景的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教学的师资队伍分层次逐批次进行统一的高水准培训。
五、结语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融美学价值、教育价值、文化价值、历史价值为一体的人类文化结晶。21世纪的今天,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和各国政府共同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工作。中国是一个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非常丰富的国家,在全球多元文化激荡的大环境中,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工作面临巨大挑战。高校作为传播文化成果、创造知识、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中拥有得天独厚的优势,因此高校更应该利用自身优势和资源,从专业设置、课程建设、教材编制、壮大教研队伍等方面出发,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工作加速发展。
作者:王晓萍 单位:西南大学教育学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