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定位自身的哲学冲突
教育的功能定位既是一个科学问题,也是一个哲学问题。单纯从科学角度来看教育问题往往复杂难解。因为科学的途径无非是逻辑和实证,无论证实或证伪,社会本位和个体本位都有其合理性,结果仍然会归于二元对立或辩证统一两派,实证并不能提供新的思路。如果从逻辑入手,这本身更象一个哲学命题,哲学作为教育学的重要学科基础,从哲学层面阐明教育学中的重大关切是基本途径。赫尔巴特明确指出,“实践哲学为教育学指明目的”,教育定位这一目的性问题显然高度适切于哲学关注的范畴,因此,从哲学层面去剖析可能更有利于问题的厘清。
1.概念的内涵及解读
从概念来看,社会化与个性化具有明显的互斥性,因为教育目的的确立在历史上从来都是人之个性化与社会化之间的博弈。[5]社会化指使个体获得一定社会的价值、规则、态度和信念。[1]304而个性化则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通过教育实践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教育主体的独特的身心结构及其表现,[6]是个体个性形成和发展、其固有特征不断彰显的过程。简而言之,社会化追求的是群体的共性,个性化强调的是个体的独特性。显然,两者的矛盾不仅是分明的,而且是尖锐的。社会性的达成是个体在群体内相互妥协、削足适履的过程,最终表现为个体屈服于外界压力,接受并适应群体的规则。这一过程漫长而艰难,需要个体在压抑自身天性和欲望的同时,接纳外来的束缚并努力将其内化为观念和行为自觉。因此,社会化的实质是强势的一端(群体)压迫弱势的一端(个体)进行的人性改造。值得注意的是,个体在这一过程中并无选择的余地,要么接受并适应,要么拒绝并被淘汰,个性在与共性发生冲突时,个性毫无疑义是要被牺牲的一端。与此相反,个性的形成通常与群体无关,因为个性伸展几乎完全基于个人的遗传密码,自由并天然,促其形成的唯一后天条件便是“不附加任何条件”,从此意义上,个性堪称为社会性的死敌。在现实世界中,两者要在同一个体中并存,必然将存在此消彼长之势,而两者相权,社会化与个性化的消长之势一目了然。长期以来,个性与社会性二元对立论在学界始终难被驳倒,其背后的哲学理据即是其奥义所在。为解开这一死结,辩证统一论者便试图模糊焦点,通过诸如采取折中策略重新诠释个性化定义此类方法掩饰冲突,正如某研究者所言:“个性化则是在适应和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变革和创造,其核心是通过实践促进个体的自主性、独特性和创造性的形成。”[1]304这实质上是一种学术绥靖主义,因为粉饰问题并无助于解决问题。
2.意识形态背景倾向分析
不论教育历经了多么久远和深刻的变革,从教育在人类社会诞生那一刻起,教育的本质永恒未变———即教育是社会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个体施加的具有明确社会价值负载的社会活动。根据马克思的异化理论,受教育者在教育中被社会化的过程其实就是被异化的过程。[7]显然,个体在教育活动中作为被特定的社会意识形态异化的对象,其异化的方向十分明确———“社会团体的成员所共同持有的信念与价值”[8],因为教育的社会化的核心就是传递并维护占统治地位的意识形态与价值观。[9]既然社会化是一个被异化的过程,显而易见,个性化就应该是一个非异化或脱异化的过程,或者可视为一个个体抗争社会教化的过程,呈现出消解权威主义特征。[10]事实上抗争也确实充斥在个体受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其中以青春期爆发式叛逆表现尤甚。在异化和非异化的博弈中,社会作为教育的主体方的地位决定了在个性化与社会化的选择中,教育的意识形态倾向从一开始就倒向了社会化一端。即便发展到现代教育阶段,社会本位的意识形态日益受到来自个人本位意识形态的质疑和挑战,教育本身不得不作出适当的调整,但社会化的主基调并未改变。
二、实施过程的冲突
社会化与个性化的先天冲突特质注定了教育实现个性化之路的艰难性,因为教育本身作为社会化的产物,已经形成一整套成熟且高效的运作模式,公众的心理预期,社会的协同体系均已成型并固化,具有很强的文化惯性,这些在社会化是优势,在个性化却成为障碍。
1.系统设计的冲突
现代教育实行的是集体教育,从宏观的教育规划、教育立法,到中观的课程规划、课程编制,到微观的教材编制、教学设计,均服从于这一基础设计。每个个体从学龄初始阶段,沿学段梯级,按教育规划接受系统教育。在这一系统教育体系中,教学或活动基本按照社会标准样本的生理规律和心理规律,精心制订相应的大纲或标准,通过统一的教材来设计和组织实施。系统的所有环节衡量的技术指标都是群体化的而非个体化的,系统框架牢固地搭建在群体基础之上,这样的系统背景下,显然为个体化调整的余地并不大。而且如此复杂精密的系统一旦欲作调整,哪怕是微调,都可能牵一发而动全身,调整的难度之大,关系之复杂,成本之高昂足以严重动摇变革者的意志。而如果调整不能做到全局联动,只是局部碎片化的改动,其效果必将大打折扣,调整的意义也将备受质疑。以近年来教育部试图为小学生减负为例,从1988年5月国家教委发布《关于减轻小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的问题的若干规定》以来,教育部试图扭转小学生课业负担日趋加重的局面,2013年8月22日更拟定《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向全社会征求意见,一而再,再而三,决心不可谓不大,但中小学生的过重负担既未从根本上得以解决,也未得到有效遏止。究其原因,即在于现行应试教育体制未得以系统化改造。只要高考指挥棒一日尚在,学生课业负担重的顽疾就一日难除,想仅靠一纸禁令,几条规定即想达成一劳永逸的效果,只能是因末治末,徒劳无功。节点性的学生减负问题尚且如此,全局性的个性化教育之艰难更可想而知。
2.支撑条件的冲突
相较而言,在当前教育体系中,社会化教育成本相对较低,支撑条件要求简单,实施个性化教育则成本相对高昂,且支撑条件要求苛刻。一个较完善的个性化教育方案起码要满足以下若干条件:个人化的生理和心理发展水平测量及评估;个人化的知识水平测量及评估;个人化的教育方案研究及订制;个人化的人生及专业发展规划;个人化的学习材料的选择和组织;个人化的品格和专业指导、督导和评价……以上每一条件的满足对个性化教育都是至关重要且不可或缺的,而每一条件的开展对社会而言却都是极严峻的考验,因为每一条件的达成无不意味着人财物的巨额资源投入。从长远来看,随着虚拟现实技术、模拟仿真技术、远程在线教育等现代高信息技术的发展,以上技术瓶颈都有可能被一一突破而助力个性化教育的实现,但在今天看来,受现实条件所限,每一步都尚显遥远。“探究式教学”在我国发展不良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探究式教学”发源于美国,其最早始于美国第一次科技教育改革浪潮,即20世纪60年代。[11]我国早在20世纪70年代便开始引入该理念,并于90年代大面积推广实施。[12]但时至今日,“探究式教学”在我国却难成效。这么好的理念为什么难以落地开花?一言以蔽之,正因其先进,方显其之艰难———好理念需要好条件!一个“探究式教学”背后牵扯了多少东西!小班化、专家型导师团队、课题型课程重建、高配置教室环境、高消耗教学材料……这些都远远超出了当前社会的物质与心理承受极限。一个美好的事物因现实的考虑而遭抛弃或许是一个悲剧,但当社会最终做出这样的选择必然有其合理之处。的确,人类需要美好的东西,但不可能为了追求美好的东西就不顾一切。正如美国学者布卢姆始终坚持的那样,“一对一的辅导式教学是最有效的教学形式”[13],我们有理由相信,他的论断很可能是正确的,但现实是,必要的可操作性条件存在吗?相比教学模式的转变之难,整个教育体系的转变只能是难上加难。
三、预后效果与社会发展的冲突
社会是由无数个体组成,从根本上说,个体的质量决定社会的质量,个体的活力影响着社会的未来。密尔在《论自由》中曾如此慷慨陈述:“国家的价值从长远来看,取决于每个个人的价值……。”一个健康的社会理应能使每个个体受到良好的教育,既保证个体的天赋得以充分的伸展,又能共同推动社会全体的福祉。无疑,个体本位的教育主张以此为逻辑起点对人类社会长远发展看起来并不相悖。但社会问题远不是单纯的科学命题,她复杂而矛盾,在实际发展过程中,美好的愿景不一定会落地成为华丽的现实,因为冲突仍然无处不在。
1.多元化的稳定性与不稳定性并存
个性化发展的一个可预期结果是:社会价值观的多元化存在。总体而言,多元化的社会是稳定性更强,自我调节能力更强的社会。社会里的各种价值观念就如同原始丛林里的生物基因,一方面,基因库越大,就能容纳更多的生命基因,另一方面,基因越丰富,基因库的生命力也越强大,基因与基因库互为依存,从而形成一个稳定循环的良好系统。但任何事物总有其两面性,个性可以成为社会稳定发展的推手,同时也蕴含着不可忽视的危机。因为多元化本身就意味着不稳定性因素的增加———多元本身这一包容性概念就天然包含对所有元素的容纳,包括“不良”元素。在自然系统里,“不良”元素通常会被其他制约元素自动中和,总体难以威胁到系统的稳定性,但在复杂的人类文化系统里,一个极微小的“不良”元素有可能造成巨大的不稳定影响。这是因为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科技本身具备放大效应,一个不稳定元素可随着这种放大效应威胁甚至颠覆社会的稳定,而且科技水平越高,放大效应越显著。比如在传统社会里,受传播条件所限,一个谣言最多只止步于少数社区,但在网络社会里,一个谣言却可以迅速传播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并激起巨大的波澜。因此,在现代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萌发和存在恐怕再也找不到比多元化更合适的文化土壤了。
2.个性发展与社会分化
高度社会化的社会是一个接近大一统的社会,高度个性化的社会则一定是一个高度分化的社会。社会分化的实质是价值观认同,可以说,社会有多少种价值观,社会就会分化出多少种价值观认同人群。当价值观人群出现并固化,社会分化就不可逆转地开始了。社会分化的一个直接结果是利益诉求的不同,而当利益诉求不同,背后的意识形态主张、社会正义解读、法律政策倾向、教育文化偏好等都会呈现多向的冲突。冲突意味着社会维稳难度的加大和维稳成本的增加,我们未来的社会制度设计或许会有足够的胸怀和智慧平衡所有的冲突,但只要分化还在,由此所带来的社会鸿沟就无法被填平。由个性发展到社会分化可以在一个很短的时间内就出现并完成,但由此带来的社会撕裂则将在其后漫长的历史时期内长远发酵。它会始终在那里一次又次地撕开社会的伤口,打破人们内心的宁静,损害社会的和谐,降低全社会的幸福指数。台湾当前呈现的蓝绿阵营分裂以及以此引发的族群撕裂就是一个典型的社会样本,他提醒我们当社会发展方向还不能保证能得到有效管控的时候,我们做出决定前就需要更多的谨慎。
3.个人主义与社会极端主义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速,社会极端主义日益成为当前社会的心腹之患,与恐怖主义坚决斗争已成为全球社会的重要事项。个性化教育不可避免会出现个人主义倾向,如何避免个人主义为社会极端主义势力所利用是社会必须考虑的重大课题,当前国际恐怖主义的低龄化和知识化发展趋势让我们对这个问题不能不高度重视。个体在个性发展的道路上如果缺乏社会的正常引导和有效影响,就可能给社会极端主义造成可乘之机。但个性化发展的一个要件首先是摆脱社会附加的影响力,既然要摆脱,又如何施加影响?这一悖论让这一问题事实上陷入进退两难的境地。个性发展与极端主义,社会需要与社会危害,这或许不是一个简单的取舍问题,但肯定是一个需要反复衡量的问题。就整个人类发展的历史看,人的发展就是人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的过程,也是人的个性不断地丰富和发展的过程。[14]的确,社会化与个性化,不是一个问题的两面,而更象是一个问题的两端。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持二元对立观点,使之沦落为社会专制主义的工具,或落入自由主义的陷阱,也不能一厢情愿地以“辩证统一”论掩盖矛盾和冲突,夸夸其谈而无所作为,使之成为新保守主义的借口。更务实的做法或许是在充分认识两者价值的基础上,承认冲突所在,直面现代教育的社会担当。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凝聚最大的共识,找到社会化和个体化结合的最佳平衡点———在社会化的基础上谨慎、科学且人文地定义个性化的概念和内涵,从这个角度上讲,不妨将之视为第三种思路———“冲突平衡论”
作者:吕伟 单位:韶关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