迄今为止,学者们已对风险投资问题达成了很多共识,如高新技术产业固有的投资高风险性、高收益性和长期性特点,决定了它很难像一般产业那样从普通融资渠道中获得资金,而风险投资则能够担当起这一使命。风险投资企业新的合约方式从外部组合资源,其组织结构在突破技术创新障碍方面是有效的[3]。风险投资能够促进企业创新能力的提高和绩效的提升,风险投资机构经验的丰富程度与企业研发绩效呈现显著的正相关关系[4]。成熟的风险投资对新兴产业具有推动作用,关乎于一国竞争优势的形成[5]。20世纪60年代后期,日本在原材料向加工型产业转型过程中,风险投资是一国经济增长与技术创新的核心驱动力之一,它是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来源。甚至有人认为正是风险投资的迅猛发展才推动了美国在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与繁荣,以至于撒切尔夫人无限感叹到:“英国与美国相比,并非落后在高新技术方面,而是落后于风险投资机制方面。欧洲在风险投资方面落后美国整整十年[1]”。诚如开放式创新范式的创立者美国加州伯克利大学汉斯商学院切萨布鲁夫教授所言: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风险投资在美国硅谷中就已经成为一股强有力的机构投资力量。它的作用不是简单地向有发展潜力的项目提供资金来源。更准确地说,风险投资是一种建立新公司、推动新发明、实现新商诞生了大量中小企业,同时也诞生了风险企业。1994年以丰田汽车公司设立的公司内风险投资机构为契机,日本众多大企业跟风一般相继组建了公司系的风险投资机构。像日本这种隶属于母公司的风险投资机构,完全有别于美国独立型的风险投资机构。因此,形似而神非的日本风险投资也被称为“日本型风险投资”,它滋生于日本多元化官僚经济体制的独特土壤,更加令人感到扑朔迷离,因而也就蒙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直到2013年10月,一部厚达51万字的力作——《日本风险投资研究:制度选择与组织行为》面世,才使得令人费解的神秘面纱被彻底揭开。
一、《日本风险投资研究》的创新性贡献
透过《日本风险投资研究》一书,可以感受到这部著作凝结着天津社会科学院日本研究所平力群副研究员无数的智慧与心血,书中随处闪耀的创新思维光芒折射了作者3年潜心治学的艰辛历程。这部新著的问世,为中国日本风险投资研究领域做出了令人赞叹不已的创新性贡献。
(一)理论创新
作者将日本风险投资制度的初期选择、行为特征本源探究、产业特征与组织行为及演化趋势,全部纳入了新制度经济学的制度选择框架中,同时又在日本经济体制演化源流中融入了真知灼见。反观国内学术界有关日本风险投资研究,多集中于日本风险投资的典型化事实,而缺乏对日本型风险投资现象的深层次剖析。书中构建的“制度选择——组织行为——创新绩效”分析框架,凸显了理论方面的创新。此外,作者深刻意识到一国的风险投资模式与该国社会意识、经济技术发展水平、法律制度环境以及市场条件密切相关。因此,结合日本等级观念、垂直系列组织结构、银行中心型间接融资结构、产业组织结构集团化与关联性等特征,作者将日本型风险投资模式特点概括为“依附型”与“非经营参与型投资,这无疑是理论创新方面的又一深刻洞见。
(二)视角创新
此书采用历时性与共时性相结合的考察视角,建立了美国风险投资典型化制度安排参照系,体现了研究视角的创新。作者对美国风险投资的组织结构、政府有形之手的环境优化作用、有限合伙制的市场选择、构筑命运共同体的制度安排以及准“委托—代理”关系下的风险治理机制等进行了深入剖析,这令读者可以在与美国型风险投资模式的比较中领会到日本型风险投资模式的本质特征,进而避免了以偏概全和管中蠡测。通过比较,作者发现日本风险投资阶段成本高于美国,日本型风险投资机构存在诸多不足之处,如风险投资事业部制条块分割不足,日本风险投资缺少发现革命性创新项目能力,大部分风险投资公司所承接的业务是母公司金融业务的延伸,重视风险企业而轻视风险资本,风险投资规模小,宁愿长期持有僵尸企业的股份也不愿退出风险企业,等等。总之,日本与美国在风险投资的筹资阶段、投资阶段和退出阶段均存在着较大差别,日本是债权融资,不同于股权融资,因而更具有保守性。此外,作者还观察到日本虽然还未建立起完善的二次流通市场,但已经出现了二次购买基金,也出现了不少通过二次出售实现退出的案例。
(三)观点创新
关于日本风险投资问题,作者提出了很多颇具创新的学术观点,让笔者有拨开云雾清亮之感的创新性观点体现在如下3方面。一是作者提出日本风险投资处于系统型技术创新体制之中,这正是其无法完成破坏性创新的症结所在。一国创新类型按照是否独立于其他创新标准可分为“自治型创新”与“系统型创新”两类。属于法人资本主义的日本,大企业内部形成的官僚体制不仅控制了内部研发系统,而且也控制了日本社会,形成了日本特有的“系统型创新”体制。“系统型创新”体制将本应最具冒险精神与发现破坏性创新项目的风险投资纳入进来,在资金、信息和人才等方面,母公司全面控制风险投资公司,使其失去了发现革命性创新项目的能力。作者的这一观点向世人展现了日本创新缘何不同于美国创新的最新解。二是作者认识到制度多元化具有重要意义。作者研究了一国经济制度与风险投资制度之间的关系、经济发展水平与创新需要之间的关系、风险投资制度与创新类型之间的关系,进而指出制度多元化的重要意义。制度需要多元化,多元化是一种强大的抗危机冲击能力,制度之间的碰撞也是制度创新的动力[5]449。三是作者认为日本风险投资模式正处于新旧交易模式的并存阶段。作者认为交易模式是组织行为在适应环境的调整过程中,在选择行为规则的动态过程中而实现的一个暂时平衡,交易模式将随着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环境虽然不停变化,但只有约束形成组织选择性行为规则的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平衡才会被打破,此时旧交易模式开始瓦解,新交易模式逐渐形成。在新交易模式确立之前,新旧交易行为将同时存在并表现出交易行为多样化形式下的杂乱状态,缺乏明显而统一的特征,日本当前的风险投资模式正处于这一阶段。此外,作者还观察到日本型投资过度依赖IPO的诸多弊端,尤其是在雷曼金融危机中暴露出的脆弱性证明了这一见地。
二、揭示日本风险投资诸多现象的原因与最新进展
除以上创新性贡献之外,作者的研究还鞭辟入里地阐释了日本风险投资诸多现象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并为学界呈现了泡沫经济崩溃后日本风险投资的最新进展。
(一)日本第一代风险投资公司失败原因
所谓“第一代风险投资公司”是指1972年—1974年陆续成立的8家公司,作者指出商业模式拖累风险投资公司陷入资金链困境的缺陷、多重投资目标彼此之间的矛盾性、短期投资与长期投资之间的矛盾性、非金融机构业务盈利模式与高风险之间的矛盾性、社会环境因素(中小企业不愿接受外部股权而拒绝公开上市导致风险投资资金难以收回)等,是第一代风险投资公司投资绩效较差的根本原因。这一揭示让读者能够深刻理解日本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
(二)日本风险企业“少生少死”的原因
作者指出日本风险企业属于“少生少死”类型,这一点与美国“多生多死”截然相反,其原因在于:一是日本风险投资所投资企业已经进入了成熟期,所以风险较低;二是日本风险投资公司很难通过清算来收回资金,即使不盈利,没有上市希望,风险投资公司依然与所投融资企业尽量保持现有的关系。
(三)难以向美国型风险投资模式转型的原因
作者揭示日本型风险投资模式难以向美国型风险投资模式转型的制度性原因,在于日本发达的以银行为中心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使风险企业创业者至今对风险投资并不适应,主要是不适应风险投资公司以参股形式为企业提供资金并参与企业管理的模式。
(四)揭示日本型风险投资发展的最新特点
20世纪90年代以后,日本风险投资显示出很多新特点和新趋势,作者敏锐而且准确地捕捉到了这种新变化。一是风险投资行为并不是向高风险项目发生单方向偏移,而是投资范围更宽泛,包括了企业生命周期各个阶段及不同风险程度的投资;二是呈现出以依附性为主的传统风险投资机构与独立型新型风险投资机机构并存的多元化局面;三是在2007年金融危机压力下,日本风险投资机构业务呈现了这样一个过程:由“非银行金融机构业务”转为“风险投资业务”,再转为私募基金业务。日本风险投资范围更为宽泛,投资方式多样,投资后管理由放任型转为管理型;四是日本风险投资公司内部组织结构正由事业部制向团队制转变。一项风险投资包括从搜寻项目到收回投资等诸多环节。事业部制按功能划分,各事业独立完成风险投资的各个环节存在条块分割的弊端。团队制则按项目划分,是指一个风险投资项目从开始到结束均由该团队负责完成,克服了事业部制的条块分割弊端;五是日本风险投资公司开始注重借助契约,以保障自身的权益,而不再是仅仅依赖于各种关系;六是日本风险投资管理者纷纷摆脱原来大风险投资公司的束缚,从“职员风险投资者”转为具有自主决策权力的真正风险投资者,独立创立风险投资机构,即表现为脱组织化的新特点;七是在银行重组背景下,风险投资机构向大型化发展,风险投资业的集中度有所提高。
三、日本风险投资研究的未来
研究空间此书展现了日本近半个世纪以来日本风险投资的发展源流,详尽深入地分析了过去日本风险投资发展缓慢的制度性原因,紧握当今日本风险投资跳动的新脉搏,却也仍然留下了一些值得我们继续探知的研究空间。
(一)新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新影响
新会计制度改革背景下的新影响主要是指新时价会计制度下日本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呈现出了新的进展。作者观察到日本风险投资退出机制出现了障碍,缺乏实施清算的激励机制,但是那是在日本原价会计准则下存在的问题。进入21世纪,日本导入了时价会计准则[6]。新的会计制度是否对日本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产生有利影响还需要再做探讨。
(二)需要客观评价VC宪章的历史作用
1947年,日本为扫除立法对成立风险投资公司造成的制度障碍,以《垄断禁止法》的特例形式,制定了被称为“VC宪章”的《风险投资运作及经营指导方针》。关于VC宪章的作用,一方面作者分别从社会观念、政策目标与制度规范等三个视角解释了日本风险投资机构发展不畅的根本性障碍因素,指出VC宪章的出台“歪曲了资本的本性,束缚了风险投资的发展”[5]127,是在日本传统经济、政治体制框架内,各利益集团为了各自目标,通过博弈而选择出来的风险投资制度。但是,另一方面作者也认为在特定历史时期,它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的同时,防止了金融资本对中小企业的控制,成为了日本创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5]127。由此可见,关于VC宪章的历史价值仍值得继续研究,理解了这一问题也就理解了日本风险投资发展的历史。
(三)进一步实证检验
日本风险投资绩效也许是由于风险投资公司内部数据的非公开性及统计数据欠缺的缘故,此书对第一代风险投资公司的投资绩效研究明显缺乏实证方法的定量研究。不仅如此,20世纪90年代初期小成气候的日本风险投资绩效研究比较缺少具有说服力的定量研究。因此,继续客观评价日本风险投资绩效问题是大有文章可做的。特别是对日本风险投资机构IRR(内部收益率)的定量研究,以及影响风险投资绩效因素等进行实证研究将是非常有意义的。当行为体自我意识到他们认为是“成功”的行为时就会模仿,通过模仿可以获得身份和利益[7]。如果能够通过研究结果得到日本风险投资经过改革绩效有明显提高的结论,则可以对日本风险投资机制设计加以模仿,再根据中国国情设计更适合国内环境的风险投资模式。如果研究结果表明日本风险投资者的个人收入与风险投资绩效不具有高度相关性,则表明日本风险企业不发达的原因之一很可能是日本风险投资者缺乏激励机制。那么,作者的研究将为中国设计风险投资机制时提高风险投资者个人激励机制提供有所裨益的启示。
(四)展开对日本风险投资机构的案例研究
JAFCO公司是日本风险投资公司的元老,早在1973年得以组建,该公司隶属于野村证券的依附型风险投资机构。如今该公司已经形成了JAFCO模式,即通过公开上市,从证券市场筹集资金,然后将所筹集到的资金投入到本公司运营管理的基金中进行一体管理。JAFCO公司虽然一直关注并试图导入美国型风险投资模式,但是在日本传统经济体制的硬约束条件下,还是被打下了典型的日本型风险投资烙印。直到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向美国型风险投资模式转型。类似JAFCO公司的案例还有很多,如果能够对此类公司追踪研究,则可以掌握日本风险投资模式的转型动向。此外,作者还可以对日本独立系、银行系、保险系、租赁系、商社系等风险投资机构分别进行案例研究[8]。
(五)并购浪潮下IPO是否仍是唯一退出途径
进入21世纪,日本控制权市场呈现了并购类型由“内—外型”转为“内—内型”,敌意并购有所增加,但仍以善意并购为主等新特点[9]。在此背景下,日本风险投资机构是否仍将IPO作为唯一的退出途径?此外,日本相互持股也发生了变化,即呈现显著下降趋势[10],日本股票市场逐渐发达,大风险投资公司从股票市场筹集资金出现的短期收益与长期投资矛盾是否已经解决?日本风险投资机构不愿对早期风险企业进行投资的现象是否已得到缓解?日本学者清水健太曾将日本风险投资机构分为直接投资型与间接投资型两种[12]。那么,日本不同类型的风险投资机构各自起着何种作用?诸如此类,日本风险投资未来走势与新特点,日本风险投资机构的内部代理风险,日本风险投资机构对企业监控模式,日本风险投资与日本知识产权制度之间的关系,以及日本风险投资发展支持系统,等等,尚处于黑箱状态,有待于进一步加以研究。中国自1991年引入风险投资以来,风险投资已经步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回首当年中国引入风险投资的初衷还仅仅是为了稳定和丰富资本市场,发展至今风险投资已成为推动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载体,并且也成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的重要一工程管理论文环。如何有效地将资本、管理与创业精神结合起来,形成高科技产业发展的关键要素,是关乎能否促进中国经济创新发展的一项长期的、具有战略意义的重要举措[11]。在此背景下,加强对日本风险投资的研究有利于中国从中寻求到宝贵的经验并加以借鉴。
作者:李彬单位:辽宁大学日本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