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精品开放课程教学的基本特点
1.受众的社会性。在线意味着任何人只要具备上线条件,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按照自己的节奏进行学习,并能够及时得到学习反馈。这与教育部前几年推出的国家精品课程有较大的差异。教育部推出的国家精品课程,尽管是具有国家水准的优质教学资源,但它毕竟具有单向性,并未充分利用在线的双向、交互网络系统,因而社会公众参与学习的人数并不多。
2.教学的网络化。精品开放课程为学习者提供一个集视频、音频、声像技术为一体的网络学习环境,使交互形式更丰富、更逼真、更直观,有利于知识的获取与保持,有利于问题情景的创设,进而激发思维灵感,促使创造性思维的培养;开放课程教学手段一改以往书籍、报刊等印刷信息以及广播、电视等电子信息的单向传递方式,具备网络信息载体的双向传递功能。另外,网络教学与传统的课堂教学的差异还在课程的组织上。网络教学强调“翻转课堂”(flippedclassroom),它将课堂内外师生的教与学的时间进行重新安排,课外的学习时间从过去让学生做作业“翻转”为让学生在线或线下自学,或者协作学习教师预录或预留的教学内容,并针对学习疑虑提问;课堂内的时间从过去由教师讲授知识与面对面讨论问题“翻转”为由教师布置相关自主学习内容进行教学引导,实现以问题或项目任务为导向的学习。
3.利用的重复性。开放课程提供的系列性教学资源具有保存与重复利用价值。在通常情况下,学校将校内在教学实践中已经形成的比较成熟的课程教学资源推荐用作省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申报,提交省级、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共享系统。如通过国家级评审,各方(学校、课程负责人与上线单位)同意该课程所涉及资源放在“爱课程”网(www.icourses.edu.cn)及通过“爱课程”网推送至教育部高校校园网,向高校师生及社会学习者免费开放使用,使用期为10年。课程上网后,按照国家级精品资源共享课建设要求,及时更新资源。
4.时空的分离性。教师与学生是教学过程中不可缺少的共生对象,但在开放课程教学中,这种师生共生体在时空上发生了变化,教师不再是站在讲台上对学生“口耳相传”,直接控制教学过程,而是对学生们的网上学习进行教学干预,教师在开放课程教学中仅起引导作用而不是控制作用。教与学在时空上相对分离,缺少面授的环节。教师在整个课程教学中通过指导、引导、诱导、辅导和督导来影响学生的在线学习。另外,开放课程受时空影响大,课程资源一次性生成,一次性提供,不易修改。诚然,开放课程也有它的不足之处,这是因为,开放课程依赖于网络手段,使得课程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手段的运用比传统课程更难。由于缺乏面对面的讲授环节,教师难以掌握学生的学习动态与对专业知识点的理解与把握程度;由于网络课程是按教师的思维来呈现内容的,教师如果没有充分的时间与网络教学经验去准备和设计,很难发挥网络课程的优势。针对这些特点,如何将《经济法学》课程从原有的国家精品课程转化为公开视频课程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我们做了认真的思考与探索。在建设实践中,注意到了精品开放课程与原有的精品课程之间相关的共性与个性问题。共性的问题是继续强调“优”质教学资源的培育工作。精品课程强调的是国家水准。就课程本身而言,其“精”主要体现在具有先进的教育思想,丰富而新颖的教学内容,能够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能够深入浅出地因材施教;就国家政策层面而言,国家鼓励教学名师奖获得者、“学术大家”来主持或主讲精品课程。个性的问题是强调“特”与“线”。所谓“特”,就是课程的特质所在。以《经济法学》课程为例,它是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是财政类专业的必修课程。在建设实践中,经过认真的比较分析认为,将《经济法学》国家精品课程转化为公开视频课程,应强调的特质在于以课程本身的选题意义、讲授内容及效果、社会认可度为主要遴选标准,通过以“法在身边”的视角,呈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热点问题,课程内容分专题呈现,以素养学习为教学目标。而将《经济法学》转化为精品资源共享课的“特”质在于教学内容的体系性与易学习性,积极探索建立在线教育管理制度,在建设时就研究制定适应学习者个性化学习需求的网上在线教育学籍、学习证书、学分、学位等管理办法和政策,为学习者提供良好的制度环境和政策保障。所谓“线”就是网络,就是开放。网络是与开放联系在一起的。开放教育的开展其实给《经济法学》课程教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为在这种模式下教师从信息的传递者变成了学生学习的指导者,教师必须从系统的角度去考虑组织学生学习的整个过程和有关细安的排节,他们的工作包括建设相关资源、引导学生学习、组织学生讨论课程内容、为学员解答疑难、在线组织自学测评、评价学生的学习结果等,这就要求教师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水平,还应当具有比较高的课件制作能力、良好的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在线课程模式无疑将引发“学习的革命”,给高等教育人才培养和教学方式带来深刻变化。如果教师还以传统的讲授、灌输式的课堂教学模式教学,学生将用“眼睛和耳朵”投票[3]。
二、精品开放课程申报原则的把握与运用
依靠网络化运行,实行精品教学资源开放共享将成为今后高校教学改革发展的方向。重点发展的方向主要有三方面:一是继续开展国家、省、校三级原精品课程的转型升级工作,达到资源共享课向公众开放的目标;二是对已上线课程持续更新、持续建设和深度开发,逐步形成系统完整、资源丰富、体验感强的数字化课程;三是积极探索建立在线教育管理制度,研究制定网上在线教育学籍、学习证书、学分、学位等管理办法和政策,更好地为精品开放课程服务。面对这样一种发展态势,法学教学如何走向网络化、精品化,实现资源共享性,这是摆在法学教学工作者面前需要思考与探讨的一个问题。就国家层面而言,精品开放课建设目前采取以政府主导、高等学校自主建设、专家和师生评价遴选、社会力量参与推广的模式,并实行整体规划、择优遴选、分批建设、同步上网的建设政策。但就每门课程而言,如何在竞报中获胜,提升获取国家级、省级课程建设的资源能力,需要有谋划策略与一整套工作方案,在实施中应把握与运用以下5个原则。
1.合乎申报要求原则。目前,教育部专门制定了课程申报评价体系。评审指标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审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评价指标体系包括否决性指标、评分指标和专家评审意见三部分。否决性指标共有10项,评审对象若出现其中任一情况,即判定为不合格,不再继续评审;评分指标按总分计算:M=∑KiMj,其中Ki为评分等级系数,优、良、中、差的系数分别为1.0、0.8、0.4、0,Mj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专家评审意见为对评审对象的总体评价及进一步修改完善的建议。
2.体现优势原则。在申报开放课程时,应考虑自己的课程教学在全校、全省同类课程或专业中是否具有特色与亮点,是否能被同行所认可。把握这一原则就是把握网络教学的社会效果。这就意味着,在申报时,应充分考虑,自己所担任的课程是否是进入到国家质量工程中的建设课程,自己所在的专业是否是国家专业、特色专业,自己所教学的课程是否自编并出版了国家级规划教材;自己是否是省级、国家级教学名师;自己多年来的教学方式是否已有教学方式介绍或论著发表出版等[4]。在《经济法学》课程申报实践中,我们发现,如何体现优势是申报能否获得成功的关键。我们在教学实践中,将多年来从事经济法学教学的优势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一是长达10多年的精品课程建设历程以及建设成效;二是建设成了国内有一定影响的内容丰富的经济法网络课程平台;三是采取自主学习教学法。以“理论->法律细则->分析讨论”的教学模式来开展课程建设工作。整个教学环节由“讲授+学生自主学习”组成。在自主学习教学法引导下,重视探究性学习、研究性学习。
3.注重实效原则。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资源有限,如何利用它并利用好,需要在申报活动中给予整体性的思考。首先,建设目标明确。申报活动应建立在目标导向的基础上,目标是申报活动的前进方向,在进行公开视频课程《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申报时,当时确定的预期目标是,通过相关法律知识点的介绍,使受众对经济法律法规有一个较为全面的了解,达到学法与懂法之目标;通过法律运作技能的讲解,使受众能自觉地运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一目标定位切合了这一公开视频课程建设的实际。其次,建设指标设计合理。无论是公开视频课程还是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其立项并不意味着建设成功,立项只是建设工作的开始,故在申报过程中如何有针对性地明确建设内容,并将建设指标设计得更加合理与科学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整个建设过程应力忌空泛,展现精华;力忌面面俱到,突出重点与特色;力忌雷同,张扬个性。再次,特色明显。在与国内外同类课程比较中寻求课程的特色。如《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系我校开设的一门素质教学类课程,目前尚未见有同类课程出现。这本身是一种差异化的申报策略,容易形成特色。最后,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要准确。我们将公开视频课程《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的预期受众定位为两类:一类是非法学专业的大学生们,通过本课程学习,让他们感悟,在社会经济生活中要注意经济法律意识的养成。另一类是社会受众,他们或许是消费者,或许是经营者,或许是投资者,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让他们感悟,社会经济生活时时有法律问题,法在身边,学法贵在应用。在资源共享课程预期受众的定位上,我们将其定位为,在校法学或非法学专业为取得学分进行的课程学习。
4.强化团队合作原则。无论是精品视频课程还是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在建设时都强调团队合作。但两类课程对团队合作的要求有所不同。公开视频课程可以由一个主讲者完成5~8个专题主讲,也可以由若干人共同完成主题主讲,其团队合作的要求并不是十分的严格。而对于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而言,团队合作的要求就相对较高,一般需要6人以上的教学队伍,这些教学人员的职称与学历、教学科研方向、年龄与学缘结构都会影响教学团队的教学能力。在教学团队中,确定课程录像的主讲教师尤为重要,需要确定1人去讲授,还是2人以上去讲授;如果确定2人以上去讲授,需要统筹规划内容的分工设计,提纲编写、PPT制作,教师仪表、课程教学风格的统一等。
5.知识产权保护原则。国家将入选的开放课程视为职务作品,将由“全国高等学校课程网”及国内主流门户网站集中展示,面向社会免费开放。鉴于国家精品资源共享课基本资源公益性的使用目的,学校、教师及资源制作方等各方不享有任何报酬和使用费。为此,在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过程中,要保证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清晰,杜绝涉及知识产权纠纷或知识产权不明晰的课程资源在网上传播。就国家层面,教育部正在组织相关法律专家,研究建立我国开放课程资源的知识产权保障体系,要有效保障开放课程建设者及相关方的权益,保证开放课程建设、共享和运行的可持续性[5]。在申报与上线时,相关利益方会被要求签署相关视频资源著作权文件。作为申报者,其所提交的一系列精品课程资源从何而来,是申报者自己原创性的创作成果,还是由他人成果进行编著而成,甚至是公然抄袭与剽窃他人的教学成果,都会涉及知识产权问题。因此,应切实强化知识产权意识。如合理地引用了他人的成果,那么在课程结束的时候,最好能在PPT上做说明和谢辞。
三、精品开放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与谋划
从一般课堂教学到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再到国家精品开放课程建设,这不仅仅是名称上的变化,更重要的是课程教学理念、教学方式与教学组织上的变化。在精品开放课程教学中,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将教学团队多年来所形成的教学心得与经验全方位地展示出来,是需要认真设计与谋划的。
1.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有针对性地进行课程内容的差异性设计非常重要。《经济生活中的法律》这门公开视频课程,笔者以“法在身边”为视角,呈现社会经济生活中的法律热点问题,结合自己多年从教与从事法务工作的经历,将课程教学内容设计为八讲。第一讲:借贷与担保;第二讲:企业类型识别;第三讲:消费维权;第四讲:劳动维权;第五讲:小区物业纠纷处理;第六讲:商品房预售纠纷处理;第七讲:经营法律意识养成;第八讲:市场竞争法制。《经济生活中的法律》是一门法律素质教育类课程,它以经济生活中业已存在的法律现象为出发点,通过“律”(法律)、“例”(案例)、“理”(法理)相结合的教学方法,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法律话题,引导大学生与社会受众去学法、懂法与用法。整个教学内容贯穿“一条主线”,即“法在身边”,服务“两类受众”,即在校大学生与社会受众,达到“三个教学目标”,即学法、懂法与用法。考虑到公开视频课程为素质类课程,在整个教学内容安排上,注重经济法、民商法相关学科知识的融合与渗透,每一讲内容的设计主要不在于知识体系的完整性,而强调对社会现象的法律分析以及运用法律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基本技能。针对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我们在《经济法学》的建设实践中感悟到,申报时须立足本校经济法学10多年教学历程,呈现教学实力与经济经验。《经济法学》的教学经验就是课程讲授+自主学习,故整个教学内容的设计也是围绕这一教学体系进行。
2.课程教学方法的设计。(见图1)在设计《经济法学》精品开放课程建设时,运用了“讲授+自主学习法”的教学方法。自主学习教学法是为加强教学互动效果所实行的一种教学方法,宁波大学于2004年,将课程教学中单纯由教师讲解发展为给出一定学时(17学时)开展包含有大型报告会、大型作业、课程设计、分组讨论、网上学习、主题研究等内容的学生自主学习型教学内容,课程成绩为平时计50%,期末考试计50%。自主学习教学法目前在所有的教学班级得以推广使用,从教学效果分析,强化了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自学性和教学互动性,起到了单纯讲授式教学方法所不能起到的效果。近几年来,经济法课程自主学习法得以全面推行。自主学习教学法,利用自主学习课堂,采取“理论->法律细则->分析讨论”的教学模式,引导学生自主学习,教学中的师生交流与互动性得到了加强。这种教学法非常适合网络课程教学。在国家公开视频课程,我们采取的教学方法是“专题+热点教学法”,以“律”(法律)、“例”(案例)、“理”(法理)相结合的教学特色,向社会公众讲述发生在身边的法律话题,并与社会公众一起探讨如何养成法律意识。在教学活动中,注重“律”“例”“理”相结合。以“案”说法,以“理”释法,“法”“案”相间。主讲者是双型师教师(教授+律师),这为有效地组织“律”“例”“理”相结合的教学活动提供了教学能力上的保障。在教学效果把握上,注重“学”与“用”相结合。在学法的同时,培养受众对具体问题的法律分析能力以及法律知识综合运用能力。
3.课程教学资源的设计。对于教学资源的设计,我们形成了以下三点认识:第一,注重创新打破常规。不同的教学资源对于不同的受众而言所受到的启发、留下的印象肯定会有所不同。因此,应当针对性地提供有关教学资源。第二,注重细节。细节决定成败,细节也决定影响力。在本课程教学中,对相关热点问题的解读,除引用相关法律法规外,还注重对司法解释与司法审判的把握,使受众感到内容实在,贴近现实,细节性问题讲解深入,从而增加对课程学习的需求欲。第三,注重专业引领与学生互动。提供教学资源重在让受众从学习中收益,通过相关学习资源,对受众产生极大的影响力,让社会受众在教师的专业引领下,努力搭建学习、交流和展示的平台[6]。经过近1年的使用,这些教学资源总体良好。
(1)这些课程资源充分兼顾到了课前预习、课中自主学习、课后复习与测试各阶段的教学环节。课前预习类的资源主要有经济法文选;课中研习的资源主要是教学辅助视频(课程辅导视频与公开视频课程)、经济法案例评析、经济法法规库、学生自主学习作品演示;课后测试类的资源主要有试题库系统,通过每讲结束后针对性的测试,了解课程学习后实际获得的收益寝室管理论文。
(2)这些教学资源都是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内容开发与设计的,针对性强,学生使用后认为能满足网络课程教学背景下自主学习的需要。
作者:郑曙光 单位:宁波大学法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