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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管理经济发展论文

一、从重审批转变为重监测分析

1.依托业务系统,构建非现场监管体系。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对业务系统和数据加以整合,由原来的31个业务系统整合为3个平台上的多个应用系统,实现了银行、企业一个门户入网、一站式办事,便利化程度大幅提升。天津外汇局将利用大数据并结合地区情况,构建起以重点企业监测为基础、外汇指定银行结售汇监测为节点、防范外汇风险应急管理为闸门三位一体的货物贸易非现场监管体系,建立重点企业库和银行监测库,定期进行监测,形成宏、中、微观紧密衔接监管体制,有效做到抓大放小,实现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服务贸易要在实现全口径采集业务数据基础上,建立重点企业核查机制,分阶段、分行业、分交易类别确定监管重点,通过系统设置重点企业样本组,有针对性地开展非现场监测和现场核查工作,提高监测工作效率。

2.建立工作制度,完善非现场监测工作机制。外汇管理改革后,监测分析成为常态化工作,天津外汇局要分别建立货物贸易、服务贸易、个人和账户非现场监测规程制度,明确非现场监测与综合分析内容和具体业务流程,并定期形成分析报告作为监测分析常态化重要载体。同时要成立外汇综合分析工作小组,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对分析报告内容进行充分讨论,集体研究确定下一步监测核查重点,形成一套完善的非现场监测工作机制。

3.优化人员配置,提升综合监测分析水平。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职能有所转变,天津外汇局将按照总局要求重新划分科室、对业务流程再造、整合岗位设置,让学习能力强、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过硬的年轻骨干负责综合分析和非现场监测工作,做好对经常项目外汇形势分析工作,发现趋势性和苗头性问题及时反馈,切实提高综合监测分析水平。

二、从重事前监管转变为强调事后管理

1.创新监管模式,实行专人负责的全方位、立体化监管。外汇管理改革后,天津外汇局应不断探索新型监管模式,将所有需重点监测及关注问题进行梳理,按照业务系统模块与贸易方式相结合再任务分解的方法,对监测工作进行划分,明确监测重点和责任,实行专人专领域监管,全方位、立体化监测跨境资金流动,并按月沟通监测情况、集体研究确定核查方向,提高监管有效性。

2.强化事后管理,加大现场核查和分类管理力度。外汇管理改革后,天津外汇局要采取与企业负责人约谈等多种方式,对外汇业务存在异常的企业实施现场核查,并将符合分类管理条件的企业及时进行分类,使绝大多数A类企业享受便利,对B、C类企业在单证审核、业务类型、办理程序、结算方式等方面实施审慎监管,充分体现促进便利化与加强管理并重的监管原则,这也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一人得病,大家吃药”的管理模式。同时发现异常交易线索向外汇检查部门移交并积极配合检查工作,严惩违法违规行为。

3.注重专项管理,加强对新外贸企业的帮扶。外汇管理改革后,外汇局对新列入名录企业实施辅导期管理,为了更好地对新外贸企业进行服务,天津外汇局一方面要加强宣传培训,组织专题培训班全面介绍外汇法规,同时日常提供专门咨询,另一方面要管理与服务并行,对新企业实行定时提醒、分类管理的措施。这种做法将不仅强化企业守法自律意识,也使外汇局对辅导期企业管理日常化、制度化,同时也有助于外汇局提供政策服务、依法行政,形成正向激励,切实做到将服务寓于管理,为新企业保驾护航。

三、从重行为管理转变为更加强调主体管理

1.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促进经济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天津地区大企业数量少、外汇收支占比高,针对此特点,天津外汇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建立重点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对核心企业实行“一对一”专员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了解重点企业新动向,并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实现从抓全部主体向抓重点主体的转变,同时也将有效促进市场经济主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

2.探索银行主体监管,加强对银行的窗口指导和核查。外汇管理改革后,银行将承担更多真实性审核工作,是外汇局和企业间的重要桥梁,银行是否能切实履行“展业三原则”是外汇政策能否成功落地的关键。天津外汇局将指导银行制定并完善其内控制度,同时对银行结售汇情况进行监测,加强沟通联系,使银行能及时了解外汇形势与当前时期需关注的问题,并对其外汇业务加以指导,提升银行防范外汇风险的能力。

四、从“有罪假设”转变到“无罪假设”

1.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服务地区实体经济发展。外汇管理改革重要目的就是进一步促进便利、服务实体发展,天津外汇局也将结合地区实际,因地制宜,首先要提升跨境电子商务等新兴业务的政策便利化程度,开展实地调研了解其业务流程和需求,加强培训和指导并给予专项服务。其次,要稳步开展支付机构跨境电子商务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工作,指导有需求的公司完成前期相关准备工作。

2.实行差异化管理,确保合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近年来,天津地区外贸企业转卖业务量迅速扩大,转卖业务存在资金流与货物流偏离的特点,如不加以处理,这些指标异常的转卖企业会被业务系统自动列入重点企业监测库,进而进入现场核查,这样不仅会增加外汇局现场核查业务量和审核难度,还将加大相关企业工作量。下一步,天津外汇局将对主营转卖业务的企业进行调研,并研究措施对其实行差异化管理,实现有效监管的同时,确保合规企业享受政策便利。

五、从“正面清单”转变到“负面清单”

1.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明确“一事一议”处理机制。对于现行法规中无明确规定的业务,要采取“一事一议”方式,本着“促便利、防风险”原则,集体研究解决方案,必要时向总局报备。

2.加大法规清理,完善内控制度建设。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相继改革,外汇局大规模清理法规文件,为市场主体提供简洁易懂的市场规则,如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最终形成一个指引、一个细则和一个规程为架构的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体系。天津外汇局也将对内控制度进行重新修订和完善,为依法履职、提高效能提供保证。

作者:寇霭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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