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价值和意义
(一)有利于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互动双赢。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能够实现农村基层党建与经济工作的有效对接,实现两者的互动双赢。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能为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能妥善协调各种关系,通过积极争取上级相关部门的支持,加强与镇村党组织的交流和沟通,想方设法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支持新技术、新成果、新设备的引进、示范和推广,延长农业生产、经营、加工和销售的产业链,从而进一步提升合作社的层次和核心竞争力。另一方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客观上推动着农村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新领域,它的蓬勃发展推动着合作社党组织的建立,迫切要求党务工作者认识和把握合作社党建规律,创新党建工作模式,统筹城乡党建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党组织的功能。可以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党组织建立的重要依托,是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创新的载体。(二)有利于带领群众致富,建设服务型党组织。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以服务群众、做群众工作为主要任务,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5]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结合产业特色,把党的组织体系和工作触角延伸到产业链的各个环节,让党组织真正站在服务农村经济发展的最前沿,在带领群众致富的过程中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在农业生产经营过程中,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帮助农民树立品牌意识,推进标准化生产;帮助农民建立营销网络,扩大销售市场;帮助农民化解矛盾,维护农村稳定。此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还积极与涉农等相关部门合作,创办农民培训学校,采取专家讲座、组织观摩、远程教育、发放资料等方式,在党员和社员中广泛开展各种培训活动。培训的内容涉及种养殖技术,与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相关的技术和信息,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的策略,党和国家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政策,等等。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现实困境
虽然近年来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已成为增加农民收入、调整农村经济结构、提升农业现代化水平的重要力量,但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尚处于起步阶段,还不成熟、不完善,面临着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和挑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地探索和创新。(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缺乏价值认同。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是农村基层党建的一个崭新领域,不同角色的人从各自不同的角度出发,对合作社党建工作的价值和作用的认识是不同的。2012年8月-2013年7月,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农村基层党建科学化”课题组先后到凭祥市,贺州市富川瑶族自治县,桂林市临桂新区、平乐县和永福县就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采取问卷调查、个案访谈和查阅资料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个案深度访谈,课题组发现:一些乡镇党委的领导干部在形式上建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但对于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作用发挥及管理机制等方面却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探索;一些村干部认为,绝大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党员组织关系在村党支部中,党员的组织生活和教育管理都纳入了村党组织的职责范围,没有必要在合作社中再建立党组织;一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则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赢利是主要目标,带领农民致富,发展农村经济是中心工作,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工作持无所谓的态度。(二)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设置有待完善,隶属关系尚未理顺。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总体规模仍然较小。不少合作社的生产活动不稳定,经营活动季节性强,没有固定的活动场所,再加上合作社中党员较少,彼此联系松散,这些都为合作社党组织的设置增加了难度。调查显示,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设置严重滞后于合作社的发展,有党员无组织的情况比较普遍,组建率比较低。据报道,钦州市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507家,出资总额约6.5亿元,社员2.3万多户,但建立党组织的只有13家,组建率为2.6%[6]。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明确,导致一些基层工作者对于村党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关系问题把握不准。有些单独建立党支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认为自己与村党支部是平行关系,各自为政,这与村党支部的功能定位是不同的。有些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挂靠村党支部的,他们认为自己发挥不了什么作用,与村党支部的关系是主从关系。还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了联合党支部,他们认为名义上是联合,实际上与村党支部没有什么往来。也正是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隶属关系不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渠道不通畅,运行不规范,领导体制和机制不健全。(三)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相对滞后。当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打破了原来我国农村主要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置党组织的做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出现了空白点和薄弱环节。具体表现在:一是缺乏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作为一个新课题,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完全是“摸着石头过河”,迫切需要一些指导性意见和相关配套制度的出台。二是对“四不党员”的教育管理乏力。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类型和结构的差异性,导致合作社中出现了“四不党员”。即党员身份不公开、党组织关系不转接、党费不交、党组织生活不参与。针对这个问题,课题组对191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进行了问卷调查。调查显示,高达58%的党员认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没有新举措,还有36.7%的党员说不清。三是活动方式方法陈旧。不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没有结合自身实际创新活动的方式方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在如何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方面思路不宽,方法不多。课题组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的问卷调查也证实了这一点。问卷调查显示,55.1%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认为支部活动的内容和形式没有随着时代发展而不断改革创新,26.7%的党员对此说不清。(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资源缺乏。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在党中央的高度重视下从无到有,逐步发展起来。但不可否认的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资源仍然相当匮乏,这成为影响合作社党建工作进一步发展的瓶颈。一是缺乏优秀的党务工作者。据平乐县桃林村水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反映,合作社的领办人并不全是党员,他们一般都是致富能手,在生产经营上有丰富的经验,但在党务知识、组织协调能力上还比较欠缺,对党建工作往往力不从心。再加上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党员本身就比较少,可供选择的既熟悉党的工作又精通业务的优秀人才少之又少。二是缺乏党建经费。在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的问卷调查中,当问及“影响合作社党支部书记、委员发挥作用的因素有哪些?”时,“活动经费缺乏”排在首位,比例高达52.3%,没钱办事的问题非常突出。三是缺乏活动阵地。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自身的发展水平还不高,带动能力不强,服务领域有限,生产经营和队伍均不稳定,因此许多农民专业合作社没有固定的办公地点。
三、加强和改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的举措
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面临的困境和挑战,采取积极措施,多管齐下,实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党建工作互动双赢,既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需要,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途径。(一)统一认识,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合作社党建已成为我国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领域。各级党委应该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工作,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应从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带领农民致富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合作社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功能定位,为加强和改进合作社党建指明方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承担着政治领导、协调服务、推动发展、教育管理和维护权益的职能。具体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是合作社的政治领导核心,承担着宣传和贯彻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参与合作社生产经营重大决策,引导和监督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依法经营的重要职责。同时,要结合合作社发展实际,积极做好信息咨询、政策扶持、技术指导、品牌树立等协调服务工作,支持和促进合作社发展,增强其市场竞争力。要全面负责党员的教育管理,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引导党员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致富,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强化教育培训,提升社员素质,培育新型农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团结和依靠社员群众,关心和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坚持原则,化解矛盾,凝聚人心,不断增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二)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设置,理顺隶属关系。按照便于党员参加活动、党组织发挥作用的要求,可通过单独组建、联合组建、挂靠组建、建立党小组以及选派党建指导员等方式,优化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设置,逐步构建合作社党建组织体系,进一步扩大党组织覆盖面,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具体而言,对由生产和经营大户领办、规模较大、运行比较稳定、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单独组建合作社党支部。由于这种合作社的社员覆盖几个村甚至几个乡镇,是跨区域组建的,因此党组织关系应隶属于合作社所在地的乡镇党委。对规模较小且社员中正式党员不足3名的,与本乡镇内行业相近、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可组建联合党支部。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主要来自本乡镇不同的生产基地且生产经营联系比较密切,其党组织关系也可考虑归属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所在地乡镇党委。对由龙头企业领办,自身不具备组建条件的,采取挂靠组建党支部,其组织关系隶属于龙头企业党组织。对由村干部领办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小组。这样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项目多为村里的主导产业,且社员多为本村的党员群众,党组织关系应该隶属于本村党组织。另外,对不具备组建条件的,乡镇党委应该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帮助积极开展党的各项活动,待条件成熟后,及时成立党组织,延伸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触角。总之,各地区应因地制宜,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科学设置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作用。(三)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创新。要加快推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创新,首先,加强制度建设,规范合作社党组织的管理。一方面,建立健全一整套科学有效的制度,其中包括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与理事会例会制度,议事决策制度,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等等。同时,注重将制度细化成便于操作的实施细则,并对实施过程中的各个环节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另一方面,狠抓制度落实,明确违规违制行为的惩戒措施,确保制度的威慑力和约束力。其次,加强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在流动党员中积极推行“双向管理、双向考核”的办法。即党员组织关系由一个党组织主管、参加多个组织活动的新机制,规范合作社党员身份证明、参加活动、表现反馈和考核评价机制,拓展党员发挥作用的领域和空间,激发党员活力。最后,创新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活动内容和形式。除定期开展学习教育、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和表彰等常规活动外,还应结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需要,开展内容丰富的主题实践活动。例如,送技术入农家活动、党内关爱活动等。活动的形式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可以综合利用报告、讨论、考察等形式,力求“灵活、多样、实效”。(四)完善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建资源支撑体系。一是选好配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负责人。注重把政治素质好、“双带能力强”的优秀党员选任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支部书记,提倡合作社党支部书记与理事长一肩挑,领导班子成员与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村党组织领办、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村党组织与合作社党组织的领导成员交叉任职,并引导合作社中的党员骨干通过合法程序进入村级领导班子中。要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加大青年致富能手、大学生村官的培养力度,注重把年纪轻、学历高、致富带动力强的社员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培养对象。二是保障党建经费投入。加大财政支持和倾斜力度,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的党建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建立与财政同步增长的机制。采取上级党组织拨付一点,政府财政补贴一点,党员所交党费全部返还等方式,保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党建经费。三是注重党建阵地建设。推进各乡镇党员服务中心的规范化建设,拓展服务功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组织和党员提供党务咨询、党员培训等专业化服务。充分利用村党组织的党员活动室、党员服务点和远程教育点,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党员活动提供场所和设施,实现资源共享。同时注重党建网、网络论坛、短信平台、微博等虚拟活动阵地建设,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积极作用。
作者:梁英 单位:桂林理工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广西师范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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