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国外水权交易理论与实践
俄罗斯作为一个资源大国,在调控资源的使用和分配上政府开征了水资源税。水资源税专款的保护与开发对于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促进水资源的合理使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美国水权管理历史悠久,现代美国的水权演变方向为优先占用权向可交易水权转变。美国的水权交易方式很多样,主要有以下几种:①水权转换:指出让人用节余水量的使用权转让给受让人换取出让人的用水设施改造提供资金;②水银行租赁:水银行的的交易过程与普通银行类似,将拥有多余水权用户手里的水权租赁或出售给需要水的用户;③干旱年份特权:其在灌区或农场主与城市之间进行,在干旱年份通过支付价金的形式获得灌溉用水的权利。此外,还有优先权放弃协议、用水置换、临时性再分配、退水买卖、捆绑式买卖等交易方式。智利的水权交易比较多样,方式也很灵活,水权可作为一种实物等价物进行抵押和附属担保。在智利,水权可以作为转让和出让市场的商品,也可以在水权金融市场中流通。水权可以作为抵押标的物在市场中进行抵押,将抵押所获得的抵押贷款投入到水利建设中[3]。
2国内水权交易理论与实践
2.1理论研究我国水权理论晚于世界其他发达国家,但由于可借鉴经验丰富,前景广阔,因此发展较快。胡继连[4]以我国基本国情为基础,在我国水市场必要性的论证中有了初步研究,并对水权市场交易制度建设、组织的设立及水权市场的运作体系进行了初步的分析和研究。刘文强在进行塔里木河流域水权分配研究时,提出地区之间分配准则为:以现实为基准,以历史发展为鉴,以持续发展为纲,走经济发展权利均等相结合的道路[5]。常云昆[6]针对黄河流域断流的现象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两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张春玲[7]从水源涵养与保护的经济补偿机制方面入手,积极探索如何激励水资源的恢复,以水资源和水价补偿为突破点,在补偿形式和如何确定得到了显著成果。2.2制度建设20世纪80年代后期,我国进入了水资源管理体制和水资源管理制度蓬勃发展新时期,如水价制度的改革、灌区管理体制的改革、取水许可制度的颁布和水资源费的收取等。2001年,水利部提出了完整的水权制度建设方案,确立了“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相结合”的改革思路,在水量分配过程中确立总量和定额两套指标。同时节约的用水指标,可以作为出让水权有偿转让[8]。2002年修订的《新水法》明确了取水许可制度,以实施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为重点,加强用水管理,使我国的水资源管理形成了一套完整的行政分配体系。2.3实践探索2000年岁末,浙江省东阳市和义乌市签订了有偿转让用水权的协议,这是我国首例城市间的水权交易。义乌市一次性出资2亿元购买东阳横锦水库每年4999.9×104m3水的使用权。此外,转让用水权后水库原所有权不变,义乌市按当年实际供水量0.1元/m3支付综合管理费(包括水资源费)。水权交易的成功,对于义乌来说,基本消除了限制其经济快速发展的瓶颈-水资源不足造成的困难。而对于东阳来说,使该市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其经济所需的客观资金。义乌和东阳两市进行的水权交易的实践和探索,对实现我国水资源管理模式的转变,促进节水型社会的早日建成,也会产生深远的影响。从东阳~义乌水权交易开始,实践中有越来越多的水权交易事件涌现。例如,漳河采用跨省调水这种水市场手段,来达到调节用水矛盾的目的,这则案例成为使用水资源跨区域配置这种经济手段来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成功案例。甘肃张掖进行的农民用水户间的灌溉水权的转让,使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得到了提高,充分体现了经济手段在节水机制中的重要作用。宁夏、内蒙古自治两区因水资源短缺进行了水权转换和水市场的探索,以“投资节水、转让水权”为原则,进行大规模、跨行业的水权转换和水市场的引入,这样的的探索使水资源得到了优化配置,并且使水资源供求矛盾得到了缓解[9]。
3水权市场建设的若干问题讨论
随着水权明晰工作的推进,水权市场的建设会逐步走向完善。现从水权市场建设的几个方面做如下总结和讨论。3.1流域水权初始分配机制中的节水激励我国部分流域存在水资源短缺的现象,可以通过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这一重要手段来缓解流域内短缺现状。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应该从两方面入手:①优化水资源配置,在水资源利用率较高的流域或地方加大投入;②通过节约用水,减少水资源浪费来,总体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因此,政府建立水权初始分配机制的政策目标之一便是激励所有的参与者对水资源进行节约利用。随着科技的进步,节水技术的研发、推广也得到了极大的发展,农业灌溉和工业生产过程中节水成效显著。但政府行政干预仍然是提高全民节约用水意识的主要方式,而非行业或部门自觉行为。其重要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节水的内部经济激励,即节水行为不能转化为直接的经济效益。因此,这是今后要研究的一个方向[10]。在可以控制和可以影响的地区进行水权初始分配时,通过分析该地区的收益因素,采取一些相应的政策,以达到激励节水目的[11]。3.2水价机制水价形成机制要充分考虑其合理性,要使水的价格充分体现水的价值。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为实现优化配置水资源的目标,市场定价的原则应该得到实行。在水价的构成上,应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环境水价3个部分。资源水价作为对水资源消耗的一种补偿,应该在价格上体现出水资源的价值,体现方式主要有征收水资源费或水资源税。工程水价,就是通过水利工程设施把资源水变成产品水,进入市场成为商品水所花费的代价,具体体现为供水价格。环境水价,即水资源供用户使用后被用户排放,但排放的水体进入他人或公共水环境后,将造成水环境污染。为及时治理污染并保护未受污染的水资源,需采取一系列的治理措施,就形成了污水处理费用。水价改革要按资源水价、工程水价、环境水价3个部分来设定,最后统一为一个水价,统一后的水价可以进一步提高防治水污染意识和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的积极性。用水实行计量收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以及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的制度,这是运用市场手段控制水资源浪费,形成节水型社会的有效方法[12]。3.3水权分配原则及优先权问题水权界定的原则:①可持续发展原则;②公平为主兼顾效率的原则;③水资源生态补偿原则。在水权分配过程中,首先公民的基本生活用水应该得到保障,其次要考虑优先权因素。在经济用水中,应遵循尊重历史和现状、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①水源地优先原则。水源地应该放在处理上下游关系的首要位置,主水应该拥有主客水之间的优先权;②粮食安全优先原则,粮食安全应该放在考虑所有原则的重要位置;③用水效益优先原则,用经济效益的方式将水资源最大效益化;④投资能力优先原则,应该正确对待闲置水资源与开发水资源的关系;⑤用水现状优先原则。水资源的开发程度应该得到应有的重视,并注重现实需要。我们应该着重考虑上面提到的这些因素,并将其应用子水资源分配当中。另外,要考虑优先权是一种变化的权利。以粮食问题为例,当在部分年份获得丰收时,对于农业用水的分配就应该与粮食紧张年份的分配原则相区别。另外,用水还要考虑生态和社会的稳定等因素,因此优先权是变化的。
作者:张舒 单位:哈尔滨市水务科学研究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