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流转平台不完善
三级流转服务机制不畅,在流转审查、登记管理、合同签订和流转信息网络等建设方面难以发挥作用,制约了市(县)、镇(街道)服务平台在规范管理、土地集中连片整理、基础设施改善等工作。且由于流转市场不够健全,涉农产权流转价格难以形成,信用价值难以评定,资产变现困难。3.市场配套不全中介组织发展滞后,缺乏市场化流转、评估、担保机制,市场化流转机制不够健全,交易成本过高;农业政策性保险难以全覆盖,因流转、担保、保险、贷款等产生的风险不能有效预测和分散,缺乏比较健全的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金融机构涉农金融支持创新不足,涉农产权抵质押配套制度不够成熟。
二、基于农地流转视角的涉农金融支持供求分析
(一)农地流转引发的金融支持需求分析
农地流转激发了涉农金融支持需求新领域。对于流入户而言,流转后要加强产业规划、土地重整和治理,后续要完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业机械设备购置、新型农业技术引进以及农业生产资料购买,这些因素都需要金融资金的支持和引导。据调查,温州大规模土地流转中,低丘缓坡、山地类土地流转意向更强,期限更长,占较大比重;此类土地流转后,土地平整、机耕路建设等投入需大量资金,投资回收期要达到5年以上,对中长期融资缺口较大。对于流出户而言,将会转向从事二、三产业的就业创业,消费需求不断升级,居住条件需要改善,也进一步延伸出农户的金融需求。然而,由于农业固定投入、生产投入具有较强的专用性,经营权、农业设施等评估难、流转难、处置难,使涉农融资需求受到严重抑制。由于农地从分散走向集中,由“小生产”转向“大生产”,业主的金融需求出现了5个方面的变化:贷款对象由众多单个农户向规模业主转变,贷款额度由小额分散向大额集中转变,贷款方式由小额信贷向抵押保证类转变,贷款期限由短期周转向中长期转变,贷款风险由分散趋于集中,风险控制难度加大。农地规模流转带来的金融新需求对现有农村信贷产品创新提出了新要求,要求金融机构增大贷款额度,创新贷款方式,延长贷款期限,降低贷款利率。
(二)涉农金融支持供给情况分析
2013年末,全市涉农贷款余额3323.11亿元,占比45%,较上年增长10%。农信系统11家、农行、农发行、邮政银行和村镇银行等涉农金融机构发挥了主力作用,5类机构合计占比42.55%,农信系统、农发行和村镇银行涉农贷款占机构贷款余额均超过70%,农行和邮储银行涉农贷款占机构贷款余额50%左右。从总量指标看,涉农金融支持力度不小,但实质上这些以“农”名义的贷款资金大部分还是流向二、三产业,真正支持农地流转和现代农业发展的资金严重不足。1.信贷对象结构严重不平衡,农业金融支持不足从贷款对象看,2013年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贷款余额合计3243.99亿元,占涉农贷款总额97.62%,对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信贷支持只占2.38%。很显然,对农户和农村企业的金融支持主要是从事二、三产业,真正对从事现代农业生产的主体支持不够,对农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支撑不足,也制约了农地的进一步流转。截止2014年9月,温州市对农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才3笔。2013年,抵押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57.24%,比2011年上升1.8个点,保证贷款占涉农贷款总额40.51%,信用贷款仅占1.25%,抵押保证贷款占比远远高于信用贷款,而且呈逐年递增态势。由于农户从事的二、三产业,抵押担保资源较多,主要以抵押担保获得信贷;而农业经营可用于抵押、质押品缺乏,担保机制也不够健全,以信用贷款为主,其他贷款方式为辅。其中农地的经营权抵质押,可以作为金融支持农业发展的一个突破口。3.信贷期限结构不合理,以短期贷款为主从信贷期限看,中长期贷款(1年以上)总量有所增加,由2012年的273.19亿元增加至2013年459.77亿元,增长了68.3%。而1年期及以内短期贷款从2012年的2278.88亿元增至2013年的2863.34亿元,比重由75.46%提高至86.16%,增长更快。若从支持农地流转角度看,贷款短期化和经营权的流转期限、农业生产周期是难以匹配。4.利率水平有所下降,但涉农融资成本仍较高基准利率上浮30%以内的贷款发生额为3685.60亿元,较以往年度有所增加,总体贷款利率有所下降。但用于支持农业发展的信贷,由于缺乏必要的抵押品,利率水平普遍较高,上浮30%以上,甚至达到上浮50%。而农业作为极具外部效应的绿色产业,风险大、回收期长,这样的利率水平仍难以承受,其融资成本仍显过高。除信贷支持之外,担保、保险等配套金融支持也没有跟上农业发展和土地流转新形势。现阶段,还没形成评估、担保机制,政策性农业保险难以覆盖特色种养、休闲观光和都市农业等新型业态,各项因素相互作用,致使整个涉农金融支持体系并未形成。
(三)温州农地流转金融支持供给与需求矛盾分析
可见,现有金融管理体制已难以适应农地流转和农业集约规模发展所需,供需存在总量和结构性不平衡,资金配置效率不高,涉农金融市场有效性不够,金融抑制现象较为严重。1.涉农信贷增长缓慢与涉农金融需求旺盛的矛盾农业经营风险大,回报周期过长,金融机构与农户、涉农组织间存在严重信息不对称,金融机构放贷收集信息成本高,导致涉农贷款总量增长缓慢,远远难以满足农地流转金融需求。2.贷款期限与农地流转期限的错配矛盾涉农贷款主要以1年及以内的短期贷款为主,2013年,1年期以上的中长期贷款仅占全部涉农贷款的13.84%,贷款期限短期化。而流转后的土地大多用于规模化特色种植,资金投入大,回报期较长,存在贷款短期化与需求长期化的矛盾。3.信贷产品单一化与涉农金融需求多元化的矛盾农地流转带来资金需求新领域以及农地流转出现金融需求新特点,都显示对信贷产品需求呈现多元化趋势,尤其涉农产权抵质押需求不断增长,这与信贷产品单一、信贷方式僵化严重不符。4.信贷对象结构缺陷与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矛盾当前涉农贷款主要支持农户和农村企业,比重高达97.62%,对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支持明显不足。
三、需求导向型涉农金融支持创新路径思考
农地流转市场体系和涉农金融市场体系两者间相互作用、互促共进,而现阶段,两者之间存在结构性素质性矛盾,难以形成良性互动。一方面,农地流转市场不完善导致金融有效需求不足,农业产业和市场特点决定了农业经营主体有需求但难以满足金融机构的客户标准。当前,流转市场存在农业经营组织制度不健全、涉农产权模糊、流转配套制度缺失等问题,以致农业经营资产专用性很强,农地经营权、农业经营设施等涉农产权难以评估、难以处置,涉农金融交易成本过高,突出表现为农业生产经营领域的融资难、融资贵等金融需求抑制现象。另一方面,涉农金融市场不完善导致了金融支持有效供给不足,金融产业和市场特点决定了现有以银行为主的金融机构难以提供符合涉农客户要求的金融产品。涉农金融市场不同于传统金融市场,是相对独立于传统金融市场,要求所需的金融支持更加多样、产品更具个性、风险管控更加复杂。当前,涉农小微金融发展不足、金融服务流程和产品创新不够,市场结构不合理导致了金融市场效率不高。可见,当前涉农金融最大的问题是市场有效性不够,供求难以有效对接。因此,要把农地流转制度建设和涉农金融市场制度建设有效结合起来,着力从供需两个方面加强涉农金融市场有效性建设,充分发挥涉农金融市场有效配置资源的作用。需求角度,要以形成金融有效需求为目标,以农地流转制度完善为切入点,培育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流转平台、信用体系、评估担保等配套建设,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问题,不断降低金融支持的交易成本,充分拓宽抵质押权范畴,增强涉农金融的有效需求。供给角度,以需求为导向,建立与市场需求多元化、多层次相匹配的涉农小微金融服务体系。一要推进组织下沉,强化金融技术创新,降低服务成本;二要推进产品服务创新,满足多层次性、个性化的金融需求。
四、有关政策建议
(一)加强政策集成创新,培育涉农金融有效需求
1.健全农地流转配套制度加快农地确权颁证,完善农地流转农户的社会保障体系,探索建立耕保基金,增强农户流转意愿。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政策,加大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等合作农业经济的支持力度。以县域为单位探索建立土地流转池,对山地、林地等抛荒地实施征用、收购、置换,然后对土地进行集中开发和储备,实施委托经营,加以证券化发行地票,强化其融资功能。完善信贷违约配套措施,探索村集体内优先流转处置、优先赎回制度。2.深化丰富农地流转平台市、县级平台要加强政策宣传指导,提供法律援助和政策咨询,强化流转信息搜集、登记、发布、合同备案、规范管理等功能,镇级平台积极做好集中连片整理、基础设施改善相关服务,创建规范有序的流转市场。培育和引入市场化的土地流转、资产评估、风险评定等中介机构,丰富流转市场功能,建立市场化的流转配套服机制。3.建立健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财政贴息制度,对农地流转项目信贷进行贴息,降低融资成本。建立农业风险补偿机制,按照抵质押贷款额度的10%比例建立全市统筹的风险补偿基金,对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贷款损失予以一定比例补偿。
(二)加强小微金融建设,完善涉农金融市场结构
1.发展壮大涉农金融机构引导农村商业银行、村镇银行等地方金融机构率先开展农地流转有关的金融支持创新,推动与农村“三位一体”农业经营体系、农业企业的金融合作。鼓励邮储银行、农业银行等涉农银行下沉服务机构,合理布点涉农专营机构,扩大涉农服务半径。以普惠制金融为导向,加大对涉农金融机构在发展小微金融机构和涉农金融专营机构方面的政策倾斜和扶持鼓励,给予财政存款和税收优惠上的支持。2.培育发展新型金融组织以金改为契机,制订出台新型民间金融组织支持农地流转的专门办法,引导和规范民间资本支持农地流转和农业发展。深化小额贷款公司、民间资本管理公司、民间借贷服务中心等机构建设,探索与涉农产权交易平台合作机制。探索建立全市农业投资引导基金,加快小微农业企业上规模、上档次,拓宽其债股权融资渠道。3.建立健全农信担保系统建立多主体、多形式的农信担保体系,鼓励政府出资的各类信用担保机构和现有商业性担保机构对土地流入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化发展方向、具备经营规模、资信状况良好的新型农业经营者提供贷款担保。深化农村信用合作,积极开展围绕农业产业链的担保创新,鼓励专业合作社、行业协会、农业公司为农业大户的土地流转项目融资提供担保。
(三)加强金融技术创新,提高涉农金融市场效率
1.建立健全涉农征信体系加快农村征信体系建设,推进信用镇、信用村、信用户评定,营造良好农村社会信用环境。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制度,将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农业公司等经营主体的信用状况纳入人民银行征信体系,并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动产融资(权属)登记系统中公示,降低涉农金融支持机构的信息搜集成本。2.鼓励信贷审批流程创新要加强基层金融机构的金融审批自主权,提高涉农贷款的不良容忍度,建立独立的信贷考核制度,激发涉农金融机构的金融创新动力。要督促各涉农银行将经营权、农业设施抵质押纳入信贷系统常规流程,重视涉农业务流程优化,实现贷款设计、申报、审批、发放、贷后管理等业务环节专业化分工、标准化操作,既提高了审批效率,又有效控制风险。3.鼓励微贷技术创新职能部门牵头,面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涉农金融机构,组织开展涉农金融服务的专业知识培训,引入台湾等先进地区的小微信贷技术和管理理念,培育涉农金融信贷专业团队,转变涉农服务理念,降低金融技术创新的培训成本。借鉴省内台州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推行的微贷技术,注重实地调查,多方获取软信息交叉检验管控信贷风险,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四)加强金融产品创新,构建涉农金融产品体系
1.加强金融产品创新的政策支撑配套出台产品创新有关奖励办法,设立土地流转扶持基金,鼓励金融机构加快产品创新。出台完善全市范围的《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与实施细则》,建立抵押贷款备案登记机制,对土地经营权价值评估、抵押登记与变更、质押权变现和质押物的监管作出细致制度安排。探索农用设施、技术品种、品牌专利等抵质押办法,进一步拓宽涉农信贷抵押范畴。2.加大涉农信贷产品服务创新结合农户、涉农组织和农地流转金融需求特点,推进农业产业链融资,量身定制一系列有针对性、个性化的的利率差异化金融产品。要根据风险不同确定信贷模式,信用良好风险可控情况下,直接可以提供经营权抵押信贷;存在风险隐患、资金使用周期长的情况下,适当引入产业链上的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和农业协会的担保或者保证。在风险可控情况下,试点开展针对农地流入户的产品品种、农业品牌、农产品期货质押贷款业务。3.加强涉农保险业务创新针对商业性保险不愿介入“三农”的实际情况,予以政策和税收上扶持,鼓励农村商业保险创新保险品种,依产业特点研究推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保险险种,达到分散农业风险的目的。完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农业再保险制度,完善农业巨灾风险分散机制,逐步扩大农业政策性保险种类和范围。
作者:陈美丽 陈婵 林玲玲 单位:温州科技职业学院